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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想死,那就腐啊[修真] 作者:墨锦妤

    白的询问,或者是,质问。纵然袁不破有意识的,将自己和沈慕白看到的小说里的“高人”形象割裂开来,他也依旧有些惴惴不安。他不确定沈慕白洞息一切之后的样子,会不会觉得害怕?

    想到沈慕白或许会因为害怕他,而对他有所躲避,袁不破的眼里霎时染上了一抹猩红。世人皆需惧他,敬他,甚至是怨他,憎他。唯有一个人不许如此,那个人,便是沈慕白。袁不破的一番苦心孤诣,为的,自然是沈慕白。

    袁不破是不甘心的。

    得到总会助长一些贪婪。袁不破寻到了他不得不送去异世的半身,最初的时候,他是欢喜的。那个时候,他想的是,他什么都不求了,只要他的小金蛋回到他身边就好。可是,年岁日久,袁不破越发觉得不满足。

    他相信沈慕白爱他。爱他的俊逸,爱他的强大,爱他的全部性格,并且,包括阴暗的部分。可是,袁不破不满足的是,沈慕白前尘皆忘,他不记得他们天然的羁绊,更不记得他们在混沌之海相互依偎着走过的泱泱时光。

    所以,沈慕白才不会爱他本来的灵魂。就如同,袁不破正在爱着的一样。

    沈慕白什么都忘记了,可是袁不破却记得。他清楚的记得,他的小金蛋进入异世的前一刻,喊着对他说“阿破,如果我有什么忘记了,你要记得提醒我。”

    幻灵草的叶脉可以塑造灵根,而根茎,却是一味丹药,名曰“醒世”的主要原料。袁不破知道,沈慕白不是失去了他们曾经共处过的记忆,而仅仅是,这段记忆被埋藏了。就如同长梦一场,袁不破要做的,是将沈慕白唤醒。

    对于步风尘,如果仅仅因为他是故人血脉,袁不破并不会高看一眼。也并不是因为什么资质。而是,步风尘身上,有一种特别的气运,依靠这些气运,他们寻找幻灵草,才十拿九稳。所以,袁不破才对步风尘上了点心。

    袁不破和沈慕白两个人走出了竹林,默契的一个纵身,消失在原地。灵蝠已经现世,幻灵草出世的时机将近。

    作者有话要说:

    ☆、第74章 番外唯有小姑娘不可辜负

    七十四。番外。唯有小姑娘不可辜负。

    佛勘心情很好。每一个和喜欢的人相伴的男人,心情都会这样好。好吧,必须得承认,不是他喜欢的人,而是,他喜欢的喵~

    玄天和玄月是成人之美,这一点,佛勘是知道的,不然,纵使他天赋异禀,也是无法以元婴期的修为战胜两个渡神期的老祖的。

    是的,半年游历,玄天和玄月的修为已经突破元婴,正式踏入渡神了。情关得渡,则心魔可破,心魔一破,则得道指日可待。

    枕黑小姑娘整天吃吃喝喝,偶尔撒个小娇,全然一副天真无邪的样子。佛勘把她捧在手心上,轻声叹了一口气,只觉得,能够这样相处,就已经是福祉,原本就应该新生感激,而不该再去奢求。

    爱而不得,是你不求。求也不得,是你妄求。

    佛勘本就是佛修,纵然没有遁入空门,心性也和佛门弟子相差无几。对于情爱上的得失,他已经学会了不去苛求。所以,从一开始,他就是用最坦荡的方式爱着他的小姑娘。不觉得委屈,也没有失望。因为从从一开始,他对枕黑的期许就只有那么多。

    他唯一的希望,就是他的姑娘可以平安长大,喜乐安康。

    前者他并没有太多的担心,因为他知道,无论如何,以小姑娘的父亲自居的沈慕白,一定会护她平安。而后者,佛勘对自己说,只要自己足够忍耐,永远不让小姑娘知道自己的心思,永远不让小姑娘知道情为何物,大概,她就能一辈子懵懂无知,于是也就能,一辈子,安康喜乐。

    不知道佛勘复杂的心路历程,枕黑只是蜷在佛勘的掌心,睡出一个小鼻涕泡。佛勘听着那小猫球的细小的鼾声,忽然坏心的伸出一根修长的手指,戳破了那个泡泡。只觉得鼻尖一痒,小姑娘打了一个喷嚏。因为这个喷嚏,她周身都是一抖,可是,纵使如此,枕黑依旧没有睁开眼睛。

    不满的伸出小肉掌,在佛勘的手心挠了挠,这一次,小姑娘却并没有伸指甲。

    鱼唇的人类,修为那么差,本喵伸指甲你肯定会受伤的~←_←

    我们家蠢萌说过,留头发的和尚最闷骚了,哼~q(st)r

    看在小鱼干的份上,不嫌弃你了@( ̄ ̄)@

    枕黑不是单纯的噬恶猫,她身上更有冥豹的血统。佛勘元婴修为,周身刀枪不入,可是,却抵不过冥豹的一抓的。冥豹的血统在枕黑的外形上只是显露很小的一部分,但是,在她的爪子上却并没有打折扣,甚至,更为强悍了一些。

    换言之,比起被枕黑抓上一下,很多人还是宁可被游臧拍上一爪子的。

    沈慕白并不知道这一点,他平常被小姑娘抠抓挖挠习惯了,还要费心让皮肤上展现出一点白印子,防止伤害了他家小姑娘的自尊心。他哪里知道,祖龙的皮肤强悍即使是雷劫也丝毫不惧,何况只是一只喵星人的小爪子。

    或许,沈慕白不是不知道自家闺女的厉害,可是,私心里,每一个被娇纵着长大的闺女,都是粑粑心里的宝贝,哪怕她们已经成长到可以独当一面了,在粑粑心里,她们依旧是柔软可欺的小小少女,需要自己随时细心呵护,妥帖收藏,不然指不定哪一天,就被谁家野小子拐跑了。

    好吧,蠢萌心里的想法,前半段不予置评,可是后半段……蠢萌你造么?你家小姑娘,已经被野小子拐跑了啊喂!!!

    只是,沈慕白不知道的事情,佛勘却是知道的。第一次小姑娘伸爪子挠他的时候,他不闪不躲的任由小姑娘下了爪子,他还清楚的记得,小姑娘看见他流血了的时候,葡萄大的碧绿色的眼睛里,盛满的那种惶恐。

    那个时候,佛勘微笑着,看着小姑娘伸出粉嫩的小舌头,一点一点舔干净佛勘受伤的手上的残血,从那以后,小姑娘傲娇的时候,仍旧会对他伸爪子,可是,每一次都是用爪子上肉乎乎粉嫩嫩的肉垫蹭过他的手掌,再也没有一次伸出过指甲。

    那是第一次,佛勘知道了所谓发自内心的笑,是一个什么滋味。

    佛勘经常笑。悲天悯人的,慈悲的,谦逊的笑。当他游历千山,救苦救难的时候,他的嘴角,就时常噙着一抹这样的笑意。这样的笑意并不是没有渗入眼底,甚至更多时候,这种笑意简直是刻入骨髓。

    这是他的修行,属于曾经的隐世谷大弟子,后来的隐世谷的掌门的笑,就应该是这个样子的。佛勘每一丝肌肉的牵动,每一次眉眼弯曲的弧度,都是分毫不差。可是,他笑着,却不代表他快乐。

    而他可以身化饕餮的时候,他便不必笑了。那一刻,佛勘真的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所以,有一段时间,他是更喜欢以饕餮的形态待着的。

    缠着袁不破和沈慕白,看准了沈慕白心软,佛勘甚至不惜化身饕餮,无耻的卖萌。可是,让他没有想到的是,和十五年前比起来,沈慕白意外的冷硬起来。让佛勘更没有想到的是,开口让他留下来的,居然是袁不破。

    可是无论如何,他的目的全是达到了。他生来就得到一丝血脉的牵引,知道自己将要应对的劫难。佛勘生而早慧,从踏入修仙之途的那一刻起,他就清醒的明白,自己想要什么,自己必须要如何如何。

    佛勘精准的算计好自己人生的每一步,却没有算准其中的变数。从他踏入流云峰的那一刻起,他的人生轨迹就已经发生了不可预测的偏差。虽然和旧时的计划殊途同归,可是,却免不了一番波折。

    情关难渡,却不是不可渡。动情还是弃情,不过只是一念之间而已。

    掏出一小撮鱼肉松,佛勘轻轻揉着小姑娘的耳朵,好心情的哄着她“今天好乖。”每次小姑娘做了好的事情,佛勘就会这样,揉揉她的小耳朵,然后掏出各种小姑娘喜欢的吃食,哄她开心。

    小姑娘的耳朵简直敏1感到不行,佛勘一揉,她就瘫软在佛勘的掌心,连最近的“新欢”鱼肉松都只是有一搭没一搭的舔着。

    “喵~喵~”小姑娘连声的抗议,却因为身上没有力气,而显得更像是在撒娇。佛勘一声轻笑,忍不住更变本加厉的“欺负”枕黑一下。温暖的手指捏住枕黑的小耳朵,轻轻的在指尖揉搓。

    小姑娘痒痒得不行,在佛勘掌心连着翻了好几个身,可是那两根手指却如影随形,末了,还是佛勘害怕枕黑翻滚得太厉害,从他手心里掉下去,所以才用另一只手护了她一下,小姑娘才得以将自己的小耳朵从魔掌中拯救出来。

    好不容易夺回自己的小耳朵的小姑娘连忙将两只耳朵垂了下来,贴在脑袋上,还伸出两只肉乎乎的小爪子护住。

    “喵~”小姑娘怨怼的冲着佛勘叫了一声,谴责他方才欺负自己的行为。

    鱼唇的人类,你欺虎小姑凉@( ̄ ̄)@

    粑粑粑粑,枕黑被坏银欺虎了_好可怜的……

    呜呜呜呜呜呜……本喵要回家,再也不理你了

    佛勘抿了抿嘴角,压抑住唇边呼之欲出的笑意。可不能让某只傲娇属性的小姑娘看见他在笑,不然指不定怎么炸毛。

    柔软的唇贴在方才小姑娘被捏住的耳朵上,佛勘轻柔的在枕黑温暖的耳后细细摩挲。这个动作沈慕白也做过,可是那个时候,枕黑只觉得那是和自家主人无下限的撒娇亲昵,除了后母吃醋,脸都黑了,让枕黑觉得有些怕怕的。其余枕黑并没有觉得有任何不妥。可是,当这样的亲昵,是佛勘给予的时候,小姑娘忽然有一些烦躁。

    很多很多年之后,甚至枕黑都已经化形许久,她才明白,那不是烦躁,而是……羞涩。

    可是如今,枕黑混沌未开,那些缭乱的情路,她一无所知。她只是知道,她喜欢和眼前这个捧着他的人相处,因为这个人。填补了许多她的寂寞。

    是了,寂寞。

    当她家蠢萌被后母抢走以后,枕黑就时常觉得寂寞。她和沈慕白相伴许多年,在那些年中,他们一起生活在有些冷漠的尘世,并且,在情感上一无所有的一人一喵,只拥有彼此。可是后来,蠢萌给她找了后母,然后,经常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很多时候,她兴冲冲的去找蠢萌玩儿,结果却推不开一扇紧闭的门。有一天,她曾经在门外抓挠许久,可是蠢萌依旧没有回应。然后,是后母出来抱她回自己的房间。

    后母说,蠢萌没有时间,蠢萌的生活已经被别人填满了,而那个人的名字,叫袁不破。

    那一天,枕黑很失落,非常非常的失落。她自己团在小窝里,连最喜欢的小鱼饼都少吃了两个。

    后来,枕黑也想明白了,蠢萌总是要嫁人的嘛,何况后母对蠢萌那么好,对自己虽然不亲热,可是自己的吃住,后母从来都是给准备最好的。那么,即使心里有小小的难过,也是可以忽略的……吧?

    再后来,枕黑遇见了佛勘,那个时候,他是一只毛茸茸的大团子。枕黑一下子就缠上了他,一种类似同类的慰藉,直接而丰满的冲击了枕黑单纯的生活,而枕黑,竟然觉得十分欣喜。这不是枕黑第一次和佛勘见面,只是佛勘出现的时机太过正确。

    早一步或者早一步,两只都注定错过。可是不早不晚,他们就这样恰好遇见。而时间所有的相遇,都是久别重逢。他们一别十五年,而后,蓦然重逢。

    佛勘没有说话,在枕黑看不见的地方,他的神色里始终萦绕着惆怅,可是,却也难掩他蓦然坚定的目光。

    作者有话要说:

    ☆、第75章 这个文的作者苏起来不是人

    沈慕白和袁不破找到步风尘他们一行人的时候,步风尘的样子看起来……和袁不破有那么一丝丝微妙的相似。

    蝠小久趴在映梳的头发头发上,从远处看,简直就像是一个精致的银饰,然而一旦下了飞剑,步风尘每每想要靠近映梳,就会被蓦然变大了的蝠小久一翅膀煽出去很远。而每当这个时候,映梳居然也没有表现出很心疼,相反,她总是望着步风尘狼狈的样子,用手绢捂着嘴偷笑。

    映小梳,你一点都不爱我。嘤嘤嘤……

    玄月师兄,别以为你梧上嘴,我就不知道你在偷笑

    玄天师兄,用别人的狼狈,哄自己的老婆,这是人干的事?!

    步风尘头上插着一根稻草,无声的扫视了一下看热闹的众人,默默把脸埋在掌心,累牛满面。

    “她真是小姑娘么?”步风尘在地上滚了半天,也没等到有人上前来安慰他几句,只能默默的拍了拍衣服,从地上站了起来。这个时候,他看着蝠小久的眼神,还带着一丝丝的幽怨@( ̄ ̄)@

    映梳“噗”的一声笑了出来,把蝠小久放在掌心,从随身的荷包里掏出一个小玉瓶,从里面倒出一点点蜂蜜,蝠小久很是乖巧的伸出细长的口器吸食着映梳掌心的一点花蜜。完全看不出这是一个一翅膀能把步风尘这样强壮高大的成年男人煽飞的剽悍姑娘。

    要不是映梳再三强调,蝠小久的性别为女,步风尘几乎以为这是哪个看上他家映小梳的臭小子了。步风尘从不对映梳身边异常黏糊的小动物掉以轻心。毕竟他自己就是腾蛇出身,指不定哪只开了灵智的玩意仗着自己长得萌,就趁虚而入了呢~

    忽然,空气中传来一阵微小的灵力波动,虽然微小,但是除却没有灵根的映梳,在场的每个人都清晰的察觉到了。

    玄月和玄天一改方才嘻笑的神情,周身一顿,对着方才灵力波动的方向微微躬身。映梳自小在流云峰长大,虽然感受不到灵力的波动,但是对这样的场景却再熟悉不过,能够让青云宗德高望重的长老们如此恭顺对待的,只有袁不破。而如今,又加上了一个沈慕白。

    而在场的每一个人都清楚,如果袁不破和沈慕白不想,他们是无论如何不可能察觉到两个人的到来的。

    唯有步风尘没有动,他不是不想动,而是,不能。物种的压制是残酷的。沈慕白或许会因为步风尘是主角,又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孩子,而刻意的收敛周身的威压。可是,袁不破却丝毫不会。

    这是袁不破教给步风尘的第一件事情。

    血统带来的力量毫无公平可言,在洪荒旧址,没有人会可怜你。虽然洪荒旧址之中的异兽,都作为“人”而存在过,但是一入洪荒,一切的高低贵贱,都是由血统决定的。如果无力改变,那么,就必须接受。

    袁不破自然外放的威压让步风尘几乎跪在地上。少年的脸上浮现出一抹屈辱的神色,却倔强的抵抗着。

    步风尘周身传来骨骼交错的声音,他的骨骼被无形的威压残忍的碾碎,却因为金丹的修为而单独被重塑。这一切虽然只是须臾之间的事情,却足以让步风尘体会到生不如死的滋味。

    生不如死。

    在此之前,步风尘从来不知道,疼痛是一件如此不能忍受的事情。他也从来没有想过,一秒钟对于他来说,是那么难以残忍的煎熬。

    步风尘叫不出来,因为疼痛太过剧烈。步风尘的额头上也流不出汗,脸色也来不及苍白,因为他被笼罩在袁不破的威压下的时间太过短暂,短到,他站在他身边的没有修为的映梳甚至毫无所觉。

    玄月却是察觉到他家师弟的些许不妥,张了张嘴,却最终没有说什么?他并不是那种头脑冲动的人,虽然平素总是跳脱,但是也绝不莽撞。他敏锐察觉到步风尘周身灵力的一些变化。

    这样的变化,玄月说不上是好。还是不好。可是,他本能的信任他家师尊。他家师尊总不至于害他家小师弟的吧?

    沈慕白看着步风尘,清冷的眉目里泛起了一些细细的波澜,虽然并没有动容,但是,对于一个曾经面瘫,后来修仙的人来说,这样细小的改变,已经算是难得了。沈慕白扫了一眼步风尘,再一次确定了,天边正在向着这里汇集的劫云,正是为了步风尘而来。

    天边的云朵和以往的乌云不同,甚至和寻常修士渡劫的劫云不同。大多大多紫得发黑的云朵渐渐聚拢,每一朵云朵夹杂着金色的雷电,相互吸引,又互相排斥。劫云的聚拢带着咔嚓咔嚓的声响,让人望而生畏。

    而这朵紫色劫云最与众不同的地方是,它不似寻常修士的劫云一样,带着风声呼啸,而是直接夹杂着属于兽类的咆哮。

    步风尘只觉得全身都很痛,但是一种来自远古与血脉的召唤却强迫着他坚持下去。洪荒在召唤着他,那是来自故乡的召唤,一闪而逝,却深入骨髓。步风尘眼神一凛,袁不破已经收起了周身的威压,站回沈慕白身边。

    玄天神色骤变,浑厚的灵力罩在映梳和玄月的周围。玄月也撑起了灵力罩,为他师兄分担了一些压力。

    映梳虽然不能感受到灵力的变化,但是她在青云宗这么多年多少还是有一些见识的。她知道步风尘将要渡劫,也知道,这一劫很是凶险。

    步风尘已经没有心情理会其他。他只能全心的准备这次猝不及防的渡劫。元婴劫对于寻常修士来讲,本是异常凶险的。然而因为步风尘是腾蛇遗血,对于他来说,最凶险的反而是金丹劫。

    而如今,他拼着筋脉尽断的下场,生生挺了过来,而后的所有劫难,其实都已经不足为虑。而这一次之所以让众人捏着一把汗的原因是,这次步风尘渡劫,太过仓促和意外了。

    玄月从头到尾看着步风尘修补经脉,重塑修为。所以他最为清楚,步风尘原本是金丹后期的修为,经此一劫之后,他已经跌落到金丹初期,而就是这有些可怜的金丹初期还是玄字辈的四人尽了最大的努力,才为步风尘保住的。

    而如今,不过半年,步风尘居然已经能够冲击元婴。虽说再修一遍,多少比以前容易一些,但是达到步风尘这个地步……尼玛这分明已经是造孽了吧卧槽!这个消息一旦走露出去,估计整个修仙界都不会有人红眼的。

    是的,没有人。

    任凭哪个有些修仙常识的人听说有人用半年就从金丹冲击元婴,估计都只会面上一笑,然后在心里暗骂一句“没文化,真可怕。”或者用悲天悯人的眼神看一眼传这个话的孩子,默默吐槽“这孩子疯了。”

    可是,步风尘就是做到了。玄月和玄天在心里为小师弟高兴的同时,也浮起了一抹艳羡。他们不得不承认,这个世界上,有些人的天资,的确是旁人艳羡不来的事情。

    众人心下复杂,可是来不及想那么多,步风尘的雷劫,已经近在眼前了。碗口粗的雷从天而降,直直的劈在步风尘身上。步风尘扬起手中的飞剑,抵挡了十四道雷劫,而到了第十五道雷的时候,那支从青云宗的藏剑阁里细细挑选出来的飞剑已经化为粉末。

    来不及可惜,步风尘丢下掌中的剑柄,双手交叠在胸前,反复缠绕出繁复的手势。步风尘的周身泛起了蓝色的光辉,越发粗大的雷全部直接劈在步风尘身上。步风尘闷吭了一声,生受了。

    他足下的土地已经寸寸皲裂,步风尘的双脚已经完全没入土地之中。步风尘承受了六十多道雷,身上的蓝光越发单薄。随着蓝光的变薄,众人的心,都悬了起来。

    唯有袁不破和沈慕白神色无恙。袁不破并不担心步风尘的死活,他能做的尽数都做了,剩下的,步风尘能够走到哪一步,都是他自己的事情。对于故人,袁不破已经能够做到问心无愧了。

    而沈慕白,作为通读了《仙弦》的人,他已经知道了事情的结局。但是作为一个有节操的读者,沈慕白果断表示,他是不会剧透的@( ̄ ̄)@

    随着一声珠玉碎裂的声响,步风尘身上的蓝光轰然碎裂。他向后一跃,躲过了一道天雷。下一道雷如影随形,更加猛烈。

    雷劫即是天道,既是天道,便不容躲避。

    步风尘的长发四散开来,无风自动。他一道金光闪耀,英俊阳光的少年已经不见了踪影,只剩下一条狂舞的金蛇在空中甩动。他巨大的翅膀伸展开来,闪烁着烨烨银光。纯白的羽毛被银色的更为坚硬的羽毛替代,耀眼的金鳞也变得更为闪亮。随着修为的精进,袁不破的原型更加神俊。

    紫色的雷毫不留情的劈下,刮擦在腾蛇的鳞片上,发出刺耳的声响。二十多道惊雷密集的劈下,将腾蛇的身影淹没。

    忽然,天地间静止了。

    云消雨收,方才巨大的遮蔽天日的腾蛇消失了痕迹。一个年轻的男子仰躺在一片疮痍的土地上。从他的丹田投射出一个虚影,俨然是和他容貌相同的小人。而后,这个盘腿而坐的小人没入步风尘的内府,再也没有出现。

    步风尘,已经修成元婴了。

    十九岁的元婴老祖,除了“妖孽”,旁人还能够说出来什么呢?一时之间,在场的几人的神色都开始有些呆滞起来。意识到师弟成婴,玄天和玄月还有些反应不过来。

    唯有沈慕白和袁不破一副平静的样子。袁不破自不必细表,沈慕白却已经开始暗搓搓的吐槽了。

    都知道女作者苏起来很可怕,却不知道男作者苏起来更吓人。步风尘作为作者的亲儿子,自然是要被优待的。十九岁成婴什么的,不过是笔下的三言两语。

    耸了耸肩,沈慕白索性将步风尘扔给玄月和玄天照料,自己和袁不破一起在这个传说生长了幻灵草的森林里到处走走。

    一直乖乖趴在映梳头上的蝠小久动了,轻巧的飞了出去。沈慕白和袁不破眼神一对,都随着蝠小久走了出去。

    作者有话要说:

    ☆、第76章 拿什么拯救你这跑偏的剧情

    袁不破和沈慕白跟上了蝠小久的脚步。

    如果有什么能够让灵蝠离开山人女子身边的,那么,便只有幻灵草的花蜜了。幻灵草的花蜜对于灵蝠来说,不仅可以满足它的口腹之欲,更能够为它增加力量,最终幻化人性。灵蝠和洪荒异兽不同,作为能够修炼的妖魔,修成人形才是他们此生的追逐。

    幻灵草的生长周期是百年,所以,对于灵蝠来说,这才是真正的一期一会,许多灵蝠终其一生也不可能遇见一棵开花的幻灵草。所以,哪怕蝠小久再眷恋映梳身上的气味,它还是要飞去幻灵草处的。

    袁不破要幻灵草的根,步风尘要幻灵草的叶,而灵蝠要幻灵草的花蜜。所以袁不破才能够和这两只共处。

    蝠小久的身躯变大了,她的影子投射在地上,笼罩出一片阴影。沈慕白由衷的感谢自己的面瘫脸。尼玛一秒钟萌物变怪物神马的,是不是太刺激了一些?!然而已经由不得他多想,前方的灵蝠变大之后,行进速度也变得非常快,几乎变成了一道划过的虚影。

    沈慕白知道自己可以轻松的追上她,但是仍旧不能掉以轻心。

    看见沈慕白认真的带上一点严肃的脸,袁不破无声的笑了。认真的男人最吸引人,大概,每个相恋之中的人,总是要带上这么一点矫情的。袁不破也不能免俗。

    他们没有特意吩咐让步风尘跟上。个人有个人的缘法,如果步风尘最后得到的,是幻灵草的用于迷惑众人的身体,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何况,沈慕白心里清楚,步风尘最后得到的东西,无论到底是什么,却已经能够让他和映梳共老了,所以,他和袁不破,是没有必要特意去改变什么的。

    跟上沈慕白和袁不破的,是游君游臧。

    叔侄二人在这个小队伍里的存在感非常低,大多时候,众人是看不见两个人的踪影的。野兽在森林之中,潜伏是一种本能。而游臧长在流云峰,几乎没有经历过真正的丛林,此次出游,游君索性化作原型,带着自家侄子在丛林里寻找本能。

    冥豹可以对人臣服,却觉不能够被圈养。这是游君想要教给游臧的事情。

    游君知道,两个人的开始,是一种罪恶。可是,面对游臧固执的脸,还有倔强的眼神,他狠不下心去拒绝。一直都是把游臧捧在手心里的,既然已经这样宠溺了,游君又怎么舍得,他的小少年爱而不得。

    至于断绝的血脉,游君只能希望,一切罪恶加诸己身,一切福泽加诸于他的小少年。若他们百年之后与诸位族人黄泉相见,一切指责怨怼,他一并承担下来便是。

    最初的时候,游臧用一种近乎惨烈的方式让游君接纳了自己。到了最后,他却不知道,自己的小叔叔,是抱着那样一种绝似悲壮的心去回应他的。

    至于后悔不后悔,这样的问题,两个人都失了言语。情到深处情难舍,爱到深处无怨由。如此而已。

    而如今,游臧和游君跟随在沈慕白和袁不破身后。他们对所谓幻灵草并没有什么兴趣,只是,作为护法,游君总是要跟在袁不破身边的。而游臧化形之后,也是在小叔叔身边任职,自然,他是要跟来的。

    蝠小久的行进速度很快,但是却悄无声息。以至于她大摇大摆的飞过一群修真者的头顶,竟然无人察觉。这些人都是蹲守在这里,等待抢夺幻灵草的修士。各方实力在树林中央的小小空地驻扎,小心翼翼的保持着一种微妙的平衡。

    沈慕白和袁不破没有特意掩藏气息,但是境界不同,他们就是从这些修士的头顶踏过,下面的人也没什么感觉。

    反倒是游君游臧从众人中间直接冲过,几个年长的骂了一声“孽畜!”,在被游臧回头吼了一声之后,却被狼狈的吓到了地上。

    是了,游君和游臧是保持着豹形的。但是掩盖了碧绿的眼眸,那些修仙者最多以为是谁家的坐骑出来行凶,却没有想到,那本来就是两头妖兽。

    冥豹除了眼眸之外和普通的豹子没有什么区别,当年游臧还没有化形的时候,沈慕白只是给它掩盖了眼眸的颜色,就敢把他牵上闹市,何况方才,一只成年已久的冥豹和一直刚刚成年的冥豹全力奔跑,能够看清的人,恐怕根本就没有吧。

    蝠小久停在了森林深处。之所以说是森林深处,是因为如果没有灵蝠的指引,他们想要找到这里,基本上是天方夜谭。

    跨过一片茂密么丛林,沈慕白只觉得眼前骤然开阔起来。那些树林不仅仅是茂密,而且,它们沿着特定的轨迹,每隔一段时间,就要发生一种变化。沈慕白细心推算了一下,周遭的树木的位置,竟然足足有九百九十九种变化。并且每一棵树,都有罡气护体,寻常修士根本不可能砍断它。

    也就是说,一入此地,若无大能,必定要陨身于此的。

    袁不破跟在沈慕白的身后,嘴角噙着一抹纵容般的浅笑。既然,他的半身将这看做是一场冒险那么,就让他玩一玩好了。袁不破没有告诉沈慕白的是,早在他们进入森林腹地,他就已经通过神识找到了幻灵草,之所以一直没有行动,是因为觉得沈慕白小心谨慎前进的样子,特别迷人罢了。

    ……够了,男神,你痴1汉了。

    在眼前骤然开朗的土地上,沈慕白其实是准备看见一片花海的。

    因为,沈慕白记得,原著里面,步风尘带着映梳找到幻灵草的时候,它藏匿在一片繁花之中。按说要在一片花海之中寻找一棵没见过的草,是非常困难的事。然而作为作者亲生儿子的步风尘,居然一边和妹子玩浪漫,一面分分钟找到了幻灵草。

    然而,眼前的景色让他倏忽一惊。一棵粗壮的树木周围,堆积着森森白骨,这些骨头有心有旧,有的已经发黄变褐,有的却还是洁白。这些白骨最终难逃化作那个奇怪的植物的肥料的命运。

    纵然袁不破已经告诉过沈慕白。真正的幻灵草本体,不是一棵草,而是一棵树,乍然见到如此可怖的景象,沈慕白也难免大吃一惊。

    但是,他很快就镇定下来。

    事实上,也容不得他不镇定了。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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