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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子装逼记 作者:非流
,每当他咳一下,喉咙里就好像被卡了一根刺,拔不出来。但不咳吧,又感觉痒痒的很难受。“我爹我娘呢?”
“老爷陪夫人去万方寺进香去了。”小玟急得声音也颤了,“公子,外面的人是怎么回事?”红衣侍卫们守在门口,为首的人打招呼示意韩夜快点走。难道今天是天意?他连告别他们的时间都没有?“小玟,我爹娘回来后,你告诉他们,我去云门关参军了,很快就会回来了。”韩夜哑着嗓子说完,头也不回的迈步。
“咯咯,咯咯。”小红在庭院里高声大叫,自从韩夜买它回来后,它不让任何人碰,只吃韩夜喂的食物,院子里但凡有人靠近,都会被它那凶鸡恶煞,不住蹦跳的样子吓一顿。
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就应该相识。虽然它是一只鸡,但韩夜料想它其实也受过伤,不然就不会对陌生人那般防备。他叹了口气,抱着小红走出大门。
马车直行使到城外,红衣侍卫勒令韩夜下车,韩夜以为要给马添加草料,就放下小红掀帘而出。这一看,他傻眼了。离他们前方一百米处约有二百多人,背着包裹穿着布衣在原地歇息,红衣侍卫说这些人也是去云门关的,而他们则是带队人。
韩夜道原来是安排好的,那他是不是一个例外呢。红衣侍卫说罗嗦什么,就上了车,结果车上只有小红朝他咯咯叫。这人根本不惧,拔剑出鞘,趁小红不注意拎着它的翅膀甩出了车外,自己沉沉稳稳的坐在了车垫上。
小红在半空叫得更大声,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韩夜一看不好,就要出手去接。事实证明,不会飞的动物在重心不稳下会摔死,会飞的动物在坠落的情况下不一定会摔死。
在离地面约有两米的时候,它猛的一振翅,仰头嘶鸣,翅膀扇动了起来,下落得虽不稳当,倒也保住了命。
看的人诧异不已,都说这鸡命大。反观韩夜,被上方飘落的几根羽毛弄得手忙脚乱。
红衣侍卫与前方队伍汇合,简单交待了几句,大意是走快点不能掉队,有事离队须打招呼,更不可蛊惑他人私逃抓回来治罪云云,又说保卫国家疆土是每个热血男儿的职责,待衣锦还乡光宗耀祖是祖宗一辈子的庇佑,皇上会大力封赏等等。
韩夜听了不屑一顾,想缩到后头队伍去,他反而用剑把韩夜挑到前面,严肃的说不可违抗皇命,否则株连九族。韩夜立马腰板挺直恭敬的听他胡扯一通。
小红从惊吓中还没还魂,不时冲红衣侍卫吼上两嗓子,韩夜不住的用手安抚它的羽毛。一路上,与好几个人谈话,他们大都已成婚,儿子都两岁了,韩夜问是不是自愿的。
“没办法啊,俺家粮少人多,俺爷爷俺爹种了一辈子的地,累得骨头都弯了,也没置办个什么家当,俺看那些参军的一回来老威风、老得意了,有些还当了大官,吃的穿的我们老百姓想都不敢想,俺就想挣个运气。”
韩夜不置可否,说,“那你看去的人和回来的人一样多吗?”
“咋不一样啊,那些当官的一回来街上的士兵老多了。”他挠挠头,“俺娘不让俺去,俺是偷偷报名的。”
韩夜看了看别的人,他们脸上有恐慌,也有兴奋,有畏惧,更有期待。
好些人看到了小红,凑在一起暗自嘀咕,韩夜听了半天,才听清他们想趁他不注意宰了小红炖汤喝。当下就拾起一块砖头,劈碎说,“不知道劈到人的身上是什么感觉?”
这才消停。
云门关前方三十里外是赤赤族,赤赤人以牧马放草,涉猎逐水为生,擅长跑步精通躲避之术。
后方十里是青城。城里约有五万老百姓,守城的将领叫关明,是个四十出头的中年男子,他站在城墙上,威风凛凛。韩夜这行人到了城外,全都被红衣首领吩咐站得整整齐齐。
而城外,似乎被清了场子,除了士兵、军官,没有一个闲杂人。
这时,韩夜才发现,原来不止炳阳,就连溪州,郝里,靖南也来了不少参军人,总数约有一千。
没多久,就有一个身姿挺拔如苍松,气势刚健如骄阳的男子走过来。腰胯宝剑,铁黑色头盔将他遮掩得严严实实,露出一双沉稳如练的眼睛,他轻启唇齿,“大家好,我是这里的城门领,名杜颖。”
韩夜探出脑袋凝目瞧着,标杆般笔挺的修长身材在华裘肩甲的映衬下,似乎隐藏着一股巨大坚韧的力量。如琼树一枝,立于天地悠水间。呵呵,有意思,他居然是他的大人。
唉,谁让人家的老爹是兵部的呢。
索性听听吧,“你们,知不知道来这里是为了什么?”杜颖快速的扫视着前面的人,当他的目光接触到一个高昂着脖颈的人时,微微一笑,冲韩夜递了个意味不明的眼神。
全场寂静,没有一个人回答。
“有人是为了保家卫国,忠于朝廷。有人是为了成名立业,万古流芳。有人是为了饱食果腹,不再受衣不蔽体之苦。不管你们是自愿来的还是迫于无奈,既然到了这里,就要记住自己的身份,你只是一个兵。不想当将军的兵不是好兵,想当将军的兵不是一个好兵。我知道你们现在很难理解这话,但是没关系,时间长了,自然就懂了。有人会庆幸,云门关常年没有杀戮,自然无后顾之忧。可是,世界上哪有平平顺顺的事呢。老虎生于草原,若身边牲畜成群,耽于安逸,也会失了利爪,遭群畜一攻而上。更何况我们是人,居安思危要记挂脑间。”他话锋一转,唇边的温笑不再,邪肆强硬,加大音量,令不少人抖了个哆嗦,“云门关不是安乐窝,更不是玩耍怡乐的风月楼。本官同几位大人商量,已经制定好了训练方针。现在整队,在城外五里外的校场集合。”
校场外面有士兵把守,红衣侍卫带他们到了一块空地上,就离开了。于是众人就这样站着,不知道该干什么。韩夜心里冒出一个想法,这不会就是古代的军训吧,杜颖说的话怎么越听越不对劲呢。
与现代相比较,两者真是无法比拟。
古代一部分人要么老老实实读书中状元,要么冲锋陷阱当将军,要么安分守己做百姓,要么头脑聪明经商,虽不是样样精通,倒也各司其职。
而现代,学生考上高中、大学得军训,小时候学这个学那个,件件都得入门。大学毕业后要忙着找工作,成家立业,赡老养幼。与同事处好关系,与上司打交道,门门都不能少。
比起古代的参军打仗,安全率占百分之七十。
韩夜突然明白了哪不对劲,杜颖说的话锋太让人熟悉了。他仔细的想着,越想越疑惑。
杜颖果然不负众所期待,简短明快的说,“你们,由各自都头带领,围着校场跑十圈。”全场哗然,他们的都头是红衣侍卫,现在那些人都走了,哪来的都头?杜颖挥手示意安静,“自己选。”
经过一场不大不小的争论,讨论如下:炳阳来的这些人由一个叫杜渐的年轻男子做都头。
溪州人的都头是陈铭,郝里人的都头叫陆雄,靖南人的都头名林秀屿。
全场争论中,只有韩夜一个人木木的,那种熟悉的感觉挥之不去。
韩夜从小就爱跑步,十圈下来也就五千米,还是挺轻松的。
跑完后,不少人喘气不停。杜颖道,“知道我为什么要让你们跑步吗?因为你们的身体素质太差了,一个人只有强健的体魄,充足的精力,才会胜任一切不可负荷的东西。以后,你们每天都要跑步。”
韩夜听得一愣一愣,他终于发现这种不对劲在哪了,杜颖说话的口气太像莫轲了。不禁轻轻的喊,“四眼。”杜颖眉间一动,漆黑色的眸子漾起了笑意,透出一种漫不经心的狂喜。
他认出来了,不枉他苦心琢磨。
作者有话要说:
亲们看完了可以看一下偶的另一篇,比《公子》稍微用心些,伪蛇妖和人相爱相杀的故事,叫《殊途不悔》作者专栏可以看到。
第22章 训练
韩夜两眼冒星,激动的盯着杜颖,他食指伸开指着天,意思是“你”,然后拇指也伸出来,抖动着:你牛。
这是韩夜在现代和莫轲打招呼的手势,如果杜颖明白,韩夜敢肯定,他百分之百就是莫轲,他的铁哥们儿,从小学到大学的好基友。
杜颖克制着,直到吩咐那些人入帐休息。他才伸开双手,走过去重重的拥抱住韩夜。“我第一次见到你就认出你来了,你可真是的,我暗示了那么多遍,现在才开窍。”
“呵,还不是你打过ddd打过我。”
“我可没打过你。”杜颖死不承认,“那明明是别人顶着你的名字干了混账的事,我气不过,才揍的。”
“可你怎么能比我早来呢?”韩夜纳闷。
杜颖举起腕中的“佛陀铃”,金色的珠子颗颗圆润,平时是不会发出声响的,只有相互碰触才会听到“铃铃”琢音。“是因为它,具体的原因我也不清楚。”杜颖说,感觉是它把我带到这儿的,带到你的身旁。
“我们这些人现在都经由你训练吗?”
“当然,我小时候最大的梦想就是拥有一支军队,所向披靡。长大后才发现那是武林传说中一个遥不可及的蛊惑,结果不知是什么原因来了安靖,当然得试试。”杜颖摇头道,“而且这里的生活很无聊,不找点事儿干真的会死的。”他侧过头,“怎样,有没有兴趣?”
韩夜嗤笑一声,“切,古代什么条件,现代什么水平,这两者能比吗?你看电视上军队训练,每天坚持跑步,在太阳下曝晒,雨中耐淋,什么俯卧撑,晚睡早起的,多累啊,这古代有吗?”
他眼里有对权利的欲望以及大干一场的决心,“韩夜,我们一起训练吧。”
韩夜低头想了想,罢了,既然回不到从前,就坦坦荡荡的接受现在吧。他握住杜颖递过来的手,“好。”
杜颖状似开玩笑的说:“都说云门关安逸无纷争,可你看外边全是赤赤人的马。要是哪一天两国开战,他们趁机偷油水,可就不好办了。”
事实上,杜颖说的这个假设不可能不存在。沙场征战中,掩人耳目的现象可谓不少。无论云门关的生活多么安逸,但“防患于未然”这句话并不是说说就可以的。
任何事情,只要有助于发展和保护人的生命力,都是值得注意的。不管是关心还是不怀好意,是有目的的还是无意识的,都要分一点儿心思来考量,来注视。
“如果真有那么一天。”韩夜望着渐黑的天,皱眉道,“我想不到会是怎样的场景。”或许太阳会变得刺眼寒冷,天空黑暗弥漫,独自漫步的人冷不丁的回头,生怕背后冒出一只饥饿红眼的野兽将他生生吓一大跳,也许夏季的花儿不再冒香,风将夜晚的烛火吹灭,厨子烧好的鱼丝肉汤被地下的鲜血浸染,便宜了木板底下蠢蠢欲动的蠹虫。
人们被一个不经意的说辞激得反目,对方只是说了一句:你儿子的左腿中刀了。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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