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节
圈养这个大夫 作者:四月流春
第3节
沈季消食完毕,看着还早,就准备小睡一会,下午要把葡萄摘下来处理好。他现在已经可以坦然面对家中住进两个陌生人这件事了,任由他们忙他们的、自己忙自己的。
打了盆水给自己清理一下头面、手脚,除下外袍时沈季才摸到怀中的家书,吓了一跳,要是不小心水洗了真得打自己几下才行。
他赶紧把书信放置到专门的抽屉里,里面满满的都是这些年穆东的来信,仔仔细细地按照时间扎好了,码得整整齐齐地在抽屉里。闲来无事时常再次拆阅,数年间大哥对自己的关爱和训诫就从纸张里一一浮现出来。
收拾好后才安心地平躺在了床上,沈季很快就迷糊地入睡了。心中无事担忧,更加上憧憬着到贺州的情景,很快坠入了黑甜的梦乡。
一觉醒来,擦把脸、喝杯水醒醒盹儿,沈季走近仓库里,拿出了几个竹子编织的漏筛和剪刀踏出房门走向了院子。
这么多的葡萄又快熟透了,吃不了多少,沈季决定酿些葡萄酒,到时候去贺州带给大哥尝尝,料想他一定会喜欢的。
沈季也不看成色,先钻进葡萄架子里,用剪刀把葡萄全部整串地剪下来,看得见的葡萄都剪完了之后。沈季开始仔细掀开茂盛的藤和叶子,小心地把藏在里面的也剪下来。
确定自己全部剪完了之后,沈季就吃力地把这漏筛葡萄搬到石桌上,准备先挑选出几串来留着自己吃。按照往年的经验,其实并不是大串密集的葡萄才是最好吃的,相反,那些果串稀疏、零散,能接受充足阳光照射的葡萄才是最为香甜的。
只挑出了两串,沈季先摘了一颗尝尝,这种葡萄果实不大、深紫色的皮非常薄。入口就不禁咧嘴:“熟过头了!甜得有些果酒香啦,今年晚摘了些,可惜,算了,全酿酒倒是非常合适的。”
蒋锋走出来,看到独自一人忙得不亦乐乎的沈季,忍不住过去观看了一番。
“三哥,吃葡萄么?我刚剪的,可惜有些熟透了,不知道你喜不喜欢吃。”沈季挑出几颗,笑着递给蒋锋。
“还行,挺甜的。这些都是你种的吗?”蒋锋接过吃下,随手一指院子里的蔬果问道。
沈季点头:“是啊。”
蒋锋开始觉得,沈季这小子虽然胆小了些、爱哭了些,可也是有长处的,比如厨艺好、比如做事很勤快,家里就他一个也打理得这么妥当,由此可知他也有一定的自控力——真是有趣的家伙!
沈季回去仓库找出往年酿酒的窄口宽肚瓷缸,里面先用干净水仔仔细细地涮几遍,然后翻出家中的白酒擦拭几遍,最后用开水来来回回地涮干净了酒味,让它晾干备用。
蒋锋坐在一边围观,他问:“你这是准备酿酒么?”不知为什么,他总想和沈季说说话。
“是啊,吃不完的话葡萄很快就会烂掉的,那多可惜啊。”沈季也乐意在做事的时候跟不讨厌的人聊聊天。
接下来他用剪刀把葡萄一颗颗从果蒂部分剪下来,不能碰破了皮,看到有破皮、腐烂的要摘除,十几串剪下来,沈季的虎口和手指都被剪刀磨得通红,又酸又痛。
站起来到院子里走了一圈、甩甩膀子,松松有些僵的肩背,沈季仔细用白酒和清水洗净了双手,这才再次坐回了石桌前。刚想动手把葡萄一颗颗捏碎后放进洗干净的瓷缸中,沈季抬头看到了蒋锋好奇的目光,于是他邀请道:
“这挺好玩的,三哥你来捏捏看!”说完一指清水和白酒,示意对方洗手。
蒋锋鬼使神差一般,竟然真的洗了洗手,动手和沈季一起捏葡萄。沈季压低声音问他:
“那七爷究竟是什么人?他脾气真的好大啊。”
“不是一般人,脾气还算可以的了。总之你别忤逆他,就不会出什么事。”蒋锋告诫他,至于李翼的真实身份,他肯定是不知道的好。
沈季担忧地说:“三哥你跟他一起,一定经常挨骂挨打吧?”
蒋锋摇头失笑,不回答,他心想挨骂挨打不是最糟糕的;最可怕的是你做错了事情,你的上峰却沉默冷静,那才麻烦了呢。
俩人花了小半个时辰才把葡萄全部捏碎了,沈季想了想,又往里面拌入了半斤白糖,不敢多放,因为穆东不喜欢吃甜的。
把瓷缸口仔细封好后,搬进仓库里放着就行了,一个月过去看就差不多。
沈季今天真是累极了,他早早做好晚饭,吃饱后收拾、洗涮了碗筷,沐浴后就打着哈欠爬上床了,想着明天去后山,把草药再清理一遍,说不准什么时候赵师傅就会告诉自己,有人托镖去贺州呢……
蒋锋和李翼商议完正事后夜已经深了,他回屋后看到沈季早已经呼呼大睡、还贴心地给自己留了一大半的位置——这种感觉很奇怪,特别像是新婚燕尔,丈夫办完事回家,伴侣乖巧温顺地在房里待着……
——不、这简直是魔症了,沈季明明是个刚认识不久的少年,自己怎么会联想到那方面去呢?
努力不再胡思乱想,蒋锋脱衣在沈季旁边躺下,心里期盼着这家伙今晚的睡相可别再那么差了。
☆、第13章 不敢同榻
沈季睡熟后不多久,又开始在睡梦中开始上演全武行,一条腿“啪唧”一声拍中身边的人,蒋锋皱眉,动手将其捏下去不提;再一会他睡梦中又换了一个姿势,这回是两条腿都大咧咧地伸了过来,练武之人警觉,总在快要入睡之时被闹醒,蒋锋心中十分无奈,最后实在不耐烦,直接伸出自己的一条腿上去压住,这才迷迷糊糊的入睡了。
第二日沈季醒来,睁开眼睛就非常窘迫,也不敢出声,因为他跟蒋锋贴得有点近,事实很明确——是他自己把全部被子卷走了不说,还差点把同伴挤得掉下去,他很久没有跟人同榻的经历,已经习惯性满床打滚。看来明天自己得去爹娘的屋子里睡才行,看这个蒋锋挺好商量的,待会儿就问问看好了。
况且这种感觉也非常别扭——就算是跟哥哥穆东,由于两人早早都有自己的房间,偶尔自己想跟兄长抵足谈心时才会过去挤一宿,不过那都是年少的时候了啊。
他心想悄悄地挪回来、一点点退回里侧,再作若无其事状的起床。
“你可真能折腾!”谁知刚挪动一点,耳边就听到蒋锋喑哑的嗓音,赶紧抬头看——
沈季看到对方皱着眉头、深邃锐利的眼神一眨不眨地盯着自己,嘴唇抿得紧紧的,心道这人生气啦?如果不是七爷前一晚说过他必须生活在蒋锋的监视范围之内,他才不想跟人挤呢,多不自由!
“睡相不大好嘿嘿,要不我今晚睡别的屋?”既然对方开口嫌弃,那可是大好的机会啊,必须把握住!
此时蒋锋已经重新把眼睛闭着养神,他听到沈季小心翼翼中掩藏不住期待的询问,嘴角勾起了清浅的笑意,爽快地答应了他,“行吧,随便你了!”
反正王爷当时也是不放心才叫自己先看着他,现在没有发现有什么不妥当的地方,满足这小子一点小愿望也没有什么不可以的。
嘿、这就答应啦?真不枉自己喊了好几声三哥呢!沈季此时心里乐得直直拍手欢呼,可硬是逼着自己不喜形于色,自己把脸皮绷住了,镇定地说:“那行,三哥我先起了哈!”
利索坐起身,手脚并用越过蒋锋下床,自顾自的穿戴好,脚步轻快带着喜滋滋的笑容就出去了!
——只留下蒋锋无奈的躺着,刚才沈季没轻没重、大大咧咧地从他身上越过,无意中刺激了清晨本就血气充沛的成年男人,可惜罪魁祸首一无所知,早就跑了!
深吸了口气,忍不住屈起一条腿平躺,蒋锋尽量放松自己,好一会儿才平复下去,坐起身准备起床,心里决定今晚就把沈季打发去别的屋睡,太能闹了!
沈季走出房门,习惯性先去院子里小转了几圈,舒展了一下筋骨,然后回院子里打了水漱口擦脸,把冰凉的毛巾盖在脸上,一边醒盹儿,一边努力想着今天要做的事情。“唔,今天得给三哥熬几帖中药,补气养血就行。他的体质强壮,每天上药估计那伤口不日就能愈合,就是气血还是可以靠药材和食物来加速补充的,一会儿得好好想想给他开什么样的药方最合适,最后参考自己家里的现有的,免得跑去集市买……
哪知突然间脸上盖着的毛巾一下子被人抽走,耳边传来讨厌的声音,还是带着三分痞子似的笑意“怎么?这是眼睛肿了?”
这人正是李翼,他早就洗漱好去外边转了一圈,老远瞧见沈季站在水井边盖着块毛巾,半天不取下来,看起来呆得够呛,忍不住轻手轻脚过去一把揭下来。
“你才眼睛肿了!”沈季没好气地一把将毛巾扯回来,心里已经想好,今天还得得去把那些枸杞收回来,要是又跟之前的葡萄一样熟过头,就真的心疼坏了。
也不理李翼,转身准备去厨房忙活,李翼的声音在背后响起:“之前哭那么厉害,眼睛也不肿,挺不错的!”
沈季气急回头,怒瞪对方半晌,想反驳又怕李翼说出什么更加不好的来,只好愤愤然快步走开。
跑到厨房先喝了杯水,沈季想了想,今天还是熬粥喝。
生火淘米,先把大米粥熬上,出去院子里挑了大个儿的白萝卜,洗净后细细切成萝卜丝,他很喜欢用凉拌萝卜丝下粥,切好后撒盐适量,腌制片刻后才能去除过多的水分。接着他取出今年新晒干的茄子干,先用热水泡发备用,切了小小一块腊肉,片成薄片备用,又剁了一些蒜沫。
生火架锅,先下荤油化开、加入蒜末爆炒出香味后,加入薄薄的腊肉片,翻炒几下,再把沥干水分的茄子干放进去,翻炒均匀,放入盐、酱油适量,撒些水焖了片刻就出锅盛盘——他已经知道蒋锋和李翼的食量了,炒了格外多的一大盘。
先把腊肉茄干端出去,沈季回去把萝卜丝腌制出的水倒掉,加入熟油、姜丝、酱油拌匀,把菜和粥都端出去摆好之后,沈季转身出门,去喊那俩人吃早饭——毕竟他是收了人家的银子,还有匕首和玉佩呢!拿人手短啊,不想几顿饭都不招呼别人吃。
他们果然是在小溪对岸练武呢,俩人你来我往的、一招一式都认真对待,沈季在一旁观望,作为外行人的他也说不出个好不好来,只觉得那两柄长剑招招都向着对方要害,完全没有注意收势的意思,剑身闪着冷冰冰的光,误伤了怎么办?哥哥都说过了,不是对敌就得点到为止的,出手太快比较容易出意外。
不过看着蒋锋他们姿态潇洒、招式熟练、气势逼人的样子,他还是很羡慕的,虽然当年穆东在家也曾悉心指导过他习武,可惜自己当时太贪玩了,穆东也舍不得怎么严格要求他,导致今天成了个单薄的文弱体质。
过了好一会才告一段落,两人各自跳开歇息,沈季赶紧趁着这空档开口喊:“三哥,吃早饭了!”
蒋锋闻言就顺势收了剑,和李翼一同回去吃早饭,时辰也不早了!
李翼手抹了把脸笑道“这都叫上三哥了?老三看来他倒不讨厌你啊!”蒋锋微微笑笑,并不回答。
“给他什么好处了?爷倒是好奇得很!”李翼饶有趣味地再问。
“并没有什么好处,都是男子汉,心眼儿总不能跟针尖似的。”蒋锋看出来沈季还是能相处的,不至于是那种狠毒、邪性子,就是年轻人脾气急了点而已。
俩人擦干汗后,洗了手上桌,李翼看看菜色,端起碗呼了口粥,吃过茄干后开口对沈季说:“你这做饭的手艺还行啊,以后跟着爷专门负责一日三餐行不?”
“食不言、寝不语,你吃饭也要这么多话做什么?”沈季头也不抬的呛李翼。
“叫谁呢你你你的,真没有礼貌,叫七爷!”李翼想着连蒋锋你都愿意叫三哥,叫我七爷又不至于怎么地。
可沈季根本不理他,兀自喝粥吃菜,李翼有些黑脸却拿他没有办法,三个人照例把桌上的食物扫光,李翼和蒋锋都是长待军营里,大锅饭吃多了觉得沈季做的饭菜简直好极。
照例还是沈季收拾碗筷,不是因为他特别勤快,而是因为他不想自己的家里乱糟糟的,心里还记着给蒋锋熬药的事情,他打扫干净厨房就去了仓库。
沈家仓库分成两个部分,一边放着家里的一些农具、旧家具什么的,另一边两排柜子和那两条大的台面,就专门用来暂时存放药材了。转了一圈,选定了几样常用的补气养血草药,细细秤好后分成药剂,用纸包好。转身就出去熬上,花了一个多时辰才熬成,端出去准备给蒋锋喝了。
谁知屋里转了几圈都不见人,沈季走出院子,发现蒋锋居然又在清溪旁边的草地上舞剑——单手如此不方便还能这么勤奋,果然武林高手都是不容易练成的啊,很是感慨了一番,他扬声招呼:
“三哥,给你熬的药,快来趁热喝了吧!”
蒋锋停下,意外地望过来,他记得沈季说过会给他熬药,原本以为被小狗的事情一打岔,他就不乐意了呢——虽然狗是李翼踢死的,不过如果当时先碰上狗的是蒋锋,他也不会手下留情,行走江湖之间,太心软是致命的弱点!
既然已经熬好了,蒋锋还是下意识走了过来,低头望进对方清澈透亮的眼神半晌,他从沈季手里把碗端过,张口把大半碗漆黑的药汁喝下去——从来没有过的、对于一个初识不久、底细不明的人如此信任!
“好了,一日两服,晚上再喝一次,三哥的血气就会恢复得快一些!既然现在伤还没有好,就先静养,练功又不急在这一时!”沈季大夫一本正经地交代他的病人。
刚才练了好一会,现在正好得歇歇,蒋锋提剑跟着沈季进屋,留下在清溪上游几十米处、正在悠闲垂钓的李翼一个人在外面。
☆、第14章 后山处
早上得到蒋锋的允许后,沈季对于从今晚开始可以单独睡一个屋子非常开心,看着蒋锋喝完药后,他就匆匆忙忙去收拾了剩下的一个厢房——其实如果有选择的余地,他并不想去动爹娘生前住的屋子,里面所有摆设一如从前,他经常进去打扫、擦拭、开窗通风,偶尔会有种错觉,好像父母还在家中,守护着自己、守护着整个沈家!
沈季把铺盖和一些日常用品都收拾妥当后就去准备午饭,至于饭桌上多出来的两个人——其中一个他没本事撵走、另一个倒是欢迎的,目前就只好先这样,就当有人陪着自己吃饭了!
想不到李翼一上午垂钓,倒也是有所收获的,沈季毫不客气地把那几条鱼给炖了,吃完后他一贯有午睡的习惯,自己进屋去歇息!留下蒋锋和李翼坐在堂里边喝茶边商量事情,一个时辰之后,睡醒的沈季背着个竹篓,一副出门的打算。
李翼看到就开口问:“去哪儿呢?”
“……”谁知半日没有等到答案。
沈季是准备去后山摘枸杞,可他一时半会就是不愿意开口跟李翼讲话,站定堂中,虽然他瞧见了蒋锋对他轻轻摇头,眼神中都是劝诫,正犹豫着要不要听他的话,没想到一个瞬间李翼就疾步过来,狠狠抓住了沈季的胳膊,那力气大得要弄断他的手似的。
李翼也确实是生气了,身为皇子、将军,就算再怎么跟身边的人打成一片,那肯定也是有限的,对上沈季,是因为他一开始确实是理亏的——闯进他家门、威胁了他、踢死他养的狗,后来还发现这小子父母双亡,心下不免就有些怜惜。可他发现沈季胆子越来越肥,处处给自己没脸、不,简直把自己的脸面放在地上狠狠地踩!这叫他如何能忍?
用力攥住他的细胳膊,李翼准备给沈季一点颜色瞧瞧,冷着脸沉声开口:“沈季,爷再问你一遍,你准备去哪儿?”
胳膊上的剧痛提醒沈季,自己有些大意了,这可是个刀口舔血的主,就算再怎么讨厌也只能顺着,对着干准没有好果子吃的。忍了又忍,默念几遍“识时务者为俊杰!”,沈季还是开口:“我去后山收药材。”
“哼!你最好只是去收药材,胆敢撒谎,尽管试试看!”李翼看他服软,就松开了他的手臂,心里想,这胳膊可是够细的,衬不上沈季的胆子大!他心里知道沈季不会做什么,只是不能容忍他对自己的忤逆。
蒋锋无奈地站在旁边,他心里有着紧张、担忧,怕王爷真动手教训他,可看到最后只是雷声大雨点小的训斥了几句,忍不住松了一口气。
“得了,不是说采药吗?赶紧去,别碍着爷的眼。”李翼觉得自己不过是小小吓唬了一下,沈季服软了、以后起码不能对自己视而不见、听而不闻的,这不就得了嘛,可看着沈季垂头丧气、可怜兮兮的样子,他心想,之前不是嚣张得很么?真不经吓!
不过这附近风景还是非常秀丽的,南国风光,此时秋高气爽,一天秋色冷晴湾,无数峰峦远近间。闲上山来看野水,忽于水底见青山!闲暇之余他还是喜欢到溪边去垂钓。
蒋锋本来在院子四周闲逛的脚步,忍不住转向了后山,不高的山坡,他第一眼没有看到人影,再仔细才看到了一片细碎绿叶与星星点点的红色果实之间,露出了沈季的尚带些气愤的侧脸——他正蹲下来摘那些红透了的枸杞呢!
听到了近前的脚步声,他抬起头,望见是蒋锋,他还是开口打了个招呼,“三哥怎么过来了?”
蒋锋蹲下来,伸手揪下一颗枸杞,凝神盯了半晌,然后随手放进了嘴里,是甜中微带些酸的味道,开口问,“这些都是你种的么?”
“嗯,家里一直都种着这些药草的。”被李翼这么一吓唬之后,沈季整个人都有些萎顿下来,心情不大好,他并没有忘记,这个自称七爷的人是怎么不顾他反对住进来他的家,还不能赶走,得好吃好喝供着。胳膊差点被捏断了,胳膊痛、可心里更加难受,是以此时对着蒋锋,他也只能勉强打起精神应对。
“不错,挺能干的!”蒋锋看着周围好大一片山坡,种植着各式各样的药草,都打理得井井有条,再看看沈家屋里屋外的模样,他由衷觉得沈季年岁不大,可非常勤恳,比较自律。就是涉世未深,遇事不懂得低头。
沈季看着蒋锋帮他一起摘了好一会,先是叮嘱他小心上面的木刺,过了好半晌,抿了抿嘴唇,他还是憋不住心里的疑问,“三哥,如果你家爷叫你去杀人,那你会去么?”
在他看来,蒋锋并不是坏人,可如果被七爷逼着的话,他会做坏事吗?
蒋锋愣了一下,低头思考半晌,他还是说出了最真实的答案——
“如果是七爷要杀的人,就没有不该死的!”
事实如此,比如在战场上,只要战争发生了,就没法用语言阻止,一般也只有言语没有作用之后,双方才会用最原始的流血方式去迫使对方遵从自己的意愿。这时候,谁更骁勇善战、心更冷硬、下手更果断,活下来的机率就更大。
可从小在青城县长大、还没有经历过什么风雨的沈季,他不能接受这样的说法,直直地望向蒋锋的眼睛,他锐利无比地开口——
“谁该死、谁不该死,不可能是你家爷说了算的!三哥,你就这么听他的话么?”
怎么可能不听呢?作为一个合格的、忠心的属下,带着对主子命令的怀疑、抗拒去办事,这样失败的可能性太大了!再说,他蒋锋连命都是将军府的,不可否认,是府里收下了他、让他活下来、长大成人,否则他也有可能早就饿死、病死了!
“沈季,你记着,如果是像你这样普通的百姓,自然不会有人来杀你们,相反,你们还会受到朝廷和官府某种程度上的拉拢和保护。但是,如果有人举着刀准备把你杀了,那么你能说你就是该死的么?只要你也拿起武器,那该死的可能就是对方了。”蒋锋淡淡开口,经历过太多生死,他开始感觉到入骨的疲惫。
“可是……哎呀”沈季听蒋锋说完,刚准备站起来好好反驳他一番,谁知道蹲得太久,急急站起来,一时间犯了眼晕,两腿都麻了。蒋锋眼疾手快,急忙站起来扶了一把,搂着他的腰,往自己这边带了一下。
沈季的鼻尖碰到了对方坚硬的胸膛,瞬间又被轻轻推开。现在他只顾着自己的发麻得不行的腿,刚才突然站起来,只觉得腿上又麻又难受,痛苦万分、就如同百爪挠心、千万只蚂蚁在爬似的,一时间赶紧走动舒展双腿,加速回血,顾不得跟蒋锋理论。
看到刚刚还像正义使者一样斗志昂扬的家伙,瞬间就满脸扭曲抖弄着双腿,蒋锋忍不住觉得好笑。
“也不能蹲太久,你不知道一会儿就站起来歇歇?”
过了好一会,沈季才觉得缓过来了,其实他不懂得更多的人生大道理,只是下意识地担心蒋锋,他会在无奈中做了听命于人的滥杀无辜之辈。
“三哥,以后……你如果有可能,还是别跟着七爷了,我看着他就不像好人,如果哪天因为他的原因,三哥你滥杀无辜了怎么办呢?江湖上不都说了么、血债还需血尝呢!”双拳难敌四手,明枪易躲暗箭难防,欠下的人命债不可能是没有后患的。
蒋锋听了,心里不知该是什么感觉,他作为王爷的亲卫,其实就是王爷手里的武器,指哪就得打哪,更别提跟着上阵跟金国拼杀无数次,生命在战场上都得自己把握,哪能靠着别人的仁慈就能活着呢?
不过,从来没有人这样关心他,担心他做了错事、遭遇报复甚至丢失性命。以前觉得自己没有根、没有亲人、命也不会有人怜惜,可现如今他从一个萍水相逢的少年身上,感受到了这种陌生的悸动、此时说不感动是加的。想了想,知道一时半会是扭转了不了沈季的想法,他只有开口说:
“沈季,七爷和他的外祖对我有再造之恩,大丈夫不能知恩不报,一走了之算什么男子汉呢?如果没有确凿的必杀的理由,你当我欢喜大动干戈取人性命么?”
“唉,我不知道你们从哪里来、到哪里去,也不知道你们准备做什么,我只是……只是……希望你还是平安无事的过日子就好了!”其实沈季想说的是希望蒋锋平安,不要背上太多血债,可这说出来有点奇怪,只能临时换了个说法。
蒋锋以后总是会回忆起,南国秋高气爽的上坡上,少年的沈季站在枸杞丛儿里,苦恼着揪着自己的袖口,开口说希望自己平安无事,这感觉就像是刚刚品尝的沈季亲手栽种的枸杞,清甜、微带酸,颜色还是热情如火的大红。
☆、第15章 我们之间最初的相守(上)
沈季说完后,半天都没有等到蒋锋的回应,不禁有些忐忑,刚才的话已经属于交浅言深了,可是不说出来,心里总是不自在啊!重新蹲下去,小心避开枸杞枝条上天然尖利的木刺,把里面红色的果实又快又稳地摘下来,过了好半晌才别扭的说:
“三哥,你是不是······觉得我太多管闲事啊?其实我也没什么其他的意思的······”
蒋锋回过神来,把心中复杂的感触都压下去,沉声回答:“没有,你很好!”
一时间俩人都各自在茂密地枸杞丛儿里忙碌着,谁也没有开口说话,气氛安静下来了。
还是沈季年轻沉不住气,他之前无论干什么都是一个人,现在旁边多了一个帮手,心里就觉得开心、满足,忍不住开始叽叽喳喳:“三哥,这枸杞主治肝风血虚,眼赤痛痒昏翳,等我晒好了,给你多多的一包,配上红枣,我家院子里那棵枣树去年收了不少都晒成了红枣干,到时候你就泡枸杞红枣茶喝,它有滋肝补肾、明目的功效呢,就当保健茶常喝都可以的。”
“先谢过你的好意了,只是你们家种的这么些恐怕不全都是给你泡水喝了吧!”蒋锋一看就知道,沈季家里一没耕地种粮食作物、二没有饲养牲畜,这药草园子十有□□就是他家里的主要收入来源。不过也要他人有心、大方,才能说出刚才那番话,辛苦收获的枸杞愿意慷慨地决定送给他泡水喝了,蒋锋很欣赏这样大方不小气的人。
“嗨,这些东西不算什么,喏三哥你看,这时节园子里大部分药材我都收拾好送药馆里卖了,这些剩下的就是留着自家用的。又不值得什么,胜在质量好、干净,三哥只要不嫌弃,我这里这样儿的东西可多呢!”沈季从小就是这样的性格,率真大方,如今他独居在家,又乐意开口叫蒋锋一声“三哥”,当成他家里的上宾,简直恨不得把家里的好东西都搬出来招待他,唯恐怠慢了人家,这就太失礼了啊。
“过日子你就是这么大手大脚的啊?当心哪天入不敷出,既然当家,还是要机灵些!”此时蒋锋已经真心把沈季当成小弟一般教导,生怕这小子心里没底、由着性子来。
沈季得意地朝着蒋锋笑,单纯地乐呵呵的,“才不会呢,我从来就没有把日子弄得乱七八糟过的哦!平日里也不怎么花钱的,就偶尔上集市买点吃的就行了。”
看着对方一副“我做得很好、要求得到赞扬的样子”的样子,蒋锋忍不住想逗逗他,“那我怎么看到你厨房的柜子里堆满了那么些零嘴儿啊,难道那些就不费银子么?”
呃、一说到这个,沈季就难免有些脸红,毕竟理论上他这个年纪按理说应该不喜欢那些吃食了,可他有时候就是特别馋、特别想甜甜嘴儿之类的。
“咳咳、其实那些确实不费什么银子,都是我自己做的,一时间做多了,就来不及吃完······”他不愿意给人留下贪吃的印象,那多不好意思。
“哦,是吗?怪不得你不长个,看来是光顾着做点心甜糕吃的!”
致命打击!沈季赶紧站直了严肃地表明,“其实从医者的角度来看,有些人天生较晚发育,这跟亲生父母的遗传有关,我爹说了,他年轻时候也是到了二十多岁还继续长高呢,看来我也是要等几年的。”
这回蒋锋也不先出声,他站起来、直直杵在沈季身前半米的地方,人高马大、宽肩长腿的,压迫感十足,俯视着对方刚到他肩膀的头颅,噙着促狭的笑意。
沈季赶紧退开,开玩笑跟三哥站一起对比太强烈啊,他在另一丛枸杞面前蹲下,装作赶时间的样子,“三哥,咱们得快点,你看一会儿太阳就下山了啊!”
也不去戳破对方,蒋锋舒展完有些麻痹的腿脚后,重新开始摘枸杞,其实这活儿挺枯燥的,如果只有一个人,那就太无聊了,难为沈季耐得下心。
看着旁边的人,下蹲后衣服绷紧,显得全身肌肉线条更加突出、流畅,用眼角余光看了好一会,沈季忍不住伸手,刚准备在对方胳膊上掐一把,想摸摸看是不是真的跟看起来一样的结实。谁知蒋锋多年的反应和警惕让他下意识先一把攥住了沈季的腕子,不解地挑起浓黑斜飞的眉头,疑惑地眼神盯着他、顺手晃了晃自己抓住的纤细的手腕,意思是:干嘛呢?
“呃、我是考虑到你现在不是另一条胳膊还伤着呢么,老用一只手多累,想叫你歇会儿而已!”总不能明说自己是想检查他的肌肉硬度吧?!
“没事,这不算什么。”顺势放开了他,蒋锋忍不住惊讶于刚才捏住时的触感,纤细、滑腻,仿佛稍微用些力气就能捏折了,这样儿的人真的什么战斗力,幸好这小子平时就种种药草罢了,细皮嫩肉的、要是五大三粗的军营里有这样的兵,那简直是稀罕物······
“好了,咱们回去吧三哥,已经装不下了。”不知道蒋锋心里的讶异,只是看到背篓里已经快要装满,看到这收获的沉甸甸的重量,沈季十分满意蒋锋这帮手的速度。
有些吃力地把竹篓背起来,刚想行动,背上一轻,沈季吃惊回头,看到蒋锋单手抱着背篓,大踏步走在前面,赶紧阻止他,“三哥,让我来吧,你胳膊还伤者呢!”
“不碍事!”他自己在场的时候,还要沈季这小身板扛重物,总是忍不住觉得有些羞愧。
背后的夕阳把他们的身影拉得格外长,一前一后、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在回家的路上,蒋锋觉得分外的充实。以前一贯觉得飘在半空的心,在这样的一个山谷中、曲折的山间小路上,伴随着身后跟着的朝气蓬勃、眉目清朗的少年,他感到安宁和别样的欣喜。
回到了沈家院子里,沈季交代蒋锋先把背篓靠在桌子边立着,自己先进屋去倒了水出来,俩人都喝了好几杯才算解渴,看到蒋锋仰起脖子大口喝水,咕咚咕咚咽下,沈季暗中责怪自己,怎么忘记带水囊了呢?都怪七爷,如果不是出门时被他一打岔,自己怎么会气得忘记呢!
“终于回来了?还以为你们两个给山上的狼叼走了呢!”李翼早就垂钓回来,此时听到动静走出了房门,他有些意外,蒋锋跟沈季貌似相处得不错,这个老三以前是很沉默、内敛的人,跟着自己做事多少年,都是一副平静淡定的样子。
“爷放心,狼都在深山里头,这附近还是比较安全的!”他总是从字面上认真应对李翼的问话。
“七爷害怕就呆在屋里头呗!”沈季忍不住开口刺他,然后在对方发怒之前,赶紧丢下一句,“我去准备晚饭了!”说完就开溜。
“哼!狼有什么可怕的,你以为爷跟你一样?!”
“爷,进屋吧,天黑了,外边也没什么可逛的。”蒋锋把院门关好,顺便叫李翼一起进去。
自觉自己扳回一局的沈季心情大好,哼着小曲儿迈进厨房开始忙活。
今天下午李翼换了个地方垂钓,收获比上次还好,沈季把一部分大一些的河鱼红烧,另外小一些的稍微煎黄后熬汤,非常鲜美,不用额外放佐料去腥。再炒了两个素菜,简单的晚饭就完成了。
——明天得去集市一趟,说好给三哥做点好吃的,没有材料可不行!沈季暗中下定了决心。
吃完饭后一会儿,蒋锋不顾沈季的劝阻,还是拎着条衬裤就和李翼去山溪里清洗,留下沈季一个人在灶台前鼓捣。
根据家里现成的材料,他想做一些鸡蛋红枣发糕出来,既能给自己解馋,给三哥当成点心吃吃,对他如今血虚的身体也挺好的。
先装了满满一海碗的红枣出来,他喜欢发糕里有浓浓的枣香味,清洗后放在锅里煮烂,耐心去核、去皮,捣成枣泥备用。
取出适量面粉、酵母,磕进去几枚鸡蛋,再倒点蜂蜜,把枣泥也加进去,顺着一个方向搅匀后,盖上布让它发酵。这时候去生火、把蒸笼洗干净架上去。
如今天气凉了,发酵比较慢,小半个时辰后才达到了沈季心里的要求。均匀倒进蒸屉里,放进蒸笼,猛火烧。
已经发酵好的不用蒸太久,等蒋锋洗好回来,沈季已经把蓬松酥甜的鸡蛋红枣发糕拿下来,切成小块儿放在了桌子上。
“三哥,快来尝尝这发糕,我尝过了味道还行,特地放了很多红枣的。你不是失血过多么,吃这个就挺好的!”沈季正坐着吃呢,觉得放了鸡蛋后就香滑了很多,没有一点“涩”的感觉,看到蒋锋进来,他赶紧开口招呼,顺手递给他一双筷子。
盛情难却,蒋锋夹起一块发糕,咬了一口,皱眉,觉得太甜了些,可看着沈季吃得眉开眼笑的样子,他还是陪着,慢慢吃了两块后,借故找李翼有事就走开了。
——啧、沈季真是个小贪吃鬼啊!
☆、第16章 我们之间最初的相守(中)
昨晚沈季一个人睡在西厢房里,觉得重新恢复了自由一般——可以抱着被子整个人在床上翻滚,被山谷中清晨清脆的鸟鸣声唤醒了之后,坐起来伸个懒腰,一夜无梦到天明,精神充沛,活力十足!
打开房门,恰好看到蒋锋正在院子里洗漱,还是穿着简单的玄色外袍,面容沉静,高大的身量站在沈家小小的用青石砌成的天井里,存在感强烈到令人无法忽视。
“早啊三哥!”
“早。”
打水、刷牙漱口、毛巾打湿拧干洗脸,沈季的声音从毛巾底下模模糊糊地传出来,“三哥,一会儿吃完饭我得去一趟集市买东西,你要不要一起去?还是有什么需要我捎带的呢?”早上洗脸他喜欢用湿毛巾盖在脸上好一会,被这清冷一刺激,觉得这样醒盹儿特别有效果。
“我没有什么要买的,你这样不觉得憋气么?”蒋锋已经洗好了,低头看着沈季仰面盖着湿毛巾,看了一会儿忍不住伸手帮他揭开。
清晨已经透亮的天光从沈家天井上方四方屋檐一角斜斜地照射进来,和煦温暖的光线洒满四面墙角爬满青苔、古朴静谧的小地方。
蒋锋低头看着眼下的沈季,天井太狭小,他们围着水井,只相隔不到两尺的距离,眼神过人的他瞧得清清楚楚:精神饱满,肤色白皙润泽、嘴唇红润勾起愉悦的弧度,最要命的是那带笑斜飞望向自己的眼睛,琥珀色的眼波灵动有神、眸光流转——此刻他真的忍不住有种错觉,就好像他刚才伸手揭开的不是湿毛巾,而是······这种满足而隐秘的气氛,倒好像揭开了他为数不多的想象中、关于他生命中最重要一夜的时候,揭开那帕子相对的一瞬间,是不是也像如今这样的——
“三哥,今天你有什么事情要做的吗?如果有空的话,我想找你帮个忙!”待会儿就要赶早去集市,去晚了也买不到什么新鲜的肉,可昨天收回来的枸杞还得搬出去晒着,沈季打上了蒋锋的主意——至于李翼,首先他不敢,其次他也不想。
“你说。”更加旖旎、恬谧的想象被对方的说话声打断,蒋锋有些狼狈,赶紧别开眼神,转身去把自己的毛巾挂好。
“咱们昨天不是收回来的枸杞,今天必须得拿出来晒着了,一会儿我不得去集市么,不如三哥帮忙搬出去晒着呗?”不知道为什么他笃定蒋锋不会拒绝。
“行,你想怎么晒?告诉我。”蒋锋转身拿起长剑,准备出去舒展筋骨,再待下去,怕脑子里跳出个更加了不得的画面来。
得,这就行了!这就是家里有帮手的好处啊,自己也不用把全部事情都扛着咧,好极了!沈季感慨而愉快地洗完脸,把毛巾晾在蒋锋旁边,退后几步歪头打量——真粗心啊,三哥挂个毛巾都是歪的!他上前去理正得方方正正之后才心满意足去做早饭。
快速做了些手擀鸡蛋面,把红枣发糕上蒸屉加热——冷的就不够松软了,他叫了那两人过来吃早饭。
看到桌子上褐色切成方块的糕点,李翼有些好奇——难道沈季这小子居然还会做糕点?他昨晚回屋早,最近每天收到的飞鸽传书,让他有些头疼,自己每天晚上都得花时间看着信静静琢磨、谋划半天。
“吃啊你们,这个味道很不错,对身体也很好的。”沈季看除了自己其他两人都不下筷子,他大方地把发糕盘子往对方让了让。
盛情难却啊盛情难却,伸手不打好客人!李翼和蒋锋不会在这种小事上给人没脸的。
“甜得齁嗓子,沈季你真舍得放糖啊!”吃完一块,李翼忍不住感叹,看来真是高估他了,这做糕点毕竟是精细活,这小子粗手粗脚难怪下手放糖重!
“呃、有么?我感觉刚好,可能你喜欢清淡的吧!”一边再次仔细品尝一块,嗯、还是挺好吃!这七爷真不好伺候,挑嘴呗,看看三哥就是吃得挺香。
“三哥,多吃几块,我做了不少的。”重点推荐,热情地把盘子再次朝蒋锋身前让了让。
“······”我也觉得有些齁嗓子,蒋锋心里说。
吃完早饭,沈季打开仓库的门,开始告诉蒋锋怎么晾晒枸杞,其实非常简单,就是挺费时间。
“三哥,这个就是拿来晒枸杞的竹纱匾,来,先拿出去放院子里。”边解说边从仓库里搬出几个专门晾晒枸杞的竹纱匾,用竹子围好圆形的边沿与框架,中间蒙上旧纱帐,新鲜枸杞是不能直接放在石板上面晒的,一来晒软出糖汁儿的时候会粘住,二来灰尘和细沙都是很难去除的,晒出来的枸杞干品相就不好了。
有蒋锋搭了把手,一次性把七八个竹匾都拿出去,沈季回去打了桶水,带上抹布,他交代使用之前先用湿抹布把竹匾细细擦干净,然后先把院子里的一块空地先撒了水打扫干净后,把竹纱匾抬过去放好。
“喏,蹲着特别容易脚麻,三哥你得坐在小马扎上。”沈季拿出来两个小马扎,带着蒋锋坐在竹匾前,开始慢慢把背篓里的枸杞拿出来松散均匀的放置在竹纱匾上。
很多情况下,蒋锋他都要一个人安静高效率的做事情,现在坐在马扎上——其实以他的身量来说,这马扎太矮了,两条腿屈得厉害,挺憋屈的,可看沈季腿短坐着就挺舒适的。
这种生活经验对他来说实在太有趣儿,两个人轻轻从背篓里抓出枸杞,尽量别弄破了,让这些红色小果子松散均匀地分布在竹匾里,还可以轻快地交谈——这活儿根本不费脑子啊!
“三哥,就是这样了,你慢慢放哈,我要赶集去了,三哥真的没有什么需要我捎带回来的东西?”沈季交代清楚后就准备起身出门。
“没有,你去吧!”大个子坐着,单手悠闲把枸杞撒在竹匾上。
沈季进屋拿起他的背篓,跟蒋锋说了声就匆匆忙忙地出门了。一路走、一路盘算,家里都缺什么、该买什么。
一口气不停歇走到熙熙攘攘地集市上,幸好来得不算太晚,东西都还是齐全的。
“这位小哥,来点肉还是骨头?您看看,这肉可新鲜得很呐!”随时笑脸迎人、热情洋溢的摊主高声招呼沈季。
“嗯,来点儿五花,这几根骨头也要,再来斤精肉吧!”也不必要天天来,沈季喜欢一次性多带点东西回去。
哎哟、碰上大方的客人了!摊主殷勤快速的把沈季要的东西秤好包上,“一共是523文,小哥算您优惠点儿就给520文,以后常来哈!”
付了钱,沉甸甸地肉和骨头往背篓里一塞,此次赶集的任务就完成大半,再拐过去买了几块新鲜嫩豆腐和容易存放的豆干,刚想转身去杂货铺子里带点调料回去,忽然有人伸手拍了一下沈季的肩膀:
“季哥儿来买菜呢!”转身一看,原来是镖局里赵师傅的妻子挎着竹篮笑眯眯站在后面。
“师母,好久没见您啦,您这气色可是越来越好了呢!”这个有点胖乎乎的妇人一贯都是大方和善的,沈季一直很尊敬她。
“哈哈,我都老太婆了还拿这些话哄我呢,季哥儿上次怎么不过来我家吃饭啊,我可听当家的说了,你去镖局里头了呢!”赵方氏笑着责问沈季。
街上人多,沈季让着赵方氏走了几步,到一个僻静的巷口前站着说话,“师母,上次真是家里有事儿才没有上您家里吃饭,您看以前我吃得还少么?”
“季哥儿,听当家的说,东子叫你上贺州去?”赵方氏从丈夫嘴里听到这个消息,就不大同意,现在看到了正主,赶紧开口证实。
“是有这么一回事儿,师母,您也知道,我长这么大连青城县都没有走出去过呢,哥哥说男儿志在四方,我想着趁年轻,去贺州看看,长长见识也是很好的。”提起去贺州看哥哥,沈季的心情总是雀跃。
“尽胡说!贺州那是个兵荒马乱的地方,你当多好呢?季哥儿,别怪师母说话直,这次东子考虑得不妥当!他在贺州打仗,你就留在这里好好过日子,先跟着怡安堂的先生认真学医,过一两年师母再给你张罗个好媳妇,这日子不就这么过起来了?嗯?”赵方氏心里真是着急了,当初穆东投军,她是坚决不同意的,穆家就剩他一个顶门立户的小子,非得过那打打杀杀的危险日子,万一有个意外,穆家不就倒下了吗?可她苦劝了几回,穆东都硬着心肠一一回绝,最后他还成功说服了镖局和怡安堂的大部分叔伯,连自己丈夫都责骂自己:上阵杀敌、建功立业,男子汉大丈夫岂能贪生怕死、偏安一隅呢?真是妇人见识!
这下好了,穆东还想把沈季也拉去贺州,赵方氏又坐不住了,沈家也就季哥儿一根独苗,再说她跟沈母生前的交情也是可以的,冲着这么些理由,她无论如何也要出手再拦一回!
“师母,我知道您担心我,不过您就放心吧,我去贺州也不投军,到那里还是学医、当大夫呢,我这身板儿也没法上阵杀敌啊!”他非常感激,父母去了,还有像师母这样真正关心自己的人,沈季耐心地向她解释。
“说的很对,你当打仗杀敌是那么简单轻巧的事情啊?正经学医才是你应该上心的,那学医哪里不能学呢?怡安堂不是愿意收你当学徒么?”听到不是去投军、不需要上战场,赵方氏就先放心不少。
“师母,哥哥说了,在贺州有更多的机会接触到不同的病人,读万卷书、还得行万里路,我在那儿多见识学习,对医术精进也有很大帮助的。放心吧师母,现在那里不像从前,有朝廷重兵守护,也是很安全的。”
“······”
费尽口舌,沈季才成功安抚好赵方氏,最后还承诺离开青城县去贺州之前必须登门向她告别,又绞尽脑汁表明了这次还是不能上赵家吃午饭的理由,沈季这才得以拿起背篓,快步回家。
☆、第17章 我们之间最初的相守(下)
回到家中,发现自家院子空地上已经整整齐齐地摆放好几个圆竹匾,红艳艳的果实看起来非常有收获的喜悦感,沈季笑眯眯地走进屋子。不出意外,发现蒋锋和七爷在房里严肃地商议着事情,眉头都紧锁着。识相地没有出言打扰,他静悄悄走过去准备先把买回来的东西放到厨房里初步收拾一下。
——也许真的是做大事的人啊,根据这几日的观察,发现他们的气质、谈吐就跟周围人不一样的,七爷那副傲气十足、惯于发号施令的姿态明显就是长期居于高位养成的,三哥不凡的身手、一把长剑舞得密不透风的,如果在青城县肯定也是拔尖的一份儿啊!
虽说刚开始相处不大愉快,七爷总是恶意恐吓自己,可后来也没有发现他们身上带有江湖大盗或者山贼之类的残暴、冷血或者匪气。沈季心里知道,蒋锋他们只是在自己家里暂时歇歇脚,迟早都会离开的。到了那一天,也不知道他们会不会跟自己一样——很有些不舍呢?
也许不会吧,自己也就是个偏远边境小城再普通不过的人了。
不过我会记得你们的,沈季心里轻声说。
每次心里有事情的时候,他都喜欢在灶台上捣鼓吃食,而且要尽量弄个复杂的、费时间的,其实他自己并不一定特别想吃,只是为了把自己的注意力转移一下罢了!沈季先把排骨洗净焯过,泡发了一把香菇,准备好姜片蒜和葱段,热锅放油,排骨放进去,大火翻炒,放入酱油、糖翻炒片刻后,加水没过排骨,再把香菇和姜葱蒜放进去,加入盐适量,炖排骨的同时还可以顺便把米饭蒸上。
顺手把蒋锋的药剂泡上,慢慢文火开炖。
吁,纵使千里搭长棚、天下也有不散的筵席呢!
沈季在灶台上忙活了一阵,觉得心里的郁结之气散了不少,看着时间还挺早,午饭没有必要这么早开始准备,他洗了把手,出去院子里。
抬头看着太阳已经越升越高,原来还能晒得到阳光的竹匾已经被院墙的阴影所笼罩,沈季动手把全部竹匾重新挪了一遍,确保能在充足的光线下把枸杞晒干,这个可一定得做好了,说好要送三哥一包泡水喝呢!
秋风催黄了绿叶,沈家院子里也铺了一层,估计是风力强劲,从房前屋后的大树上刮下来的,遂洒水防止扬尘,抄起笤帚慢慢打扫干净——这又是一件能让他心静下来的活计。
——不用费脑子,也不赶时间,把一片片、一小堆一小堆的落叶,慢慢聚拢到一起,这一片那一片,这一堆那一堆,全都不放过,中途可以随意发呆、走神。
蒋锋此时已经和李翼商议完毕,心情也不是太好,根据契皇传回来的密旨,七皇子必须再探夏国,取得结论性的答案才能回朝复命!他对李翼上次的失败行动非常不满意。
这并不容易,上次已经打草惊蛇,李翼带的人手也不充足,根据契皇的意思,他们要和礼部侍郎一行一起,作为契国贺夏王万寿节的使者,名正言顺入到夏国使者馆中,和夏国三黄子取得联系。
看来一场硬仗必不可少,只求能把伤亡减到最小。
刚准备到外边沿着溪流走走,透透气。蒋锋就看到沈季在院子里,手里虽然拿着笤帚,眼神却是放空,微微嘟着嘴、皱着好看的眉头,有一下没一下的挥舞着,半天不不见他挪地儿。
“你这是准备把这院子里的蚂蚁全碾死是吧?”蒋锋促狭地开口。
咣当!沈季回神,赶紧直起腰杆,手扶着笤帚微笑,“三哥,谢谢你帮我把枸杞全晒上啦!”
“举手之劳,有什么好谢的。”几步走到跟前,轻轻夺过笤帚,躬身开扫,蒋锋的动作可又快又稳——现在他总是下意识就把沈季手里的活计给包揽了,也没多想,就当是怜惜这少年小小年纪却家里家外地忙碌吧!
“不用了,这我来扫就好了!”沈季赶紧劈手去夺,可对方仗着人高马大和灵活的闪躲,嘴里不出声,可英挺俊朗的脸上明明带着笑。硬是避开了身边少年争夺的一双手,还不受影响的扫自己的地。
夺了几下也不成功,沈季微喘着气盯着眼前蒋锋宽厚结实的背,生了一会儿闷气,忍不住嘿嘿乐了,“那你喜欢就扫个够呗,最好把里里外外全扫了!我去看看你的药熬好没哈!”
一路小跑到厨房,看着药已经熬得够火候了,沈季赶紧用湿布隔着把小药锅从炉子上撤下来,倒进碗里晾着;再看看炖排骨,闻着味道已经很香浓了,不适宜再猛火下力炖,不然会干锅烧糊的。把柴火撤了,只留些碳热着锅,到吃午饭的时候就刚刚好。
端起漆黑的药汁儿往外走,中途想了想脚步停下,再拐回去,粘了几粒蜜糖,喝完药压压苦味总是舒服多了,这是他自己切身的体会啊。
“三哥,过来,你该喝药了。”果然人高马大、手长脚长,扫地速度就是快啊,一会儿功夫就给扫成一堆了,沈季心里暗暗笑着。
胳膊微微用力,蒋锋感受了一下,其实已经愈合得挺快的,伤口早就没有红肿、发炎的迹象,而是慢慢收回去,恢复平整,沈季配制的消炎生肌药粉还是不错的。
接过碗,药还有些烫,一边吹凉一边喝完,沈季顺手往他嘴里塞了块指头大块甜腻的硬糖,蒋锋眉头一皱,低头扫到这小子手里还攥着几块这玩意儿,伸手在他手腕上轻轻一拍、掌心扬起,轻松夺过来,再如法炮制,往沈季嘴里全放进去。
“唔······塞给我干什么?这是给你的啊!”一下子嘴里多了好几颗糖,沈季说话都不大灵活。刚才蒋锋动作太快,反应过来时对方有力的大手就伸了过来,把糖扔进了自己嘴里。
“你不是特别喜欢?”几下把硬糖嚼碎吞下肚,蒋锋回味着刚才手指抚弄到的丰润细腻的唇瓣,很有些控制不了自己的心猿意马。
“我还有很多的,你知道在哪里,想吃自己拿去,别客气!”仰脖豪气一挥手,好吃的东西都要跟好哥们分享啊,这怎么能藏私呢?
“不,还是你自己留着慢慢吃吧!”蒋锋心想只有大部分女人家才喜欢这种甜腻的味道的。
“那么多我一个人怎么吃得完嘛,这些吃完我也可以换些新口味!”——真是野心勃勃的小贪吃鬼!
看着沈季把地上成堆的落叶都装进箩筐里,蒋锋问他,“准备扔到哪里去?”
“不扔啊,烧成草木灰,给后山的院子当肥料的。”撸起袖子往箩筐里塞塞塞、踩踩踩!沈季忙得不亦乐乎。
装好后,俩人一人拎着一个箩筐,由沈季带路往外面走。
已是深秋了,山风送爽,远处重峦叠嶂,黄叶缤纷,枝头树梢此起彼伏的沙沙做响,沿着山溪走,水声欢快流淌,有高矮不一的树荫,阳光投下时是斑驳的光影。
看着前面带路的少年,身量未成、单薄纤细,快活的开口向自己介绍山间的趣事。蒋锋跟在后面,静静地听着,偶尔给面子的问上几句,让前面的小家伙更加的兴致勃勃、神采飞扬。
“······你知道吧?那溪里的小鱼才是最好吃的,得那种只有拇指大小的,都没有骨头,稍微放点姜和蒜熬鱼汤,那味道简直是太好吃啊!······之前你家七爷钓的都是肉质太老了,只能红烧,炖汤不够鲜美!”
“哦,那拇指大小的鱼怎么样才能钓上来呢?”
“哎呀那就不是钓上来的,那鱼儿它都聪明得很,从不咬钩啊!三哥我跟你说,那都是用细细的网,找个狭窄水浅的地段儿,先把网子围上,然后你得在上游一路往下赶啊,可费劲了,最后收网可能也就那么几条罢了!”高声叹气摇头,沈季把想吃捞不到的惋惜语气溢于言表。
“就这么难么?别的吃的有没有?”蒋锋此时对沈季的性格已经有几分了解,一句话再次把少年的情绪调动起来。
“也不是,这儿靠山吃山的,好吃的东西也多,这小鱼一年捞几次就没了!不过山里还有很多好东西的,我爷爷就是猎人,早年天天都能吃野味呢,那兔子、獐子、野鸡,都非常好吃啊!可以红烧也可以风干,小时候我最喜欢獐子了,我跟你说三哥哈,那獐子肉呢······可惜后来爷爷去世了,父亲不会打猎,他是大夫!我哥哥虽然会打猎,可他早早就离家出远门闯荡,还没来得及把我给教会了呢!”说到最后,沈季的语气从刚开始的快乐欣喜,一路降低几个调儿,情绪十分低落。
蒋锋一时半会也不知道该接什么话才好,不过,沈季他还有个哥哥?这么说来他就不是孤儿了,之前总看着他家里就他一个人,又明确他是父母双亡的,谁没好多问他家里的情况。
此时已经走到山溪边一个小小的拐弯处,沈家专门烧草木灰的地方已经到了,那里是块开阔的空地,有棵高大茂盛的树,下面搭着一个简单的草棚,前面一块焦黑的地儿想必就是烧出来的。俩人把背篓放下,把落叶倒出来,拢成个锥儿型,在底部掏了个小洞,沈季从草棚门口挂着的篮子里拿出打火石,点燃,猩红跳跃的火苗、浓浓的白烟窜出来。
两人刚好站在下风处,顿时被火堆热力燎上、浓烟呛住,蒋锋赶紧拉着沈季退到另一边,山风吹过,他自己刚才屏气了,所以没什么事情。可沈季就被呛得猛咳嗽、眼泪都流出来,蒋锋看他难受,忍不住抬手抚上他单薄的背脊,帮他顺气,嘴里却淡淡地开口质疑:
“沈季,你刚才是特特瞅着有浓烟过来就猛吸了几口么?”言下之意你怎么这么笨、不知道屏气?
“咳咳······才不是,我只是······不小心吸了······就那么一小口罢了!”别以为我不知道你这么说的意思,恰好出丑而已,是君子就应该装作不知道、什么都没有发生过的,哪能当着人的面说出来?
这么一闹,刚才忧伤的情绪就消失了,蒋锋看着气氛缓和下来,忍不住装作若无其事地开口问:“沈季,你刚才说,你还有个哥哥啊?”
“是啊,我哥哥可厉害了,武艺高强,胆识过人,刚十八岁就一个人出远门哦!可惜那时我还小,哥哥不准我跟着去,他让我在家里好好侍奉爹娘,不然我现在怎么还留在这儿呢!”提起穆东,沈季永远是这样崇拜而得意洋洋的神态,仿佛夸在穆东身上,跟夸自己一样,没差别!
看着沈季难得除了夸赞吃的、还这么直白肯定的夸赞一个人,看那摇头晃脑、眉开眼笑的傻样儿!蒋锋心里突然有些不是滋味。
“哦,真有这么厉害?”淡淡的、隐隐带着不以为然——可惜继续得意赞扬的沈季压根没发现。
“那当然了,我哥哥可是贺州大军的参将呢,这军功都是他这些年来奋勇杀敌、从前线战场上换来的,你说厉不厉害嘛!”如果可以,沈季能跟人说上半天,关于他哥哥穆东是怎么优秀过人这些之类的话,作为从小就崇敬的兄长,到现在长大了还是他沈季骄傲和维护的对象。
什么?你哥哥是贺州大军一员?还是名参将?蒋锋猛地回头,这下是真的吃惊了。
☆、第18章 哦是是同僚的弟弟
蒋锋既惊又喜地看着沈季,此时对方还在抒发自己对兄长的滔滔不绝敬佩之意,原来有个弟弟是这样的感觉么?被死死地崇拜?
“······哥哥从小就开始习武,我小时候就跟着他玩,别的甭管大孩子还是小孩子,就没有敢揍我的你知道吗?因为他们都打不过我哥······连镖局里头的师傅们也时常夸奖他呢······”
贺州参将——虽然在贺州军帐里也待了好几年,蒋锋他自己也是右军的一名参将,可长时间跟着李翼办事,三天两头外出办差,几个亲卫虽然编入大军,可毕竟还是归李翼掌管,尤其是军营外的那么多琐碎的事务。
全军的参将也就七八个罢了,彼此之间基本的姓名、外貌还是比较熟悉的,蒋锋脑子里快速过了一遍,眉头皱起:众参将里头压根就没有一个是姓沈的!
再筛选一遍:虽然将士们来自天南地北,不同体格、外形的都有,可参将里头也没有一个跟沈季这样儿的文弱长相啊,就算退一万步,沈季大哥天生就长得比弟弟强壮,可眉目总有相似之处吧?蒋锋心里否定这个可能——如果朝夕相处的同僚里有长得跟沈季一样······出色、好看的眉毛、眼睛或者鼻子,他怎么会没有印象呢?
沈季丝毫感受不到蒋锋心里的纠结和怀疑,他在前面带路稍微快一两步,转头继续谈他的哥哥,“我哥投军的时候才十八呢,家里人都不同意,我也不同意,因为他压根没想着要带我一起!可他说啦:“男儿应志在四方、保家卫国、建功立业,不能庸庸碌碌地活着,这样儿就白来世上一遭了!”三哥你听听,说得多好,我爹和叔伯们本来反对的,后来都被我哥说动了呢!”
“那你怎么知道他现在是贺州参将呢?”这参将该不会是沈季大哥自个儿封的吧?
“他告诉我的啊,每个月我哥都写信给我的,这些年信都攒了一大摞啦!”沈季很是感慨,哥哥离家一走就是这么多年过去了,自己也不再是老跟在他后面哭闹耍无赖的、呃不懂事的小孩了。
“你哥今年多大了?挣个参将确实不容易。”蒋锋冷静下来,旁敲侧击地发问,如果当面质疑估计沈季非炸毛挠人不可,可顺着他的话头发问,他自己就能竹筒倒豆子似的说上许多。
这沈季明年才够十八,挣个参将少说也得十年八年的,就是不知道他哥年长沈季几何。
“他今年二十四了,跟三哥你一样大。这参将确实来之不易,离家这么些年,哥哥只回过一次家啊!”蒋锋能够欣赏、肯定哥哥穆东,沈季十分乐意有问有答。
脚步定住——蒋锋脑海里立刻冒出一个人:贺州军营参将里头和自己年龄相当的就只有左军那位名唤穆东的了!
当年俩人差不多时间入营,分属左、右军,都是从小卒干起,经历过无数场大大小小的战役,靠着积累的军功,他们一路往上升,当年还是并排站在将军府接受了参将任命。还记得段老将军同时重重拍着二人的肩膀,感慨地说:“后生可畏啊,不错!都是我契国保家卫国的好男儿!”
蒋锋跟穆东交情不深,战场上遇见了彼此都是铠甲头盔一戴、各司其位,下了战场又有各自所属的营地;闲时蒋锋得经常帮李翼出营办差,穆东也不是那种一门心思只顾溜须拍马、找机会往七皇子李翼跟前凑的人,所以俩人虽然同在贺州军中,可并没有什么过深的交情。
当晚将军府筵席时两人坐席恰好挨着,简单交谈过几句,隐约记得他确实介绍过是南边的人。蒋锋感觉他是稳重扎实、进退有礼的人,两个男人都很有些惺惺相惜的意思。
可同时也记得清楚,那穆东跟自己差不多体型,都是八尺有余、结实高大的身板,虽说他也长着十分耐看的俊脸,可跟沈季这样偏细致的眉眼真是一点也不像。
——偏偏除了穆东,其他的参将同僚都普通是三十四岁的精壮汉子,更加不符合沈季的描述。
“对了三哥,你还没有告诉过我你是哪里人呢,我看着就不像我们南边的!”说了半天穆东、直至口干舌燥才转移了个话题。沈季也好奇了一阵子,蒋锋高大结实的身板、明显比南边人立体的五官,都跟身边人的不一样。
“嗯,我是北方人。”身负使命,有些可以说、有些现在真的不能说,蒋锋还是非常重视这些的。
“哎呀,听我哥哥说了,北方入冬就开始下雪,一下就是好几个月呢,冻得人受不了!三哥你家乡也是这样的吗?”沈季瞬间觉得有了个现成的北方百事通站在前面,为了自己过段日子去贺州能顺利点,必须尽可能多的了解当地的情况。
怎么不是呢?贺州严冬时经常飘起鹅毛大雪,天气间都是白茫茫的一片,看不到一丝绿意。滴水成冰,冬季又特别长,得从十一月份一直延续到来年三月。跟这青山绿水、冬天只有几天霜冻的青城县可没得比!蒋锋忍不住想,如果沈季去了贺州,入冬后估计就只能窝在炕上过,小身板肯定蜷在被子里不敢起来出门的。
“是的,北方冬天比这里寒冷得多,一般南边人上刚上去的时候都受不了那天气的。”尤其是像你这样儿的人,沈季!蒋锋心里默默补充一句。
“唔,看来我得多带些毛皮褥子上路才行,不然半路上冻伤就糟糕了!”虽然不知道镖局里头什么时候才会接到去贺州的镖,可早做打算总是没错的,沈季已经决定必须把家里的狼皮褥子给带上。
蒋锋听完心里忍不住跳得快了几拍——难道这小子是准备去贺州看他大哥?这样岂不是意味着大家可以一起去呢、路上也能照拂一下这迷糊、没出过远门的家伙。
此时俩人已经慢慢走回沈家院子了,沈季把箩筐接过来,摞在一起,准备收到仓库里头去。
“你是准备去贺州看你哥吗?”虽然心里十分着急、想得到确定的答案,可蒋锋还是冷静了一下,面色如常关切地发问。
“是啊,哥哥叫我去贺州,他会安置好我的!”沈季说话之间都是对兄长全心的信任、眉眼带着安宁满足之色,自顾自地拿着箩筐去仓库了。
——果真如此!果真如此!狂喜压抑不住浮上心头、嘴角!
之前想到随时可能离开沈季家、离开青城县,随时可能分别——甚至是永不再见!蒋锋心里的滋味实在不知道该怎么表达,非常非常的不甘心和愤懑、好像本应属于自己的某物,居然还有可能被迫撒手了,这简直、简直叫人不能忍受!
第3节
恋耽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