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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梦溪石(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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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甄丛云势必要在其中挑选一个。
    那些带着女伴前来的,现在可能已经暗自后悔了。
    第一支舞意义不同,许多认为自己足够资格的人,都禁不住在脸上流露出势在必得。
    还有人主动上前,朝甄丛云伸出手。
    甄小姐,不知我是否有幸邀请您跳第一支舞?
    凌枢认识那个人。
    对方来自一个从晚清到北洋政府,再到南京政府,几代官场不倒翁的家族,这样的门楣,配上甄家门第,绰绰有余。
    但,甄丛云仅仅是冲他一笑,没有搭上那只手。
    那人有些尴尬,手在半空停了片刻,不得不撤回。
    又有不少自我感觉良好的人,主动上前邀请甄丛云。
    其中甚至还有青帮大佬,和政府要员。
    但甄丛云都笑拒了。
    这甄小姐眼光还挺高。林鼎康忍不住嘀咕。
    挑选一个,等于得罪其他,不如谁都不选,找一个谁都不敢生出怨念的局外人。凌枢笑了下。
    甄小姐的想法,比一般人聪明多了,不愧是当过她父亲秘书的人。
    话音刚落,甄丛云就朝他们这边走来。
    第53章
    凌枢觉得,甄丛云一开始并不是冲着他来的。
    对方的目标是在他身前不远的法国领事。
    法国人浪漫,最喜欢凑热闹,甄家的生辰舞会轰动上海滩,政商名流都给面子,其他国家的领事也许还会有点矜持,派个参赞秘书过来代表,法国领事却饶有兴趣亲自前来。
    选他当第一支舞的舞伴,既不失体面,又让人无话可说。
    那些心生不满的人,肯定不敢去找洋大人的麻烦。
    合情合理。
    然而,甄丛云在看见法国领事身后的凌枢时,却临时改变主意。
    凌枢心生不妙,转身想溜,已经来不及了。
    甄小姐朝他款款走来,笑意盈盈,伸出玉手。
    凌先生,我能邀请你陪我跳一支舞吗?
    众目睽睽,哗然一片。
    在场的大部分人,都不认识凌枢。
    但没关系,从今夜起,凌枢将会成为上海名人。
    因为甄小姐竟然舍弃了那么多青年俊杰,大佬名士,选择了一个籍籍无名的年轻人。
    虽然,他的确非常英俊。
    灯光在他脸上,几乎让人移不开眼。
    可在场那么多人,优秀的岂止这一个?
    林鼎康已经看呆了。
    他一脸梦幻,甚至怀疑自己还没睡醒,脸上禁不住流露呆滞,喃喃自语道:真人不露相,露相非真人啊!
    要是二十多年前他就猜到凭着一张脸能令甄家小姐倾倒,林鼎康觉得他一定会把自己塞回娘胎里重新投个小白脸胎。
    他眼前甚至已经出现甄小姐和凌枢携手走入婚姻殿堂,成为全上海奇谈佳话,凌枢鲤鱼跳龙门的场景了。
    走,或不走。
    凌枢在犹豫。
    他没有林鼎康那么多可笑的幻想,更没有大出风头的野心。
    他本来只想过来混一顿丰盛的晚餐,顺便找机会跟甄小姐拉近一下关系,以后常来常往,正如他对岳定唐说的那样,要是能借此机会搭上汪院长的关系,以后也算多一条路。
    但也不要一下子就拉得这么近啊!
    那些落在身上的目光就像一道道利箭,扎得凌枢头皮发麻。
    我不大会跳舞,只会一点华尔兹。
    凌枢说道,握住甄小姐的手。
    如果甄丛云想跳伦巴,就会主动舍弃他。
    如果甄丛云还是坚持想跟凌枢跳,那凌枢此举,也不算令她失了颜面。
    没关系,那就华尔兹,你跟着我的节奏便好。
    甄丛云露齿一笑,裙摆摇曳如波,晃荡潋滟,灿灿生辉。
    她出奇地好说话,凌枢只好恭敬不如从命。
    周围的人见这支舞已成定局,也都各自散开,等他们旋入舞池中央,又再团团围住,犹如众星拱月。
    你怎么不好奇,我为什么选了你?
    翩翩起舞之际,甄丛云道。
    声量不高,正好只在两人之间。
    凌枢:我有两个答案,不知该选哪一个。
    甄丛云:哦?
    凌枢:其一,是我过于出众的风度,让你忽略了比我更合适的法国领事,毕竟玉树临风是爹娘给的,天生如此,我也没法子。
    甄丛云被逗得花枝乱颤。
    其二呢?
    凌枢:其二,是甄小姐瞧我不顺眼,想看我这无名小子,被各方人士嫉恨羡慕的好戏,说不定,我今晚前脚刚踏出百乐门,后脚就被蒙上麻袋暴打一顿丢在暗巷里。
    甄丛云笑吟吟:若我,说是第二种呢?
    凌枢:甄小姐的玉手我也牵了,舞也跳了,也只能承受一点生命里本来不该承受的分量。
    甄丛云:跟你说话真有意思,要是早些认识你就好了。
    凌枢:这话让我有点不祥的预感,好像往往说这种话的人,接下来都会说出一些不好的话。
    甄丛云:今晚借着舞会,想要接近我,搭讪我的人,数不胜数,其中有甄家看中的,也有甄家不好得罪的,我眼花缭乱,不知道选谁才好,也谁都不想选,与其选了一个,让其他人不痛快,不如谁都不选,挑一个最没背景的,大家也都无话可说。
    凌枢叹了口气:岳定唐可是我的顶头上司,你说我最没背景,岳长官会很难过的。
    甄丛云含笑:岳家的确分量不轻,可你既不是岳定唐的弟弟,也不是他的夫人,他会为了你,得罪别人吗?助理么,换一个便是了,就算加上老同学的情分,你现在这份工作,已经是他对老同学的优遇了吧?
    凌枢:看来甄小姐还调查过我,我感觉在您面前,就像脱光了一样,被一览无余。
    甄丛云:每一个接近我的人,我总是要弄清楚来历的,否则发生危险,如何是好?
    凌枢点头:有道理,别人是香饽饽,你是一大块黄金,香饽饽扔在路上,可能也就没吃饭的人会捡,你若是往街上一站,那肯定不管是谁,都要心动的。
    甄丛云故作生气:你怎么能用黄金来形容女人?一般都是说玫瑰花的。
    凌枢:玫瑰会枯萎,黄金永远保值,不会褪色。再说,一支玫瑰花,法国人可能觉得浪漫,中国人不定吃这一套,黄金就不一样了,世界各国人民,有谁不喜欢的?
    甄丛云又是一乐。
    许多围在她身边的小人物,态度往往是走了两个极端,要么极尽阿谀奉承,想拼命从她身上得到点好处,要么自诩清高,用桀骜不驯来掩饰自卑,仿佛这样就能消除身份上的差距。
    但凌枢不同。
    他既不像以上那两种人,也没有唯唯诺诺,紧张羞涩,即使在这样的场合,也能进退挥洒自如。
    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天赋。
    也许跟他过去的家世也有关系。
    待会儿三支舞结束,中场休息时,跟着我走,给你介绍几个人,能搭上多少关系,就看你自己了。甄丛云给他抛出一颗糖。
    凌枢不敢接这颗糖,怕里面掺了老鼠药。
    甄丛云可不管他敢不敢接,音乐结束之际,两人分开刹那,她食中二指在烈焰红唇上轻轻一碰,又凌空甩向凌枢。
    一个飞吻。
    甄丛云拎起裙摆微微屈膝,翩翩退场,不带走一片云彩。
    余下凌枢一个被众多各异目光与声音包围。
    那些言语和眼神如同十万大军齐齐发出的箭矢,精准无误射向凌枢。
    凌枢披上听而不闻战甲,将那些箭矢抖落一地,脚底抹油,也闪身入人群,片刻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舞曲再度响起,众人陆续牵着舞伴的手,在舞池内翩翩起舞。
    刚才第一支舞留给大家的余韵,依旧悠长未消。
    凌枢的名字,已经悄然出现在许多人口中。
    林鼎康心里被一堆问号填满,正想寻个机会好好盘问凌枢,在他不知道的时候,这个老同学似乎总能给他带来许多意外。
    他举目四望,刚瞧见一个疑似凌枢的人,下一刻就把人给找丢了。
    对方像一条在人群中游走的泥鳅,滑不留手,不让任何人将其抓住。
    刚刚虽然万众瞩目,可被那么多人围在中间,实际上也只有距离最近的人,才能看清凌枢的模样,其余人等,只闻其名,不识其人,凌枢只要走远些,在角落里站住,基本也就不会有人发现他了。
    来了之后,只喝了两口香槟,连小蛋糕都没尝,就被迫出了这样一个风头,凌枢心中委实遗憾。
    他夹起距离自己最近的草莓蛋糕放在盘中,用叉子叉了一小块送入嘴巴。
    酸甜的草莓酱和着奶油的香气充分发散,听说今晚自助餐全是甄家从外面订好了运送进来的,用的都是外国厨师的手艺,看来洋厨子做起老本行毕竟不一般。
    凌枢想道,被甄小姐拿来当挡箭牌的不爽也消散许多。
    胃口得到安抚,就有空暇干别的事了。
    他抬起头随意张望,一面将身形往灯光阴影处又避了避。
    蓦地,凌枢的目光停在一处。
    他看见了江河。
    这人正站在不远处的阳台上。
    隔着飘飞窗纱,面容隐隐绰绰,林鼎康刚刚介绍过他,凌枢印象深刻,很快就认出来。
    江河今晚应该是陪鹿同苍过来的,但阳台上与之交谈的,却不是鹿同苍。
    而是陈文栋,何幼安的司机。
    就在不久之前,陈文栋刚刚被列入连环威胁信的嫌疑人之一。
    在何幼安口中,江河曾经警告过她,不要与鹿同苍太过接近。
    旁人看来,江河是个狠辣无情的人,完全有可能为了鹿同苍的安危作出任何事。
    包括刚刚林鼎康,也让凌枢不要轻易去招惹江河。
    江河跟陈文栋,两个本来不应该有牵扯的人,现在却站在一起说话。
    如果是萍水相逢,以江河生人勿进的气息,绝不会跟何幼安的司机产生任何交集。
    这难道说明,何幼安的猜测是真的?这些威胁信的幕后凶手,果然是陈文栋?他一人无法成事,所以勾结了江河?
    凌枢手上的蛋糕还未吃完,阳台上那两人已然分开,陈文栋匆匆进屋,很快就消失在人海中,灯光忽明忽暗,凌枢也难以去寻对方。
    他决定跟住江河。
    三支舞刚过,江河就把手上的烟掐灭,也离开阳台,朝门口走去。
    凌枢想也不想,随即放下蛋糕尾随而去。
    他有种预感,今晚也许就可以揭开死亡信件的谜底。
    最起码,也能解开一部分的谜团。
    至于甄小姐要给他介绍人脉这件事,好像就没那么重要了。
    第54章
    百乐门位于全上海唯一不跟郊区接壤的区域,这里被称为贵族区。
    但贵族区,也并不是就那么安全的。
    这个时代,乱中有定,定中有乱,来自天南地北的人汇聚一处,企图大展拳脚,风云际会,枭雄辈出,波涛汹涌之下隐藏的不是太平安宁,更是更加凶险的暴风雨和海啸。
    正如此刻,凌枢跟在江河后面,匆匆走出百乐门,抬头看一眼天色。
    风倒是很大,依旧刺骨,月亮星光却半点不见,入眼皆是乌云。
    凌枢想起一句老话。
    月黑杀人夜,风高放火天。
    这样的夜晚,很适合发生点什么。
    江河的举动有些奇怪。
    他与鹿同苍一道来赴宴,此刻却独自一人先走,没有等司机来接,也没有上哪一辆车,仅仅是裹紧大衣,头也不回,直接在前面左拐。
    凌枢加快脚步,也跟着左拐。
    他没有贸然露出身形,而是从墙边探头去望。
    不远处,江河果然站定身形,猛地回头!
    凌枢赶紧缩回头颅!
    好险!
    差一点点,就被发现了。
    心里默数三秒,他再度探头出去,江河已经走远了。
    路灯将他的影子拉得很长,在黑夜中莫名有种诡异感,就像不知名的怪兽独自潜行,随时都会暴起噬人。
    江河这样的人,长年累月在刀口舔血,警惕心出奇的高,若是不高,早就没命了,所以跟踪首要忌讳就是跟得太近,尤其夜深人静,不比白天有行人遮掩,脚步声放得再轻,难免有回音。
    但也不能离得太远,很容易就把人更丢,江河显然不是寻常走夜路,他是抱着某种目的中途离开百乐门的,否则舞会刚刚开始,怎么也不可能此事离场,这就使得他会更加警醒。
    跟踪是一门技术,跟踪普通人容易,如何跟踪高手不被发现,才是高手中的高手。
    凌枢对自己的跟踪技术,还是比较满意的。
    他与江河,始终保持了一个不远不近的距离。
    但凌枢也发现,对方一直在小巷里穿行,不停拐弯,像是毫无目的,又像想要甩开跟踪者。
    他能确定,江河并不知道自己的存在。
    那江河这样做,又是意欲为何?
    砰!
    一声黑夜里的枪响,似乎为凌枢的疑问做出回答。
    枪声来自前方,而且很可能就是江河所在的方位。
    凌枢顾不上其它,并作几步循声赶去。
    然后他看见了江河在跟人枪战。
    确切地说,是四个人在围堵追杀江河。
    江河半蹲着身体,背贴墙面。
    垃圾的臭味阵阵传来,那跟江河长大的环境相差无几。
    他闭上眼,手摸向胳膊。
    不出意料,那里湿濡一片。
    巷子里堆满杂物,足够江河躲藏片刻,但也维持不了多久,以那四个人的身手,他把弹匣里的子弹都打光了,也未必能把四个人都放倒。
    但,如果拼死就能挣出一条生路,江河还是愿意试一试的。
    毕竟他这样的人,已经经历过太多生死一瞬的危险,能活到现在,全靠本事和运气。
    希望今晚的运气也不会太差。
    这里已经出了闸北,夜巡警察几乎没见人影,密集的枪声也不会引来旁观。
    附近居民都知道,这种时候的好奇心,只能为自己带来杀身之祸。
    脚步声越来越近。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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