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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路人甲_御书屋 作者:我想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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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填江也就填了,因此,在不知对方虚实之前,还是认怂为妙,欺软怕硬,一向是他们这些人的生存之道。
几个混混一对眼,虚张声势的说了几句“再宽限你几日,识相的就把宝贝交出来,若不然,定叫你好看”之类的话,就一溜烟跑了。
原来这宝贝竟是指的支付宝,这几个泼皮也不说清楚,害得他胡思乱想了好几天,江澄平真是哭笑不得。
周孟希脸上鄙夷,心中暗喜:这《沪报》居然能干出这么没水平的事,这不是在把聚宝盆往别人怀里推嘛。
《申报》副刊《自由谈》就是他一力促成的,办得好了,大功一件,办不好,可能连现在的职位都不保了,所以他和唐才常是最希望《自由谈》能办好的。
现在馅饼被人送到嘴里来了,还是块肉馅的,不死死咬住,简直无颜面对江东父老哇。
周孟希当即与江澄平打包票,一定帮他解决此事。
然后回去就写了一篇文章,标题基本类似“震惊,无良报社居然对作者做出这种禽兽不如的龌龊事”,狠狠的揭露了该报社用吃喝嫖赌抽来控制作者的丑闻,一时在报界引起轩然大波。
《申报》一直就是沪市报界老大哥的地位,义旗一举,那自然是一呼百应。
这篇文章一出,炮头直至《沪报》,瞬间引发报界和作者界对《沪报》的讨伐。
也是《沪报》这一年太过高调,整一个小人得志便猖狂,行事不知收敛,早不知道得罪了多少人,再加上自己的确立身不正,黑料一抓一大把,还不断的花样作死,不出三个月就落得个将报社转让给了日本的东亚同文书会的下场,这是后话不提。
正文 44.第44章 剪辫
江澄平本就是江耕围隔壁村的,两家离得近,关系也好,他回家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拜会江耕围,并将《申报》的约文请求告知他。
江耕围转头就告诉了冬秀。
实话说,他是很希望妹妹再写点东西来看的,有了那些新奇的故事,每日都有了个盼头,便觉得生活也睛彩了许多。
反正那未来妹夫出洋留学去了,一去不知几年,妹妹有大把时间来写文,也好打发时间。
冬秀正单手托腮,拿着胡竞的照片发花痴呢。
她算是知道当初那部电影为什么要让全民男神来饰演了。
本尊是真的帅啊,不仅是清俊文雅的皮相,还有那温和自信的眸、带笑多情的嘴,配上那即便放在现代也很朝的油头造型,和剪裁得体的衬衫西服,一股温文尔雅、意气风发的书生气扑面而来。
即便是毫无摄影技巧的黑白照也无损他的风姿。
在冬秀两辈子所见过的男人中,他也算极其出彩的,更别提在这满眼大辫子的乡村了,简直是鹤立基群般的存在啊。
她决定了,以后定要拿着这张照片每日瞻仰,也好洗洗眼哪。
当初吕氏就跟她夸过这未来女婿的相貌,冬秀还不以为意,一个十四岁,毛还没长齐的小孩子,哪里就能看出稳重好学、温和谦恭来呢,现在看来,吕氏当真是有几分眼光,居然一下子就看中了这么个未来的文化大师啊。
对冬秀来说,胡竞的字也写得极好,工整干净,俊雅飘逸,让人见之心喜,书面分也是满分。
信里说了些他留学的趣事,比如大学的体育课,他每每不能及格,跑起步来气喘如牛,引体向上也只能挂在单杠上,屡屡叫那些外国学生看笑话,又比如西方的饮食习惯,每日只牛乃面包,各种肉排,初来时新奇欢喜,现在只觉腻味,实在想念家乡繁复多变、四季不一的饮食云云,冬秀一边看,一边想象着他在那异国他乡的生活,想必必定是有趣睛彩,蓬勃向上的吧,虽有不适应处,却也瑕不隐瑜,还是叫人欢喜的。
信里还提到了她放脚的事,对此大加赞扬,并希望她能鼓动乡村里的女孩子们都加入到放脚大军中来。
哎,还真是个有志向却天真的青年呢。
他是不知道村里人现在都是怎么说她的,活似她不是放脚,而是砍脚了一般,流言蜚语不断。
不仅那些大家大户的太太小姐们鄙夷她,说她自甘下剑,连那些大脚的村妇也看不起她,说她天生命剑,以后也是给婆家当牛做马、犁地耕田的命。
总之,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她成了村里人茶余饭后最好下饭的谈资。
若她敢鼓动别的女孩不要裹脚,或是把脚放大,估计得被人乱棍打出来,在他们眼中,这就是坏人前程的事啊,如何能忍,说不定就以为她疯了,要把她绑起来请大师做做法驱驱邪了。
冬秀可不敢冒这个险,她没有那些革命斗士舍己为人的气魄,她骨子里有的是现代人的通病—自私冷漠。
可也和许多现代人一样,不知道什么时候,那一腔热血就会爆发出极强的正义感。
现在她就蠢蠢欲动的想要做些什么,在不危及自身、力所能及的的范围nei,做自己认为对的事情。
刚好哥哥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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