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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往而情深,三餐而深情 作者:葭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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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会,一个声音回道:“姑娘,已有人在帮忙了……”

    跑回去,见一个男子已脱了外套,挽了袖子,跪蹲在了司机的身旁。他一会用左手拇指和食指捏住司机的鼻孔,用双唇包封住司机的口外部进行吹气,一会将右手掌压在左手背上,并将左手掌根部置于司机的胸前胸骨,伸直双臂,向下按压……

    此刻,周围安静,大家都在等待,等待发病司机的醒来,等待救护车的赶来。

    幸运的是,在救护车赶到之前,那个司机似乎已有了醒来的迹象。待大家合力把司机送上了救护车,那个施救者还在向救护人员说明着一些情况。

    “谢谢!”祝萋萋很认真很真诚地向着那个施救者的背影道谢。

    转身,四目相对。

    瞬间,祝萋萋的大脑闪过三张狰狞扭曲的面孔:张是自己父亲的,第二张是自己母亲的,第三张则是自己的。而其中父亲面部的狰狞是源于病痛的折磨……

    我曾想象过无数个重逢的场面,但这一种还是让我意外,最让我难受!

    第4章 我曾设计了许许多多重逢后的对话,但你听到的,最言不由衷

    宋誉也看清了站在眼前的女子,也是一愣。但他仍敏锐地捕捉到对方的瞳孔明显收缩了一下。

    对视的数十秒间,周身的喧嚣已被屏蔽,过往的种种又在眼前如老电影般重现。刚才在停车场终是没有勇气照面,可妙不可言的缘分,又让两人在这会不期相遇了。从美国回到这个城市近1年,虽然自己也曾想到过可能发生的偶遇,但终究是未曾变成现实。而今天,却是第二次了。

    女子轻微地低了头又摇了摇,便转身欲离开。

    “站住,别想逃!”宋誉着急地向前跨了几步,一股狠劲抓住女子的手臂,脱口而出。

    “先生,我们认识吗?”女子侧过头,以极其平静的语气询问道。脸色也已恢复正常。

    宋誉听了,有些别扭,“或许我们是‘不认识’,但我们都认识祝立瓴……”

    “你该知道,我爸爸那个案子已经结了!”宋誉感到女子的声音明显有了颤抖。

    “那你也该知道那是因为祝立瓴死了,唯一的犯罪嫌疑人死了,只能是不起诉!”

    “如果我没猜错,你回来应该是这1年内的事吧,那你就该知道这个案子不是只有一个犯罪嫌疑人,还有其他三个,而且极有可能是那三个人中的一个杀了你的爸爸!你回来不就是想了解事情的真相,想知道真正的凶手是谁吗?”

    是的,宋誉承认对方的猜测都是正确的。大概是1年多之前,警方破获了一起影响恶劣的金店抢劫案。被抓捕的犯罪嫌疑人在受审过程中,供认出曾参与了数年前发生在本市的轰动一时的“兄弟老板为争财相残相杀案”,并供出还有其他二名同案共伙。这案中被杀害的人就是宋誉的父亲。因公司名号“兄弟”,父亲和祝立瓴又是这家本地知名大公司的合伙老板,这案子便在当时被媒体取了这个名字,一语双关,博了眼球。

    “爸爸身上有二刀……”在知道父亲的案子有了新情况后,宋誉就回来了。虽然母亲知道他的决定后曾叹息,“你要只是为这案子还是不要回国了,警方会查清楚的,都过去这么多年了,不是还在查找案子的真相吗?到时判决出了,我们也能知道。查案的事,你插不上手……”

    一想到父亲无端被杀,宋誉的思维逻辑就有了困难,说话也不利索了:“被抓的那个……只承认是打斗中插了腹部一刀……”

    “几个月前,另外二个嫌疑人,哦,不,现在该可以称被告人了,也已经归案了。再等等吧,事情就快清楚了。”女子明显放慢了语速,语气中有了安慰。“也终于可以告慰宋伯伯……你爸爸了……”宋伯伯,这三个字的声音低得微乎其微。

    “你这么肯定祝立瓴没有任何过错?”宋誉不依不饶。

    女子听了,反而不经意地放松一笑,“是的,我从未相信过我爸爸会杀人!”说着,她的眼神直面迎上宋誉痛楚愤恨的眼神。

    “如果方便,下次公开审理时去中院旁听吧!”转身离开走了几步,她又回过头补充了一句。

    回到公寓,宋誉连灌了几杯冰水,情绪才平复了些。父亲的案子,确有细节值得推敲。当初祝立瓴被疑,主要原因无非有五:一是当时公司的财务吃紧,公司的人说因是宋总负责谈的一份合同在履约过程中出了问题,而这个合作祝总从一开始就不看好,还有人曾听到过两人数次为此吵架,这便是后来坊间流传的“杀人动机”;二是报案的人,也就是最先发现案发现场的几个人,说是当时祝总看着鲜血淋漓的宋总的眼神极其慌乱,口中还念念有词“怎么办?怎么办?”,这成了后来所谓的“证人证言”;三是经检验,落在自己父亲身旁的刀上有且仅有祝立瓴的指纹,便有了“物证”,虽然在那把刀上并没有发现血迹(警方初步推测血迹已被犯罪嫌疑人灭迹);四是法医证实父亲身中二刀,其中胸前一刀刺穿心脏是致命伤,而伤痕与案发现场发现的刀的齿纹吻合,因果关系似乎也成立了;五是除了祝立瓴本人的否认,没有其他人证、物证或他类证据来证明他的无罪。但是祝立瓴将刀插入父亲胸口导致毙命这一最关键的“事实”却是没有直接证据来支持的。9年前的案发现场(事发公司仓库)还没有安装视频监控系统,9年前的那天那时恰好无闲杂人等经过,9年前的警方刑事侦查手段还没有引进高科技手段,譬如dna检测等等。如果不是现在有人主动供认犯了9年前的这起案件,恐怕永远都不会有人知道在案发现场还有其他三个人,事件的真相会被时间的尘埃遮盖封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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