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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节:银发男子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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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得不说,人生就是由很多巧合组成的。

    就在第二个宏兴光头追来之时,一辆路虎“嗞”一声停在了杂货店门前。

    车门打开后,一个戴着金链子的肥壮男人走下了车。

    虽然此人我只见过一面,但马上就认了出来,这个不就是红中财务的猛爷吗?

    猛爷的身后,又下来两个年轻男人。清一色戴着耳钉与染着红毛,手中提着大唐刀。

    这两把长刀,非常具有视线冲击力,尽管天色阴晦,但是依然非常锃亮。

    第二个宏兴光头看到这里,马上停了下来,迟疑地看着眼前的这三个人,不知是敌是友。

    猛爷咳了一下,那两个红毛,马上拿着刀来到的光头跟前:“想找事?”

    光头看到这里,马上意识到与自己不是一伙人马,急忙说:“不敢,不敢,我那兄弟不不心摔倒了,我去扶一下!”

    猛爷说:“你哪位兄弟摔倒了?”

    宏兴光头指了指被我用脸盆干倒的那个光头。

    猛爷点了点头:“记住你刚才说的话,你那兄弟是自己摔倒的,与他人无关,不过下次走路,一定要小死,这次是摔晕,下次可能会摔死!”

    宏兴光头说了句:“谢谢!”

    然后扶起晕倒的光头急忙离开这里。

    看着两个光头的背影,猛爷问:“你怎么惹上西环的那些人了?”

    我说:“这与我无关,前几天西环的几个人,在这里喝酒,结果被进丰的一个人拿啤酒砸了脑袋,我刚才不过与进丰的两个小混子,多说了两句话,刚好被他们看到,于是他们就认为我是与他是一伙的!”

    猛爷说:“他们之间确实有很多江湖恩怨!以后你不要与他们走的太近!”

    我想了想,抱起小黑,然后对猛爷说:“多谢猛爷!我该回去了!”

    猛爷说:“别急,你叫什么名字?

    “赵大龙!”我迟疑了一下,还是说了真名,怕说了赵子龙,以后猛爷知道真名后会以为我骗他,就不太好了。

    “我刚才看你身手还算不错,以后别跟着那四眼(叶子暄)混了,不如跟着我混吧!”

    听到这里,我急忙说:“猛爷,我恐怕吃不惯这碗饭!前段时间,我去找工作,保安我都不想干!”

    猛爷不以为然说:“没事,反正你也算是我的同事,等你跟那四眼烦了,就来我的部门,我先给你介绍其中两个同事!”

    他说到这里,指着一个稍微白点的说:“这个是全家捅!”

    又指着另外一个稍微黑点的说:“这个是鬼见愁!”

    说到这里,猛爷说:“全家捅,先去车里拿把大唐刀给大龙兄弟!”

    全家捅听到这里,便从车中又拿出一把大唐刀递给我。

    这种管制刀具,我哪里敢要?实在有违和谐。

    全家捅有些不耐烦:“难得猛爷这么看得起你,他送你见面礼,知趣的就收下!”

    猛爷在一边说:“大龙兄弟你放心,就算你收了这把刀,我也不会要你帮我干什么,我也是一句君子,有句话不是叫做君子不强人所难吗?我是怕以后那个四眼(叶子暄)万一在路上被人砍了,你也不是也能给他照应一下吗?”

    这句君子不强人所难,我一开始以为猛爷还挺有文化,后来才知道,他每次清账时,必备的台词。

    话到这里,再不收,恐怕也不好看。

    于是我从全家捅手里接了过来,说:“猛爷,你们不会是刚巧路过这里吧?”

    猛爷说:“我们是来清账,刚好看到!你先忙,我们先走了!”

    他说完之后,便回到车里。

    全家桶与鬼见愁二人跟在后面,坐进车中。

    很快,路虎就消失在街道尽头。

    这一幕,杂货店的老板看的很清楚,早就在旁边吓傻了,我给他脸盆的钱,他也不收。

    “你要真不收,那我以后就多来你这买些东西,弥补这脸盆钱!”我说完,抱起小黑,匆匆离开了这里。

    不是贼种,也真做不成贼样,我拿着这把大唐刀,总感觉如芒在背,四周的人们都在看我,只好一路小跑,回到了租房的楼下,却又遇到了房东太太。

    房东太太一眼看到这把刀,本来就充满黄褐斑的脸,此时更加黄了:“子龙大师,你拿这把长刀干啥?”

    我急心告诉她,这把是桃木剑,是我刚请回来的。

    房东太太才稍稍安心。

    走进房间之后,来到水龙头洗了洗脸,刚才那一幕确实有些后怕,本以为20块钱买条消息,却没想到,差点把老命都赔了,不知进丰那两个混子现在怎么样了。

    洗完脸之后,又定了神,将罗盘拿了出来,去找叶子暄。

    我打电话给他。

    叶子暄说:“我已收到你的邮件,正在查店主的资料,不过目前,并不太清楚这个“先天罡气”是谁,不过既然在我们在同城之中,一定能找到他!”

    “我忘了告诉你,我已经打听到那个尸丹高人的样子!”我说到这里,将那个银发男子的全部情况告诉给了叶子暄。

    叶子暄听后沉默一了会说:“怎么是他?”

    “你们认识?”

    “以前认识,现在不认识,他是我的同学,叫王魁,不过,我在上大四那年,他因为得急病,死了!”

    当我听到这里,不禁愣了一下:“就算你开玩笑,也不必开这样的玩笑吧!”

    叶子暄淡淡地说:“我没那么无聊,拿一个死人开玩笑,当时同学们还参加了他的遗体告别会,我亲眼看到他躺在棺材之中!”

    “王魁在学校时,就是这种装扮吗?白头发,墨镜,外加一件黑皮衣?”我问。

    “他的头发非常黑,哪怕是女生都无法与他相比!”

    “既然如此,你怎么知道二马路上的那个人白头发的人是他?”

    叶子暄说:“我们班当时很巧,男生与女生对半,外面的人常说我们班是鸳鸯班,虽然我们口头上并不承认,但如果班中某个男生与女生走的很近,我们就默认他们是男女朋友关系,当时与王魁走的很近的一个女生叫燕熙。

    大四是即将毕业的一年,所以同学们都开始准备找工作,或者考研,不过男生与女生之间的暧昧依然少不了,那时他们二人经常在学校的操场看台上一起看书,或者在操场跑道上散步。我们都认为他们如此的相配,将来一定能修成正果,然而天有不测风云,人有祸夕旦福,王魁有一天,突然得了不知道什么名字的急病,从晕倒到送到医院不超过半个钟,然而却被医生下了死亡通知书,他的死,不但给燕熙带来了很大的打击,同时也给同学们带来了很大的震撼,这其中包括我,这个震撼哪怕是我爷爷奶奶死时也没有那么大,原因是,那么年轻的生命,说去就去了!

    时间就这样过去了,马上到了毕业,同学们依然忙着工作,考研,甚至结婚,王魁慢慢的逐渐被淡忘在同学们记忆中,直到毕业后同学们在一起吃散伙饭时,燕熙说她昨天晚上见过王魁,本来就有些伤感的氛围,此时更加伤感,我们都以为她是想念王魁,想念过度,但她信誓旦旦地说:她确实见过王魁!”

    班长江枫顺着她的话,让她把话讲明白。

    燕熙说,自从王魁离开的那段日子,她感觉那怕再明媚的阳光,也变的暗淡;哪怕再芬芳的花朵,也变的无味;每天一个人,静静地徘徊在与王魁一起走过的操场,静静坐在与王魁一起坐过的图书馆……尽管如此,不但不能缓解心中那份痛苦,却让自己更加思念,直到昨天晚上,她像往常一样走进操场跑道时,竟然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这个人,就是王魁,不过他与以前的他有许多不一样,他的头发全白了,并且戴了一个墨镜,穿了一件黑色的皮衣!”

    王魁说:“没想到这么久,你依然不能忘记我,不过我们已不再是一个世界的人,这片银杏叶送给你,希望你以后懂得自己爱护自己!”

    说到这里,燕熙拿出一片银杏叶给同学们看。

    同学们看到这里一片唏嘘,不是害怕,而是更加伤感与无奈,伤感的是同学们之间的情谊,无奈的是燕熙与王魁阴阳相隔!”叶子暄到这里,顿了顿接着说道:“从此之后,我就记住了王魁最后留给的印象,没想到时隔六年,竟然从你嘴中听到了他的消息,并且与他还在一个城市,只可惜,年年花开相似,岁岁人却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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