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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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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熊来的媳妇 作者:玖文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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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硬棒棒的像块木头,哪有女人舒服,可后来人家两人还真就修成正果了,小日子过的那叫一个红火,作为哥们儿,我也只能送上祝福,这也算是我见过的奇迹,男男竟然还能领证。

    可我怎么都没想过这样的事有一天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和男人牵手,接吻,甚至……唔~~好恶心,我接受不了,完全的接受不了。

    还说什么他不是同性恋,不是的话说什么小时候就喜欢我,还什么这些年了都对我念念不忘,我身上到底有什么地方让他这样惦记啊,有了一个同性恋的朋友也就罢了,我可不想自己也变成那样的人。

    哎呀~~烦死了,烦死了,不想了,睡觉。

    可能是心大,也可能是这几天给大老板干私活累的,竟然这样趴着睡了整个晚上没换姿势,还好,平时我喜欢趴着睡习惯了,不然,不睡成半身不遂也得落枕了。

    拿过手机看了一下时间,快七点了,上午有课,怎么累也得爬起来,我揉着酸痛的脖子醒了醒神儿,开门,就看见那个我花了20块钱买的小饭桌上摆着葱花油饼粥之类的早餐,走近一看,还冒着热气。

    就我这小屋,自打我住进来,就没飘过早餐的香味,这还是第一次,我四周看了看,卫生间的灯是亮的,另一个卧室的被子也被叠得整整齐齐,甚至有棱有角。

    嘁,不就当过兵吗,有什么好显的,我对此嗤之以鼻,不屑一顾。

    “你起来了,洗洗吃饭吧,刚买回来的,趁热,你这儿也没个做饭的工具,不然我就给你做了。”

    头发上滴着水,天蓝色圆领毛衣很好的现出一截麦色的脖颈,单眼皮小眼睛,如果把下面的部分都挡上,真有点李准基的味道。

    鼻翼微翘,唇线分明,说实话,小从到大,真没细看过他,这么一看,他算不上英俊,但还算耐看,尤其那长年锻炼的身型,不佩服不行,虽有衣服遮着,也能看出蓬勃的气势。

    我有几秒的怔忡,顿觉不妥,“哦,你先吃……”

    经过他时明显看见他弯起的唇和那微微的浅笑,到卫生间对着镜子时,才发现是我脸红了。

    我操,我怎么能这样,还对着他…...

    匆匆吃过早餐,我准备去上课,不知道他是什么意思,看那样是不想走,但我实在不想留。

    “你…我…”

    不约而同同时出口。

    “你先说。”是的,甭想捞着什么好脸,反正也没什么交情,你喜欢我,那是你的事,和我也没关系。

    “我的事没办完,今天能在这再呆一天吗?”他试探性的口气,但眼神却是赖上我的意思,我顿觉危险。

    “不方便吧,晚上导师要请我们吃饭,不知道几点能回来,外面的宾馆比我这的条件要好的多,你看,我这里连暖气都没有,晚上太冷了。”

    “没事的,我等你,你回来多晚都没事,我都等你,宾馆太吵了,我不习惯,咱俩好不容易才相聚,还没好好的一起聊聊呢,我想…我想和你呆在一起,行…吗?”

    那可怜巴巴的小狗眼睛是给谁看啊,你是流浪狗吗?估计这出跪天桥要钱都能有人给,可是我这儿,不好使。

    “晚上吃完饭,还有可能去唱k,也有可能去酒吧,后半夜回来也不一定,你最好有个心理准备。”还用明说不留吗,自己领悟去吧。

    “没关系,只要你回来,我就等,死等。”他兴奋的眼珠子都要掉出来了,就差摇尾巴了。

    完,没领悟上去,唉,他这是和我死k上了。

    怎么办,这么大个人了,死皮赖脸的求你收容,我这善良的心啊又开始摇晃了。

    “走时把门推上就行。”话出人出,我摔上门冲出了这个令人窒息的屋子。

    第5章 我想和你一起睡

    第5章

    这一天又没闲着,上完课又被抓了劳工,校对文稿,看到晚上差一点没把眼睛累瞎。

    老大说请吃饭也是真事,因为这次私活卖了个好价钱,他高兴,手里的小徒弟也争气,出活质量高,他有面子还有钱赚,所以吃喝上大方的很:可你们来,随便,我全包了。

    古路和王元元都属静默型,吵闹的场合找不着他们,吃完饭就过二人世界去了,所以即使我想去嚎一嗓子,去喝个小酒,都没人陪,老大是能跟着,但你敢吗?说的大方,但咱小命在人手里掐着呢,还是收敛一点比较稳妥。

    这个时候我好想我那两哥们啊,一起嚎,一起灌,一起在大街上疯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再也不会有了。

    孟楚然和大叔过着人家的甜蜜小日子,听说实业创的也不错,石骆呢,正张罗装修房子准备明年完婚。

    个人有个人的追求,都很充实,也很美满。

    我也很充实,对着那些洋文,几秒钟不到就能呼噜上几个小时。

    想当初真不如去当个教书先生了,考什么研啊,孤孤单单的一个人,想找个伴喝个酒都没有。

    对影独酌,可惜自己又不是文人骚客,来不了那个情趣。

    带着郁闷的心情走到宿舍楼下,看到一个人在台阶上坐着,头埋进膝盖像是睡着了,微微的有些发抖,这么冷流浪汉?哪有流浪汉穿这么好的。

    想越过他上楼,突然想起来这好像是早上那只‘流浪狗’,果然是给了一根骨头,又摇着尾巴回来了。

    这一天忙的都把他给忘了。

    夜晚的温度不到十度,一件黑色大衣没有围巾,露出光秃秃的脖颈,脚上蹬着单鞋,今天竟然还穿了一条九分裤,连秋裤都省了,半截脚脖子在昏黄的灯下直晃眼,这是作死的节奏啊,不冻成冰块,也是想冻个实芯的。

    “哎,哎,醒醒。”我扒拉了他一下,衣服很凉,肯定是冻透了。

    抬头,眼皮似睁未睁很费劲,“你回来了,要比早上说的提前嘛。”犹似醒后软语,萌萌的,柔柔的,褪去外形包裹住的外壳,看在眼里,升起几丝怜意。

    可能是坐时间长了,腿有点麻,刚起身一晃就要往旁边倒,还好我手快拉住了他的胳膊。

    “你傻啊,就不会去旁边的超市等,非傻坐在这儿,装可怜讨同情,就会这点把戏。”待站稳后甩开他的胳膊,开门上楼。

    出生的时候没带智商吗,如果我一夜不回,你要坐一夜不成,笨蛋。

    “在超市里看不到你回来,我怕你先到家看不到我着急。”他喏喏的在后边跟着,就像考了鸭蛋的孩子不敢大声。

    呵呵,自作多情,怎么可能会发生那种事,着急?我高兴还来不及呢,巴不得你快点走,省得给我添乱。

    “晚饭吃了吗?”我问他。

    门一开,怎么说屋里也比外边暖和,他一边跺着脚脱鞋,一边扯身上的大衣,“吃了,我得先去厕所,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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