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六百四十四章陷阱将至
但是,她有可能扎中丁老大么?
显然是没有可能的!
丁烁一摇头,脸上都露出怜悯的神情了。
他随手一抓,就扣住了沈芳芳那只手的脉门,一捏,她哎呀一声,一只手顿时变得酸软无力,五指一松。接着,那块碎玻璃就掉在了地上。
而沈芳芳也坚持不住了,整个身子瘫软了下来,被丁老大抱住。
将她平放在地,立刻用手按住她小腹那里不断涌出鲜血的伤口。
很快,一股莹润的光芒,就在他掌下闪现出来,并涌入小腹的破裂处。
鲜血很快就不流出来了,而流出来了的血液呢,纷纷变成干裂的血块,一股股血红色的气体冒出来,飘回到伤口之中。那是鲜血精华,都在圣手能量的作用下,回到沈芳芳的身子里。
一边,聂风和步惊云也一骨碌儿地爬了起来。
“老大,这娘们这么凶狠,我们干嘛还要救她?”
“对啊,就让她呆在这里,慢慢地死掉好了。”
一边说,一边狠狠地瞪着血肉模糊,双眼都有些翻白了的沈芳芳。
丁烁则一边发出着圣手能量,一边耸耸肩头说:“本来我也打算不管她的,但后来想想,其实不管她怎么样,都是为了爱情。这一点,她还是挺令人敬佩的。可惜呀,遇人不淑。算了,救她一命,然后不管她了。”
接下来,他将沈芳芳的伤势检查了一遍,比较严重的,都进行了治疗。
翻看的时候,虽然她很多伤,但一些姣好的地方,还是很令人心动的。
这让丁老大直摇头叹息:“啧啧,一朵好花被猪啃了啊,还对猪这么痴情!”
完成治疗之后,丁烁就不管这个妖艳女郎了,任她留在这里,让她自己想办法离开。
反正,她不会死了,像她这么聪明,自然能够离开,哪怕叫个人。
自然,以后没准就后会无期了。
人海茫茫,每一个人都一样,不断与别人发生交集,不断离开。
沈芳芳呆呆地坐在地板上,看着浑身的血污,也不知道她哪条筋不对路了,竟然咯咯咯地笑了起来。
那笑得,还真是花枝乱颤的,上半身摇晃得那个厉害呀。
要不是沾染着浓浓的血液,绝对会迷倒一大片。
丁老大带着两个得力助手,就悄无声息地攀下天台,离开通天夜总会,也离开了疯狂塔。当然,在他们离开的时候,别说通天夜总会,就连整座疯狂塔,都陷入慌乱之中。
大家还以为发生恐怖袭击了呢,赶紧撤!
十几分钟后,三个人已经坐在车子上了,飞驰而去。
车上,聂风叹着气说;“我看那夜总会也不容易啊,损失惨重,死了人,伤了那么多客人,估摸着得好多天不能经营了。损失惨重!”
步惊云也一摇头:“他们从老大身上赚的,也不够赔啊。”
丁烁一瞪眼:“别嘀咕了,怎么我听着……你们有点幸灾乐祸啊?”
他早就给老聂和老步订好了房间。
他也不用亲自去订,让杨艳媚公司里的人去就行。
五星级酒店的两个豪华套房。
另外,还有惊喜。
当聂风和不步惊云走进房间之后,会各自发现,有两个金发碧眼的大美女,在偌大的浴缸里等着跟他一起洗泡泡浴呢。
而丁烁,就回到了杨艳媚的身边。
跟杨大美女尽情之后,怀里的温香暖玉已经沉沉睡去。丁烁睡不着,他靠坐在头上,拿出一个小小的东西来看。正是那生物电无限汲取器,外壳是钻石,内里是好像线路板一样的东西。
他翻来翻去地看着。
对沈芳芳之前说过的,美国科学家进行的一个大型隐身术的实验,他是听过的。但想不到那么神秘的一个实验,居然产生了这么一个神奇的玩意儿。
它能够汲取周围的一切能量!
把人身体里的能量汲取一空,把他变成干尸!
把一切无生命的物体都汲取过来,让它们粉碎!
这玩意儿确实有些可怕。
那么,怎么来使用呢?
丁烁明白,这玩意儿对自己来说,就是一个宝贝,那么,怎么来应用呢?
他想了想,试着把一丝内气灌入其中。
陡然间,里头那线路板一样的东西,上边的一些金属条纹立刻闪闪发亮。
有门!
丁老大心中一喜,但很快又吓了一跳,赶紧收了内气。
一下子,那些金属条纹又暗淡下来了。
刚刚,丁老大然感到一阵不对劲,好像遇到了什么阻滞。
而且,这阻滞立刻形成鼓胀乃至爆炸之势。
危险!
所以他立刻退了出来。
再琢磨了一会儿,他明白这玩意儿就跟一个锁头一样,需要用要钥匙去打开。而这钥匙呢,就是能量。需要用一股小小的能量在迷宫般的线路板上的找到正确通道,激活潜藏其中的机关。
但是,一旦没用对,稍有不慎,这线路板可能就会毁掉。
这可难不倒丁老大,其实这玩意儿的机理跟藏天计差不多。
一旦掌握轨迹,就跟有了钥匙一般,可以轻易打开。
费了大概一个钟头左右的时间,丁烁灌输进去的能量宛若走了许多次迷宫,终于走对了路。
一道蓝色光芒当即迸射而出,周围的许多比较小的东西,茶杯、烟灰缸什么的,顿时都晃动起来。这还真挺神奇的啊!丁老大赶紧用意念控制它的大小,缩小到一个饭碗那么大,细细体察。
很快,就掌握了它的关键所在。
这玩意儿,可以说是领域控制的克星!
也就是说,如果回到跟郭星对决的那天,他再使出领域控制的话,就没有这么容易打败丁烁了。丁老大用出这个生物电无限汲取器,就能够让领域控制产生松动,变得很不稳定,让他有可乘之机。
甚至,运气好的话,都能够把郭星的功力给吸走。
咄!看老子的吸星!
当然,要是他手下的那些战士敢全扑过来的话,就会造成沈芳芳的那种情况。
不多的几个人数,在施放者的控制之下。但人数太多,能量流太过密集,导致这个生物电无限汲取器的进出口产生堵塞,反攻者的能量适时进行攻击,就会产生让施放者也受到重创的局面。
唉,想想当时,沈芳芳确实是太倒霉了,差一点就成功了……
丁烁把这个小小的玩意儿收了起来,以后,一定会派上大用场。
也许就是不久的将来!!
它确实是一个神器啊,高科技神器。
聚龙岗。
省城往东五十公里的这个地方,果然是风水宝地,许多山头突耸而出,就像是一颗颗威武狰狞的龙头耸立,好像随时要把它们的身子从地下拔出来,扑向天空。
挺吓人的。
叫做聚龙岗,倒也挺形似的。
聚龙疗养中心就位于其中一个山头之下。
丁飒带着两个得力手下,开着辆车子,依约来到了这里。
已经有两个浑身透着彪悍气息的战士,坐在一辆敞篷吉普车上,在门口等着了。他们见了丁烁等人也不多言语,手一招,调转车头就朝里头走去。
不过,那森森然的杀气,傻子都看得出来。
聂风嘿一声:“神气个啥子哟,老子一个能单挑你们两三十个!”
他说得也许有些夸张,虽然他现在很厉害了,但人家一看,也是很有功夫的特种兵一类。
当然,单挑十个八个绝对不是问题。
丁烁龇牙一乐,也不说话,继续跟着。
这个疗养中心很大,简直就是一个超级风景区。原来丁烁以为,所谓的疗养中心,就是几栋楼合在一起什么的。这会儿一看,也算是稍微开了眼界。敢情这都是别墅啊,基本上一个小山头就一个别墅,相隔着的距离,最少的也有两三公里,各自为政。
不过,倒也算是清静。
步惊云啧啧摇头:“这都是部队里头的高级军官来休养的吧?真是豪华啊,老百姓表示不懂。”
车子一直往里开了足足十五六公里,到了一个突兀而起的山头上。
山头上有一栋拔地而起的四层小楼,看上去也是巍峨气派。离之前过来看到的最近的一栋别墅,约莫有五公里上下。这个地方,算是深入深山了。
两个战士开着的敞篷吉普车,朝着那四层小楼冲去。
显然,那里就是目的地。
丁烁仔细盯着那里,眼神里露出警惕之意。
他嘀咕说:“靠,不正常啊,看来……果然有埋伏。这栋房子透着一股煞气,看起来比较封闭,不像是住人,的,倒像是平时用来训练什么的。跟别的房子都隔得挺远的。啧啧,你们猜猜,那个郭星想搞什么名堂?”
“无非就是重兵把守了,没准出动了至少一个团的特种兵力,配上大批军火,要把我们打成肉酱呢。”步惊云笑嘻嘻地说。这可听不出他的语气里有什么畏惧,反而是兴致勃勃。
从客家岛出来后,整个人都不一样了,彪悍得可以无视飞机大炮。
聂风抓抓耳朵,也是兴高采烈的样子。
“这样子的话,就有得玩了。哈哈,看我风神腿横扫一切!”
说得多牛逼啊!
其实也没怎么吹牛,他的风神腿,如今可谓是无坚不摧。
前边的敞篷吉普车果然在那栋四层小楼的门口停下,两个战士面带凌冽的气息,将丁烁等人引入了一个大厅。这个大厅的装修算不上很豪华,但透着森严威武之气,墙上还挂着华夏国开国将帅的相片,以及一些伟人语录。看上去,很爱国的样子。
里头另外有两个女孩子,倒是恭恭敬敬地招呼着丁烁等三人,送上香茗。
“三位先生,请稍等片刻,老爷子很快就来了。”
“先喝杯茶,润润喉咙。”
她们还笑脸盈盈地站在一边,束手而立,像是古时候的奴婢。
丁烁耸耸肩头,靠着沙发靠背,翘着二郎腿,舒舒服服地喝起了茶。
接着,就赞叹起来。
“不错,不错!这应该是来自叶帅家乡雁洋镇的单枞茶,香气扑鼻,入口莹润,回味甘甜而浑厚。算是顶级单枞了。也只有雁洋镇那种人杰地灵的地方,才能孕育出这么甘厚的茶叶。”
“我去!老大,你这都能品尝得出来啊?”
“这是什么嘴巴,太厉害了!不过,这茶……真的安全么?”
聂风和步惊云一边惊叹,一边小心翼翼地闻着那茶水。
虽然好像很好喝的样子,但他们不大敢喝。
万一下了毒怎么办?就算没下毒,下了一些什么散功散的玩意儿,也很不好嘛。
忽然间,巴掌声响了起来。
啪啪啪!啪啪啪!
在略显得空旷的这个地方,还带出了回音。
“不错,不错!果然不愧是丁烁啊,这都闻得出来。这茶,还是前两年,叶帅次子选宁将军从老家雁洋镇带出来的,送了我父亲半斤而已。我们都舍不得喝,你这来给我父亲治伤,我很感激,特意拿出这茶来招呼你。想不到,一下子就被品尝出来了。厉害,厉害!”
一扇小门那里,走出了一个人。
当先是几个医生护士,其中甚至还有金发碧眼的,看来是从国外请来的名医之流。
接着就是轮椅,轮椅上坐着一个面容枯瘦的老人。
岂止是面容枯瘦,整个人都带出几分骨瘦如柴的感觉,显得很瘦弱,让人一看就不由得生出可怜之心。不过,那双眼睛却充满怨毒,直勾勾地盯着丁烁。
好像从这两只眼睛里,随时会猛然张开一张血盆大口,狠狠地把丁老大嚼得粉碎!
这是多么刻骨的仇恨。
可不就是郭天青郭老爷子。
后边还有一个护士推着轮椅,而旁边的,就是郭星。
他拍着巴掌,大声说出了之前的那一番话,脸上还挂着笑容。
不过,这笑容也透出几分狰狞。
丁烁倒是很从容,继续翘着二郎腿,淡淡地说:“原来还是选宁将军送的啊!选宁将军素有独臂将军之称,书法写得相当不错,可惜上个月因病去世,让人觉得可惜。现在能喝到他送的茶,可谓是三生有幸。”
郭天青开口了。
他的声音特别嘶哑,带着一股狠戾的劲儿。
“选宁虽然去世得有些早,才七十九岁,不过也比我好多了。看看我,哼!眼睁睁看着两个宝贝孙子死去,白头人送烟头人,自己又被折腾得半身瘫痪。这叫什么?这叫生不如死!选宁可比我幸运多了!而这一切,丁烁,都是拜你所赐!你好得很!!”
丁烁一叹气,看着郭天青,眼神中透着怜悯,又带着一丝不屑。
“天作孽,犹可活。自作孽,不可活啊。老头子,你就不想想自己做错了什么?莫非你的意思是,你的孙子把我干掉了,或者你把我干掉了,那就是对的。我反击了,杀死了你的孙子,弄残了你,我就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