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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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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糖画 作者:大阿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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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测的。

    于是应岑再见到陆绰时,一脸惊恐警惕。

    其实是他见到谁,都一脸惊恐警惕。

    水仙如应岑自然不会忘记“除妖师喜欢自己”这种信息,但他忘记了这“喜欢”的分量,回转几个弯又怀疑起这是除妖师的欲擒故纵。然而现下不知道谁是除妖师,所以见谁都惶惶然。

    陆绰已经能熟练回答“喜欢的人撩完就跑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了。他每次一脸微笑去遇应岑都被对方“无事三分笑非奸即盗”的怀疑神色望回来,次数多了转身就想揪住豆豆衣领恶狠狠问他本体是不是一个特会熬汤的老婆婆,姓孟。

    可豆豆这会儿真不是不管,是没时间管。

    上次四人一同游行,虽然陆绰应岑闹了别扭,但文牧莫名就觉得自己和豆豆关系亲近了不少。打开了新世界大门研发出了新思路,文牧开始三天两头逮着空就往远处跑。

    也没多远,隔两公交站的人工湖,拐三个弯的小巷儿,午后素雅的书店,夜里光怪陆离的酒吧。

    文牧总在寝室有意无意暴露行程,知道豆豆只要听了去到时候就一定会跟着自己。那点小九九豆豆也门儿清,可人孩子自尊心强不能戳破是一,人孩子长得过分好看一人在外万一被谁瞧上了是二,所以清归清,张豆豆还是老老实实跟着。

    可防线又得守住,豆豆实行沉默寡言政策。文牧也不介意,一个人叽叽咕咕能说很多,湖里的鸭子蠢,巷口的猫没人管真可怜,这个作者多有意思,酒吧怎么这么闹啊,好多人抽烟呢。

    虽然不吭声,可每一个字豆豆是不落地听进去了。鸭子蠢就换了只骄傲的天鹅,猫粮各式各样各一份,作者的全集摆正在了桌上,酒吧还是别去了,那地不合适。

    有些文牧高兴,有些文牧心疼钱,他没问过豆豆是不是家缠万贯,现在看来八九不离十,竟撒癔症去想豆豆是不是嫌弃自己门不当户不对。

    豆豆却说,钱这种带不走的东西,该花就花。

    蓬勃的青年人说什么“带不走”,多晦气。文牧听了去捂豆豆嘴,捂实了撞上豆豆目光直盯着自己,又害羞去捂他眼睛,不让他看自己。豆豆轻声柔语让文牧拿开手,破天荒说了声“乖”,文牧触电似的弹开,蹲一边喂猫去了。小猫才是真乖,乖又傲气,文牧想到许久未见的应岑。

    陆绰在及膝的野草丛间看到一只小橘猫时也是这般睹物思人,可小猫不待见他,大摇大摆往河边走,尾巴左右乱晃。陆绰悠闲跟着,可快到河边这猫还根本没有要停的意思,他连忙扑过去,没扑着猫却磕疼了下巴,揉着下巴站起来又连猫的影子都见不着。

    倒是河中一只轻舟,舟上侧卧一人,白衣飘飘,眉目含笑。

    陆绰僵住,久别重逢自己狼狈对方却依旧风流。他不自在地问:“你变出来的猫?”

    起身一跃到了陆绰面前,应岑反手拿出一束旱金莲拨弄玩着:“你倒是对什么都有情。”

    陆绰这才想自己早该意识到偏远河畔平白无故冒出只猫的诡异,夺过花语气咄咄逼人:“你那睡完就跑的无情样我是学不来。”

    应岑冷不丁偏过头在陆绰唇上啄一下,说,别气了。陆绰没有反应,应岑又啄一下,问,还气吗。接连几下,陆绰耳根都红透了,还一声不吭一步不动,应岑急了,发狠直接咬上去,咬得陆绰嘴唇渗出血珠,这才得意,说:

    “记住了,从今往后只有我能让你见血。”

    好端端一风流公子这会儿像个刁钻蛮横野丫头,陆绰失笑,也不擦唇上的血,反客为主摁了应岑入怀,轻咬回去。

    这咬的力度太轻以至应岑不觉痛只觉酥麻,口腔里满是血的锈味,却惹人迷恋,忍不住去吮,却遭到更为强烈的吸吮、压制、翻搅。

    好一会儿,两唇分开又缠上,缠上又远离,远离再靠近。应岑的话直接就着陆绰唇舌讲进他心里:“我答应了个和尚沿这河到尽头送信给他的爱人,秦耀之事耽搁太久,我那天是赶早去赴约取信。”

    “一封信从春取到夏?”陆绰迎上那话。

    “我在那和尚在的寺庙住了一段时间。送完信回来也带你去那寺庙一次。”

    应岑这话说得极平静,刚才的热烈与冲动就这样褪下。陆绰把距离拉开一点扳正他的脸仔细看着,说:“好。”

    小河汇进江海。是夜,软风休止,江雾凄冷,两岸山影魆魆,只一苇漂泊向北。陆绰与应岑坐于舟尾,诗辞盛作酒,酒满江夜皱。

    陆绰觉着几分寒意又仰头喝下一杯,问:“和尚不该斩断红尘么?为何还记挂爱人?”

    应岑“啧啧”几声:“花气芬芳袭人都可诱出破禅的欲望,偶然望月得了思念旧人的心,不是很平常么?”

    陆绰若有所思:“你为何会认得那和尚?”

    “遇见你前我漂泊来去,有时去那寺庙拜拜,认识了个把僧人。”

    或许黑夜百无禁忌,陆绰爽朗笑出声来:“你还信这个?”

    暗中辨不清应岑神色,只听他换了话题换了声音的调子成十足洒脱:“这样的夜泛舟江上,总觉得上下四方为枕,古往今来为衾,坐拥天地。”又腻上陆绰:“还拥佳人,风姿绰约,举世无双。”

    陆绰总觉得应岑心情并不好。可这想法没头没脑,他只好闷头喝酒。应岑却是望着安栖山顶的月,自顾自说得越来越畅快:“我以前总想劫了月亮为伴,或把月刻明晃晃一枚印章,或做簪钗送姑娘。”

    “看上过哪个姑娘么?”陆绰声音朦胧像朦胧月光。

    “当然有!”应岑大抵是喝多了,胡言乱语,“排最前的自是嫦娥,也想让织女别等牛郎下个七月七跟了我凑合过得了,其实我烧了公主的文月阁是喜欢她故意欺负她,但我最想娶的还是哪次路过哪个村庄莲叶间采莲蓬的姑娘。”

    “嫦娥织女你梦中幽会去吧。公主才多大,真是禽兽。哪哪哪都说不清,还想娶人家姑娘。” 陆绰拍应岑脑袋,“一个都追不到手。”

    应岑不服气,嘴翘得挂油瓶:“哪哪哪我心里清楚,干嘛要告诉你。”又颓然叹气:“不过也没用了。”

    陆绰被他叹得心肝颤,把他拉进怀里:“怎么没用了?”

    “喜欢你。”

    夜稠得很,陆绰一时愣住,又闷声笑。也不知应岑是真醉还是装醉,嚷嚷着不肯住口:“陆绰你笑得好看,我送你东西好不好。”

    “好”字还没出口,应岑晃着袖子在空气中攥来扯去,还喃喃,这是一片海,你肯定没见过海,这是后人将传诵千年的平仄,这是一瓦雪,可干净,这是被青鸟退回的红笺,这是一船暮染。

    不再乱挥的双手垂下去,应岑的眼眸突然亮如星辰,他清晰地说:

    “这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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