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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乃食色(H) 作者:撒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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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乃食色(H) 作者:撒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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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乃食色(H) 作者:撒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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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盛狐狸的女友了
我努力地挣扎,甚至想抬起膝盖再次撞击他的小弟弟,但是戚狐狸这次是有所准备的,他用自己的身子将我牢牢压住,让我动弹不得。
我的嘴,我在这种情况下以呼吸的嘴,就这么被他给死死地捂住,一丝空气也进入不了。
而我的鼻子,则大开着,诱惑着我去呼吸。
不行,不行,寒食色,这可是老院长的毒气,你吸一口,就相当于饮鸩止渴啊!
我怒视着戚狐狸,不能用脚踹死他,不能用语言掐死他,我就用眼神杀死他!
但功力不够,人家当是搔痒痒。
我彻底绝望了,哀求地看着他,意思就是:大哥,你放了我吧,我给你做牛做马,倒马桶也行。
戚狐狸忽然将脸靠了过来,微微偏过头,将唇靠近我的耳边,轻轻说道:“只要你答应做我的女人,我就放了你。”
闻言,我意志坚定地摇摇头。
睹此情状,戚狐狸不慌不忙,嘴角勾起一抹闲适的笑,继续看着我在死亡线上挣扎。
我运用了全身的意志力,忍耐着。
脑海中有个声音暗暗安慰着自己:快了,快了,老院长马上就要拉完了。
但是,老院长的粑粑,是连绵不绝的。
但老人家在隔壁间,那是拉得个神情气爽,流连忘返,意犹未尽,欢快舒畅。
劈里啪啦的声音不绝于耳。
边拉,老院长还哼着歌助兴。
是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
“当当当当,当当当当……”
随着音乐的节奏,粑粑也就一坨坨往下掉。
我简直是欲哭无泪。
我说这老院长你到底吃了多少啊?
此时,距离我憋气,已经整整有一分钟了。
很快,我的脸,开始因为没有氧气的进入而变得通红。
我的眼睛里,布满了血丝。
我额角的青筋,开始鼓胀,临近爆炸边缘。
终于,我忍耐不住,吸进了一口气。
我……的……妈……呀!
实在是太造孽了!
熏得我双眼发黑!
我赶紧闭上了鼻子。
如果再闻一次,我宁愿去死。
相形比较下来,和戚狐狸在一起,居然变成了一种天堂般的选择。
于是,我没有再做任何的思考,重重地对着戚狐狸点了头。
然后,戚狐狸一直保持着得意的笑,将我拉出了厕所。
然后,我苍白着一张脸像幽魂一般坐了一天。
然后,我醒悟过来,发现戚狐狸已经昭告天下,说我是他的女朋友了。
并且,戚狐狸当天下午,和我一起回到家中,收拾了我需要的东西,把我押到他家里去了。
等我被老院长熏得晕乎乎的脑袋反应过来时,我发现,我们居然同居了。
“为什么我们要同居?”我问。
“因为我们是男女朋友了。”戚狐狸答。
“男女朋友可以慢慢来啊。”我使用缓兵之计。
“可是,我们的起点太高了,在成为男女朋友之前,就已经先上床。所以,成为男女朋友之后,我就应该同居。”戚狐狸熟读孙子兵法,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我无话可书说,只能一哭二闹三上吊:“我要回家!放我回家!”
“你已经没有家了。”戚狐狸闲闲地说道。
“为什么?!”我愣住:“难道你把我家给烧了?”
“我还不想犯纵火罪。”戚狐狸看着我,微笑:“你捡回来的那个孩子现在就住在你家,所以,你只能暂时住在我这里了。”
“小乞丐住在我家?”我上下打量了戚狐狸一眼,问到:“是你的主意吧。”
“他大病初愈,难道你要让那小孩重新去睡地下通道?”戚狐狸的道理是一套套的。
我当然知道这是他的诡计,但是事到如今,也没有其他的办法了。
只是,关于这件事,我一直是被动的,迷茫的。
我和戚狐狸,是男女朋友了。
这样做,好吗?
看着戚狐狸装修得颇有品味的房子,再看着他帮着我收拾东西的背影,我唤了他一声:“戚悠杰。”
“嗯?”他答应着,但是并没有转过身来。
我咬咬下唇,犹豫了一会,终于问道:“你为什么……为什么一定要我做你的女朋友呢?”
戚狐狸手上的动作停止了一秒。
只是一秒。
短暂得我都不确定了。
他依旧背对着我,淡淡地反问道:“你说呢?”
我站在书柜前,将手从一摊书脊上拂过,良久,终于开口:“你该不会是……喜欢上我了吧?”
闻言,戚狐狸放下手中的东西。
转过身来。
他慢慢地向着我走来。
戚狐狸有一双修长的腿,将整个人衬托得非常俊逸,有气质。
此刻,他穿着米色的休闲裤,露出那双赤裸的性感的脚。
这是我第一次注意到他的脚趾。
干净,白皙,圆润。
原来,戚狐狸的美,已经武装到脚趾了。
忽然之间想起了他褪下裤子后,那光滑的大腿,挺翘的屁股,还有那性感的腹沟,以及当他在我身上驰骋时,那被薄汗粘在额上的发丝……
正在想着那些无码画面,却警觉戚狐狸已经走到了我的面前。
他双手撑在我脸颊的两侧,将我囚禁在他的身体与书柜之间。
不知为什么,在那一刻,我的脸,忽然红了起来。
没来由的。
多么可贵啊,从不要脸要皮的寒食色居然会脸红?
戚狐狸低下头,那清爽的发丝,微微地拂过我的脸颊,带来一阵涟漪般的痒。
我以为他要吻我,于是,便闭上眼,嘟起嘴,准备享受这个吻。
我非常地合作。
但是他没有吻我。
他将唇凑近我的耳边,轻轻地吐出了一句话:“你想得美。”
我:“……”
得,这算是自取其辱了吧。
可是,算我是脸厚吧,我总觉得戚狐狸对我,还是有那么一点点喜欢的。
而我对他,也是有那么一点点喜欢的。
可是,这么一点点的喜欢,带来的会是好结果吗?
我应该把这称之为我的第二恋爱吗?
我还是很迷茫。
事情,开始脱离了我的控制。
我明白,我应该学习温抚寞的做法,忘记过去。
毕竟,一个人的生命中会遇到很多的人,而最先遇到的,很少是对的那个。
初恋成工,那好比是第一次买彩票就中了双色球500万。
那是可遇而不可求的。
要上辈子积福的人才能做到。
所以说,关于和温抚寞的事情,我是应该看开的。
只是,我的心中,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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