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一章 陈家悍妇
陈夫人的嗓子不适合撒娇,却极其适合嚎叫,只听一声笸箩嗓子高喊来:“救……救命啊!杀人了!”
在场的所有人立即脸色大变,不过心情各有不同,陈宇博是不知道怎样安抚自己的夫人,庞劲东则为自己手下给人家添了麻烦感到难堪,而风间雅晴和长野风花人,痛感于陈夫人的声音具有太大的杀伤力。
唐传江则发觉,那种传说中的狮子吼功夫,或许并不是存在于武侠小说当中,而是确有其事。
在一刹那间,唐传江甚至很想拜陈夫人为师,学习这种惊世骇俗的功夫。
庞劲东白了一眼风间雅晴,还没想好怎样为她的行为向陈宇博解释,却没有想到旁边的长野风花目睹这一幕,竟然认为自己错过了在庞劲东面前表现的机会,也出手了。
长野风花手只是轻轻一挥,既看不到她抽刀的动作,也看不到她如果砍向陈夫人,但见寒光一闪,陈夫人腹部的旗袍被划开一个大口子,一撮嫩嫩的白肉突破了束缚,迸裂而出。
让人叹为观止的是,长野风花出刀又快又准,给陈夫人的旗袍开了这么一个口子,却没有让陈夫人的皮肤受到一点伤害。
只不过和风间雅晴不同的是,她不会笑,出手的同时脸上散发出一股寒气,与手中的太刀相映成趣。
陈夫人傻呆呆的看着长野风花,嗓子里面“咕噜”一声,这一次既不喊也不叫,一翻白眼就昏了过去。
陈宇博急忙把夫人抱在怀里,庞劲东正要向他表示歉意,却没有想到他一擦额头的汗珠,低声咕哝了一句:“世界终于安静了!”
庞劲东继任面面相觑,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过了一会,陈宇博才反应过来,发觉在外人的面前,还是应该尽量表现的恩爱一些。他急忙问庞劲东:“她不要紧吧?”
庞劲东看了看长野风花,后者则微微摇了摇头,用生硬的汉语告诉陈宇博:“她没…….有受伤,只是被惊吓,昏了过去!”
听到这句话,陈宇博的目光中微微呈现出失望的神色,但是却装出如释重负的样子:“那就好,那就好!”
庞劲东毫不怀疑,如果陈夫人此时死在当场,陈宇博是最高兴不过的。
但庞劲东并没有兴趣成全他,而且自己作为客人,也需要对女主人表现出些许的关切。
庞劲东假意安慰陈宇博一番,后者则把夫人抱进卧室,自己也找个房间躲了起来,唯恐可能出现的窃贼给自己带来伤害。
安顿好了这对活宝夫妻,庞劲东带着自己的人埋伏了起来。
尽管是连体别墅,陈宇博家的院子还是很大的,外面是一道实体围墙。
庞劲东在围墙上面安装了红外线探测装置,只要有人出现在墙头,就会立即向庞劲东的手机发送信号。
做完这些之后,庞劲东和三个手下在陈宇博家里逛了一圈,唐传江啧啧叹道:“陈宇博这样大的贪官,家里的装修和摆设竟然这样朴素!”
庞劲东笑着摇了摇头:“你长年生活在国外,不了解国内的情况。如今的贪官都开始装朴素了,穿着打补丁的袜子,十几二十年的外套,把家里弄得徒有四壁,目的就让看到这些的人以为他很清廉。但是呢,卫生间马桶的水箱可能塞着金条,床下的纸箱子可能藏着几百万现金,旧鞋里面可能是一摞子存折!”
唐传江目瞪口呆:“啊?”
“啊!”庞劲东点点头,十分肯定的告诉唐传江:“如今国内这些贪官的事情,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不可能发生的!”
“那为什么……”唐传江说话声音越来越高,庞劲东急忙做了个噤声的手势,低声告诉他:“小点声!”
唐传江可以说是个武痴,对人情世故不太懂,虽然陈宇博的确是一个贪官,但是庞劲东也不想当着他的面说出来,至少眼下还没有这个必要。
窃贼动手基本都会选在晚上六点到七点之间,按照庞劲东的分析,秋天的这个时间已经天黑了,而且那些失窃者在这个时候,通常都会在外面应酬,方便动手行窃。,
接下来的时间,庞劲东带着三个手下安心的隐藏在客厅里,等待着那个窃贼的出现。
然而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直到七点半钟,报警器始终没有响,庞劲东等人的耐心也渐渐耗尽了。
失去耐心的还有陈宇博,终于小心翼翼的从自己的房间钻出来,蹑手蹑脚的走到庞劲东身边,轻声细语问:“来了吗?”
“没有!”庞劲东无奈的摇了摇头。
庞劲东话音刚落,手机就传来一阵“滴滴”的警报声,庞劲东急忙冲着陈宇博点点头,后者则一句话不说,一溜烟的回了自己的房间。
事实上,庞劲东并没有设计什么太复杂的圈套,只是让风间雅晴和长野风花躲在们的两侧,自己则和唐传江躲在沙发后面。
庞劲东设想自己如果是一个窃贼的话,首先会查证屋子里面是否有人,然后可能会从任何一个地方进入室内,走正门经过客厅的可能性并不是很大。
可两间卧室都已经被陈宇博夫妇占用了,庞劲东就只能领着人埋伏在客厅里。
陈宇博夫妇足够走运,不多时的功夫,就见一个黑影摸索着到了门前,只见手轻微摆动几下,门就悄无声息的被开了一条缝。
屋子里只有微弱的灯光,可以勉强看清这个黑影的形体,不仅穿着一套紧身黑衣,就连头部都包裹在黑布里。
他体态轻盈,四肢纤细,侧身一闪就进了屋子,快的甚至让人看不清动作。
暗中观察着的唐传江,微微冲着庞劲东点了点头。
庞劲东明白,唐传江的意思是来人轻功很好,尽管只是简单的一个动作,也可以看出身手不错。
或许是因为察觉到屋子里面气氛不太对,黑影在门前犹豫了片刻,才轻身前进。
窃贼显然对所有目标人物的家做过一些研究,对各种豪宅的布局,家具的摆设都有所了解。
他只到处打量一下,就立即本着陈宇博的卧室去了。
此时必须要动手擒拿,如果窃贼闯进卧室,就有可能挟持陈宇博做为人质,那样情况就麻烦了。
但窃贼有两个人,现在只出现了一个,出手就可能会惊走另外一个。
如果只抓一个,庞劲东相信,对方绝不会出卖自己的同伙。
窃贼到卧室去就要经过沙发,这样就会发现趴俯在沙发后面的庞劲东和唐传江。
只见他距离沙发已经越来越近,庞劲东和唐传江不得不把头低下去,避免对方发现自己的头顶。
唐传江焦急的看着庞劲东,脸上画满了问号,显然是想征求庞劲东的意见。
庞劲东见不能再等下去,突然高呼一声:“动手!”
窃贼的反应速度非常快,庞劲东话音还没落,就意识到自己中了埋伏,脚跟一拧转身向门外冲去。
风间雅晴和长野风花立即从门旁窗帘后冲出来,两把太刀带着寒风,横劈向窃贼。
窃贼已经来不及侧身闪躲了,更没有机会掉头往回跑,但见他腰部向后一弯,竟然像杂技演员一样,成了一个人桥的样子。
两把太刀落空了,窃贼也不直起身体,而是就势做了一个后滚翻,转眼就与风间雅晴和长野风花拉开了一段距离。
庞劲东见唐传江只是站在一旁看,急忙催促道:“你快动手啊?”
唐传江傻傻的解释说:“他背对着我,我这样出手不仗义!”
庞劲东咬牙切齿地说:“这是命令,马上把他给我拿下!”
唐传江犹豫了一下,对着窃贼出手了。
其实他此时不出手也不行了,因为窃贼一经发现了他,冲他而来了。
窃贼的想法是,虽然身后是两个女孩子,但毕竟人数上占有优势,而身前虽然也是两个人,看起来只有一个可堪一战,另外一个文文弱弱的像个书生。
于是窃贼决定把庞劲东这一边当作突破口。
但是当唐传江的拳头带着风声扑面而来的时候,窃贼立即觉察到了这一拳的力道,自知自己捱不住,也挡不住,于是双脚一点地,拔地而起,跳起两米多高,头顶几乎撞到了天花板。
窃贼毕竟不会飞,毕竟还是要落下来,唐传江吃定了这一点,双拳虎虎生风,把窃贼的下方围的风雨不透。
但是窃贼还真就不落下来了,双手抓住吊灯,在天花板上打起秋千。
这个窃贼不仅轻功足够好,而且身体轻便灵活,简直如同猿猴一般。再加上身材矮小,很难被击中。
唐传江在下面挥舞着拳头,还真就对其无可奈何。
庞劲东想起,当初长野风花来杀自己的时候,也曾吊在天花板上,目光就看向了长野风花。
长野风花不等庞劲东吩咐,早就已经出手了,太刀划出一道圆圈,飞斩向了吊灯。
窃贼自己躲过了这一刀,但吊灯不会动,“啪”的一声响就变得粉碎。
窃贼只觉得手头一空,身体不由自主的坠了下来。
唐传江在下面早就已经做好了准备,双拳大开大合,如同拥抱一般,恰好捣在了窃贼前胸和后背。
窃贼如同喝醉了一半,摇晃了几下,随后身体一软,栽倒在地上。
唐传江过去要抓人,庞劲东急忙拦住他:“小心有诈!”
“老板放心!”唐传江“呵呵”一笑,解释说:“他们这种人练的是轻功,因此硬功夫不行,更不能挨打。我这两拳下去,仅仅凭借手头的感觉就能知道,他肯定是捱不住的。”
唐传江没有说错,窃贼口吐白沫,已经昏迷在了地上。
就在唐传江缠斗窃贼的同时,风间雅晴已经飞奔出屋子,想要寻找窃贼的同伙,然而却不见半个可疑的人影。
“无论如何,毕竟抓到了一个!”庞劲东安慰大家一句,然后就去向陈宇博告辞了。
“这就是名动京城的那个大盗?果然来我家了!”陈宇博战战兢兢的看了窃贼一眼,问庞劲东:“要报警吗?”
“这件事情就交给我处理吧!”顿了顿,庞劲东意味深长的叮嘱道:“希望陈伯伯就当做这件事情没有发生过,以后也不要对任何人提起!”
陈宇博愣怔了一下,然后点点头:“好吧!”在他看来,庞劲东擒获了这个窃贼之后,所有失窃的人都会松一口气,或明或暗的予以表示感谢,而且庞劲东还会就此出名,完全就是件名利双收的事情。因此庞劲东的这个要求,他有些难以理解。
庞劲东把贼抓回家之后,直接在客厅里开设公堂,把窃贼牢牢的绑在椅子上,然后其他人围坐一旁,等待着他自然苏醒过来。
不过在此之前,庞劲东还做了一件事,就是检查了一下窃贼的伤势。结果发现虽然前胸和后背青紫了一大片,但是并没有造成什么内伤,骨骼也没有问题。
“嘿嘿!我下手是有分寸的!”唐传江摸了摸自己的脑袋,不无得意的说:“如果我出尽全力的话,他早就已经前胸贴后背了!”
过了大约一个多小时,窃贼从昏迷中悠然醒来,喘了几口粗气,然后才无力的睁开双眼,目光显得很是迷茫。
过了一会,窃贼的眼睛习惯了这里的光线之后,才看清楚自己身边的环境,他挨个打量了一下周围的人,又用力的挣动了几下身体,却丝毫动弹不得。
“你醒了?!”庞劲东笑呵呵的问,缓缓端起茶杯,悠然自得的喝了一口茶。
“要杀要剐,你们随便吧!别再废话了!”窃贼怒目圆睁,死死的瞪着庞劲东,竟然没有一点怯弱。在庞劲东开口说话的时候,他就已经意识到,庞劲东是这里的头目。
“不错!很有古之豪侠的风范!”庞劲东嘉许的点了点头,突然语气一变:“但现在都是什么年代了,你以为还是占山为王、聚义分金的年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