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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锄下有火 作者:孢子叶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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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时的中农平均水平就说明已经翻身了。然而对于丘阳而言,尽管按照等比例估算,全村平均占有土地价值(10.2)略低于中农平均占有土地价值(11.52),但由于地主和富农占有大部分的优等地,而其余普通农民所占有的土地肥力平均较差,故实际全村平均占有土地价值事实上是高于中农平均占有土地价值的。这也就意味着如果完全平均分配,中农也应当再得到一部分土地,所以分配完之后应当是让群众都至少达到中农的生活水平。

    作者有话要说:  ————(以下是小剧场请勿当真)————

    (财粮主任办公室)

    高从:(掏出一沓地契拍在桌上)秋主任,我要让全世界的人都知道,这四百三十六亩二分地被你承包了!

    秋穆:……(惊)(恢复平静)但我不想让全世界的人都知道,因为这些地是要分给群众的,而且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农村地区社会主义制度的倒退。

    ————(以上是小剧场请勿当真)————

    感觉国史的梗对于现在的年轻人而言已经像是理论物理的梗一样小众了呢……

    (读者:老叶不属于年轻人么→_→)

    (老叶:不是啊,在下是已经上大学的老前辈了呢[笑])

    ☆、第二十七章:交公

    王高从家一共五口人,除了她自己之外还有她四十来岁的父亲、新婚不久的夫郎、死了妻主而回家守寡的哥哥和未嫁的弟弟。这也就意味着,王高从家事实上只有她一个能算是全劳动力,而且还是从小养尊处优的,基本上没怎么干过重活儿。

    这个情况让秋穆心里有点儿担忧。她倒不是那么善心泛滥地担心原先的地主过不惯中农的生活,而是担忧这一家子以后若是种不过来地而生活困难,会不会后悔现在把地和财物交公,而想把这些东西有要回去。

    不过担心也没什么用处,秋穆和王高从一样明白,地主富农的地和财产肯定要分出来大部分给其他群众,才能够让大家都达到中农的生活水平。现在王高从自愿交出土地和财物,还能落个积极主动,然而等到之后群众对汉奸的怨气发泄完了,而转向之前欺压他们的其他地主,那么王高从家是绝对讨不着一丁点儿好处的。真走到那一步,不光无法保全财产,或许是连相当于中农水平的地和财物都留不住,甚至还要挨打1。

    而现在王高从领着秋穆到她家里,却似乎并没有对于将要无偿上交自家的东西而感到不情愿似的,反而还有些如释重负的表现,也不知是真心还是装出来的。

    两人很快便到了王高从家。王高从家的院子就修在丘阳山脚下,算是丘阳村住户区的最东面。虽然王高从是名义上丘阳第二大户的地主,她家看上去却比秋云山家差不少,相比之下也较为老旧。现在由于村里的之前没地的雇农也都分到了一小块儿地,已经没有女人再给她家打长工了,因此院子里是两个丫鬟在从井里打水2。

    王高从进了院子,向周围看了一圈儿,对其中一个丫鬟问道:“哎,桂花,前天刚修好的那套车呢?”

    那个穿着粉红色土布衣裳的男孩儿放下手里的木桶,低着头恭敬地说道:“老夫人和大少爷乘它走了。”

    “他们上哪儿去了?”王高从随口问道。

    “听说……是到大少爷的妻家去了。”那个丫鬟继续低着头回答道。

    秋穆之前在路上听王高从提到过,她哥哥原先嫁到外村去了,然而他嫁的那个女人没多久就得肺痨死了。原本妻主死了之后夫郎应当在妻家守寡,但王高从的父亲觉得那家不吉利,而仗着自家有钱有势而硬是把她哥哥接了回来,在那以后和她哥哥的妻家就很少有往来了。因此,王高从的哥哥也就被重新算作了王家的人口,而不像别的寡夫那样算是妻家的人。

    然而这回不知怎的,听上去一直对大儿子的妻家多有偏见的王老夫人竟然带着大儿子一起去妻家看望,这让秋穆隐约觉得不太对劲。

    不过,她的注意力很快又被那个梳着未嫁发式的丫鬟隆起的腹部吸引。那个叫桂花的男孩儿看样子已经怀孕五六个月了,然而还在做这些提桶倒水的活儿。秋穆并不认为王高从家的丫鬟会私自怀上别人的孩子,而这家里显然只有王高从一个女子。

    看见秋穆若有所思地看着她家丫鬟的肚子,王高从不禁感到尴尬,有些慌忙地解释道:“我……不……这只是一个、一个意外……”

    秋穆有些好笑地看了看她:“你不用跟我解释,村公所不管这种事儿。”

    不过以后若是再建立起维护男性权益的组织,则恐怕就要来管了。看那男孩儿畏惧的模样,秋穆并不相信王高从对他没有一丁点儿威胁强迫。

    王高从见秋穆没怎么说这事儿,便连忙转移开注意力,到屋里去叫来了她的夫郎。那是一个和她差不多年纪的年轻男子,长得只能说是普通,然而倒是令人有些意外地是一副老实模样,身上也没有多戴什么花哨的首饰。王高从让他去找个袋子来,他便顺从地到库房里去了,不一会儿便拿出一个灰色的麻制大口袋。

    王高从拎着这个口袋,和秋穆一起进了里屋。先从她自己的卧室“扫”起,翻箱倒柜地把所有值钱的东西都倒腾了出来。

    对于王高从家,秋穆认为倒不应当像抄秋云山家那样把所有能用的物品都搬空。王高从不是汉奸,从理论上她没有犯罪,而放高利贷等等行为也只不过是地主阶级惯有的恶行而已,并不是她个人的选择。因此,她主要应当上交的是那些用不到的农具、奢侈品和多余的钱财,而其他生活用品则可以予以保留。

    而事实上,从王高从自己的卧室里也没翻腾出来多少了不得的东西,其中最值钱的应该算是一支镶金的钢笔,看上去是某个国民党官员送给她母亲的纪念品。

    之后,王高从又命令她弟弟把他屋里值钱的东西都拿出来。那男孩儿看上去才十四五岁的模样,对他姐姐十分顺从,不一会儿便捧着一个盒子出来了。王高从看了看那盒子里的东西,又觉得不放心,而自己进到弟弟的闺房里又找了一圈儿,又不知从哪儿抠出来了两块儿银元。

    “姐,那是我拿来垫床脚的。”男孩儿有些不高兴地说道。

    “哎呦,败家小子。”王高从斥责他道,“你垫个床脚还要用银元了?你怎么不用金子做个鞋底儿啊!去把大哥那屋的东西也收收,快去!”

    注释:

    1根据《翻身》记载,这种过火行为在张庄及附近村庄都很普遍。由于历史上农民起义不是彻底打倒统治者就是被残酷镇压的经验,普通群众在反对封建地主制度的时候都丝毫不惮使用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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