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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少的猫姑娘 作者:玺夭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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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恶毒,她居然对小宛动了狠手。其时,小宛不过是个五岁大的孩子。她怎么就能下得了手。
那时,他对她失望极了!看着她益发臃肿肥胖的身躯,只觉得无比的丑陋,无比的厌恶。
当她后来主动提出离婚时,他几乎没有犹豫就答应了。他不想,晓洁与小宛日后生活在恐惧中。彼时,晓洁已怀孕近七个月,可不能再受到惊吓,若是被刺激得早产,或者有个旁的好歹。。
那都不是他能承受的!
他盼了那么久,好容易有了属于他的亲骨肉,他万万接受不了晓洁母子,可能会有的任何闪失。
他知道自己对不住她。只能说造化弄人,冥冥中自有天意,他和她的缘分尽了。
早先她为他怀上孩子的时候,他一贫如洗,两个人住在废弃的工棚,成天馒头咸菜果腹。就这,还常常吃不饱。
那是他最难的时候,日子过得比狗还不如。她怀孕,带给他的只有忧虑,还有从未有过的深重的绝望。无有半分即将为人父的欣喜。孩子来得太不是时候,他们根本养不活。
随后,他和她窝在工棚里,黯然神伤。他考虑了两天,终于开口求她打掉孩子。那一刻,她哭得很厉害,她哭了很久很久。却到底听了他的话流掉了孩子。
他们太穷了,去不了设施好的大医院。只能找简陋的私人小诊所。庸医误人,那一回她受了老大的罪,更因此落下严重的后遗症——不孕不育。
等后来,他们的情况越来越好,她却再也不能生孩子。即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他们都过着求医问药的日子。
他花重金找了一个又一个权威知名的专家,谨遵医嘱给她各种各样,要价昂贵的治疗,买来各种各样,名目繁多的名贵药材。然而一切都是徒劳,无济于事。
在一次酒醉中,他强占了晓洁。这样的事有一就有二。
她那时,正如医生所言,吃了太多激素药后,脾气一天比一天坏,暴躁易怒。
而晓洁却柔顺乖巧,柔情似水。非但没有怪责于他,反倒羞涩的告诉他,她早已深深地爱上了他。并说,看到他过得如此不快乐,她很心疼。只要能让他开心,她愿意为他做任何事。
望着晓洁羞红的小脸,他蓦然感觉出新的生机。那因她不孕的苦闷,在善解人意的晓洁面前,得到了温柔的慰藉。渐渐的,他感到自己越来越离不开晓洁,直到晓洁怀孕。他与她摊牌。
他跟她说,只要她接纳晓洁,其余的一切都不会改变,她仍然会是他的妻子。他会好好照顾她的下半生。听了他的话,她只是沉默,木无表情,从头到尾一语不发。
他以为她这算是默认了。熟料,不出三个月,她便开始虐待小宛。。
与她离婚时,他给了她大笔的赡养费,并将当时住着的市值五千万的别墅留给了她。他带着晓洁与小宛搬进了新居。
对于他的安排,她没有表示出任何的异议。不过,她也没有再居住于别墅。她亦搬了出去,另行找了个单身公寓。
他给她的赡养费,她分毫未动。
他后来也曾去找过她几次,毕竟是陪伴了他前半辈子的枕边人,他孤苦无依的少年,他苦涩的青春,他艰辛的奋斗,他大半的过去,都是与她亲密相依,紧紧相连的。
可是,她不肯见他,一次也不肯。慢慢的,他便也歇了心思。她死后,他才知她离婚后,竟然酗酒成性,她的人已被酒精侵袭得面目全非。比之前因服用过多的激素,而肥胖变形的模样,还要磕碜难看。简直不能入眼。
对她的死,他的释然大过他的悲伤。他的确不再爱她,爱与不爱,真正半分也勉强不得。
而大概是在她死前一年左右的时间里,她将那别墅卖了,将所得的钱连同他给的赡养费,一并捐了出去。匿名捐赠。
他回忆起她这个匿名捐赠的举动,继而联想到传言中那所谓的“罗宾汉”与匿名捐善款的“无名氏”,他心里有很奇异的感觉,却是形容不上来。
他感到茫然又无助。
所以,当小宛提出找路家这位大少爷帮忙时,他略思忖了会,便点头同意了。再则,他看出小宛明显是对那路少动了心,而晓洁亦是一副乐见其成的样子。虽然,路家是财经杂志上的常客,但他却只在某格调杂志上见过一回路恒,一直未见过真人。这路少向来行踪不定,满世界的跑。
单从杂志上看,他与小宛倒是金童玉女,很是登对。若能玉成佳偶,又能与路家攀上关系,实在是两全其美,再好不过。
然,今天当面见到路恒,他却不由心里犯了嘀咕:这大少爷不是个好相与的,通身与生俱来的贵气与傲气。乍一看,似乎漫不经心,什么都无所谓,懒洋洋的温和可亲,但其实举手投足间,自有锋芒,绝对不是个容易亲近的主,挑剔着呢。
这样的人,小宛怕是拿捏不住。。
许家怕是高攀不上。。。
作者有话要说: 下章女主正式露面。唉,熏疼女主!渣男太渣。。
☆、第四章
“嗯,那成。这事我应了,我会尽力替你们调查清楚。许先生也请放心,这件事我会守口如瓶,不会有任何不相干的人,从我嘴里听到半个字。”路恒干脆利落道:“今天就先这样吧,我回去整理一下,梳理梳理,尽快展开调查。”
他说罢,也不待许家人回应,朝他们略作颔首,随即长腿一迈便欲转身离去。
“路少”,“路恒”两声叫唤几乎同时出声,一道来自许鑫涛,一道来自李宛。路恒顿住脚步,勾了勾唇,微挑眉,眸露问询看着许家俩父女。
许鑫涛与李宛下意识相互对视了一眼,即刻又齐齐望向路恒。前者依然面带忧色,后者则明显有着不舍。
路恒心下失笑,这许鑫涛大概是被偷怕了~这会许是拿自己当作了救命稻草。只他对做许家的保护神一点兴趣也没有。
他的兴趣都在“罗宾汉”身上,不管对方是独行侠,还是几个人的团伙作案,他都很有兴趣与之会会。
至于李宛眼里饱含着的倾慕情意,他更是无意理会。李宛对他的心思,在他们相识之初,他便感觉到了。但他并不会因此感到额外的困扰。她喜欢他,那是她的事,与他有什么相干。她于他不过是个无关紧要的人。一个路人甲。
说起来,他和李宛根本不熟,自是更谈不上有什么私交。两月前,偶然的一次发小聚会上,他其中的一个发小——陈超带了俩姑娘参加了聚会。一个是陈超新近交上的一个女朋友,另一个就是李宛。
当时介绍说,李宛是陈超女朋友的闺蜜。一个单身姑娘参加这种兄弟连的聚会,其意显而易见,大家心照不宣。
聚会当天,对那一道含羞带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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