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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主爱上渣[快穿] 作者:清蒸莲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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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
太阳升得挺高了,林堂一口子应该早就吃完饭不在家了。
林清言推开一扇门,走进去一瞧,屋子里收拾得干干净净,掀开布帘,外间和里间的人加起来只有林清言一个。
钱巧林堂不在家,林清言直起了腰板,脚步走动的快了一些,而双手谨慎的在外间到处搜寻起来。
小偷找的是钱财,而林清言找的是饭菜。
吃饭的木桌后面挨墙立着比她高半头的菜柜,林清言上前打开,最上边一层摆放着整齐的碗筷,下一层是一个比普通碗小一半的瓷碗,旁边是比瓷碗大四五倍容量的不锈钢大碗。林清言一手一碗,从菜柜里端出来放在桌子上,小的里面盛得是腌制微黄色、和辣椒碎炒熟的咸菜,大的盛得是满当当的稀米粥。
林清言捧起大碗直接喝了几口,米粥还是有点热气的,那他们应该离开家没有多长时间。
林清言把小碗里的咸菜往米粥里倒了一些后,端着小碗转身放进菜柜里,空下来的手从上层抽出两根竹筷子,把菜柜门合上,用上端定着的长条木块固定住两扇菜柜门。
筷子放在大碗上,林清言双手端着盛着米粥和咸菜的大碗离开了正屋。
这回寺庙的一路上没有去的时候那般轻松,脚步加快想着早些回去,又因为不想让米粥在碗中剧烈晃动而慢了下来。
林清言紧赶慢赶的到达了破庙,可眼前的情况怎么和离开时的完全不一样。
破庙门外聚集着了四五个六七岁大的小孩,他们伸着头往里面瞧着,不知道有什么热闹值得他们待在这里。
林清言走过去,站在他们之中看着面前的一切,她是没有想到离开这一会,却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付思没有躲在佛像的后面,此刻正藏在供桌下面。
显而易见,在林清言离开后,付思没有再藏着了。付思惧怕林清言,难道她不怕正欺负自己的人么?
庙内除了付思,有一个不应该出现在此处的人。
背对林清言的男孩是大哥的儿子林鸿才,右手拿着拇指肚大的尖石头,正举高对准供桌下面的付思,他扭头对着门口得意道:“我没有骗你们吧,这傻子是不会说话...”
林清言没有心情陪这些小孩看戏,双脚跨进庙内,充当起大人,对着他们训斥起来,“你们再不离开,我等会告诉你们父母去,一个个不学好,这里是你们能来的地方吗?”
在林清言这句话后,门口的几个哄闹着跑开了。
“鸿才,还有你。”
林清言转过身来,上前把碗放在供桌上,接着把林鸿才手里紧攥着的石头抠出来扔向麦秸堆处。
林鸿才鼻孔朝天,立马出声呛道:“我怎么了!”
“等大哥回来,我看他打不打你?”
林鸿才鼻子对着林清言哼了哼,转头从这里跑出去。
庙内剩下了林清言与付思两人。
林清言从供桌上端起米粥,蹲坐下来,把碗放在她与付思中间,对着缩着身体贴在石台壁的付思安抚道:“你别怕,我把那些坏小孩都赶走了,没有人会再来欺负你。”
林清言右手拿过筷子,单单把碗往付思那边推了推,“饿不饿?这是我从家里给你拿来的米粥,你快点吃,不然这粥凉透了,对身体不好的。”
付思的反应令林清言舒心,至少她接受这粥,不再把自己拒在千里之外。
林清言凑近了一点,瞧着付思嘴含着碗边,碗里的米汤在一点点的减少。
“给你这个。”
林清言用筷子敲了敲碗,发出响声吸引了付思的注意力。
林清言把手里筷子粗的一头递向付思,“筷子,你会不会用?”
付思伸手碰了碰,手又不知怎么的缩了回去。
林清言见此,干脆把筷子塞在了付思的右手中,这样直截了当的行为十分有效,付思横握着筷子伸进碗中,开始往嘴中输送,这筷子仅仅起到推送米粒的作用。
一整碗的米粥被付思喝得只剩下几根咸菜贴在碗底。
付思怀中抱着见底的碗没有松开,她打了个嗝,这怕是她第一次吃得如此餍足。
付思吃饱喝足了,而林清言只在来时喝了几口应付肚子,可当看到付思的脸庞上透着红,再饿的林清言也能被这成就填满。
林清言再一次提出昨夜的建议,“跟我回去,好不好?”
不管付思是否能明白她的意思,林清言继续把跟她离开的好处说给付思听。
“你要是跟我回去,每日可以让你吃得很多很饱,更不会有坏人来打你的。”林清言伸出右手,“你若同意,握住我的手,不同意的话,我不会勉强你,但是我再也不会来这里了,我还是让野狗来把你给吃了。”
一大段话没有白说,不论付思的脑袋瓜是怎么运转的,这下算是有了反应。
付思的手指移动到林清言的右手掌心,林清言随即主动回握住付思的手,她可不会让付思有反悔的机会。
第50章 傻子06
筷子倒插在口袋中,林清言嘴里衔着大碗的边缘,快步往前走着。
空下的双手没有闲着,背在身后架着付思臀部与大腿的交界处,令付思紧紧的贴在自己身上,而付思对此没有抗拒,像是个死物竹筐子挂在林清言后背上一样。
林清言的眼嘴、四肢没一处是清闲着的,连思绪都在祈祷林堂他们没有回来,不过有一点是值得林清言庆幸的,一路上除了几个玩闹的孩童,大人们几乎没有遇到一个。
下端的衣角被不知是谁拉扯住了,林清言不光感受到了后方人的动作,还有背上付思的变化。
林清言停下脚步,衣角上的扯动缓缓停下来,而付思的打颤却剧烈起来,林清言唯一能做的是,尽早地解决身后的麻烦。
林清言低头往右下角看去,是一只白嫩胖乎乎的小手,林清言不禁把这只手和圈着自己脖子上的两只比较起来,这手要比付思的小一圈。
顺着这手往后转,这样小巧的左手,它的主人是个穿着粉红色、上面绣着蝴蝶花纹棉衣的小女孩,扎着短短的羊角辫,右手握着满是灰尘的沙包。
若是没有这一出,那可真是个可爱又喜庆的小孩。
小女孩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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