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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夜城 作者:张饮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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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友a:微信拉黑删除。

    舍友b:跟他在一起算了。

    舍友c:找个男朋友。

    甘却叹了一口气,扔下手机趴在床上,她还是决定暂时装死算了。

    初来北京那几天,她其实很慌。

    在网上投了很多份简历,石沉大海。关键是,就生物学这个专业而言,她的学历算是最底层的,想进入一些知名的生物科技企业的科研部,甚至连基本的门槛都过不了。

    住了一晚酒店之后,她就觉得像在烧钱。第二天赶紧去网上找合适的出租房。

    最后跟人合租了一间公寓,在朝阳区左家庄附近。

    同房的姑娘叫裴穗,什么都挺好的,就是经常晚归,还忘带钥匙。

    于是,才来到北京一个月不到,甘却至少被裴穗的电话给吵醒过十次。然后披着外套、踩着楼梯下去给她开门。

    还未找到工作的日子里,她就帮人翻译一些跟生物专业相关的东西————把中文翻译成盲文。

    邱卓一还是会时不时地在微信上找她聊天,她每次都硬着头皮敷衍过去。

    晚上空闲时,就托着腮往窗外的夜空,把与那人有关的二十多天回忆拿出来,慢慢地、细细地、小心翼翼地在脑海里再经历一遍。

    这些年,甘却还学会一个特厉害的技能:给自己的回忆存进度条。

    一次回想不完整,就先存个档,下次有空的时再读档继续。

    人若要有珍宝,这就是她的无价之宝。

    并且,无人能夺。包括他。

    5

    由于小江的演技太渣,张的神演技也拯救不了她的诸多穿帮镜头,两人携手的骗局理所当然地失败了。

    他一个人飞往北京。

    白天在酒店补眠时,于尽的电话进来,说他晚上也会到这儿。

    “你来做什么?”

    “去玩啊。”

    “随便。”

    切断了通话,关机。

    他浅眠至极,但极度困倦时入眠也极快。

    再度入睡,这一觉里的梦境怪异得过分。

    他梦见,飘摇下坠的风筝突然往上飞,背景时而是湛蓝的天空,时而变换成繁华的荷兰夜景。

    有两个声音在他耳边对话:

    “放过风筝吗?”

    “没有哎。”

    “我教你。”

    “啊?什么时候?”

    “从现在开始。”

    ☆、第三十二章

    作者有话要说:  2017.08.07

    一切具体地名、公司、酒店、公寓等等皆为‘自创’,勿究。

    “穗穗,钥匙!”

    “拿了!”

    公寓房门关上, 甘却松了一口气, 重新窝进沙发看纪录片。

    她现在是:在北京天不怕地不怕, 就怕裴穗又没带钥匙。

    因为她们租住的这套公寓是老式公寓, 而且在十一楼,甘却不敢乘电梯, 习惯晚归的裴穗若是没带钥匙, 她就得大半夜爬下去给她开门, 然后再爬个十一楼回来,特别累。

    于是这几天开始,她渐渐养成提醒她带钥匙的习惯, 这样才能安心睡到天亮。

    但她还是太天真了。

    这次裴穗带了钥匙,却在外头惹了事。

    换了睡衣靠在床头看书的甘却,十一点多时又接到了她的电话。

    裴穗说自己在三里屯格兰酒吧, 出了点事, 让她帮忙把她房间抽屉里的一个手包给她送过去。

    甘却应着她,挂了电话之后心里有点慌。

    正在她房间里帮她找手包, 电话又进来了。

    这回电话那头是裴穗的男朋友, 语气很急, 问她能不能再给她带件外套。

    甘却照例应下, 拿齐东西之后匆匆出门, 十分钟后又气喘吁吁地折回来。

    “天呐、这记性!明天要、多吃几个核桃!”

    她自言自语,手忙脚乱地进房间换衣服,刚刚是穿着睡衣呢, 撒着脚丫子就想走了。

    她跟裴穗这室友,俩人的相处模式一直是:平日里相安无事,有事则互相帮助。

    但这还是甘却第一次感觉事儿有点大的时候,难免心里着急,坐在出租车上也一直催司机快点再快点。

    2

    门铃声响了两遍,床上的人一点都不想起身给来人开门。

    于是当门开了时,映入于尽眼帘的,就是某人的一张冰霜脸。

    “还没睡醒呢?”他自动自觉地挤进去,“你这都睡了一整天了。”

    “有事?”没事的话他就可以逐客了。

    “有啊,今晚有空吗?跟我出去呗。”于尽知道他不可能再倒回床上去睡的,有人在的时候他绝对睡不着。

    “去哪?”他说着就转身进了卧室,还顺带拉上了门。

    于尽不敢去拉开他的卧室门,在主厅里拔高声音说:“三里屯,突然有点怀念百大dj的场子。”

    好一会儿过去,里面压根没动静,他怀疑那人真的破例跑回床上睡觉去了。

    这间酒店的这一套房,几乎成了他的固定住所之一,每回他来北京,必定是住在这里。连同房内的一切装饰摆设,似乎都被他改成了他的格调,简约,冷清,质感,带着北欧式的低调奢华。

    于尽刚想抬手敲门,他就从里面拉开了门,刚刚似乎在洗漱。

    “我去趟太古里。”

    “那你不陪我去喝一杯了?”

    “看心情。”

    “这句话的意思多半就是没可能了。”于尽耸了耸肩,就知道这人的脾性。

    他没理他,转眼又进了更衣室。

    出来时换掉了之前的休闲家居服,随意套了件黑 t 和黑色牛仔长裤,闲适又显年轻。

    坐在沙发上的于尽盯着他看了几秒,问:“你能不能换件衣服?”

    “理由。”

    “你这样看着像未成年你知道吗?”

    长指轻拨额前碎发,他的表情一言难尽,“那我再去剃个光头?有助于扮老。”

    “你乐意……也行!”

    “不是人人都像你这么肤浅的,于尽,”他抽了张纸巾,边擦着手边转身背对他,“不信你看我背影。”

    “不好意思,您的背影依旧是未成年。”

    “出去。”

    “恼羞成怒了这是。”

    …………

    3

    最后他换上纯黑色衬衫,扣子一直扣到锁骨上方,下摆束进皮带里。反袖式的衣袖被挽起到臂弯,露出小臂。

    于尽说这样看着勉强像个大人,再解两颗扣子的话,会更像。

    刚一说完就被他踹了几脚。

    张知道这些人一向爱调侃他的年龄,但也绝没有‘未成年’那么夸张。

    衣着风格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随意改变一个人的外显年龄。

    大多数时候,他穿得休闲,偏爱纯色系、极简风,所以别人看着他还像个少年。

    他还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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