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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欢喜 作者:随侯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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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小时的飞行时间,多宁盖着毯子将头靠在周燿的肩膀;闭眼休息的时候突然想到一个最坏的可能,低低问她旁边的人:“周燿,如果一源再次面临很大的危机,怎么办?”
“如果真有那么一天,也是市场选择,属于良性破产。”周燿回答说,语气很淡然。
“那你呢?”多宁继续关心地问。
“多宁,创立一家公司不管它经营得多好,每个创始人都想过破产的情况,只有这样才能居安思危,防患未然。”周燿偏沉的声线飘在她头顶,低缓而有磁性。“破产不是一件多可怕的事情,一源暂时也不会面露那么严重的情况。今年是行业整顿,p2p公司都被那些线下财富公司拖了后腿,造成了几波市场冲击。但这些冲击只是暂时,市场整顿从长远来看是利好,互金还没有迎来它最好的前景。”
“那现在呢?”
周燿:“熬。”
多宁将手伸到周燿的毯子里面,握住了他的手:“我陪你一起熬。”
“多宁,你呢?”周燿低下头,也问她,“如果有一天我不想熬了,你怎么想?”
“那就回家休息啊。”多宁很快接了周燿的话,抬起眸说,“我养你,和闪闪。”
多宁以为周燿会排斥她的话,没想到周燿却乐起来。“真的?”周燿确认地问她。
多宁点头,将身子弯着趴在周燿的腿上,心里绷着的弦不知不觉轻松下来,然后她看着周燿问:“看来你也想让我养你?”
想啊。周燿厚颜无耻地眨了眨眼,说出一个男人感受:“多羊,其实男人偶尔在喜欢女人这里吃吃软饭,感觉还不错。”
多宁顿了顿:“……周大爷,其实女人有一天可以包养他的男人,感觉也很不错。”
——
同样是北半球,但气候和洋流不一样,多伦多十月的气温比国内的南方要冷一些;闪闪幼儿园上学时间也调整晚了一个小时。第二天,闪闪睁开眼睛看到姨妈的时候,将脑袋躲进了被窝里。
“不可以,alice,你必须起床上学了。”姨妈温柔又严厉地开口。
nononono,闪闪摇头表示:“don\'t ;up!”
姨妈伸手摸了摸闪闪额头,担心是不是不舒服。结果躺在被窝里的闪闪咧了咧嘴,一副开心坏了的小样子,根本不可能是身体不舒服。
“难道今天你不想上学吗?”姨妈用中文问。
闪闪点头。今天她不能去上学噢。
因为昨天周燿哥哥让她暂时保密,闪闪早上起来时没有说多宁要回来的事;但是孩子大脑通常只能保密一下下,姨妈给闪闪穿外套的时候,闪闪摇摇晃晃地站在床上说了起来:“今天,多宁要回来噢。”
姨妈:“……”
“真的!”闪闪加重了声音,朝美妈强调。多宁今天真的要回来的!
哎!姨妈直接抱着闪闪下楼,边走边问:“多宁是在梦里对你说的吗?”
一句话,闪闪立马不吭声了,忧郁地趴在美妈肩头,突然也没办法确定多宁要回来的消息是梦里听到,还是昨晚周燿哥哥亲口对她说。
楼下姨父皮特已经在吃早餐,见到妻子抱着alice下来,愉快地笑着说:“刚刚多宁给我们发来消息,她和周燿上午10点左右抵达机场,等会我去接一下。”
真的飞来了?姨妈一脸的不可思议:“are you kidding?”
“欧耶!”闪闪在姨妈怀里兴奋地欢呼。
闪闪跟着皮特一块去机场接多宁和周燿哥哥,坐在家用福特车后座的儿童座椅。一路,晃着双腿回答皮特的问题,用的都是磕磕碰碰的中文。
“alice,你喜欢周燿哥哥吗?”皮特问。
“喜欢。”
“你觉得他衰(帅)吗?”皮特又问
“很衰(帅)噢。”
“那你觉得我比较衰(帅),还是周燿哥哥比较衰(帅)?”
呃。闪闪将脑袋转向外面,没有回答,然后她将手指了指刚刚飞过的一只鸟,叫了一下。
alice比多宁要精啊!姨父皮特忍不住一笑,又问了闪闪一个问题,“alice,你已经知道多宁是你妈妈,对不对?”
后座闪闪回过头,然后,她点了下头。知道了噢!
“那你想不想周燿哥哥给你当爸爸?”
没有犹豫,闪闪也点了下头。
皮特看到后视镜alice将头点得那么快,呵笑地问:“为什么?”
“因为他很衰(帅)噢。”闪闪小腿微曲,双手握着安全扣带,咧着嘴笑个不停。
“那你想不想跟多宁到中国生活?”皮特继续问,“那边会有多宁,周燿爸爸,还有爷爷奶奶照顾你。”
“那你们呢?”后座闪闪开口问,问得认真无比。
“……我们还是在这里。”皮特说。
顿了下,皮特不得不让闪闪做个选择:“alice,你是喜欢中国?还是多伦多?”
半晌,闪闪没有吭声。
“bird!”闪闪再次看到车窗,伸手指向天空飞过的一只鸟,告诉前面开车的皮特说。
……
“多宁,等会我们需不需要在你姨妈那里表现一下?”机场出来,周燿提着行李发问一边的多宁。
多宁回过头,秒懂周燿意思。需要!
“喔。”周燿抿了下唇,微微转了下头,然后将手朝多宁伸过去,换上俯首称臣的模样,“走吧,羊大王。”
多羊:咩——
作者有话要说: 我们都是机智的一家人。
关于周燿怼杨小姐的那一段,过分吗?但是周燿对女人一向不是一个磨磨唧唧的男人。正文收尾了,十章左右吧。每个人物都有他们的走向和结局。
昨天有读者问我这篇文的中心思想是什么,我想了想,就是人间欢喜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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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见。
☆、chapter69
多伦多是一个相当包容的国际大城市, 除了环境宜人,还有着丰富多彩的族裔特色, 各类文化呈现多元化。多宁喜欢多伦多, 多伦多也是她除了a市最喜欢的一个生活城市;而她喜欢多伦多不只是她在这里呆了五年, 更重要她还在这里完成了人生最重要的事情。
闪闪更是从小生活在这里。
让多宁感到意外,周燿在这之前已经来过一趟多伦多;时间就在她过来的第二年冬天,临近春节过年的时候。来多伦多第二年, 她就生下了闪闪, 然后在姨妈的要求下回到学校继续完成学业;除了每天课程结束回家照顾闪闪,生活学习和其他留学生没有两样。
而那年冬天, 闪闪都6个多月了, 长得特别讨人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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