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风玉露+番外第21部分阅读
金风玉露+番外 作者:肉书屋
金风玉露+番外第21部分阅读
张翠山之死,之后骤然停在那儿,让金旖晨且听下回分解。金旖晨急得没办法,偏偏石中玉太极功夫好,推来推去地就是不肯继续讲,金旖晨只得作罢,然后如石中玉所期待的那样,约她下次再来。
“可是金小姐,我是裕王殿下的人,经常来将军府只怕不妥当。”石中玉说,“小姐固然光明磊落,但最好也要有个名目。”
“说得也是。”金旖晨低头思索,又转过头来问自己的贴身丫头,“果果,你有好办法吧?”
“不然就说石大哥会种奇花,所以借来用用。”果果想了想说。
所谓石大哥,是指中玉小同学。她当过小玉哥哥,小玉兄弟,石公子,石先生,现在连石大哥也扮演了,真是一人多相,才华横溢呀。
金旖晨一听,眼睛一亮,却把石中玉吓坏了。
常来常往的可以,若住在将军府,一来她环境不熟悉,暴露身份的危险大。二来慕容恪先火了,又以为她是去攀高枝,还有她的活路吗?
于是,她赶在金旖晨回话前连忙说,“这个只怕不好。金小姐英姿飒爽,不像会侍弄花朵的千金大小姐。咱们没有名目当然不好办,可是如果解释不通,还不如没有名目呢。”
金旖晨闻言,瞪了果果一眼道,“死丫头,馊主意一堆,正经主意一个没有。可愁死我了,你这么笨,将来可怎么办?”
果果涨红了脸,跺脚道,“奴婢是笨了点,可小姐说话也太不着调了。”
石中玉听她们主仆说话的感觉,就知道一定相处得不错。至少,金旖晨不是会虐待下人的主人。这对裕王府的下人们来说是个福音,可对金旖晨本身就未必了。恶仆不是没有,而且很多,主人但凡软弱的,就很可能被喧宾夺主了去。
但再想,男主人不好才会内宅混乱。如果男猪脚给力,什么内宅也斗不起来的。以慕容恪的性格来说,妻妾们只能小打小闹,折腾不出大天去,下人们就更甭想。
“我看不如这样。”石中玉借着话头,把一大一小两个丫头沟里带,“我家殿下也是国之武将,马上的将军,平时特别喜欢马匹,听说小姐的马夫是侍弄马儿的高手,不如就说,我家殿下派我来学习御马之术,这样别人可就挑不出毛病来了。顶多,我真的去学,回头为我家殿下服务也不错呀。”
大小丫头同时点头,“嗯嗯,这个好这个好。”之后金旖晨又问,“那你明天来吗?”
石中玉很想来,希望尽快了解到哥哥的秘密,甚至有私下见面的机会。但是她知道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如果表现得太急切,一来惹人怀疑,二来不容易把钓着金旖晨的钩拉紧,所以还是摇了摇头道,“我家殿下明天派我做别的事,等过几天,我得空了便来。到时小姐要管我饭哪。”似乎是为了配合她,她的肚子自动叫了几声,逗得大小丫头捂着嘴偷乐。
“今天就赏赐你。”金旖晨笑说,叫人来摆一桌饭,请石中玉和她的手下吃。
石中玉心痒痒的,却只能咬着牙推辞,而后离开了将军府。
“你很高兴?”回到久思院,还没进门就听到有人冷冷的嘲讽声音。
“殿下,金小姐很感激您,我当然高兴了。”石上玉转过头,看到慕容恪就站在她身后。
今天的慕容恪穿着一件紫罗绣金蟒的袍子,天青色素缎裤,长发金冠束起,玉带缠腰,每一回见都不同的风流倜傥,万种迷人。
“所以这么晚才回来?”慕容恪冷着脸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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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章 桃花盛开,喜忧参半他突然很怀疑,让石中玉去接近金小姐,正顺了这小子的意记得那天晚上,石中玉对人家金小姐又搂有抱的,当时就起了色心了吧?他只注意到这小子和长天,却没留神别的。这小子到底喜欢男人,还是喜欢女人?或者是都喜欢?怎么没想到他可能男女通吃呢?记得很早前他在赌场洗钱,就是通杀的手段。
他不知道自己担心什么?既然他对金敬仕,呃不,金旖晨志在必得,就应该关心自己未来的妻子是不是和别的男人太过亲密的问题。可现在,他好像并不在意那个,而是石中玉有没有给那个野丫头占了便宜。
到底要拿石中玉怎么办?推给男人不行,推给女人也不行,留在身边更不行。要他怎么做才好?就像双手捧着刺猬,捧着扎手,放下心疼。为什么会这样?
“人金小姐还留我吃饭呢,若不是怕殿下担心,说不定这时候我正吃山珍海味呢。”石中玉习惯性的拍了句马屁,随后又有点得意洋洋,根本没注意慕容恪的脸色,还滔滔不绝的讲起和金旖晨相处的点点滴滴。
她以为慕容恪会愿意听,但其实慕容恪不愿意。在他看来,跟金旖晨在一起,石中玉明显更开心,所以他不爽。而当石中玉留心慕容恪不对头时,慕容恪却不知道什么时候消失了。
是不是自己有妞不能泡,所以心里别扭,最终导致变态啊。石中玉暗想。毕竟,金旖晨长得其实很漂亮的,算不上浓艳的美,或者是高贵冷艳的美,而是一种娇俏可爱,让人看了就想捏上两把,继而亲近的类型。
而且吧,金旖晨身材暴好,个子高挑,四脚欣长,以她的目测,胸部极可能得有c到d杯,若慕容恪娶到她,算是有艳福了。只是古代女子不喜欢曲线外露,她总是勒着,或者以衣服来掩盖。
想到这儿,石中玉立即跑回屋,拴好门,放养一会儿小白兔。真要命,长期这样压制自然生长,她能有b杯就不错了,其实照潜力看,她也能有c,不应该太差的。唉,这种女扮男装的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儿啊。其实,她渴望哥哥能来,带着她离开。
在慕容恪的身边,她实在太累了,就连此刻,也怕他会突然闯进来。
想到哥哥,她立即精神抖擞,死命忍耐了两天,就再度光临将军府。这时,她和金旖晨已经把裕王的贴身小厮要来学驯马之术的消息传了出去。所以石中玉这回是从角门进府,也没有引起太大的注意。
据暗中保护石中玉的孙福珩事后记载,当时盯梢的人不过七拨,已经算是非常少了。
继上回书,石中玉又讲了一段《倚天屠龙记》,陪着金旖晨和果果哀悼了一回书中的人物命运后,她被留饭。虽说人家金旖晨坐在桌子上吃,她坐在门槛上,就着小桌子吃,但因为聊到了哥哥,石中玉还是很开心的。
开始时,她只是夸将军府的饭菜好吃。随后就拐到马儿身上去,最后再转到哥哥那里就再正常不过了。
“说起来,阿旺哥还是我的救命恩人,我还没报答过他呢。”石中玉叹息着说。
因为当时在车里,这件事金旖晨和果果都没看到,但略听说过。此时石中玉一提,又添油加醋的细细描述一番,金旖晨和果果更大呼阿旺了不起。
于是石中玉又说,“阿旺哥这么本事,看起来还很斯文,怎么起了这么个土气的名字,就为了配上马夫的活计?”
“那倒不是。而且你一定以为旺是旺盛的旺。”金旖晨说,“其实是忘记的忘,因为他忘记了自己是谁,又是从哪里来的呀。”
“小姐,他根本是全忘了好不好?”果果在一旁道。
石中玉大为震惊。
在她考虑过的各种可能里,失忆也是其中一种。但她曾多么渴望,哥哥不认她,只是因为时机不成熟,或者正在做一件事,不方便说呀。
“为什么会这样?”她小脸雪白,惊讶和意外分外真实。
“这叫离魂症。”果果插嘴道,“小姐心眼儿好,给请了很多名医。都说,阿忘哥是捡了一条命回来的,但因为伤太重,伤了灵脉和心脉,所以忘记了所有的事。还说他能活下来,已经是上天给的奇迹。”
“阿忘哥受过重伤?”石中玉已经顾不得会不会被怀疑了,又问。
“是啊。”又是果果答道,“那时我们老爷正率部和外族蛮人打仗,其中一只船发现有个人漂在海上,就给救了上来。当时,还有半口气,差点给扔到海里去葬了。幸好随船的军医说人没死,就不能放弃,居然养啊养啊,给活了过来。老爷看他可怜,带回了府,等他能说话之后才知道他得了离魂症,可能这辈子也好不了了。老爷说,他可能是在海战场上给误伤的商家护院什么的,因为当时有一只商船误入,被敌军追赶得全船沉没,没有活口。小姐可怜他是无根的浮萍,加上阿忘哥武功高强,又会侍弄马,就求老爷让他当了马夫和小姐的保镖。”
“阿忘哥好可怜。那是多久的事了啊。”石中玉假装无意的问起事发日期。结果,正和熙海海盗事件、也就是她重生的时候,在时间上相差不多。
有没有可能是哥哥腹部中剑后掉进海里,然后漂流到海战场去的呢?还有,这其中有很多疑问。照说,金敬仕这么在意女儿,不可能把她托付给来历不明的人,除非他经过多方的试探。而且,金敬仕为什么不怀疑阿忘的身世呢?一个气度如此高华的男人,武功又高成这样,怎么可能是普通人家的出身?那样,商人护院之说就不通了。这么轻易就把人放在府里,石中玉觉得有古怪。
总之,她非要接近哥哥不可。但,绝对不能让金敬仕发觉她的目的。可惜的是她不是阿忘的真妹妹,不然记得小时候的事,刺激他一下,说不定就能恢复记忆。倘若他永远也记不起来,她这个哥哥和失去有什么区别?
不,有区别。至少,她知道他活着。
“阿忘哥。”饭后,她蹦哒到马房,和阿忘学侍弄马儿。
“小玉兄弟,你来啦?”阿忘回过头对石中玉笑,害她差点掉眼泪。
他不是她的亲哥哥,照说她不应该有这样的反应。但可能内心深处就是把他亲人了,而且又失而复得,她对他的感觉真的很亲切。难道,是这身体的残留意识。
“你……真的不记得以前的事了?”在两人刷马时,石中玉很小心地问。
阿忘摇摇头。
“很难过吗?”她又问。
阿忘想了想,手摸在心脏的部位,“不难过,就是有点害怕,怕有一天想起来,原来自己是个坏人。还有,这里空空的,感觉很奇怪。”
石中玉看着那张英俊而温柔的脸,突然想起她埋起的那个盒子。他们兄妹的身世,还有他们兄妹身上,肯定背负着巨大的阴谋。假如哥哥真的永远也想不起来,是不是更好?但,她多么希望他记得她,继续疼爱她啊。那种被人用生命捍卫的感觉,真的很幸福。
“小玉兄弟觉得我奇怪吗?”阿忘反问。
石中玉用力摇头,“我觉得阿忘哥哥好可怜,但是你不要多想。因为我相信,你一定是个好人,不要害怕。”她对阿忘报以微笑,“还有,以后不要叫我兄弟,直接叫我小玉就行了。”
阿忘笑着点头。
不远处,金旖晨和果果看着这一幕,不禁有点羡慕,“为什么阿忘喜欢小玉呢?”金旖晨叹了声,“你看阿忘对你、对我,总那么陌生,可对着小玉,笑得多好看,一点也不防备。”
“小玉哥哥讨人喜欢哪。”果果毫不在意地说,“小姐不是也喜欢小玉哥哥?”
金旖晨呸了声,脸红了,“你这丫头,更加口无遮拦了。这话要被我爹听到,不扒了你的皮”
果果眨眨眼,很纳闷,“奴婢说的喜欢,是主人对下人的喜欢哪,小姐以为是什么?”
“没什么”金旖晨瞪了果果一眼,“就是你这丫头不要乱讲,当心让人误会。”
而容易被人误会的那个人,自从穿越以来,第一次过得很开心,因为和哥哥在一起,莫名其妙的就感觉安心和自然。不提防谁,不算计谁,没心没肺地开怀大笑。
不过她今天没带屈忽昀三人出来,回去的时候又跑了趟西山堂,高兴地领了在大燕的第一笔稿费,足有三十两银子之多。虽然还不及之前苏仪许诺给的五十两买断价,但这可是第一笔啊。听说那耽美不说卖断了货,下一笔钱会更多的。
“测个字吧?”才在街上逛了几步,一个熟悉的声音就传来。
“以德道长。”石中玉瞪大眼睛,“您怎么在这儿?”
“我游方的嘛。”
“您是流窜的。”
“甭管怎么说,测个字,开个张。”
“我怎么感觉,您每次都用我开张?”
以德大笑,“这就是缘分。快,说个字,不给纸笔了,怪麻烦的。”
石中玉想了想,考虑到银子的数量,说了个“兆”字。
“最近你会犯很多桃花。”以德煞有介事地说。
“道长,您又说早了,怎么这么急脾气呢。我还没问求什么呢?”
“世上事,求者不来,不求偏到,不是很正常吗?”以德说,“你说出‘兆’字,却站在一根枯木旁,木加兆,桃也。枯树开桃花,生机更盛,只怕不好料理。”
“这解释也行”石中玉往右边看看,果然是一根枯树,“真是败给你了。”
她转身要走,以德却拦住她,“测字费一两。”
“要一两这么贵,你不是不找我要钱吗?”石中玉捂紧钱袋。
“你以笔墨赚了钱,不该给我一两吗?”以德说着,突然又叹了口气,“桃与逃同音,你这卦喜忧参办。不过,你的钱如果不护好,银子真的要逃了。”
石中玉哈哈笑,根本不信。可正这时,突然感觉腰间一松,钱袋真的被小偷取走了。
“抓贼啊”她大叫。
话音未落,一条修长的人影从她身边飞出,向小偷追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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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一章 不要和陌生人说话石中玉脚下像安了弹簧,嗖的窜出,也紧紧跟上。
身后,以德大叫,“小兄弟,你欠我一两银子,下回遇到可要加收百文的利钱哦。”
谁理你,当假道士测字骗钱就算了,居然还要放贷若真如了你的意,倒像是帮你作恶
石中玉想着,脚下却不停。
她这新身体底子很弱,不过她当家丁的经历极大的锻炼了她的身体素质。果然是生命在于运动,她现在虽然还是瘦,但个子长得快,发育也不错,此时追起来竟然没被落下,能远远地看到前方的情况。
那道修长的身影是个高个子男人,从背面看不到脸,但身手灵活柔韧,应该是年轻人。他身上穿着一件天青色水绸长衫,白绫裤子,峨冠博带,长衫广袖,颇有古代士大夫的风格,难为他身着这样的服装,在跑动中却能保证不被绊倒,而且姿态十分优雅。
直追出三条街,小偷终于被逮住了。人影憧憧中,石中玉瞄到那是个年轻乞丐,不知是不是跑动的缘故,脸呈菜色什么的倒是没有,反而面色红润。
她连忙快跑几步,可惜在距离几米远的时候,就见那古风版见义勇为男从小偷身上搜出她的钱袋子,而那小偷却借机挣脱,迅速跑走,消失在熙熙攘攘人群之中,不见了踪影。
“物归原主。”古风男把钱袋子递给石中玉,“下回小心些,南城市面上有些不安定。”
哇,此人的声音真好听。其实倒不是嗓音,也不是词汇,但就是让人感觉全身上下,每一个毛孔都很舒服受用。这是一种莫名其妙的魅力,骨子里散发的东西。
而且他说得对,太府都是大燕的国都、京都,一般京城的治安都比别地好些,但这些小偷小摸的事件却少不了,何况是在鱼龙混杂的南城呢。
“谢谢这位先生。”石中玉拿过钱袋子,道谢。
“举手之劳。”古风男淡淡的。
他的淡与慕容恪不一样,慕容恪的淡,带着一股子冷漠和傲慢的劲头,就算不理人也带着威压,这一位……淡得雅致、宁静,就像夏日雨后的空气。
“可惜叫小偷跑了。”石中玉望着无动于衷、见怪不怪的人群。
“我故意放走的。”古风男轻轻叹了口气。
石中玉吃了一惊,瞬间几乎以为自己听借了。可古风男却平静地点头道,“偷儿也不过是为生活所迫,既然小兄弟没受损失,何必断了他的退路?”
若是慕容恪遇到这种事,大约会把那小偷丢到刑场上砍头吧,问也不会多问一句。
不知为什么,石中玉遇到任何事,总是情不自禁地拿慕容恪与他人比较。她不理解自己是怎样一种心态,难道是下意识的要找出慕容恪令她难以容忍的恶劣性?可至今为止,虽然她总是觉得别人都比慕容恪善良,可她仍然不能讨厌他。
“那样的话,他不是会去偷别人吗?”她忍不住反驳,“如果他偷的是别人的救命钱,兄台岂不是间接害人了?”
“抓了他,也未必没有其他偷儿去伤害良民。”古风男仍旧云淡风轻,“我只是不想逼人太甚,三千大道,各有各的造化罢了。”
石中玉没回话,她实在不想浪费时间在这些道德问题的辩论上,毕竟这种事是说不清、道不明的。因为各人站的角度不一样,利益不一样,得到的结论也不一样,争论没有意义。
她只是侧过头,仔细打量起古风男来。
大燕风气开放,太府都气势恢弘、有容纳百川之势,类似于中国古代的大唐,所以来往太府都的人行行色色,穿着打扮很个性化,如果是现代的话,可以说是街拍宝地。说白了,太府都就是这个异时空的国际化大都市,什么人、什么事都有,百姓的容忍度很高。
眼前这一位,穿着打扮很有魏晋之风,名人雅士的做派。照理,古代男人不束发,不戴冠就出门是很无礼的表现,但在太府都就没这个禁忌。有的玩酷耍帅的年轻人会散发,连慕容恪那家伙冒充妖道时,也是散着发的,平时也偶尔会不梳起来。
有一次,他甚至就随意拢着发上朝去了。不过那是他又在挑战当今圣上的底限,而事实证明,皇上的容忍度也相当高。虽然当朝大臣好几位当朝痛斥裕王殿下之放浪形骸,皇上就有本事装着没听到、没看到,还打着太极把事情硬生生忽略掉。
此时的古风男也散着发,精致的五官,白皙得近乎透明的肤色,搭配着随着微风轻拂的墨黑发丝,有一种撩人的美丽,引得过往女性行人,无不侧目。令石中玉得意的是,她虽然只穿着普通的文士服,不起眼儿的山茶灰颜色,但如玉美少年的风姿也不可忽视,年纪低于十三岁的少女,偷看的其实是她。
不过,她对古风男倒没怎么着迷。毕竟,天天对着慕容恪的妖孽脸和健美身材,有几回还见过完全无包装版的,她已经有了超强的免疫力。有一种名为慕容恪的烈酒垫底儿,她怎么还能再醉倒在别人的石榴裤下呢?
但不得不说,古风男和她的哥哥,现在叫阿忘的马夫都是一品美男。裕王府里那个,是超品。没办法,妖孽不可能降生太多的。
“总之谢谢兄台啦。”石中玉拱了拱手,看天色将晚,又道,“不知有没有那个荣幸,请兄台吃顿饭,表达一下谢意呢。”
最近她身为裕王殿下的泡妞大使,经常早出晚归,慕容恪几乎不闻不问,她也乐得自由行动。而人家帮她追回来三十两银子,于情于理,也得意思一下才对。
再说了,吃个饭顶多用个半两银子,找个普通的饭馆可能还用不到,如果要掏谢仪,那一两银子都不好意思出手,何况半两。算起来,还是吃饭合算,毕竟她也有吃,十分省钱。
她本以为古风男会推辞,一般人不都会这样吗?她甚至想好了下面的劝说词,哪想到古风男点了点头道,“相请不如偶遇,如此也好。”在看到石中玉略愣了下的神情后,又浅笑道,“小兄弟一定纳闷我为什么不客气一下?”
“没有啦。”石中玉摇手,有点尴尬的否认。
古风男毫不介意地道,“我无意中帮了小兄弟一把,本不曾图报,不过看小兄弟是个知礼的人,我若不接受谢意,只怕你心里会久久放不下此事,倒不如全了礼,以后江湖再见,两不相欠,彼此又坦然,岂不是好吗?”
石中玉笑笑,也不回话,只做了个“请”的手势,前方带路。
她觉得古风男行事独特,这种人一般都有点傲气,她也不必婆妈了。或者也可以说,古风男很懂人的心理,别人欠你,会感觉不爽,你欠别人,得加个更字,真不如两清了的好。再或者说,古风男是个格外体贴别人心意的人,在随后的相处时光里,她更感受到了这一点。
比如,他会似乎无意中走到夕阳的那一侧,略举衣袖,为石中玉挡住仍然刺目的光线。又比如,他会不着痕迹的为石中玉挡开走过来的人群,让她没遇到任何挤撞。再比如,他点的菜即不太贵,也不会太便宜,让石中玉保留面子,又不会很肉疼。再再比如,只要石中玉表现出对某种菜的一点兴趣,他都会把那碟菜放到她面前,甚至连她自己还没有做出反应。
一顿饭下来,石中玉连对陌生人的心防都松了几分,若不是她对美男免疫了,这时候非得迷上这古风男不行。
这个古风男和石中玉遇到的其他男人都不同,如果说慕容恪是一座冰川里的火山,忽冷忽热地让她无所适从,而且就算深深吸引也不敢靠近;如果说她的哥哥是一片宁静的湖泊,看到现在的阿忘就想抱着他的手臂,枕着他的肩膀,是家的感觉;那么这个古风男就像闷热天气中的小雨,润物细无声般的出现,不是温柔,也不是热情,只是令人感到清爽、自然、舒服、好感倍增,觉得他本来就是身边的人。
能有这种接近力,这种观察力,这种融合度……也是一桩本事,极大的本事。
如果不是石中玉身体里有一个来自现代、见多识广的成年人灵魂,一见如故这种事,是极容易发生在古风男身上的。
“请问兄台贵姓大名?”快吃完时,石中玉才问道,“希望兄台不要以为我失礼。”
“玉顺馆,张秦。”古风男平静地道。
说完,张秦把酒杯放到唇边,低垂的眼睛借着长长的睫毛,从杯上偷瞄石中玉。
玉顺馆是什么地方,太府都里没有人不知道。他乃玉顺馆头牌名旦,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人们总是很鄙视他的身份,但要迷惑于他的美貌和地位,那种复杂的眼光,他看得多了。
奇怪的是,为什么眼前的小少年没有?反而有点愣愣的,像是用心记忆似的。难道真的不知道他?记得,这小少年上回还和裕王殿下来过玉顺馆,闹出大大的一桩丑闻,兵部尚书府的小公子,到现在还没下床哪。
他哪里知道,石中玉是真没听过张秦的名头,而且对玉顺馆的记忆不好,早自动在脑海中淡化了。她问张秦的名字,只是因为两人边聊边吃时,居然有无数的话题。
张秦的知识面相当广,琴棋书画、风俗人文、地理历史,无一不精,而且能讲解得生动有趣。这让石中玉虽然还在暗中戒备,小人的提防对方有别的目的,但仍然起了结交之心。
不要和陌生人说话,这道理她懂。可是因噎废食这句成语,也是很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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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二章 直接崩断门闩和张秦说得投机,不知不觉的,夜色浓了起来。
自打来到这个世界,石中玉对很多事一直不懂装懂,其实心底积存了不少疑虑。此时,假装无意地询问起来,从张秦那里知道不少事,心底不禁敞亮。但当她发现时辰不早,又连忙告辞,约好了以后有机会在西山堂见。因为聊了半天才知道,张秦居然是西山堂的常客。
可就算她紧赶慢赶,还雇了最快的马车,回裕王府时也过了闭府的时辰。正在那儿捶胸顿足的遗憾大燕没有电话,不然电过去叫蛐蛐来偷偷开门,孙福珩不知打哪儿冒了出来。
“孙管家”石中玉想也未想就扑上去。
此时在她眼里,孙福珩显然是上天派来的天使。以她目前的财力来说,在外面过一夜是完全没有问题的,还能住上客栈的豪华房。不过夜不归宿的事若被慕容恪知道了,板子就算不落下来,她也没有好果子吃。所以,绝对绝对不能外宿。她不敢。
“小玉,你怎么在这儿?”孙福珩皱眉问,还略略表现了一点惊讶,演技极其精湛。
其实他一直跟在石中玉后面,她做过什么,他全部一清二楚。就算现在“偶遇”,也是为了解围。唉,当个暗卫可真难哪。特别是,还不能让迷糊的某位发现。只不知,殿下听到小玉和张秦相处融洽的共处一晚上的事后,会有什么反应?偏偏,他不能撒谎。
“帮殿下办事,回来有点晚了,正愁进不去呢。”石中玉情不自禁地拉住孙福珩的袖子。
“帮殿下办事吗?是自己玩得高兴吧。”孙福珩心道,嘴上却半点不说,只点了点头,随便打了个呼哨。
他们平时走的都是后街的东角门,有专门人看着的。石中玉还以为是平日看门的婆子来开门,没想到竟然是四大铁卫之一的林特站在门里,不禁感觉奇怪。但慕容恪平时的古怪行为太多了,她也没特别关注,说了几句感谢的话就溜走了。
孙福珩别有深意看了林特一眼,“这么快?”他意思是,林特来得快。
林特却摊开手说,“明明是太慢了。”
孙福珩知道林特说的“慢”不是自谦速度,也不是指他来得慢,而是他暗中保护及监视的某人回来太晚,于是他叹了口气,大步往小道场走出。早上他出门时,殿下说过会在那里处理公事,那么他就不必到久思院去。
他不明白殿下是什么心思,但殿下既然让石中玉帮助谋娶金将军的女儿,又为什么这样不放心,每天坐立难安的等待呢?是真的想娶金小姐为妻,还是……
石中玉这小子真是长得越来越女人化了,那双眼睛水汪汪的,再这么下去,殿下当真转变了兴趣也说不定的。不行哪,必须得想办法拦着,不然怎么对得起先皇后娘娘。
咬牙切齿的想着,人已经到了小道场外。孙福珩侧耳细听,听到茶杯落桌的声音,连忙进了屋。那声音表明殿下在等他,容不得他犹豫。而且他也决定了,就算现在闹腾得厉害,他也要实话实话,毕竟如果殿下生了石中玉的气,两人的关系说不定就疏远了。
说句托大的话,虽然他地位低,却一直跟在殿下身边,别人不了解殿下,他却了解。殿下是个傲性的,从小到大都没这么在意过一件东西或者一个人,石中玉是头一个。
照这个架势……是最后一个也说不定的。
“金家又留饭了?”孙福珩才进来,慕容恪就问,随后讽刺地笑道,“这小子很会混饭吃啊,居然这么快就讨了金小姐的欢心。”
“这样对殿下有利。”孙福珩中肯地说,“最近因为小玉去找金小姐,金小姐推了不少豪门女眷的请约,最近消停得很。”
“他倒是尽责。”慕容恪不置可否。
“不过今天没留饭。”孙福珩硬着头皮往下说,一五一十的,力图不错过任何细节,“小玉去了西山堂,跟那里的老板苏仪密谈了会儿,出门遇到了一个算命的,又聊了会儿,然后遇到小偷,钱袋子被抢走了。”
慕容恪挺高兴。
不知为什么,石中玉只要遇到狼狈的事情,他就很开心,不管是在他面前,还是不在他面前。还有,他很喜欢,非常喜欢,确切地说是特别特别想欺侮那小东西,可若有别人欺侮,他就想杀掉那个人。
“那小子那么爱钱,又刚被罚了三年的月银,一定气得跳脚。没哭吧?”他轻扯着唇角微笑,但说到最后一句,心里微微扭起来。
他不熟悉那种感觉,是心疼?还是不舒服?难道是因为晚饭没吃,饿得胃疼?哼,是哪个贼这么大胆,明天就上疏皇上,要求整治京都治安,他亲自督办
“倒没来得及哭。”孙福珩深吸了一口气,把石中玉遇到张秦,然后一直和张秦吃饭到很晚,以至差点进不了王府的事说了。
慕容恪的脸色阴沉下来,但并没有像孙福珩预料的那样发作起来,只沉默了半晌道,“不用管,只要没人想不利于他就行。毕竟,对付他就是对付本王。”他给自己找借口,很方便。
事实上,此举就是要保护石中玉,至于别的……他忽然很想看那小子如何面对突然拥有的一切,想看石中玉在八面玲珑、春风得意的时候,还会不会对他忠诚。可是忠诚?那小子似乎从未有过,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他和石中玉到底是个什么主仆关系,怎么好像他在侍候石中玉似的,而不是相反。
“若有人想对石中玉出手,不管什么原因,也不管什么后果,格杀勿论”临了,他又补充了一句,“但不必让石中玉知道,只要他每天全息全影儿的回王府来就行。”每天等到那小子回来,他的心才能落在肚子里。
这是何苦来哉?孙福珩暗想,嘴里却应了声是。
“他到西山堂去干什么?买书?”慕容恪又问,很好奇石中玉喜欢什么书。或者,他的书房也可以放点新籍,平时当消遣嘛。
“没见小玉买书,甚至没有翻看。”孙福珩道,“他们似乎有事要谈,可属下离得远,并不曾听到说了什么话。”
“你说他有钱袋子?”慕容恪突然发现这个细节,“小玉不是没钱?那钱袋子,难道是西山堂的苏仪给他的?”
“很可能是。”孙福珩抬起头,“小玉进西山堂时,身上还没挂钱袋子。可出门后,腰间却是鼓鼓的。不然,小偷也不会盯上他。但是殿下,那小偷来得古怪,以属下的经验来说,有点不太正常,只是属下暂时想不出来哪里有问题。”
“不用猜了,肯定是做的套儿,让那傻小子自己往里钻。”慕容恪略想了想就冷笑道,“想那张秦是什么人?玉顺馆的头牌花旦,等闲人不放在眼里,那个时辰又怎么会在南城乱转,应该准备夜戏了吧?再者,这也太巧了,倒像是戏文。只是这么烂的戏,本王好奇到底是谁编出来的?又是什么目的?去查。”最后两个字,说得冷酷无比。
孙福珩又应了声,心中有点计较,但因为还没揭破,倒也不急着说明。可是殿下为什么那么信任石中玉呢?小玉和苏仪暗中来往,殿下就没想过,小玉是来谋划什么的j细?这种信任实在难得,石中玉那小子都不知道自己得到了什么。
“还有其他事要禀报吗?”慕容恪又问。
“暂时没有了。”孙福珩摇头。
“你做得很好,最近要辛苦些,两头的事都要你看着。”
“属下职责所在,不辛苦。”
“嗯,那你先下去歇着吧。”
孙福珩低头退下,等他的身影全部消失,慕容恪完美的脸上,才露出烦恼之色,犹豫了良久,起身向久思院走去。
此时的石中玉才洗了澡,正站在床边绞干头发。突然,她感觉后背的汗毛全竖了起来,立即扔了干净的白棉布,跳到床上去,拥被子于胸前。这反应比武林高手还高手,全是出于女性本能。不知从何时起,只要慕容恪出现在她身边一百米之内,她就会有感觉。
啪的一声,闩好的门栓断了。
石中玉忍不住翻白眼。
还皇子?还大燕最高贵的人之一?进人家房间连门也不敲,直接崩断门闩。就算她只是个家丁,他当主人的也太无行了吧?她的小白兔好可怜,白天勒着,晚上放养还提心吊胆,上回就差点被发现,幸好慕容恪没太盯着她的胸瞧,可她不能大意。
好运,不是永远都有的。但愿这次他不要掀她的被子。瞧瞧,她都过的什么日子呀。
“见过裕王殿下,请恕小的无状,因为衣衫不整,不能全礼。”慕容恪一进门,石中玉就可怜巴巴地道,意含指控。
这一招叫以退为进,免得慕容恪横挑鼻子竖挑眼,让她下床见礼就麻烦了。不是很同情她是天阉的吗?那么,好主人就不应该让有隐私的手下为难。好吧,她是恃宠而骄,但她了解慕容恪的底限,这样做也是在保护自己啊。
其实,慕容恪不喜欢人家怕他,越自然对待他越好。他的心,一直都很寂寞。
果然,慕容恪并没有叫石中玉起来,而是几步走到床边,居高临下地说,“你的字不错。”
“愿为殿下效劳。”石中玉努力保持狗腿本色,“不知殿下要写什么?”
不会现场让她写吧?那样的话,她岂不是要下床去?天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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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三章 此时此夜难为情“写一封信,给……金小姐。”慕容恪的语速缓慢,略歪过头,似乎有些迟疑,有些不确定。又似乎……有些其他情绪。
“殿下,这样做……恐怕不太恰当吧?”石中玉很吃惊。
虽然风气开放,但未婚男女私下捎带书信也是于礼不合的。何况,还是皇子贵胄与高门闺秀之间?当然啦,这位裕王殿下是一向任性妄为惯了,什么惊世骇俗的事都做得出。但人家金小姐是个正常的姑娘,若感觉受到羞辱,生气是最轻的反应。若真的恼了,把她打出将军府并不允许她再进入可怎么办?
金家是不可能去找慕容恪麻烦的,最大的可能就是拿她这个裕王的贴身家丁出气。修理她就是打慕容恪的脸,这样又表达了自己的态度,又不会太得罪人。
那她不是太倒霉了?其实,受点气倒在其次,以后再也见不到哥哥了怎么办?还有很多事情,很多秘密需要她一点点揭开。重生了,她不能稀里糊涂的活啊。
但是,她从没见过慕容恪这种迷惑的神情,那纯粹邪恶的眼神竟然掺杂了一丝脆弱,害得她的心狠狠跳了一下,差点冲破胸膛。
淡定淡定美色当前,就好比身处缺氧的地方,心跳不正常是正常的。她对自己说。
“你不用管,只写你的就好。”慕容恪的眉头皱得更紧,觉得就这么站在石中玉面前,呼吸有点不畅快。特别是石中玉才洗过澡,浑身上下透着那么鲜嫩可口,一头湿漉漉的柔发随意披散在细弱的肩膀上,无论怎么看,都是个可爱的姑娘,令他想冲过去,抱在怀里。
不行啊,这样不行啊,还是应该少见面。不然再这么下去,他很快就不能控制自己,做出那些让他恶心的事来。
至于还有那个金旖晨,娶进来会有诸般好处,可以说百利而无一害。据孙福珩禀报,金小姐与石中玉相处融洽,这样的话,石中玉以后就能长期留在身边了吧?金氏是正妃,将来掌管王府内宅的人,她和石中玉关系好,就不会伤害那小子。他也就不用每天提心吊胆了,而且石中玉更不必离开王府,远离他的视线,到没有他保护的府外去生活。
而他有了正妃,那些觊觎他的、以及还没有站队的人就老实了。他得到金敬仕的助力,不管他动不动,反正东宫是不敢妄动的。还有,金小姐身份地位足够,赵氏会消停些。
看,娶个长得还不错的女人而已,就能得到这么多利益,太划算了。况且东宫也在为长天谋娶金旖晨,他怎么能输?只不过叔侄两个同求一女,说出来荒唐难听,一切全在暗中进行而已。但,他的骄傲仍然令他不愿意自己输给东宫。
只是不知为什么,明知道娶了金氏女有那么多好处,他的心里却还是不情愿,好像堵着什么东西似的,总想着甩手不干,带着
金风玉露+番外第21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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