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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穿之不会再爱你 作者:就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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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穿之不会再爱你 作者:就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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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泠有朝一日真的在一起,面对整个社会的恶意,她是否敢陪她坚持下去,但她茫然无知没有答案。她只是个普通人,莫名其妙爱上一个女孩子,遇到一个真假难辨的预言,然后这样稀里糊涂地过着平凡无奇的生活。

    至于她自己,也许有一天遇到一个很好很好的男人,足以让她喜新厌旧忘了那个叫谢泠的姑娘,那便顺其自然,只将过去当做最美好的底片,怀念却不去触碰。她从来不是个长情的人,只是擅长了那些小孩子气的念念不忘。

    苏念觉最后一次见到佟晋是在对方的朋友圈里,他说他要去另一个城市,顺便晒出了自己的辞职信。苏念觉觉得自己应当适当性地关心一下对方,但她又有些惆怅,因为她发现,与其说自己是佟晋的朋友,倒不如说她只是对方怀念初恋的模具。她也试着说服自己,或许是自己太过斤斤计较,要求太多总显得矫情,但到最后竟也没有说服自己。苏念局想,自己是不喜欢告别的。如果有一天佟晋给自己打电话说,嗨我的朋友,明天我要离开这座城市啦,现在我要和你告别,苏念觉大概会握着手机同他说,一路顺风,有缘再聚。

    但他没有。不久之后,苏念觉发现佟晋的手机号码已经另换他人,他的微信微博随之更换,苏念局没有其他方法找到他。或者说,这才是佟晋的根本目的。佟晋是个活在现实里的人,所以他只是做了一场梦;苏念觉是个活在梦里的人,她只是不小心撞到了现实。

    “所以说,你的第一场艳遇就这样泡汤了?”

    “其实严格说来,那个叫佟晋的男人并不是什么帅哥,只是脾气很好。”

    在漫长的生命里,我们每个人都会遇到千千万万的陌生人,他们有的只是和你擦肩而过,有的变成你讨论和回忆的话题,有的却鲜活地闯进你的生命,并对你的生活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也许结局终是无疾而终,或者让你伤痕累累,但他带你的那些痕迹永远无法被抹灭。

    苏念觉觉得佟晋这个人就像他的名字一样,注定只是一个随意地突然出现的存在,他们之间没有告别也没有怀缅,更多的是用来承载和抗拒现实的工具。但她不知他心里的那个女人是以何种姿态留下深刻印象,也学不会察言观色维系一段类似暧昧的感情,所以只能在彼此的等待里消磨完他虚假的爱情。而佟晋也是这般,他大概以为所有女人都喜欢这幅面孔,只要足够绅士、足够能说会道就能俘虏一个女人的芳心。

    好在大家只是试一试而已。就像超市里的试用装,你一眼看去就知道你不喜欢它,还是允许这些在别人身上存留过的东西接触了自己。但是又有什么意义呢?

    还是爱着自己的谢泠吧。这个在外人看来平凡的姑娘,在自己眼中却是挖掘不尽的宝藏,只要和她在一起,那种可悲的自卑又算得了什么呢?假如真的要和一个男人步入这座世俗的婚姻殿堂,总要等有一天,她像个背叛者一般不再爱她了,或者爱得不再那么深了,不然祸害了一个别的无辜的人,这该是多么深重的罪孽。

    苏念觉并不知道温绍是个怎样的人,如果真要用个什么词来形容他,大概是肤浅却贴切的“好看”。并不是一眼望去就让人觉得惊艳的人,但五官立体,气质温润,整个人看起来就像早春的细雨那般有种温暖健康的感觉。苏念觉一边感叹这个男人的神奇,一边又顿悟了似的,突然就明白了谢泠思前想后之后做出的“试一试”的选择:这样的人,即使工资低点又有什么关系呢?如果真的是看起来赏心悦目,相处起来又如沐春风的那一种,学历职业和收入都是可以通通靠边站的。

    四月,短暂而无聊的生活持续了半个月的时间,下旬苏念觉接到高中校友的电话,请她帮忙到火车站接一下亲人。苏念觉刚开始没有答应,但终究没抵得上对方的软磨硬泡——她大概生来就是适合泡在蜜糖罐子里的人,总听不得别人的一点好话。同学的弟弟叫郑安远,据说性格不太好,因为想到外面闯荡一下,所以不顾家人反对选择了这座城市。苏念觉向她许了承诺,她会让他在家里暂住几天,等小弟弟找到工作,她便功成身退。

    初见郑安远,苏念觉好像明白了同学口中的“性格不太好”的含义。男生的个子很高,苏念觉的身高大概在一米六五,她站在他面前却像个小孩子。不仅高,而且整个人很瘦,两条腿像是两根勉强支撑的筷子,走路的时候不安地晃荡着。他穿了一件纯黑色的运动服,灰色布鞋,清一色的暗色看起来极其阴暗。男生的刘海垂下,挡住了他的眼睛,他说话的时候,甚至没有看过她的眼睛。这是个并不讨人喜欢的男孩子,虽然有着不成熟男人的拘谨,却总会令人联想到灰暗和消沉。

    “你姐姐应该和你说了吧,这几天你先住在我家里,等找到合适的工作再搬出去。”苏念觉帮他提了一个书包,另一个行李箱被对方推着。

    郑安远皱起眉头,一种浓郁的排斥感浮现在他的脸上,但碍于满脸友好的苏念觉,他只是握紧了蜷成拳头的右手。苏念觉听到他回了一声“嗯”,声音低沉,从鼻腔里冒出来,好像要推出一股陈腐的气息。

    房间是提前整理出来的,很小的面积,但是胜在干净。苏念觉看到他从箱子里拿出一块有些陈旧的床单,白色的枕巾上连根头发丝都没有。她看到他弯着腰铺床的时候扭头看了自己一眼,凸出的喉结明显的动了几下,她看不到他的眼,却注意到对方微微颤抖的双手。苏念觉想起谢泠很久很久以前交过的一个男朋友,那家伙是个洁癖,脚上的白鞋一天三刷,走在路上比馒头都白,但面前的郑安远却让她有种恍惚的感觉。大概是他惶恐不安的表现,让她想到自己刚出校园的那几年。于是她笑了笑,“我去卫生间洗个手,你先收拾东西,好不好?”

    郑安远其实是个很安静的人。他会做饭,刚来的那几天他没有出去,苏念觉回家的时候正看到对方把做好的晚饭摆盘上桌。吃饭的时候不会发出一点声响,即使吃面也是细嚼慢咽,吃完了十分自觉,等苏念觉吃完饭就主动到厨房洗碗。

    郑婉,也就是郑安远的姐姐说,他能在苏念觉的家里待够三天真是个奇迹,因为这个孤僻的性格,很多人都在同居的时候表现出强烈的排斥意识。苏念觉却觉得很好,她觉得郑安远小弟弟像是故事里的那个海螺姑娘,每次不在家的时候就会做好家务,然后偷偷缩进自己的壳子里,沉默着,一言不发。她见过很多人,常会因为做过的一点小事就四处宣扬,生怕别人不知道的样子让人反感,如果一定要选择,她宁愿选一个和郑安远一样的人,看起来是否阴郁并不是特别重要——在外人看来,她这样的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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