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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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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干掉情敌的正确姿势 作者:不晚睡

    是这么说的……你丫能不能甭这么陈腔儿滥调儿?”

    易云舒:“…………”

    小路路嫌弃我表达爱意的方式没有新意了qaq

    我!要!换!个!说!法!

    于是易云舒立马换了个简单粗暴的说法,他深情款款地说:“我爱你。”

    叶歧路:“…………”

    这个……更是老掉牙了……

    但他还是从善如流地回答道:“我也爱你。”

    易云舒:“=w=”

    瞬间开心!

    叶歧路和易云舒来到英国定居之后,开启了新的生活。

    两个人都捡起了摇滚,而且伦敦的摇滚文化比北京高几万倍都不止,他们很尽兴,也很快乐。

    叶歧路继续他的学业,只不过他拿着一个清华大学的肄业证书想再报考简直难上加难,后来拖了种种关系,以及各种考试的筛选,叶歧路才得以重新回到大学的校园去完成学业。

    而易云舒呢,看到叶歧路那么拼搏和努力,他为了能更好的配上叶歧路,也选择去深造他的学业了――他的美术。

    所以之前叶歧路背的画板就是易云舒的,而易云舒背的吉他是叶歧路的。

    他们两个非常喜欢出门换着背东西和拎东西。

    当他们到达伦敦南部的目的地,明亮的星星已经布满了夜空。

    这片地带显然是摇滚迷的聚集地,街头的男男女女不是朋克就是金属,甚至还有人化着夸张无比的浓妆横行于市――你甚至无法清晰地辨别他们的性别。

    路边的建筑和装饰也充满了朋克遗风――到了这里,你的头脑已经很难清除的辨认――到底是建筑渲染了人们的灵魂,还是人们改变了建筑的画风。

    叶歧路停下了车,将画板放在了车里,易云舒依然背着吉他下车。

    他们去了一家装潢非常前卫的酒吧。

    酒吧很大,而之前在街头看到的那堆人仿佛一瞬间全部转移到了这里,他们有着相似的打扮,他们有着相同的数量。

    舞台上的表演已经接近尾声。

    仅仅是最后的尾声,就让外行人很难以分辨舞台上的到底是一支摇滚乐队还是一场歌剧演出。

    其实这又是摇滚乐队,又是歌舞演出――

    因为这叫做“华丽摇滚”!

    就像易云舒一直坚持的“迷幻摇滚”一样,它们都是摇滚的种类。

    叶歧路和易云舒没有驻足――叶歧路的脸上再也没有当年在五道口的“tiout”,第一次见到摇滚舞台时,仿佛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一般的表情。

    来到英国,接触了这边儿的地下摇滚之后,他知道了他们以前的摇滚乐有多么的小儿科,北京摇滚圈儿与英国摇滚圈儿落后五十年都不止!

    到了后台,叶歧路分别和一个黄皮肤的、一个白皮肤的男人击了下掌。

    现在的叶歧路和易云舒分别有属于自己的乐队。

    他们两个是同床共枕的甜蜜爱人,也同是骨子里流着摇滚血液的灵魂伴侣,更是拥有三百六十度全方位无死角共同语言的人生知己。

    正是因为他们太过于了解对方,所以在英国重新组建乐队的时候,没有一方提议组一个共同的乐队。

    因为他们一如坚守着两人之间的爱情一样,去坚守自己的音乐风格和摇滚理念。

    叶歧路的“朋克摇滚”和易云舒的“迷幻摇滚”相当背道而驰,大概这一辈子都轧不到一起去了。

    见到后台只有两个乐队成员,他用流利的英腔问道:“where is mike?(麦克去哪儿了?)”

    那位英国本地人说:“he jt threw up ao the hospital(他刚才呕吐,去医院了。)”

    如此说来,他们缺少了一个吉他手。

    乐队另一成员看了叶歧路旁边的易云舒一眼,“let your lover e(让你的爱人来啊!)”

    叶歧路想了想,目前最快且最有效的方法就是这个了,还没等他开口询问,易云舒就微笑着点头了。

    可那位英国成员立刻面露疑惑――他当然认识易云舒,倒不是怀疑他的水平,而是没和乐队练习过,能配合上他们乐队的歌吗?

    叶歧路一下子就看穿对方的疑虑了,他淡然一笑,轻轻说:“at ho he ually apaice by the way, he is y teacher(在家通常是他陪我练习,顺便说一下,他是我的老师。)”

    然后,就在台下上千观众声嘶力竭地尖叫声中,他们登台了。

    这也是自从离开北京之后,叶歧路和易云舒第一次共同登台。

    摇起来!跳起来!嗨起来!

    易云舒的手指灵巧且快速地扫弦。

    这首歌曲的完成度是百分之一百!他和乐队配合的天丨衣无缝!

    但易云舒内心清楚地知道,那是因为站在麦克风前的人是叶歧路。

    只要是叶歧路!

    无论任何情况下,他都能和他的小路路完美地匹配!

    在现场热度最高涨的时候,乐队结束了表演。

    叶歧路和易云舒没做任何流连,和队友道别后,就手牵手离开了那家酒吧。

    回到他们的温馨的小家,就像无数次的那样儿,他们一同在厨房里做着晚餐。

    叶歧路炒的菜一如既往的难吃,而且最重要的一点是,易云舒也舍不得让他做饭――万一切破个手指,溅到一点儿油花儿,还不够他心疼的呢。

    所以易云舒对叶歧路唯一的要求就是做厨房吉祥物。

    只要陪着他就好了。

    当叶歧路知道易云舒的想法后,整个人都“…………”了,他一个大老爷们儿!哪有那么娇气!!

    但在这点上,他还是拗不过易云舒,于是他就只好冲冲盘子,洗洗菜……做一些相当无所事事的工作……

    吃完了丰盛的晚餐,两个人会去花园儿里手拉手散步消食,一两个小时之后,回家洗澡,看会儿电视,准备睡觉。

    在易云舒洗澡的时候,叶歧路一边儿用毛巾擦着湿漉漉的头发,一边儿接了一个长途电话。

    通话人是永远的港影女神左珊。

    易云舒洗完澡出来,看到的就是叶歧路有说有笑的打电话。

    易云舒:“…………”

    他默默地走了过去,默默地坐到了床边儿。

    等到叶歧路挂了电话,易云舒不是滋味儿地说:“你这段时间,经常和小诗打电话哈~”

    “怎么了?”叶歧路将毛巾挂了起来,看到易云舒不怎么高兴的表情,他突然笑了一声,“不是吧?你该不会真吃醋了吧?小诗的醋你也吃啊?”

    易云舒振振有词:“她的醋我为什么就不能吃……一想到你以前还喜欢过她,你让我怎么可能不在乎啊!”

    “得了吧您!”叶歧路走过易云舒的时候还捏了捏对方的脸蛋儿,然后掀开被子,“要说喜欢小诗,您比我真情实感的多了,还喜欢了她那么多年,我说什么了?”

    一听到叶歧路开始翻旧账儿了,易云舒赶忙扑到床上为自己辩解,“那不一样!那时候我年少热血,沉迷于小诗的美色……对你才是刻骨铭心的爱,我只爱你=w=”

    叶歧路冷漠的“哦。”了一声,自顾自坐进被窝儿里,“说的好像我不是啊?甭双标了您,这种没头没脑的醋也甭吃了,要不你迟早变成个大醋缸!我只喜欢吃甜甜的‘云舒面’,可不想吃酸的~”

    “…………那没办法,旁的什么都依你,就这个我绝对不同意!”易云舒也钻进被窝儿里,往叶歧路的身上一靠,笑道,“其实酸甜口儿的也不错啊,偶尔换换口味儿,炸鸡汉堡吃多了,也得来顿糖醋排骨嘛=w=”

    叶歧路轻挑着眉峰看了看易云舒。

    易云舒抱过叶歧路就将对方按躺在床上,“来一块儿糖醋排骨尝尝吧~~~~”说完就深深地吻住了叶歧路。

    哼哼唧唧过后……

    叶歧路叼起一根儿烟。

    无论是甜甜的“云舒面”,还是酸甜的“易大排骨”,叶歧路表示全部满分!

    第二天。

    是个对于所有华夏儿女意义非凡的日子!

    ――1997年7月1日,英国归还hong kong,我们的香港,回归祖国。

    (正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  敲下最后一个字的时候,我是哭了的……不过也只是流了两滴猫泪儿23333不知道为什么就突然真情实感了起来,完成第一本的时候都没这样,大概这就是现实向文章的不同之处吧,完结之时未免有些惆怅,好像看完了故事中的人的半生一样?

    这一本的遗憾没有上一本那么多,最遗憾的一点就是不够勤奋!总想双更,但每次写了一更就很疲惫了qaq

    捧着碗卖萌求最后一次作收qaq

    接下来先还债……《房管快把超管踢了》都尼玛坑两月了=。= 对不住啊!不出意外今明两天开始恢复更新,文章不长,会尽快完结。

    大概5月7~14号会开新文,《天君赖在地府不走了怎么办》,感兴趣的小天使可以提前预收,具体开文时间我会在微博通知,id:不不不晚睡,大家都来关注我呀~~~~~~~~~~~有关个志的信息也欢迎来微博追踪~~~

    新文文案:

    自从撩了那个高冷的天君,钟叙北就觉得这个世界都变得诡异了。

    脸红了?粘人了?吃醋了?wtf说好的高冷天君呢?说好的天地律法之神呢?说好的不食人间烟火呢?

    尤其是当钟叙北恢复身份回到地府之后,那位天君大人每日坐在奈何桥头…………吓得孤魂野鬼们裤子都尿了!

    孤魂野鬼们:天君大人,您追夫就追夫,小鬼们可没做错事啊!qaq

    地府头条:夭寿啦!天君又来地府啦!大家快跑啊!他又进了鬼君的屋子啦!他们又发出奇怪的声音啦!

    天界头条:夭寿啦!天君大发脾气啦!天君为了鬼君竟然公然打天帝啦!造反啦!

    1、【主攻】【主攻】【主攻】划重点,重说三

    2、钟叙北就是鬼君,鬼君大人真身中期登场,完全两种性格,并会忘记自己撩过天君的事2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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