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分卷阅读17
日不落玫瑰 作者:日暮霜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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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这样的话,那就好办多了。
小时候生病发烧会被抓去打针,后来去了英国留学,医疗费用昂贵,她有个什么感冒发烧都靠自己调养好的,俗话说,久病成医。
“陛下,那个……”
“怎么不喊‘伊丽莎白’了?”轻笑,戏谑的眼神一闪而过,又有些像在嘲讽。
撅起嘴,不语,抱紧了怀里的手,“我应该不是得了瘟疫,可以自己好起来…”
手上传来的灼热温度,有些似曾相识的熟悉,记忆里她那个短命弟弟爱德华,自幼体弱多病,身体发热是家常便饭,每一次都并非时疫那样的传染病,而是过段时间便自行好起来。
会不会,江心言也一样?
可是弟弟终究是十六岁那年便病死了……
隐隐有丝担忧在心里某个角落徘徊,不觉微微蹙眉,她的伪装面具陡然出现细小裂纹,像是有什么东西要溢出来。
“陛下?”小心翼翼地开口。
回过神,迅速藏起眸底涌起的异样,归于平静,“你确定能自己好起来吗?”
不然呢,医生也靠不住啊……江心言默默地吐槽,很想扔个白眼,她发现自己变皮了,可能是最近女王对她太太太太温柔的缘故。
“大概六成把握,不过我需要点辅助的东西……”
江心言所说的辅助的东西就两样:酒和姜。
姜煮水当饮料喝,酒擦身体降温,白开水不离手,每晚早早地上|床休息,睡到自然醒,午饭后再睡一觉,壁炉不间断添柴以保证屋里足够暖和,就这么养着。
养到第四天,烧完全退了,感冒还没好。
那些以为她得了瘟疫避之不及的人,见她不仅没死还精神尚好,一下子当做茶余饭后的谈资传开了去。
“小姐,姜茶来啦!”
珍手里抱着个银罐子,眉开眼笑地跑进来,放在桌子上。这些天如果没有她悉心照顾,屋里厨房两头跑的,病也不会好转得这么快,江心言是发自内心的感激她。
“辛苦啦,等我病好了,做火锅咱们一起吃~”
“那小姐要赶紧好起来!”小姑娘两眼放光,这都是近日被科普太多的结果,弄得她对东方美食有种蜜汁向往。
江心言抱着罐子伸出舌头,探了探温度,有点烫,“嗯,还要叫上陛下,她肯定会喜欢吃的。”
脑海里情不自禁浮起一抹倩影,朦胧线条勾勒出完美的面部轮廓,或高高在上的傲慢,或温柔如水的暖心,那双变幻莫测的灰蓝色瞳眸像是永远也无法看透,强势之余带给她偶然的惊喜,无不拨动着心里某根紧绷的弦,她无法形容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这些日子每到傍晚,伊丽莎白都会来看望她,有时候亲自带着菜叶萝卜,边陪她聊天边喂兔子,而且还学会了“灰砸”的发音,念得很标准,不愧是精通六门语言的天才。
江心言知道她很忙,却还是想每天看到她。
从珍嘴里得知自己迷路那天,伊丽莎白下令封了整座伦敦城,派出全部的近卫军挨家挨户每个角落地找她,最后是在那迷宫一样的园子里找到的,那时候她几乎已经绝望,累得睡倒在灌木丛里,希望醒来就能回到现代。
睁眼看到伊丽莎白的那一刻,就好像她是她的救赎。
大概只有路痴才能理解她当时的心情吧……
☆、16
眨眼间到了十一月份,气温骤降,泰晤士河面上笼罩着寒冷的迷雾,离圣诞节还有一个多月,天空飘起了几场不大的雪。
感冒好得差不多了,江心言站在房间的窗户前,观赏着从天而降的白色天使,眼底有几分渴望与雀跃,她想出去看看能不能打雪仗。
撒娇一样的目光投向珍,那小姑娘正在给灰砸的窝里铺软垫,一抬眸,无奈地摇摇头,“小姐,你忘了陛下说的,在你的病完全好起来之前不能出门嘛?”
“我这不是已经好了么,你看,活蹦乱跳的!”说着原地蹦了一下。
珍翻了个白眼:“明明昨天还在咳嗽。”
“可是我真的好了啊…”
“跟我说也没有用,你得跟陛下说去。”耸肩,扭头接着给灰砸垫窝。
怨念,满满的怨念,不过就是某天伊丽莎白来看她的时候,给她下了命令而已,病好没好当然由她自己说了算。
江心言在屋里来回走动,急得直跺脚,气道:“简直就是暴君,明明说好不软禁我了,现在又不准我出门,暴君暴君暴君!”
“你说谁是暴君?”
突然门被推开,一抹红色的高瘦影子走了进来,似笑非笑地勾着唇角,随手带上门。
“陛下。”来自珍的完美屈膝礼。
而某人,傻站着不动。
“你下去。”
“是。”
轻巧的步子踩上羊绒地毯,缓缓靠近,淡然瞥她一眼,“你的胆子倒是越来越大了。”
今天伊丽莎白穿的是一件低胸红色礼裙,那鲜艳明媚的颜色如一团热烈燃烧的火焰,在她游刃有余的驾驭下散发着汹涌澎湃的张扬气息,无法不令人的视线集中在她身上,浸透了妖娆狂野的美。
江心言盯着她胸前起伏的波涛,和那条深深的沟壑,抿了抿唇,“有吗?”
“改天让凯特好好教教你规矩。”留意到那直勾勾的露骨视线,目光里多了丝玩味,也不戳穿,走得更近些,近到两人的距离只有二十公分,低声道:“好看吗?”
“好看……”脸颊泛红,尴尬地移开视线。
“病好了?”轻笑不语,越过女孩儿的身体,朝窗户走去。
江心言跟着转过身,点头:“好了,完全好了。”
河面上弥漫着薄薄一层白烟似的寒气,朦朦胧胧的迷雾遮挡住了视线,河上小舟的行船速度极慢,小心翼翼的,零散雪花纷纷扬扬坠落下来,飘进水里消失不见,融为一体。
“想出去玩?”
“嗯嗯!”用力地点头,似乎看到了希望。
“那走吧。”
“你带我去?”
挑了挑眉,转身,“怎么?”
江心言搓了搓手,神色既为难又有点期待,犹豫道:“最近你不是很忙吗…苏格兰的事…”
“看来你挺关心这些的。”语气冷下来,一丝警觉跃起。
这次听出来了话中话,江心言被那挑刺一样的目光看得不自在,低下了头,“我是怕你耽误事情,不想别人说你不务正业…”
那个委屈的小样儿,像受了欺负似的。
“别人如何想,与我无关。”
“我……”
无奈叹息,笑了,“走吧,带你去城里转转。”
既然暴君都这么说了,江心言也不跟她客气,开心得蹦了起来,一把拉住她的胳膊,“好哇好哇,我还没逛过这里的街呢!”
“先换衣服。”视线扫过胳膊上的手,没有挣脱。
“???”
“我穿这身出去会被围观。”
恍然大悟,想起回伦敦那天,伊丽莎白盛装坐在马背上向民众亲切微笑的样子,这里跟中国古代不太一样,平民百姓是可以近距离见到国王的,容易被认出来。
她们打扮成普通农民家的女儿,一身素色裙子不戴任何首饰,胳膊肘上挎个小菜篮,两个侍从保持一段距离跟着,就这么偷偷摸摸地出了宫。
四百多年前的伦敦城,跟后世那个世界大都会完全不一样,街道路面大多数比较窄小,木质房屋分布紧密,一间挨着一间,临街的多为商铺、酒馆和旅店,吆喝叫卖声不绝于耳,有卖酒的、卖手工制品的、卖纺织品的,还有当街宰杀牲口的。
路上来来往往的行人神色各异,有的步履匆忙,有的悠哉悠哉,无论男人女人都穿着素色衣服,一眼看过去全是黑、白、灰,就连偶尔跑过街头嬉闹的小孩子也是如此。
这其中的原因江心言是知道的,很多鲜艳的颜色只有王公贵族才能穿在身上,平民的选择很少,而且深色耐脏,方便干活。
“要酒吗,上好的啤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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