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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后必成大器 作者:于一画

    分卷阅读55

    日后必成大器 作者:于一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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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师父身亡那一刻起,她对我的某些符咒就失去了效力。我渐渐回忆起了我从出生那一日开始的种种繁杂的事情。那些愉快和痛苦的回忆以及以前觉得愉快现在着实痛苦的回忆。更恍惚记起当在我们还住在天界边陲的那些日子里,师父就不知疲倦一遍一遍的告诉我,我的业障在于我看得穿看不透。说我参透这些,便能立地成佛。而我总是闲来无事就反驳她的意见,直到她现在死掉。

    想来,从很早很早开始,师父就有着自己的计划,一步一步的把我养成,要我为了她,为了兜率宫夺下天下。

    到此刻我得痛苦的逼着自己相信她讲的那句话——花有花季花有花季,绽放就凋落;人有生老病死,总有一日必须接受每个人都要离开每个人的事实。

    然后快速的成长,变成她想要我变成的那一个人。

    我在那家医院旁边的小花园里坐了两天两夜,judi和闻着我身上血腥味的苍蝇们一起很担心的在我身边飞来飞去。

    而我肃杀的样子也让那些婆婆大娘两个清早不敢来跳摇滚版的《月亮之上》。

    在第三天的清早,我疲倦的站起身,径直走到一个商务旅馆里,不发一言的洗澡换裳吃饭之后,对身上趴着的那只鸟说:“今天要去抢九环锡杖和新娘,你要不要跟?”

    judi挥了挥翅膀,表示同意。

    在凡间呆着的二十多年,我去过挺多场喜宴。他们有的奢华有的极品,但总也逃不过先交礼钱再发放餐点最后再唱着《最浪漫的事》结束整场活动。

    而两妖结婚,这种新鲜的婚礼我还真没参加过,尤其在这种以古礼来说应该披麻戴孝的时候。

    凌树家的三进三出的宅子已经被张灯结彩得花红柳绿了,进进出出的不知道是凡人还是妖精的宾客们都开车豪车前来。

    徒步的只有我一个人。

    这让不认识却坐在门口收红包的男方家属挺不满意,连哼了几声提醒我交请帖和红包,我都没会过意来。

    眼看几个大汉就要围拢,看是要把我拖到后巷让我滚还是踢倒后门让我交出礼金。

    还好一个熟悉的,我今天特别不想见的人迎面而来,从上到下打量了我好一番。

    “哟,你怎么敢来?”白小花抱着手臂一副戒备的样子问我:“前两天不是才大大咧咧的把你师父从这儿救出去么?怎么,她人呢?”

    “我想来便来了。”我不想和她有任何接触,更不想回答她关于我师父的任何一个问题。可是她的一言一行都勾起我对于那个刚刚死掉的人的种种回忆。

    白小花有点意外的看着我:“胆儿挺肥。不像你啊,田道长。不要告诉我你挟持人质上瘾了,这次是来带走新娘的?”

    “这只是我来的一部分原因。”

    “那另一部分?”

    “取回本来就属于我的九环锡杖。”我平静的说,看着白小花的脸渐渐变了颜色。

    ☆、八百年前就逝去的青春

    作为一个以前日日对酒当歌不知人生几何的颓废弱鸡青年,忽然醒悟,在课桌上刻下“为中华而崛起”读书几个大字。对于熟悉她的人,并不会给予热烈的掌声,而是本能的抗拒。这就是为何人们拒绝改变,内稳态永远会存在的原因。

    像白小花,她就情愿我师父永远是一副睡不醒过于沉思,有事没事和她搞在一起的颓废派诗人的样子;也宁愿我永远都不知道我到底是谁,生活有什么意义,接着躲于这个或者那个女人的怀抱之中。她相处过的两个人如果一直保持这种状态这样的性格就会让一直在变的她觉得安全,就算世事再怎么沧海桑田一切都在她的掌握之中。

    如果有一些事情改变了,她就会陷入不安。

    “你师父呢?”她沉默了一会儿才问我。她或许有更多的问题,比如我有什么资格来抢亲或者凭什么大言不惭的要夺锡杖,但感情的天平这一次终于倾向了她的内心,她想知道她亲自逮住亲自关押的情人的情况。

    我抑制住想告诉她——甭问了,我师父死掉了,凶手就在她面前的冲动。继续冷眼旁观的看着她和不知是妖是鬼的达官贵人们相拥拍照以视亲密无间一丝不苟的假笑。不知道该怜惜她还是继续可怜自己,毕竟她最亲爱的我最亲密的那个人,再也无法背着她常年背着的那个背包,像以前她失踪总是会回来那般的回来了。

    只是师父在临死前所交代的事情不得不照办,于是我没什么表情的告诉白小花:“师父受伤很重,回乡修养去了。”

    这句话似乎触怒了白小花,她咬牙切齿的对着我:“让你们俩统统离开这是非之地不听,现在好了,她终于心满意足的受了重伤了走了,你又油盐不进的回来。你们难道就不能好好的躲起来?你。。她到底伤哪里了?”我看到了白小花眼里快掩饰不住的焦急和心疼。可是,这又有什么用,那人死了,消失了,化成了一片尘埃。我不被人察觉的摇了摇头,在她抓着我问其他问题是跟着一大群人进了那四合院。

    院内大红的喜字很是刺激的眼睛,我却不得不慢慢随着人潮亦步亦趋的走过,几乎绕了那四合院一大圈才挤到了所谓新房的位置。可惜的是妖精们的婚礼还是与凡人们的有所差别,门口并没有站着新娘新郎鞠躬发喜糖迎接,这点空间让我缓过劲来,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希望把那些杂念都清空。

    本想再到各处看看,可冤家路窄,抬头见到的是西装笔挺,别着“新郎”字样的凌树。

    “我忽然对你刮目相看了,几百年来你都做什么事情都畏畏缩缩,这几天居然有勇气从我家劫走银角,现在还敢大摇大摆的再次进来。你当我家是不要钱的商务饭店?想来就来想走就走,还是没钱吃饭了?要讨两口米回去和你师父分着吃?”凌树举着从不离手的酒杯,虚晃着敬我。

    我突然明白师父封印我记忆的良苦用心,很明显大部分时候什么都记不得是一件很好的事情。比如曾经的死党要娶我的女友这种狗血惨剧发生时,要是我不记得,那也可以熟视无睹的离开,开始新的生活。

    是啊,我不得不承认,我曾经最好的朋友就是我面前这个拿着杯子装疯卖傻的兄台。我看着他穿西装怪模怪样的样子,想起的是那些老得不能再老的旧日时光:

    我和凌树从小便相识,不是因为缘妙不可言,而是因为天界的边陲小镇总是房租便宜或者能藏污纳垢一些被官方认证的坏蛋。而我和师父是坏蛋,他娘亲和他则是被他爸包下来的二奶。在比拼道德底线的年代,我和他读私塾时就开始过上了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或者一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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