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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子狸驯仙记 作者:蒙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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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子狸驯仙记 作者:蒙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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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悄悄地从一扇窗跳了出去,却没看到他的踪影。我怕自己能走路的样子被别人看见,不敢跑多远,只能先随便看看这周围的环境。苏美人的房间就在一个相当破旧的小院子——的左边。院子里是石板铺的地面,石头缝里面有一丛丛的青草冒出来。院子的中心有口井,井沿上砌的砖头长满了青苔。
至于周围的房舍呢,嗯,正中间的那个房间看起来要比苏美人的这间要好点,可是看样子也好不到哪里去,证据就是昨晚那个憨大叔徐诚正蹲在屋顶上面敲打。
有脚步声走进近,我一闪身又从窗户里面蹿了回去。
结果我还是爬回去睡了。睡觉之前仍旧在考虑要不要去找崔叔闻。再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中午——看窗户外面那强烈的太阳光就知道了。苏美人已经不见了,床上的被褥折得整整齐齐的。我眯着眼睛伸个懒腰,正想再睡一觉,一翻身脑袋就压到了一个又凉又硬的东西上面。
定睛一看,居然是一只肥肥圆圆的白萝卜!
一定是苏美人怕我肚子饿了没吃的,提前给我准备的。我抱起来仔细看了又看,自己想象着苏美人轻轻地把它放到我身边的情景,简直舍不得吃下去!
一刻钟之后,我抹抹嘴巴,
算了,反正伤也没好,还不如等全好了以后再出去看看外面那个所谓的宋国国都。现在的话,就先看看苏美人的房间好了。
虽然乱翻人家的东西是不对的,但是……嗯,我这是在为人类文化学的进步搜集资料!
苏美人这房间跟那个客厅一样简陋,里面除了床,一张桌子——我睡觉的篮子就摆在上面,两把椅子,还有一只矮矮的柜子,再没别的东西。我猜这里应该是宋国专门用来“招待”不受欢迎的“外宾”的地方,否则以太子怀安和苏美人的地位,怎么会住在这么破的地方……
这样看来,他们要和宋国结盟,不容易啊。
我用爪子用力扳开了那只柜子的门,只见里面分成了两半。左边放着一些衣服——不多,有些看上去很简单,估计是家常的便服;有些就很繁复华丽了,估计是礼服一类的。右边却放了些书和杂物。书是线装的纸书,最上面的那本,蓝底的封皮上用繁体字写着“攻守要略”。
——我只能推测这些人没准是古代中国留下来的后裔,因为与世隔绝,所以还保留着从前的文字和习俗。
我正想看看下面一本书是什么,突然外面有阵脚步声走近了。我吓了一跳,立刻用脑袋把柜门顶上了,跳回桌上的篮子里去,趴下装睡——眯着眼就看到门开了,昨晚伺候苏美人的那个小厮走了进来。我赶紧闭眼,好容易等他出去了,睁眼就看到身边的萝卜头变成了一只圆圆肥肥的白萝卜,桌子上还多了一碗清水。
我有点……失望。
但是又立刻安慰自己:这一定是苏美人吩咐他做的。再说了,苏美人这样纤尘不染的人,怎么可能亲自跑去给我找萝卜呢。
吃过了又睡。睡觉的时候还在想要不要去找崔叔闻。但是一想到他抓着我两条前腿两眼放光地说:“我们去回心桥吧!”
——就立刻打消这念头了。
晚上苏美人回来得很晚,临睡还不忘看我的伤口。他今天应该是和太子去拜会那个什么大将军了吧?瞧他脸上一脸的不痛快,估计是碰了钉子。我趁机吱吱叫几声,往他身上一顿乱蹭。他揪住我一只耳朵笑说:“都说花面狸怕人,你这小东西倒挺黏人的……”
他的笑好比一道强光。我在强光下面石化成一尊雕像。
为了证明他的话无比正确,我再蹭,先是蹭到他胸口,再蹿上去蹭他的脖子。他咯咯笑出来:“别别别……好了好了别闹了……”
上帝啊,原来苏美人也是会这样笑的!
我再蹭!
蹭来蹭去的结果是,苏美人几乎笑岔了气,身上还沾了一身的黑毛……我掉的。
所以……苏美人要沐浴了。水桶是憨大叔和小厮抬进来的,足足有半个人高。苏美人宽衣的时候,我蜷起来,虚心地把脑袋埋在尾巴底下,听到一阵水声之后,才敢抬头。
然后又赶紧低下了。
话说,这种待遇,估计那位又酸又冲的太子殿下,也是没有的吧……
老天,我再也不要变人了,我要做一辈子果子狸……
这晚,苏美人仍旧是睁眼到半夜,然后终于在半夜睡过去了。不知道是不是我的幻觉,反正我觉得他的眉头比昨天夜里要舒展些。
我忍不住爬到了他身边去,小心地蜷在他旁边。亏我白天早睡足了,没再睡着,天快亮的时候又爬回自己的篮子里去。
就这样,我一边无比享受地呆在苏美人身边,一边踌躇犹豫着要不要去找崔叔闻,一下子就过去了好几天。我脚上的伤已经全好,上面的皮肉都长得看不出来一点痕迹了。这晚苏美人再解下绷带,就没有再绑回去。
然后他叹了口气。我蹭他胸口,舔他手心,他居然没有再笑。
看他的神色,又不像是在外面碰钉子的样子。唔,难道是……他想赶我走了?
我看着他闷闷地睡下了,趴在篮子里嘿嘿一笑。
人类的“三十六计”我还是知道的。其中有一条很是绝妙,叫做“欲擒故纵”。
这个拿来对付猛兽是要被吃掉的,用来对付人类却好用得很。
天微微亮的时候,我悄悄从窗户跳了出去——这回是真的出去,出到这院子外面去。反正我已经闷了这么多天,出去逛逛街透透风也是好的。
——反正已经过了这么久,我也应该去证实一下,那个“凌霄阁”的崔叔闻是不是和我一起被冲来的崔叔闻。
在院子里转了一圈,发现这院子的大门小门都紧紧闭着,只好爬墙出去。沿着墙头跳到旁边的院墙上,又从院墙跳上了屋顶。既然凌霄阁是——嗯,应该叫做“高级娱乐场所”,那么它就应该是在最繁华的地方。
人类的通病就是,越繁华的地方就越拥挤,建筑物也就越高。
前面的屋顶一个连着一个,我只管捡高的往上爬。好容易爬到了最高的那个屋顶上,真的吓了一跳——
我本来还以为这都城顶多就森林公园下面的小镇那么大,谁知我一眼望去,黑压压的一片屋顶延伸到远处,几乎看不到边。
再转个身,这边也是看不到边的一片屋顶。
在城的尽头,极远极远的地方,是一圈黛青色的山;山顶上的天空正在一点点地变红。
眼下是一条宽宽的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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