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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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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生之鬼神巨星 作者:Ar18

    第7节

    该怎么说呢?说贺景临一腔热血为他争取机会,这边他转手就想把这机会卖给别人,去换一个不知是真是假的秘方?说他有病,他身体里有条怪物,他会愿意跟贺景临在一起,是因为贺景临当年吞了能镇住这条怪物的法宝?

    ……他误会他了,可他没办法解释。

    贺景临等了很久,眼中那种迫切的期待一点一点地熄灭下去,化为更深的错愕和失落。他低下头伏在江枫胸口,深吸了两口气。

    安全带缠住双腕之后因为自动的回缩而收紧,粗糙锋利的边缘摩擦过皮肤,带来一阵火辣辣的刺痛。江枫压低声音闷哼了一声,随即衬衫衣襟被一把扯开,布帛撕裂和扣子噼里啪啦掉落的声音还没结束,胸前的一点便被含入口中。舌尖富于技巧的舔_弄让红豆很快挺立起来,而后——

    狠狠地咬了一口。

    “唔——”贺景临咬得一点没留情,锐利的剧痛从胸前刺穿脊背。江枫看着男人抬起头来,舔去唇角的一点血迹,素来沉静的双眼因为怒火和欲望烧得通红。

    这样的贺景临让他觉得害怕,他开始挣扎起来,但绕过手腕几圈缠紧的安全带很难挣开,双腿也在混乱的踢动之中被扯去长裤压在身体两侧,手指探入窄处粗略地搅动了几下,而后炽热的昂扬便抵上了他。

    “这样大概能让你记住……自己是谁的人……”贺景临压低嗓音嘶吼道。

    “不……”江枫望着男人的视线几乎带着哀求,然而下一秒,撕裂般的痛楚仍是不由分说地贯穿了知觉。扩张和润滑都不足够,何况缺了前戏,他根本没有兴奋起来,身体还完全僵硬着。这样的性_爱对他来说简直等同于刑罚,他甚至连声音都发不出,只能因为疼痛而弓起身体,全身都止不住发抖。

    男人偏执地在他身上制造出一个个细小的伤口,再将血珠一一舔去。肉刃在体内的冲撞让江枫紧咬着下唇,泪水充盈了眼眶。反复摩擦过体内的腺体仍能给他带来快感,甚至铃口不断渗出的爱_液已经沾湿了他的小腹,然而巨大的痛楚让他一直紧绷着身体,双腿间的欲望始终安静地瑟缩着。

    直到贺景临释放在他体内深处,江枫都仍是软的,分_身可怜地歪向一边,显然没有从这场欢爱中得到任何快乐。

    “放开我……”江枫强忍住疼痛,咬着牙说道。

    极致的满足让贺景临之前被醋意烧坏的大脑稍微清醒了些,看着江枫胸前渗着血珠的伤口和下_身一片狼藉,才意识到自己做得太过分了,连忙帮江枫解开手腕的束缚。

    得到自由的第一秒钟,江枫用尽全身力气,一记直拳狠狠打在贺景临下巴上。

    “我在你眼里是那种人吗?啊?!”他大声喊道,之前被疼痛逼得一直在眼眶里打转泪水终于滚落下来。

    不等贺景临说话,江枫已经胡乱穿上裤子,推开车门下车了。下_身严重撕裂,身体的重量落在双脚的瞬间,他因为激痛猛地抽了一口气。

    而后车门被用力摔上,发出“嘭”的一声巨响。

    第21章 选秀(四)

    江枫从贺景临车上下来的时候,外面的雨还在下着。虽说春季的雨不至于太大,还是没几秒钟就把他淋了个透。

    四月末的晚上还相当冷,江枫原本衬衫外面套了线衫,如今湿得彻底,一点御寒作用都没剩下。胸前和下_体的伤口被雨水一蛰,都一阵阵钻心地疼着。他只走了几步,便觉得有一股热流沿着大腿流下来,粘腻的触感极为不适。

    “草……”

    江枫本以为贺景临这种人,是绝对不会在任何场合下使用暴力的。这个人几乎在用一生的时间扮演一个最完美的社会精英形象,把自己熠熠闪耀的光环辐射到全世界,让所有人都心甘情愿地尊敬他,崇拜他,顺从他。这种人会更享受在对等的立场上征服人心的乐趣,而绝不屑于以强权或暴力来逼迫他人。

    到现在江枫都不认为这个印象有所偏差。只能说,两人之间有些什么,慢慢开始超出掌控了。

    “草!”他又暗骂了一声。

    从贺景临所住的别墅区到江枫的公寓有将近70公里,就算是完全状态下的快步走,大概也要走上十几个小时,何况江枫现在全身都疼,根本迈不开步子。打电话叫出租车过来倒不是不行,但他实在不想自己这种衣衫不整的样子被别人看到。

    最关键的是,不想留在贺景临身边。一刻也不想。

    所以江枫仍是咬着牙往前走着,心想至少走远一点再想办法找车。要命的是他刚走出一百来米,就听见轮胎压过湿滑的马路的声音,车灯的光芒就从他身后不远处照过来,并且一直跟着他,毫无放开的打算。

    他停下脚步,回头瞪了车里的人一眼,因为车灯太过刺眼,其实没看清什么。

    “……阴魂不散。”他撇撇嘴,继续艰难地向前挪着步伐。

    江枫知道贺景临也在后悔刚才的事。像他这种在高位呆久了,又几乎没出过任何差错的人,一旦真的做了错事,也极难放下身段明明白白地说出一句“对不起我错了”。他现在这样追上来,显然就是道歉的意思。只要江枫现在回到那辆车上,大少爷会想尽一切办法来讨好补偿他。

    可是让他现在回去,那不是开玩笑一样吗?

    江枫甚至没再回过一次头,就是默默继续走着,一步也不肯停下。得说贺景临开车技术不错,就那么不远不近地跟着,甚至江枫在车灯下的影子长度都没怎么变过。一人一车较劲似的在公路上慢慢磨着距离,一个死活不肯服软,一个死活不肯放弃。

    这样一直走了四个多小时,雨都停了。江枫看着手里的google地图算了算,才勉强走完全程的五分之一。膝盖疼得厉害,腿已经不会打弯,而且长距离的步行过度消耗了体力,他早就饿得心里发慌。

    无奈身后那辆车还在阴魂不散。

    人跟车较劲最后失败的显然不会是车。江枫实在觉得耗不住,便索性在路边的台阶上坐了下来,压到下身的伤口时他还是狠狠抽了口凉气,但这样总算能让僵直的双腿得到一些休息。

    没多一会,贺景临便熄了火,下车朝他走过来。

    “哟,贺总,真巧啊您也大半夜出来散步。”江枫慢慢揉着酸痛的腿,没好气地说。

    贺景临皱了皱眉,在他身边坐下。江枫本想挪开一些,不过身体极度的疲惫让他根本一点也不想动,也就任贺景临挨着。

    两人就这样沉默了一会。而后贺景临猛地揽过江枫的肩膀,在他的眉骨印上一个极尽温柔的吻。

    “对不起,小枫,对不起。你可以生我的气,别这样跟自己过不去啊。”

    江枫这回倒是结结实实地愣了一下,手下的动作也微微一顿。贺景临趁机把从车里拿的干净外套披在他身上,俯身帮他按摩双腿。

    “我也不知道自己这是怎么了……最先发现你的潜力的人是我,这一个多月以来,我亲眼看着你一点一点地蜕变、成长。你不会知道唱歌时的你有多耀眼,耀眼到让我想把最好的机会都给你,为你搭一座无与伦比的舞台,让你能够永远尽情唱下去。……可是到那个时候,你就不是我一个人的了。全世界都会看到你的才华,会有无数人为你疯狂、尖叫,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你的一切,都只有我才能欣赏。”

    贺景临说到这里,有些自嘲地轻笑了一下,“最近每次一想到这件事,我都会变得很不正常,就好像有股火一直堵在胸口这里,上不来也下不去的……”

    江枫完全没想到贺景临心里是在想这些事情,这样恳切的告白,倒让他有脾气也没处去发了。他怔怔地盯着贺景临低垂着的侧脸看了一会,小声问道:“贺总,您不会是认真了吧?”

    他问的语气很是戏谑,贺景临却抬起头来看着他,眼神无比真诚,甚至让他下意识地紧张起来。

    “如果是呢?”男人略微停顿了一下,沉声反问。

    ——如果是呢?

    那时江枫忽然有些不知所措。

    他当然知道,有钱人这种包养小明星的游戏,从来就没有认真的时候。他对两个人关系的预设,也是以这一条为前提的。生来随性,他并没有那么强烈的必须从一而终的贞操观念。是人总会希望自己身边有人陪伴,哪怕只是暂时的,哪怕只是逢场作戏,都不会有什么损失。

    他一开始就向贺景临提出不接受金钱和其他形式的馈赠,也是因为出于这个原因。这样等到有一天要分开,就可以断个干净,两不相欠。

    现在,金主却说,他认真了。

    江枫跟贺景临一瞬不瞬地对视了半晌,男人的目光都显得格外澄澈坦荡。终于他烦躁地抓了抓湿漉漉的头发,站起身来朝贺景临那辆凯宴走去,因为腿没办法打弯还踉跄了好几步,被从后面追上来的贺景临一把打横抱起来。

    上了车江枫便毫不客气地摇低座椅靠背准备睡觉。贺景临拿毛巾为他擦干头发,换了干净的衣服,把暖气开到最大。江枫一直懒懒地接受着他的服务,没什么抵触,也没刻意配合。

    “送我回家就行了。我觉得我们最近暂时别见面比较好。”车开起来之后,江枫翻了个身背对着贺景临的方向,轻声说道。

    那天早上江枫到家时天都蒙蒙亮了。贺景临本想帮他看看伤口上个药,被江枫毫不犹豫地赶出门去。

    结果半夜淋雨吹风受了凉,江枫自己又没认真给伤口消毒上药导致伤口发炎,睡了一觉醒来高烧38度5,把按时来上班的王燕吓了个半死。

    江枫烧成这样根本下不来床,只能请医生来家里打针挂水,连打了三天消炎药才退烧。贺景临极度愧疚,几乎每天晚上都会过来,因为江枫说过不想见面,就在客厅里守着。

    高烧的病人一天中大部分时间都处在昏睡之中,神智清醒的时候很少。后来江枫烧退了,贺景临怕被他发现,便不再来江枫家里,但仍是每天打很长的电话向王燕询问他的情况。

    这样一躺就躺了整整一个星期。第七天早上,王燕试过体温,抹了把汗,好几天以来总算露了点笑模样。

    “发烧感冒都是小病而已,燕姐你也别太担心啊。”终于获准下床,江枫伸了个懒腰,微笑着说道。

    “差一点就烧死了,你还好意思说。快去洗洗过来吃药!”

    病得最严重那几天,王燕几乎就没离开过江枫身边,连睡觉都睡在江枫家客厅里,对他可说是百依百顺照顾得无微不至。如今江枫好得差不多了,王燕便又恢复了一贯强势爽利的作风,抛下这么一句话飘走了。

    江枫只要一想到有人愿意这样照顾自己,心里就一阵甜丝丝的。正准备去冲个澡,就听电话铃声响了起来。

    “喂越哥,我请你帮忙查的那个人,现在有结果了吗?”

    第22章 选秀(五)

    帝都冬长春短,可四月底还要带着毛线帽子和围巾出门的,大概全城也就江枫这一个。所以他到浅野料亭的小包间里见到李程越的时候,被一向快人快语的经纪人狠狠埋汰了一番。

    “我说哥们,你这是还没出名就学人家大明星,练起防狗仔队的功夫了啊,不错不错。”李程越憋着笑调侃道。

    “还不是你那个贺男神,上次胃出血之后就派了个私人护理天天来我家。护理人不错,就是有点尽责过头。我这热伤风都好利索了,还求了她半上午说一定不碰油腻燥热,才答应让我出来跟你吃个饭。要不是她在,其实在我家里见就行啊。”

    江枫无奈地一把拉掉帽子扯开围巾,在榻榻米上盘腿坐下。“她不算外人,就是拜托你帮忙查的这件事,我不太想让贺景临知道。”

    “嗯——”李程越一边把一沓资料从牛皮纸的文件袋里拿出来,按标签分好推到江枫面前,一边发出一个意义不明的鼻音,半晌才说:“你跟贺大少,在我不知道的时候已经这么熟了啊……”

    “咳……”正在喝茶的江枫差点呛了水,连连摆手:“越哥你乱说什么啊,想到哪去了。”再看李程越正笑得不怀好意,就知道这货大概是没信。

    一周中贺景临的话总是反反复复在他耳边回荡,每次一想起,男人说话时坦荡真诚的眼神,都还会刺得他心脏微微发疼,下意识地局促起来。

    ——如果是呢?

    ……这问题还真是不好回答……

    江枫叹了口气,开始翻李程越给他那一沓东西。大部分是照片,还有不少从报纸、杂志、网络上搜集来的各类新闻。而这一切的主角,自然是只见过两次面的那个女人——吴欣。

    “私家侦探这种东西真是方便,只要给钱什么都能挖出来,而且价钱意外的并不贵啊。”李程越说着拿出一支烟来想要点上,忽然想起这家料亭不允许抽烟,只好又悻悻地收起来。

    “能查到的东西都在这里了。身世在娱乐圈来说算是非常清白的,不过出道两年绯闻不断,跟之前的你有得一拼。”

    “是啊,那时多亏有越哥帮忙盖着,我之前不懂事,给越哥添麻烦了。”江枫微笑着答道。其实他注意力都在手中的资料上,就是顺口应承,一句话反而让李程越不好意思起来,连灌了两杯清酒。

    确实就如李程越总结的那样,吴欣家室相当普通,甚至可以说是比较差的。她两年前靠演古装偶像剧出道,之后还接拍过两部电视剧,作为新人来讲风评很不错。吴欣在出道之前就傍上了一个富豪,最开始的古装剧就是这位富豪投资拍摄的,结果成名之后转身就把富豪甩了,现在是贺声宇的诸多地下情人之一。

    能被“有音乐人的矜持”的金牌制作人相中,看来不光勾引男人有两下子,唱歌的功底也是很不错的——江枫干笑着在心里这样想道。他把所有资料都翻完了一遍,颇觉得有些失望。至少从这些资料里还看不出这个女人到底是什么来路,为什么会知道水龙的事。

    正好这时服务员上菜来了,江枫便把桌子上摊开的资料重新收拢起来,结果其中一张照片格外引起了他的注意。

    那是张在酒吧门口偷拍的照片,能够看到吴欣和一个男人站在一起,姿势相当暧昧。偷拍的目标显然是吴欣,照片中女人的面孔非常清晰,但男人只露了大约四分之一的脸,大部都是背影。拍摄时间是今年3月12号。

    他把这张照片拿在手里,皱着眉仔细看了半天,又递给李程越:“越哥,这里这个男人是谁?”

    李程越忙着吃东西,草草看了一眼:“那下面不是写了,贺声宇吧?据说这张照片当时刚曝出来没几个小时就被封杀了,侦探还是在网站的缓存里查到的。就算是私生子,贺家也不能由着他太乱来败坏门风啊……”

    江枫又把那张纸拿回来,果然照片下面新闻的标题是“金牌制作人又添新欢?贺声宇吴欣现身夜店”。

    “是贺声宇吗……”

    资料里面吴欣跟贺声宇的照片很多,还有不少是这一个星期之内私家侦探跟踪吴欣拍摄到的。特别让江枫感到违和的这一张里,和吴欣在一起的这个人,与其他照片中也没什么明显的不同。但江枫不知道为什么,就是觉得这个背影非常熟悉。

    ——难道真的不是贺景临么?

    确实照片中的人穿着打扮相当时尚,而不是像贺景临那样永远以死板的正装示人,气质上也不像贺景临天然带着一股冷硬的威压感,给人一种阳光随和的感觉。

    可是他就只见过贺声宇两次,还两次都没什么好印象,怎么会对贺声宇的身影感到熟悉呢?

    江枫皱着眉忖了半天,仍是百思不得其解。一边李程越看不过去了:“唉小枫,那张照片有什么问题么?你不吃我一个人可都吃了,这么高档的日料,凭我的工资也就是一年能吃上一回的水平啊。”

    “啊啊啊啊给我留一点——”江枫听李程越这么说,连忙放下照片拿起筷子,开始跟他抢东西吃,“你要体谅我这刚刚大病了一场的人呐,每天不是喝粥就是喝药,胃口都退化了,现在战斗力还没恢复呢!”

    结果两个人的注意力都被顶级日料完全吸引走了,谁也没再去纠结照片的事情。

    那天江枫抱着那一大摞资料回到家里,一边又把那些资料看了一遍,一边享用贺景临偷偷交给王燕的有机草莓——其实贺景临最近每天都会趁他睡觉时鬼鬼祟祟地过来送些滋补的东西,鬼鬼祟祟地在他门外看上几眼,再鬼鬼祟祟地跟王燕开小会问这问那,江枫都一清二楚。他就是觉得好笑,才没说破。

    吴欣给他那张纸条上写了一个金文的“涉”字。虽然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不过道家符篆宗派繁多形体复杂,其中有运用金文作符的也并不奇怪。

    当时那张纸条他还没来得及细看就被贺景临抢走了,电话号码只大致记住了四五位数字,可以确定是私家侦探查到好几个号码其中一个。

    看来,有必要跟这位吴欣见上一面。

    第23章 选秀(六)

    江枫说暂时不要见面,最主要的原因并不是怄气,是因为他还没想好应该怎么回应贺景临的认真。

    原本他接近贺景临就有自己的目的,虽说不像自荐枕席的小明星那样是为了钱或出名什么的,但也半斤八两,比他们好不了多少。现在知道了对方的心意,如果还跟以前一样抱着随便玩玩的态度来敷衍,他会觉得自己是在利用贺景临的感情。

    这种感觉,他并不喜欢。

    不过话说回来了,明明是他被折腾得浑身是伤还大病了一场在床上躺了整整一个星期,人家毛线事都没有,现在他竟然还在觉得是自己欠了对方——贺景临的男神光环果然不是一般的危险,在一起呆久了他脑回路也开始不正常了og……

    ……所以如果能让江枫选的话,他其实希望还是永远不要见面比较好。无奈要彻底甩掉贺景临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定水珠的事是一方面,而且,他只要还想在娱乐圈混下去,总归跟贺家两大活宝脱不开干系。

    总之,这个“暂时”就这么拖下来了。江枫本人是打算能拖多久拖多久,要是能拖个三五年拖到贺大少娶妻生子娃都打酱油了,那样最好。

    但这显然不是贺大少的打算。

    因为对那天的事情心怀愧疚,贺景临一直遵守着与江枫不见面的约定。不过自从江枫闭关开始,各色礼物就没间断过。从一开始温热滋补养身体的金桔、山楂、大樱桃,到后来的比利时巧克力,到荷兰鲜花市场空运过来的郁金香,到北海道极品鲑鱼,到加拿大顶级雷司令冰酒(因为是甜酒,江枫破例喝了一小杯,剩下的给王燕拿去炒菜了),一个多星期的时间,险些就要把江枫那小小的一室一厅堆满。

    无论是谁收到礼物心里总是开心的,江枫也不例外。而且这些吃的喝的又不像金银珠宝,不会给收的人造成什么心理压力。只是后来礼物越送越多越送越夸张,极尽土豪之能事,简直成了江枫每天最头疼的一件事。

    这样只拖到了第二周的周五,他就已经忍不下去了,为自己这种逃避现实的幼稚行径深刻地自我检讨了一番。

    李程越有一句话说得好,不能做澳大利亚大草原上奔跑的鸵鸟啊!一直拖来拖去的像什么样子,今天一定要去会会他!——江枫紧紧握着拳头,在心里这样想着。

    那天贺景临的礼物,是一张帝都音乐厅晚场音乐会席的票。

    帝都音乐厅尽管修建时间很早,规模和豪华程度相比后来的大剧院而言逊色许多,绝佳的音响效果却是音乐界公认的。通常音乐厅上演的都是交响乐或歌剧等严肃音乐,普通老百姓大多不懂得欣赏。至于有钱人,听不听得进去另说,都爱穿个西装打个领带到这种高雅场所装装高逼格文化13。

    ……果然是跟贺景临一贯的土豪作风非常一致。

    这张票很奇怪的一点在于,票面上只写了几点入场座位在几排几号,却没有写音乐会的主题和乐团的名字。江枫既然打定主意要跟贺景临说清楚,便准备大大方方赴约,一早找出自己的正装来穿戴整齐,英气十足的样子让王燕爱得两眼直冒光。

    音乐会7点开始,江枫到帝都音乐厅的时候才6点半。他在门口拿了节目单进到观众席找座位,这才发现——

    上下三层能坐1000多人的帝都音乐厅,就只有他一个人。

    江枫不是没进过这样大的礼堂。无论是音乐会或演唱会,或是看电影,礼堂都是人群最密集的场所之一。开场之前看台上永远是嘈杂的,有人在找位置,有人在高声交谈,有人在玩手机游戏,五花八门不胜枚举。

    而现在,这个原本应该人头攒动的音乐厅里,除了他以外,一个人都没有。那种感觉非常奇妙。江枫甚至觉得,仿佛整个世界都消失了,就只剩下他自己。

    这是一场只有他一位观众的演出。

    想到这里江枫甚至有些激动起来,心中也不由得开始期待演出的内容。他找到座位坐下,开始看手中的节目单。节目单一共只有一个折页,封面上印着音乐会的题目——祈愿。里面除了12首乐曲的标题之外,关于乐曲的介绍和演奏家的个人信息都一概没有写。

    江枫看了两遍终于认出来,这12首乐曲,正是路瑶正在筹备的这张概念专辑的曲目。作为嘉宾的候选人之一,这几首歌他之前都听过小样,有大致的印象。原本该把那首由嘉宾演唱的《fale》拿出来仔细练习一番,因为生病的缘故才拖延下来。

    他回忆了一会每首歌的主旋律,就到了演出正式开始的时间。音乐厅的音响播放了两遍诸如“请关闭手机”、“乐章之间请不要鼓掌”之类的观众注意事项,而后观众席上方的吊灯便暗了下来。

    在普通的音乐会中,这本该是一个全场鸦雀无声,所有人都把注意力集中在舞台上,屏息期待音乐家登场的时刻。然而现在偌大的观众席就只有江枫一个人。他心里有种说不出的紧张,好像那1000多没到场的观众的责任,都一下子落到了他的肩上。

    然后,贺景临英俊挺拔的身影出现在舞台的一侧。男人身着欧式复古宫廷风的黑色燕尾服,在平素就显得高不可攀的冷硬气质上,更填了几分华丽。这种气质在日常生活中会尤其疏离,让人心生不适,但现在隔了六排观众席的距离,江枫只觉得舞台上那个身影,耀眼得像在发光。

    他不由得站起身拼命鼓起掌来,尽管一个人的掌声在这样空旷的音乐厅之中,甚至不一定能够传到舞台上。

    男人稳步走到舞台中央,一句话都没有说,只是环视台下之后优雅地鞠了一躬。一切都是按照严肃音乐会的程序,尽管曲目是流行歌曲,这却不是一场流行音乐的演唱会。

    让江枫好奇了整个晚上的演出内容终于揭晓——贺景临转身走向舞台最后方的那架管风琴,开始演奏起来。管风琴恢弘悠远的琴音瞬间回荡在整个音乐厅,江枫呆立那宏大的音响中心良久,只觉得心脏几乎要从喉咙跳出来。

    没有任何一个热爱音乐的人不向往管风琴。

    那是这世界上最宏伟的乐器,一架管风琴,就是一栋建筑——一座音乐厅,一座剧院,或是一座教堂。它不发出声音,只是静静地矗立在那,已经足够让人仰望,让人心生敬意。而当它奏响的时候,所发出的声音,是一种真正能够震撼心灵的声音。

    江枫此前只知道小头儿擅长键盘。那时的键盘是电子琴,条件好一点的录音棚还有双排键电子琴,小头儿高超的炫技常常让他目瞪口呆。

    这是他第一次见到小头儿演奏管风琴,他觉得那个背影那样专注,那样优雅而从容,好像奏者本人就是这宏大音响的一部分,好像这里每一个音符,都带着贺景临特有的记号,都代表着贺景临此刻的心意。而这一切唯一的欣赏者,只有江枫。

    这是贺景临,为江枫一个人献上的独奏音乐会。

    流行歌曲长度通常在4到6分钟之间。贺景临只是重新进行了编曲,并没对主旋律做太多的改编,12首歌演奏完毕,也只有短短一个小时过一点。江枫甚至没察觉到自己是站着听完全程的。演出结束之后,他疯狂地鼓掌,期待着加演曲目。

    果然几分钟之后,贺景临再次来到台上,这次手中还多了一个麦克。

    男人站在舞台中央停顿了一会,而后竟微笑起来。那笑容跟他以往的任何一次都不相同,几乎让江枫觉得有些腼腆。

    “非常感谢各位的支持,在百忙之中来参加我的音乐会。”贺景临口中说着致谢的套话,眼神仍是环视台下,仿佛看台上真的坐满了人似的。江枫被他这种做戏做全套的敬业精神逗笑了,仍是用力鼓掌。

    贺景临又鞠了一躬,抬起手示意请掌声停止。

    “接下来的加演曲目,这首《fale》,我想请一位嘉宾与我共同完成。这个人是我非常重要的伙伴,他在音乐上的造诣,让我十分钦佩和敬重。我相信他对这首乐曲的演绎,能够给各位带来一种全新的体验。”

    他说到这里,整个晚上第一次,把视线转向了台下的江枫。两人隔着六排观众席远远地对视着,男人的眼神亦如那个寒冷的雨夜,无比坦荡而真诚。

    “让我们有请江枫先生!”贺景临热情地说道,向江枫所在的方向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那时江枫瞬间大脑一片空白。

    他发了一会呆,等到贺景临又请了两次,才怔怔地往台上走去,脚步飘忽,耳边又断断续续响起贺景临说过的话:

    ——你不会知道唱歌时的你有多耀眼,耀眼到让我想把最好的机会都给你,为你搭一座无与伦比的舞台,让你能够永远尽情唱下去。

    ——可是到那个时候,你就不是我一个人的了。全世界都会看到你的才华,会有无数人为你疯狂、尖叫,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你的一切,都只有我才能欣赏。

    ……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你的一切,都只有我才能欣赏……

    第24章 选秀(七)

    江枫第一次站在这样庄重的舞台上唱歌。

    前世他也上过台。作为夜店的驻唱,他还清楚地记得那个舞台有多简陋而狭窄。地上铺着略有些脏的红色地毯,舞台周围到处都是电子乐器和音响的线路。台下是疯狂而荒淫的人们,在酒精和毒品的刺激下,不知疲惫地舞动、尖叫,透支生命中的快乐。

    那时他的演出永远都是嘈杂而混乱的。他有一整个舞厅狂热的听众,但没人真的在乎他是谁,他唱了什么。

    然而现在,他站在从没有任何一个流行歌手曾经登上过的最好的舞台上,在最宏伟博大的管风琴的伴奏下演唱。没有任何合成电子音响的掺杂,没有一点点噪声的扰动,偌大的看台空无一人,整个世界就只有他,只有他的音乐。

    那时,江枫第一次觉得,他听到了自己的声音。他觉得自己第一次把这声音确实地握在手中,记在心里,那种感觉让他安心,让他怦然心动。

    第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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