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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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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套明星上位记 作者:办小年

    第15节

    “好!”卓逸澜连忙握住那只手,一开始很用力,最后又放轻了力度,终于又握到朝朝的手了,卓逸澜面上的淡淡的笑容,手心里却因为激动和紧张而出了手汗。

    感受到手心的湿度,赵藤以为卓逸澜是真怕了,都出汗了,说不上心里什么滋味,只是面无表情地主动握紧了卓逸澜的手,被握紧的卓逸澜眉眼弯弯,忍不住出声:“朝朝。”

    卓逸澜叫人的时候声音总是特别温柔,带着一种特有的缱绻味道,叫得赵藤的耳朵微微发烫,努力维持着面无表情的脸,赵藤抿了抿唇,然后说道:“一分钟到了。”

    卓逸澜没有错过赵藤的松动,但是钓鱼不能急,要慢慢来,于是主动松开了手,然后认真地说:“谢谢,赵医生,我感觉我不怕了。”

    赵藤又定定看了卓逸澜几秒,然后点了点头,冷冰冰地说:“那好,加油。”闻言,卓逸澜看着赵藤转身离开的背影,笑得象个孩子。

    ……

    “赵医生,那个房的病人又在找你了!你过去看看吧。”小护士对拿着报告的赵藤急急地说道,见赵藤点头了,小护士明显松了一口气。

    “赵医生,我这里疼,你能帮帮我么?”赵藤盯着卓逸澜发白的脸,又看了一眼刚刚出来的检查报告,报告上的所有数据都没有问题,起初赵藤以为卓逸澜不过是装的,后来却觉得他是真疼,叹了口气,赵藤板着张脸问道:“你的报告结果并没有问题,你到底是哪里疼?我要怎么帮?”

    “朝朝,你手放这里,我就不疼了。”卓逸澜苍白着脸,明明每一个字讲出来都会令他疼得不行,他却努力认真地装作讲话没有问题地讲着。

    这么不靠谱的说法,赵藤正想当作没听到转身离开,却瞥见卓逸澜放在大腿边的手已经握拳握得暴起了青筋,赵藤犹豫了一下,还是将手放在了卓逸澜指的胸口。

    两个人谁也没有再说话,一个发呆,一个盯着另一个人发呆,竟也有几分温馨的感觉,不知过了多久,卓逸澜僵着的身体慢慢放松了下来,感觉到卓逸澜变化的赵藤抽回了手:“好了,现在不疼了吧?”

    “还疼,朝朝,你别走。你不原谅我,我就一直都不会好。”卓逸澜略带撒娇的话却令赵藤冰冷了脸,“我从来都没有走过,是你先离开的,不要叫我朝朝。”

    闻言卓逸澜苦笑了一下:“对不起,我再也不离开你了,你原谅我好不好?”

    “除了对不起,你还会说什么?你叫我怎么原谅你?我连你的名字都是最近才知道的,谈什么原谅?是你叫我不要再找你的,叫我忘记你的,没有完全忘记你,是我的不对才是!”看着卓逸澜苦笑,听着卓逸澜的“对不起”,赵藤就忍不住烦躁,卓逸澜除了苦笑,除了道歉,至今都没有告诉他,为什么会离开,为什么要骗他?他只想知道一个答案,得到的却是祈求他原谅,他觉得有些可笑。

    听了赵藤的反问,卓逸澜心口阵阵发疼,喉咙里也满是苦味,他说不出口自己的原因,他这次回来就是忍不住对赵藤的思念,对赵藤的爱,他想试试,可是连他自己都不能保证自己能不能成功,他要怎么说?

    见卓逸澜又陷入了沉默,一言不发,赵藤皱了皱眉,离开了病房,最近一段时间他都不想见到这个混蛋了!

    ……

    疼,说不清到底是哪里疼,仿佛所有的细胞都被灼烧了一般,想见朝朝,想要碰碰朝朝,卓逸澜等到疼得麻木的时候,努力站起身,沿着墙面,一点一点地挪动着,要见朝朝,要亲亲朝朝。

    不到五十米的路,卓逸澜用了近一个小时才走到,中间不是没有护士来问要不要帮忙,可是卓逸澜听不清,耳朵都是嗡嗡的,也本能地抗拒他们的触碰,哪怕是帮忙,他只要他的朝朝。

    直到看到他闭着眼睛都能描绘出来的身影,模糊的世界终于有了清晰的画面,卓逸澜张了张嘴,凭着本能喊出了他的救赎:“朝朝!”

    并没有得到回应,卓逸澜就这么忍着疼,静静地看着赵藤忙碌的样子,直到赵藤忙完,转身面对他,他努力让自己扬起笑容:“赵医生,我疼。”

    赵藤看着卓逸澜的脸又苍白了几分,连嘴唇都没有一点颜色,往下看去,手指尖已经微微发紫,心有些不受控制的疼,这个混蛋怎么都不好好在床上躺着!压着怒气,上前扶住了仿佛随时都会倒下的卓逸澜,触手的冰凉,让赵藤鼻头一酸,混蛋!

    ……

    “咳咳咳!咳——”血像是和卓逸澜的身体不兼容了一般,随着卓逸澜的每一声咳嗽都会吐出一口鲜血,不一会就染红了赵藤的白大褂,熟悉的血腥味让赵藤红了眼眶:“不要咳了!流砂!不要咳了!”

    赵藤拼命捂住卓逸澜的嘴,却没有用,赵藤从来都没有像这样绝望过,他明明是一个医生,却怎么也检查不出来卓逸澜到底怎么了,却怎么也制止不了,卓逸澜的死亡。

    是的,死亡。

    卓逸澜所有的器官都在衰竭,所有的血液都显现出对他的身体的排斥,而就在一小时前,卓逸澜所有的指标都是正常健康的。

    “赵医生,心跳已经停止了……”仪器上平静的直线像是在嘲笑赵藤的无能,赵藤不知道别的医生是什么时候离开的,不知道急救室的门是什么时候被打开的,他目光毫无焦点地向进来的花非花讲述着他的流砂,骗子,混蛋,我原谅你了,说好的再不也离开我的呢!

    对,流砂,你怎么可以离开我呢?我要在一起一辈子的啊!你说,好不好?你不回答,我就当你默认了。赵藤轻柔地吻上那冰冷的唇,心中下了一个决定。

    ……

    “节哀……”衣衫整洁,穿得与其说是来参加葬礼,却更像是参加宴会的人络绎不绝地前来,表示着自己的同情,显示着自己的善良,赵藤觉得自己仿佛在看一群猴子在演戏,无趣而滑稽。

    赵藤的上衣口袋里还放着卓逸澜早就写好的遗书,看着前来祭奠的人群,目光飘向远方,不用节哀,我的流砂一直都在啊。

    过了几小时后,回到家中,赵藤闻到了一丝饭香,有些疑惑,低着头换鞋,听到一个熟悉的撒娇声:“朝朝,你回来好晚,我等了你好久。”

    赵藤抬起头,看着他每天都会看的人,现在鲜活地站在他面前,就好像是梦一样,是梦也没关系,赵藤笑笑:“流砂,我回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原来还想写赵藤和卓逸澜的蜜月生活,但是我想你们应该更想看花花和三爷的吧2333

    番外都没人看00你们都不爱我了么~都没有动力写花花一家三口或者四口了,还有君洛岚的自攻自受= =

    要不你们挑两个,就不全写了?

    动动小手收藏评论一下,让我知道你们的想法【要抱抱

    ☆、又逢孕期的花非花

    “呕——”喉咙里恶心干呕的反应又出现了,难受得很,明明眼前是清汤小菜,我却觉得油腻得很,微微扭头,不想吃饭,三爷伸手探了探我的额头,柔声说:“还好已经退烧了,乖,那我们喝点粥好不好?”

    那天因为受了凉,突然发烧后我就一直都很难受,浑身都使不上劲,吃什么都觉得腻得很,第二天醒来后,霍医生告诉我和三爷,我应该是又怀孕了,这令我很惊讶!要知道宝宝现在已经七岁了,我这几年虽然有注意养生,却是因为之前陪着三爷睡冷冻室身体伤了根本,夏天都要穿两件才觉得暖和,至于再次怀孕这是我想都没想过的事情,毕竟有个宝宝,不是够了么?

    不过突然又有了新生命还是让我觉得很神奇和欣喜的,三爷一开始是很惊喜的,可是过了一星期之后却眉头紧皱地对我说:“宝贝,我们不要这个孩子了好不好?有宝宝已经够了,你这样太受罪了。”

    我当时就是对着三爷一肘子,却身体没劲,这一肘子反倒是软绵绵地令我皱眉,我只能怒瞪着三爷:“你不要,我要!”

    “好好好,我们要,宝贝不气,有没有哪里不舒服?”三爷语气一下子就软了,整个就和对待瓷娃娃似的对我,我松了口气的同时又有些无奈,摸了摸小腹,笑笑,无论怎样都是值得的。

    我现在肚子揣着的这个二宝的确不如宝宝懂事,一个劲地闹腾我,之前怀晨曦的时候我连演武打戏都只会肚子微痛,这小家伙却不是,自打有了这个二宝,我的孕吐就没有停过,人也浑身都没劲,整天都泛瞌睡,可偏偏都睡不着,刚安稳地睡一小会,醒来后就会肌肉酸软。

    正这么想着,我眯了眯眼,又有些犯困了,手支着脑袋,身上突然多了一层小毯子,我睁开眼,看到了晨曦手还捏着毯子的角,脸上还带着一点小心翼翼,这小表情一下子就让我心疼了。

    晨曦今年已经7岁了,长得特别可人,圆圆的脸蛋,下巴有点小尖,和三爷一样又黑又亮的眼睛,却又更加圆一些,睫毛长长的,扑闪扑闪的,此刻里面有显而易见地亲昵和无措。

    我伸手把她揽进自己的怀里,小晨曦却是伸手推了推,我低头温柔地问道:“怎么了?宝宝,怎么不让爸爸抱了?”

    “爸爸肚子里有小弟弟小妹妹了,我怕压坏他们……”小晨曦的声音软软糯糯的,微微带着一点鼻音,我察觉不对,用手轻轻抬起小姑娘的下巴,果然眼睛已经微微泛红了。

    见我瞅着她,小晨曦连忙抬起手拼命地擦着眼睛,我拉过让她月擦越急的小手,从边上抽过纸巾,蹲下身,动作轻柔地擦着小晨曦的眼泪:“宝宝,怎么哭了呢?眼睛痛不痛?刚刚那么用力。”

    小晨曦一只手拉着我的衣服,一只手还拿着毯子,一边吸气,一边磕磕巴巴地说:“我……我不是故意想吵醒爸爸的……我怕爸爸感冒又会……又会闭着眼睛不醒了……”

    “嗯,爸爸知道,爸爸的宝宝最贴心了,爸爸没有被宝宝吵醒啊,是爸爸想见见宝宝所以就醒了。”我一边安抚着小晨曦,一边看着她的眼泪仍是止不住,满是心疼。

    “我……我也想见爸爸……我想和爸爸一起睡……可是爹地说爸爸有弟弟和妹妹了,不让我睡……我会很乖的……不动的……”小晨曦是最黏我的,这几天本来是我身体不舒服怕给小晨曦传染了病气,所以也就让三爷哄着小晨曦睡了。

    “嗯,宝宝是最乖的,爸爸知道,但是……”我话还没说完,小晨曦却哭得更厉害了,一抽一抽的,有些哭得喘不过气,却愣是不再说一句话了,只是抽泣着。

    我小心地拍着小晨曦的背,又急切地安抚着:“宝宝怎么了?不哭了,爸爸和宝宝睡,好不好?不哭了。”

    小晨曦一边哭着,一边望着我,哭了这么一小会,眼睛已经微微肿起,看起来可怜极了,小晨曦一边抽着气,一边很认真地说:“爸爸……我怕爸爸不要我了……我是坏孩子……我不想要弟弟妹妹……他们都会和我抢爸爸……爸爸以后再也不会喜欢我了……”

    “爸爸怎么会不喜欢宝宝呢?爸爸最爱宝宝了啊!宝宝,爸爸和你说啊,爸爸平时拍戏忙,你爹地又要上班,我们不能经常陪着你,所以爸爸就生个弟弟或者妹妹陪你好不好?爸爸问宝宝一个问题,知道什么弟弟妹妹么?”是我不好,忽略了小晨曦的心有多敏/感,从小都乖巧得不得了,几乎让我忘了她也不过是个害怕失去,缺乏安全感的孩子,她并不懂得什么是兄弟姐妹,我这爸爸做的真不称职。

    “弟弟妹妹是比我小,和我一样喜欢爸爸的小孩……”小晨曦认真思考了一会后,这样回答我,我不禁失笑。

    我揉了揉她的脑袋,慢慢地说:“宝宝,知道小树叔叔就是爸爸的弟弟吧?”

    见小晨曦点了点头,我又继续说:“爸爸我呢,很喜欢和你小树叔叔一起打游戏,一起聊天,一起吃饭,但是爸爸有这个弟弟的时候呢,爸爸和你差不多大,当时啊,爸爸可讨厌他了,觉得爸爸的爸爸妈妈都只关心他,觉得自己必须得一直让着他。”

    小晨曦握紧了我的手,似乎她也有困扰过这很深奥的问题,我继续说:“可是啊,有一天,爸爸下课的时候,走到学校门口,看到你小树叔叔,明明才那么一点点大,却大声喊着‘哥哥!哥哥!我在这里!’周围的同学都看向了我,宝宝,你想象一下,有个比你还小的家伙,等你放学回家,那么认真地喊着你。”

    小晨曦没有说话,抽泣也渐渐停了下来,仍旧红着眼,我笑笑:“爸爸我呀,一开始觉得可丢人了,可是呢,爸爸正要走过去的时候,却发现你小树叔叔被人一不小心挤倒了,宝宝如果是你,你看到自己的弟弟或者妹妹叫着你姐姐,却被挤倒了,你会难受么?”

    这个问题对小晨曦而言或许有点难,但是她却真的认真思考了起来,她还没有做姐姐的概念,她还不清楚血脉相连的兄弟姐妹情意味着什么,可是尽管她还小,她也有自己的思维方式,我静静地等候着她的答案。

    不知过了多久,我的脚有点蹲麻了,我维持着动作不变,静静地看着小晨曦,然后我看到她把小手放在了我的小腹上,对着我小心翼翼地问道:“爸爸,他会疼么?”

    我点了点头:“和你一样,你当初也是从爸爸这里出来的。”说着,我掀开了薄毛衣,指了指小腹处的一道疤痕,笑着说:“这是爸爸生下宝宝获得的奖励呢!”

    小晨曦小心地碰了碰那道疤痕,并不长,痕迹也不是很深,颜色也是淡淡的,小晨曦突然蹲下身,对着那道疤痕“吧唧”一亲,然后顶着哭得和小花猫似的的小脸扬起了一个大大的笑容对着我的小腹语气稚嫩而坚定地说:“要快点出来哦~姐姐保护你!”

    说完小晨曦就连忙拉下我的毛衣,还小大人似的站起身用手指点了点我的鼻子:“爸爸,不能生病乖乖吃饭哦~不然弟弟妹妹也会难受的。”

    刚刚还争着宠这会却乖巧灵动得让我浑身暖洋洋的,我极其认真地点了点,然后也点了点她的小鼻子:“宝宝也乖,帮爸爸把爹地叫来好么?”

    我的小棉袄听了我的话穿着拖鞋就和阵风一样“哒哒哒”地跑向了房间外,清脆地叫着:“爹地!爹地!爸爸找你!爸爸找你!”这孩子跑这么快也不怕跌去,我笑着摇了摇头。

    不一会三爷就急匆匆地赶了过来,鼻梁上还架着一副眼镜,灰色的线衫,白色的衬衣,黑色的休闲裤,和我与宝宝是一套的毛拖鞋,见我蹲在地上,连忙抱起了我,力气大得几乎让我自己都觉得自己是不是轻的像羽毛,把头埋在三爷胸前,听着语气有些急切地问:“宝贝,怎么蹲地上了啊?累不累?”

    我双手勾住三爷的脖子,脑袋蹭了蹭三爷的胸膛,懒洋洋地说:“我脚好麻……”

    “爹地!快帮爸爸揉揉!”跟在三爷后面进来的小晨曦喊着,三爷把我放在我最喜欢窝着的躺椅上,一边力度适中地揉着我的小腿肚,一边对着小晨曦问道:“刚刚爸爸是不是在和你讲话?说吧,你是不是欺负爸爸了?”

    看到这熟悉的问话,我不由得扶额,所以三爷这么多年都刷不到小晨曦的好感度果然不是意外!我忍不住伸手推了三爷脑袋一下,用“你这爹怎么当的?女儿是用来宠的!”的眼神瞪了三爷一眼,三爷伸手抬了抬滑落的眼镜,抿了抿唇不吭声,只是手上按摩的动作没有停。

    “报告爹地!是叶晨曦的错误!下次不会再犯了!请求晚上一起暖床!”听到在我面前乖的和团团似的小晨曦这会却站直,对着三爷一边敬礼,一边大声报告,我忍不住又瞪了一眼一本正经对着小晨曦回复的三爷:“知错能改很好!值得奖励!爹地准了!”

    “宝宝去看动画片吧,爸爸和爹地要好好聊聊!”我对着得到奖励乐成花的小晨曦柔声说着,见小晨曦点了点头,亲了亲我就跑向了客厅,我扭头对着在家文质彬彬看起来特别柔和的三爷说:“宝宝是女孩子!你能不能温柔点啊!”

    三爷胡乱地点着头,显然是没把我的话放在心上,我暗暗翻了个白眼,这会又不听了,也不知道之前是谁和我偷偷抱怨宝宝只粘我不粘他!幼稚!

    ……

    也不知是怀孕反应的确该过去了,还是二宝听懂了小晨曦每天趴在我肚子上的叨叨:“不能再闹了!再闹姐姐就不保护你了!”“要乖乖的哦~等你出来姐姐陪你玩……”“记住,我是宝宝!你是二宝!二!”

    总之自那天起,小晨曦就养成了和我腹中的二宝天天沟通的日常,过了将近两周,我已经不会孕吐了,胃口也很好,基本上是吃嘛嘛香!一口气爬五楼妥妥的!

    每天看看书,睡睡午觉,花园里溜达两圈,听宝宝给二宝讲“故事”,对着三爷撒撒娇,小日子过得还是很舒心的,当然前提是忽略掉三爷最近的忙碌。

    三爷最近很忙,若说以前是鞍前马后地伺候着我觉得腻歪,那么现在的对比,的确是很凄凉的,一般一起吃个早饭互换一下早安吻,三爷就会赶去公司,也总在晚饭前下班回家,可是相对于以前连办公都摆在家里,出去绝对不喝酒,却是差了一大截。

    我对着镜子认认真真地打量了一下自己,脸的确胖了不少,脸颊上都是两小块肉,眼睛也因为一天到晚的困倦看起来有些无神,引以为傲的锁骨也早就不见了,伸手张开五指,每个手指头都有些胖胖的,没有了以前的指节分明,更别提消失不知多久的六块腹肌,我抿了抿唇,心里有点压力,自己好像本来就低三爷一截的颜值已经快降到负数了。

    联想到最近三爷的作息和自己的身体状况我有点无奈,事情有点难办啊,说身体状况,那是一件有点略微难以启齿的事情,我现在差不多怀孕六个月,可是不知道是不是孕期太补,吃太好了,我有些上火,总感觉莫名地燥热,偏偏不好意思主动和三爷说——对着工作的风尘仆仆的男人说自己欲/求不满实在是有点过分啊。

    因为相信着三爷,我到不觉得三爷会有外/遇什么的,只是想三爷最近或许的确遇上了比较难办的事情,公司可能出什么事了,几次见到三爷秘书,也都是急匆匆地拿着各种文件,我虽然有心帮忙,却也知道目前的自己安心养胎就是最大的帮忙了。

    想是这么想着,我咬了咬唇,不禁夹紧了双腿,挪进卧室,喝了一大杯凉水,缓了口气,闭上眼,脑海里最先跳出来的却是三爷穿着紧身的衬衫,勾勒出健美身材的弧度,松开的两个纽扣,令三爷多了几分野/性,还有……这日子没法过了!我深吸了一口气,甩了甩自己的脑袋,抽过边上的一本杂志让自己看了起来。

    结果胸口却不知怎么回事敏/感得不行,居然觉得这纯棉的睡衣有些粗糙,刺痒,看了看开着的空调,我解开了睡衣纽扣,反正没人,自己疏解一下欲/望,没有什么不可以的,鬼使神差地这样想着,身体愈发燥/热起来。

    ……

    作者有话要说:  蠢作者最近都在食肉所以。。。。。后面其实就是一个小小的py,茹素的可以等后天的宝宝和二宝日常。

    食肉的可以进群围观,顺便求陪伴[这么污的作者一定不是我←_←]

    ☆、你动的人是我弟

    在叶晨曦八岁的时候发生了一件对她而言很重要的事情,这件事让她的人生多了很多很多的色彩和很多很多阳光。

    她拥有了一个弟弟,会对着她吹泡泡的弟弟,会慢慢地爬向她对她笑的弟弟,会软软糯糯地对她叫姐姐的弟弟,会不怕死地和她打架和她吵最后主动向他道歉的弟弟,会和她一起成长一起努力的弟弟,是她最重要的弟弟,是她的手足,生命中不可割舍的一部分。

    叶家二宝叶日暮降生的时候叶家夫夫叶百业和花非花心里还是隐隐有着担心的,生怕自己一碗水端不平,宠了这个伤了那个,凶了这个乐了那个,也怕宝宝会不适应,会不喜欢二宝,但事实证明他们多虑了,甚至都不需要担心二宝没人照顾。

    叶晨曦作为一个姐姐她做的很好,好到每每两姐弟发生争执的时候,还没等大的劝,小的就已经好了,也因为这样,花非花和叶百业一直都以为两个宝贝天生就亲。

    然而事实却并不是这样,对小小的叶晨曦而言,多了一个弟弟她实际上花了很久才适应,才习惯,甚至在一开始的时候她需要不停地自己劝导自己不要去排斥弟弟,因为她清楚,爸爸和爹地不会想要看到她和弟弟的关系不好,爸爸和爹地希望她喜欢弟弟,她不能让他们失望。

    叶日暮诞生的时候,爹地进了爸爸的病房去看爸爸,叶晨曦没有跟着爹地去看她最喜欢的爸爸反而跟着护士去看了她的弟弟。

    小小的,红通通的,皱巴巴的,好丑,这是叶晨曦对叶日暮的第一印象。

    明明是很丑完全不符合叶晨曦这个小颜控的审美,却让叶晨曦挂了心,放学回家后第一件事成为了去看她的弟弟,她觉得她不喜欢这个丑不拉几的弟弟,可是看着这团小小的家伙每天都有不同的变化却是一件很新奇的事情。

    叶晨曦心里不停地嫌弃着这个养大了点才变得白嫩嫩好看了些的小不点,可到了喂奶,换尿布的时候,她却是最勤快,发现地最早的一个。

    “弟弟,饿了吧,爸爸在看剧本,爹地去公司了,我就勉强喂你好了……啊……张嘴……慢慢喝……真笨!一点都没我聪明……别急啊!没烫着吧?”叶晨曦拿着奶瓶熟路地喂着叶日暮,嘴里嫌弃着小家伙笨,动作却是小心翼翼的,明明她也才是个孩子,照顾起小婴儿的动作却熟练得很。

    叶晨曦虽然心里有时会失落地想爸爸和爹地可真宠弟弟,可是真正最宠叶日暮的却是她,甚至毫不夸张地说,叶日暮几乎是叶晨曦一手带大的。

    哪怕有阿姨来照顾,她也会有“阿姨不会把我弟弟养得更笨了吧”这种毫无科学依据的担心,有了这种担心她就会数着秒等下课,下课铃一响就一溜烟跑到校门口催着司机赶紧开回家。

    这么别扭的想法一直持续到了叶日暮五岁,这年叶晨曦十三岁,在难得的节假日里一家四口去了游乐园。

    “那,乖,一人一个甜筒。”接过爸爸手中的甜筒,叶晨曦扬着嘴角开心地吃着,目光却被远处的气球吸引了,那个小熊气球弟弟肯定会喜欢,侧身揉了揉叶日暮的小脑袋:“弟弟乖乖跟着爸爸,和爹地呆在这里不要动,姐姐买那个气球给你好不好?”

    叶日暮乖乖点了点头,叶晨曦和爸爸爹地说了两句,还没得到同意,眼见着卖气球的人要走远了,叶晨曦迈着小长腿就向那人跑去,游乐园的人很多,叶百业正追着,却因为一不小心跑太快撞到了人等说了抱歉再一抬头,就不见了自己闺女的身影。

    再说那边拼命跑去的叶晨曦仗着个头小在人流中窜来窜去,也因为个头小反倒跟丢了卖气球的人,脑海里不期然晃过弟弟拿到气球喜笑颜开的模样,让小笨蛋能开心一下也是好的,叶晨曦一路小跑着,一边认认真真找着。

    等买到气球,在寻着记忆回到原处的时候,已经过了半小时了,她的蠢弟弟紧紧握着已经化了的红着眼眶怎么也不肯接过她辛辛苦苦买来的气球:“我不要!我讨厌气球!都怪它!姐姐都不见了!不要!讨厌!”

    事后爸爸和爹地的训斥她都没听进去,她只记得她对她的笨蛋弟弟说:“甜筒不吃会化掉的!爸爸身上都是了!”她的笨蛋弟弟紧紧拉着她的手说:“姐姐喜欢吃,回来姐姐可以吃。”

    对啊,就是这样一个小笨蛋啊,一个她养大的小家伙,傻傻的只知道跟着她的笨蛋啊,烦的不行,却也令她暖的不行,这就是弟弟啊。

    ……

    叶大小姐宠在心尖尖上的疙瘩是叶小少爷这是全城都知道的事,你可以不长眼去找叶大小姐的茬,但你要是把歪主意打到叶小少爷身上,你就绝对要惨!这是想来圈子里闯闯的人必须要知道的规矩。

    从王都来的闵家大少初来乍到却偏偏坏了这规矩将歪主意打到了叶小少爷身上。这闵家大少家里也是红三代,平日里道貌岸然惯了,换了个地方就想找点乐子,这会子泡在夜场里,眼神就不住地往池子边缘里飘,到最后就成了明晃晃地盯,也不嫌害臊。

    闵家大少闵常繁摇晃着酒杯盯着舞池最边上的一个角落,有趣,实在有趣,这么个乖娃娃怎么就到这地来了?不是诚心让人拐的么?横竖也要被人拐走的,倒不如便宜了他!

    闵常繁这么不要脸地想着,然后放下酒杯就往他盯了很久的少年走去,少年身上还穿着校服出现在这里的确奇怪,但周围的人却没人敢上前搭讪,少年帅气地跳着舞,尽情地享受着音乐的疯狂,和汗水的洒下。

    少年不是别人正是叶日暮,这场子也不是别人的场子,是叶晨曦自己收购经营的场子,所以叶日暮常来这里,继承了父亲优良天赋的他十分享受舞台,连续几曲之后,他微喘着气,接过好友递来的毛巾随意擦了擦,坐在边上的椅子上,等着他姐姐送来的牛奶,没错,就是等姐姐送牛奶,这是他能来这里跳舞必须要遵守的约定。

    老老实实地坐着等着,叶日暮看了看表,再过五分钟姐姐应该就要来了,想到这里叶日暮忍不住笑了,姐姐那个笨蛋待会又要生气没看到自己跳舞了,叶日暮不会承认这样故意的行为会让他觉得有种小得意。

    “这里有人么?要来杯牛奶么?”男人调侃的声音突然出现在了叶日暮身边,叶日暮抬头看了眼突然出现的男人,没有搭话,不理神经病,这是常识。

    “我叫闵常繁有这个荣幸认识你么?”闵常繁也不在意叶日暮的冷淡,反而觉得这才是正常的,很自然地坐到了少年身边,却发现张开了手,嘴里开始倒计时:“五,四,三,二,一!”

    闵常繁正奇怪少年有些有趣的反应,只觉得后脑勺一疼,传来一个冷淡的女声:“这位大叔,你抢了我的位置,请你走开。”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故事未完待续在明天[突然发现一部好看的剧!泥垢]

    没看过瘾的小天使可以去看蠢作者的新坑《哭着喂你求你走》求收藏求喂养么么哒!

    感谢河桑木小天使的地雷~番外还有地雷好开心[一本满足o(≧v≦)o]

    ☆、闹场与互宠·

    闵常繁这次派到南方其实是有原因的,那就是他出柜了,在同性婚姻合法化的今天,出柜也没什么稀奇的,但重点是闵常繁的身份,作为一个从曾曾爷爷辈就是老革命的正儿八经的红三代小苗苗,闵常繁的出柜的确是令人有些惊讶,甚至引来了一批看好戏的。

    闵家向来人丁稀疏,遗腹子是闵家很常见的,闵常繁作为闵家这一辈头一个出生的孩子被取名为闵常繁,说是迷信也好,说是祝福也好终归是希望闵家能够人丁旺盛的,不知是闵常繁这名字取得好,还是闵家老祖宗保佑,自从有了闵常繁后,闵家这一辈竟没有出过一个遗腹子,而且响应国家二胎政策后,闵家这一辈的孩子出乎意料得多。

    向来人丁稀少的家族突然间人丁旺盛起来,并不是一个好苗头,当然对家族而言或许是好的,对家族成员而言却是有些难办的,因为向来因为家族成员成分简单的闵家到了这一代却要面临和别的大家族一样家族里的争权夺势,特别是像闵家这种从政的,不可能培养所有的孩子,只能将资源集中在天分好的头上。

    而这一辈天分最好的,不用说就是闵常繁,可被家族长辈都寄予厚望的闵常繁却在大选的关键时刻出柜了,出柜这事可大可小,但放在闵家却绝对是一件不允许出现的大事,这个家族骨子流淌的腐朽血液,不容许他们接受同性的结合,不容许他们接受非传统手段带来的孩子。

    且不说长辈里出现的反对的声音,光是小辈里看热闹并且心里偷着乐都不知几何,闵家人天赋其实都有,而若是去掉了这顶尖尖的闵常繁,不说所有人都有机会掌权,大部分人也都会冒出试试看的想法。

    王都里的各路人怎么想,怎么乐,怎么趁着闵家大少不在拼命折腾,不关海都人的事,但是暗暗使绊子,暗暗拉拢人,甚至希望闵家大少就此一蹶不振的人,却怎么也没想到闵常繁远在海都乐成了花,追媳妇追上了瘾,更加想不到这媳妇一追成,他们所有的准备都白费了,直接被碾成了渣渣。

    只因为从出柜这件事起,都是闵家大少布的一盘局,下的一手棋,就算没遇到自己媳妇他们在闵家大少回王都之时,就是自己一败涂地之日,更遑论有了锦上添花。

    闵常繁其人,不熟悉的人都会夸一句这人端的是那温润如玉,文质彬彬,熟悉的人则会咬着牙,笑着说,可不就是一个披着狐狸皮的狼。

    现下这只披着狐狸皮的狼,盯着在他面前“打情骂俏”的“狗男女”心里皱着眉,面上却是愈发温柔地笑着,荷尔蒙不要钱似的乱放,惹来夜场里的男男女女的搔首弄姿。

    “笨蛋,今天又是故意的吧?回家跳给姐姐看?”叶晨曦对着叶日暮讲着这话时刚刚打人的凌厉和冰冷已经消失殆尽,一头干净柔亮的黑色短发衬得她的美人脸精致而干练,叶晨曦看着自己乖巧的弟弟咬着吸管,认真地喝着牛奶,心里感觉特别温暖,伸手揉了揉弟弟微湿的脑袋,好看的柳叶眉微微蹙起,从包包里拿出一条白色的干毛巾替她的宝贝疙瘩擦了擦头发。

    “叶小姐,刚刚对令弟多有唐突,还请不要放在心上。”突然出现的温润而低沉的男声打断了叶晨曦的动作,叶晨曦抬起了头,原本柔和的面庞一下子就变得冰冷,她淡淡地吐出几个字:“你怎么还没离开?”语气霸道而理所当然,引得叶日暮心中一阵暗爽,自家姐姐还是这么帅气!简直不能更棒!

    多少年没有这么直接地被人落了面子的闵家大少时年29岁,还真一下子没缓过劲来,向来都是他对人理所当然的份,没想到今天竟然换了个,这令闵常繁有些新奇,也有种棋逢对手的感觉。

    闵常繁的出轨事件是他本人一手策划的,作为分不清自己性向专注耍人大业的闵家大少而言,出个柜怎么了?能看看哪些人有小动作,能光明正大让那些家伙交出手上私藏的关系和权力,能趁机度个假,何乐而不为?

    这么多年身边不缺男男女女的闵家大少,他起初对着夜场里唯一的一个乖宝宝起了兴趣,想得个便宜,这会又对这护鸡仔子似的小妮子多了几分兴味。

    “这开场子做生意的哪有还急着赶人的?叶小姐,可真有意思啊。”闵常繁扯着温柔的皮相说着这流里流气的话,愣是没让人觉得像小混混,反倒是多了一点男人特有的痞气,更有男人味了。

    “你刚刚是不是对我弟动了歪脑筋?”叶晨曦可不管这人好看不好看,这死皮赖脸不肯走的模样就是欠教训,说话也直接得很。

    “叶小姐哪的话?令弟舞姿那么动人,我也是不由得被吸引,怕有登徒子不长眼,就想着帮叶小姐照看一下。”瞧这话说的,情真意切的,讲话一套一套的,仿佛真是个怕孩子误入歧途的好哥哥呢,闵常繁扬起了标志性的礼貌笑容。

    叶晨曦收起了毛巾,对着叶日暮柔声说道:“好好看姐姐的动作,回去考你,要是没记住就自己做五百个下蹲。”

    说完,就直接向还心有疑惑的闵常繁凌厉地一踢,被闵常繁条件反射地伸手挡住后,动作不停地就是一拳,招招利索而且有力道,叶晨曦越打越上瘾,加上脑海里浮现出眼前这伪君子对着自己的宝贝疙瘩直勾勾的模样,心中怒气又升腾了几分,连带着打人的动作又迅速了几分!

    这突然变得凌厉的招式还真让闵常繁一时不察小腹中了一拳,忍着疼,胸中涌起一股强烈的情绪,好强,有趣,真有趣,闵常繁也收起了一开始只是玩玩的心态,认真地动起手来,一招一式两人的打斗令舞池里跳舞的人都不由得停下动作,认真看了起来,围观成一团。

    “是大小姐!大小姐下手这么狠,肯定是这男的不长眼!”

    “我赌五毛这男的对叶小少起了歪脑筋!”

    “我赌五毛大小姐赢!”

    且不说这边围观人群的纷乱,叶晨曦打得起劲时,跳到舞池中央,看似没有防备好差点被闵常繁打到,抓着立式话筒,令闵常繁刚好打到话筒柄上,发出一声“砰”响,叶晨曦对着话筒微扬嘴角,很是理所当然地说道:“今晚打这男人的单,本小姐全包了!”

    话音刚落,也不管闵常繁的诧异,身手敏捷地跑向自己的宝贝疙瘩,就拐向一个暗道出了场子。

    而那边收到自己老板手势的手下也极其上道地当起了托,伸手打了一下愣住的闵常繁:“我打了!免单么?”另一端的吧台:“没把东西搞破,不把人打残打死,当然免!”等闵常繁极其迅速的发现巨大的舞池中唯一存在的“武器”立式话筒已经不见时,铺天盖地的拳头已经令他疲于应付,从来没有这么狼狈过的闵家大少经历了他有生以来最疼痛也最难忘的夜晚。

    另一边,出了场子的叶氏姐弟,坐在车上,叶日暮睁着眼睛,很兴奋地对着自己“咕噜咕噜”喝着水的姐姐说:“姐,你什么时候把人换的?”

    叶晨曦盖好瓶盖,对着叶日暮毫无形象地翻了一个白眼:“你才发现啊,每次你来的那两个小时我都是关门不干的,场子里的都是叶氏练过的员工,不然我哪放心?不知道今天晚上这人怎么进来的?”

    叶日暮歪头思索了一下,眼睛一亮:“我知道!是和君叔叔前后进来的!”

    叶晨曦撂了一下头发,看了眼自己还身处青春期的弟弟,很是认真地说:“日暮,你有想过以后干什么么?是和爸爸一样走上舞台?还是接管叶氏?就算你不打算接管叶氏,但是有些人员你还是要记清楚的,像这样我把他们换在夜场里将近三个月了,你还没有发现他们的真实身份,你觉得没问题么?”

    叶晨曦虽然有自信护住自己的弟弟,可是看着才年仅14岁就风华难掩的少年,她不敢想象要是像今天这样莫名其妙出现的强大男人出现在她弟弟身边,而她不知道的话会发生什么?要是善意的还好说,要是恶意的,叶晨曦简直不敢想象,和闵常繁的对打,也让她发现了闵常繁的强大,不然也不会想出这样一个法子对付他,要是弟弟单独一个人面对他,会发生什么?

    叶日暮低低的笑声打断了叶晨曦的沉思,叶日暮轻轻地抱住了他最爱的姐姐,温暖而依赖:“我知道的,我的笨蛋姐姐,我都知道的,你别怕,我在长大,相信我,我会长成能保护自己,保护你,保护爸爸和爹地的男人,要知道,我可是你的弟弟啊……我的笨蛋姐姐。”

    叶晨曦心里一暖,摸了摸叶日暮的头发,宠溺而无奈地说道:“你啊……”

    叶晨曦不知道,她狡猾的弟弟远比她想象的要强大很多,却执拗地呆在她的羽翼之下,是为了能够随时可以反过来保护她。

    作者有话要说:  00突然发现儿子辈的脑洞可以写一本书= =

    明天再更一个就一定要停下233333答应的粗长就是你们发现今天比昨天长了么【眨眼

    所以不出意外的话最多再来三个番外~

    爱你们~求收藏求留爪么么哒

    ☆、十年之约

    “叶日暮,如果到我们俩三十岁,你也没结婚,我也没结婚,你就嫁给我吧。”青年眉眼弯弯,翻着书页,看似不在意地说着,指尖却捏紧了书页。

    “不要!”美青年的声音落在青年心底会有种过电的感觉,哪怕这两个字的回答并不是青年所希望的,青年得到意料之中的回答,仍然会觉得失落,微微低头,长长的睫毛遮住了他失落的眼神。

    “荀霖,如果到我们俩三十岁,你我都未曾婚娶,那么,你就嫁给我吧,你只能说好。”美青年笑得张扬,一把抽过青年手中的书,对着青年极其霸道又理所当然地要求道。

    阳光打在美青年的侧脸上,扬起的弧度像是初春的第一道温暖,青年惊讶得微微张唇,直到美青年揉了一下他的脑袋催促道:“快说好!”

    青年目光一瞬不瞬地直直望向美青年,郑重而温柔地说:“好!”

    那年,他们二十岁,是彼此最好的朋友,在清风吹过的图书馆回廊里,定下了一个十年之约。

    叶日暮和荀霖是好朋友,众人皆知。

    一个张扬似火,一个温润如水,却好得恨不得穿一条裤子!他们相识也是个巧合,两个人参加了同一场国际音乐节大赛,都夺得了大家的赏识。

    “我觉得b小调那第二十四小节可以再高一点!”“不,我觉得用变调更好!降半调更有味道!”

    “你身子那么僵跳舞能行么?”“说什么行不行?男人能不行么?”

    “你不是伪君子么?装什么装?”“你不是红辣椒么?怂什么怂?”

    “信不信我揍你?”“哦,你还会揍人啊?来一架?”

    “谁t要欺负我兄弟?”“你来凑什么热闹?我一个人就能解决了!”

    相识靠一小时,混熟靠一个月,相知靠三年,两肋插刀靠五年,从同一场比赛到后来的合作到同一所大学的就读,他们两个就像两个天然的发光体,到哪里都会发出璀璨的光芒,吸引各路男男女女。

    荀霖忘不了他们这五年中的三个月,他们在那三个月交往了,说来也搞笑,好兄弟居然交往了,其实只是叶日暮被人缠烦了,然后很无心地说:“那些人好烦啊!还是霖霖最好了!和他们交往还不如和霖霖你呢!”

    荀霖当时就觉得自己心跳很快,看着叶日暮比女人还美却不显女气的脸仿佛受诱惑般地说:“那么日暮,你为什么不试试看和我交往一下呢?反正和我在一起你又不会吃亏,还可以打发那群人!”

    荀霖话一出口就后悔了,宛如自己心底最深处的秘密被翻了出来一般,见叶日暮沉默,他扯了扯嘴角:“我就开个玩笑,你别当真啊!”

    “我觉得霖霖这主意不错啊!反正我们俩都没喜欢的人,要不就试试?不过时间久了会影响霖霖找喜欢的人,那我们就交往三个月好了!”叶日暮越说越兴奋,觉得自己的主意真是棒极了,叶日暮这么说着,看着荀霖微微发红的耳尖,不知怎么的就有想要咬上去的冲动,心跳也有点快。

    “日暮觉得好就好啊,反正也就三个月,我也无聊。”荀霖看似不在意地说着,却默默握紧了拳头,似乎这样就可以遏制住有些不受控制的心跳。

    就这样叶日暮和荀霖开始了为期三个月的交往,因为一直分不出攻受问题,两个人一开始还纯情地模仿小学生谈恋爱,拉拉小手,偷偷亲亲,后来该摸的都摸了,该做的也就差那最后一步,然而就是这最后一步让他们结束了三个月的交往,恢复了最好的朋友的关系,两个人不知是真的心大,还是能演,愣是和之前什么都没发生一样和睦地处着,也在毕业那天定下了十年之约。

    两人的三个月交往结束在海都很平凡的一个酒吧里,那天刚好是荀霖十九岁生日,两人就到酒吧里一起庆祝生日,本来应该是浓情蜜意的一晚,偏偏两人都喝多了,本来该滚在一个房间,一张床的两人,第二天偏偏从两个房间里出来,这样的分手也是必然的。

    “昨天晚上很舒服吧?算算也三个月了,我们还是分手吧,省得耽误你的好事。”叶日暮压着心里的怒气,盯着荀霖脖子上的吻痕,语气平静地说。

    “好呀,也省得耽误你的好事,分手也好,还是好朋友,对吧?”荀霖头还很疼,一直有起床低气压的他还有些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不过要分手是么?他奉陪啊!

    分道扬镳的两人各自回家,谁也没问那天的事,谁也没再提那天的事,第二天还是好朋友,只是两人换男女朋友的速度比赛似的,一个比一个快,毕业那天倒刚好都是光棍。

    像是电影情节发展的一样,凡是定了十年之约的人,总会分别十年,他们也一样,明明毕业后一开始还在同一个城市,后来却越来越远,明明联络那么方便,却又像是不想先低头一般没有人主动联系对方,就这么空了整整十年,一直到叶日暮生日。

    叶家唯一的少爷的三十岁生日自然是要大操大办,叶家唯一的少爷是个被吹上天的人物,听说人美得比女人还美,听说叶少的手段比叶三爷还狠,听说闵家大少迎娶叶大小姐的时候被自己的小舅子打得牙都打没了还不敢喘气,听说谁爬上叶少的床谁这辈子就不用愁了,听说叶少这么多年都没有固定的伴,全城的小姐少爷都盼着有机会当“叶太太”!

    气派雄伟的叶家主宅今夜注定灯火通明,觥筹交错,豪车云集,打扮得体的人纷至沓来,就差在每个人出场的时候来数十个闪光灯“啪啪啪”地照着了。

    “叶少,生日快乐!”“叶少,生日快乐,生意兴隆!”“祝叶少青春永驻,福如东海,寿比南山!”不停的祝福,不停的礼物,络绎不绝的敬酒的人,叶日暮游刃有余地应付着。

    十年的时间足以一个人改变很多,风华绝代的叶日暮,变成了令人商场上的人闻风丧胆的叶少,当年纵情享受着舞台的叶小少爷,变成了将叶家完全洗白的板钉钉的下任叶家家主。

    “二宝,恭喜你又老了一岁,哪天给爸爸带个媳妇回来啊~”花非花不害臊地揽着叶百业的手臂调笑着自己在灯光下看起来仿佛闪闪发光的小儿子,时光对叶家这对夫夫似乎特别优待,年过半百的两个人身体都还很硬朗,双鬓微微有银丝浮现,却使他们增加了几分味道。

    “好呀,我亲爱的爸爸。”听到小儿子的回答,花非花和叶百业都有些愣,知子莫若父,所以花非花和叶百业从来没有对小儿子拉郎配过,不过心里也多多少少是有些期待的,毕竟为人父母的,总归是希望自己的孩子们都有个伴。

    “你们的媳妇来了。”还在愣神的夫夫俩听到小儿子低沉且势在必得的声音,顺着儿子的目光望去,细看了一会,这媳妇,他们也是知道的,荀家的独子,荀霖,他们儿子曾经最好的朋友。

    “小弟,你看我给你带来了谁?是在毛里求斯遇到的!”叶晨曦语气激动,已为□□的她却没有了年轻时的干练和冰冷,却仿佛是一块暖玉,浑身散发着温暖而愉悦的光芒,看来闵常繁对她很好。

    “谢谢姐姐,我看到了。”叶日暮扬起一抹真挚的笑容,他的姐姐总是能帮他大忙。

    被叶晨曦拉上前的荀霖,举起酒杯,看向眼前这个无数次出现在他梦中的人,他稳了稳心神,让自己平静下来,笑着说:“日暮生日快乐!这些年过得好么?”后半句终是不受控制地脱口而出。

    “不好。”叶日暮的声音比起十年前要更加低沉,犹如优雅的大提琴,落在荀霖心底却仍是让荀霖有种过电的感觉,朝思暮想,是荀霖对叶日暮的感觉,坚持维持了一年的好朋友身份,荀霖终究是维持不下去了,他怕自己忍不住就办了叶日暮,怕自己做出难以想象的事情,连朋友都没得做了,所以他只能逃,全球各地地跑。

    “霖霖不在我身边,我怎么可能过得好呢?”叶日暮说起这话仿佛在说什么真理一般,一本正经而理所当然,荀霖心里一颤,几乎就想将心中的欢喜和喜爱还有思念全都告诉叶日暮,终究还是将指尖扣紧手心,忍住了自己的冲动。

    “霖霖呢?没有我在身边,过的好么?霖霖只能回答不好。”叶日暮看着荀霖的沉默和怔愣,心中一阵柔软,没事,只要回来了,霖霖就再也没有机会走了。

    “不好。”怎么会好呢?世界那么大,却走到哪里都会想起你,都会想你现在如果在自己身边该有多好,再美的风景都比不上梦中的你对自己的回眸一笑。

    “为什么不好呢?”叶日暮放柔了声音,温柔地仿佛声音都放了糖,让荀霖有种自己被宠溺的感觉,他摇了摇头,着迷了般说道:“因为会想你,所以不好。”

    闻言叶日暮只觉得眼前的这个人怎么可以这么可爱,这么让他喜欢,这么让他放不了手,是他不好,居然都没有调查就主观臆断提出了分手生生错过了眼前的人十年。

    当年从两个房里出来的误会其实很简单,两人身上的痕迹都是对方造成的,醉酒中的他们还要争个攻受,最后分不出来的两人都赌气各自一个房间,可第二天醒来却都忘了,真是搞笑又无奈。

    反应过来自己说了什么荀霖脸一红,捏了捏酒杯,见叶日暮久久的没有反应,不由得一阵烦躁,突然想到了什么,却见眼前的叶日暮也眼前一亮。两人对视了一眼,极其有默契地开口:“十年已到,嫁给我吧!”

    “好。”谁嫁谁娶都没关系,只要最后在一起了,都要百年好合。

    作者有话要说:  虽然看到这里的人可能不多了,可是蠢作者还是想说就算是番外,能写自己想写的故事,还有你们看,真是太好了!

    本来想让他们的十年之约终是作废,各自娶了各自不认识的人,可是想想番外还是算了,要甜233333

    嘛,明天是君洛岚的故事,虽然有小天使说想看小辈的,但是君洛岚的故事蠢作者真的好想写啊!

    另外感兴趣的小天使可以去看蠢作者的新文《哭着喂你求你走》,是一个很轻松的变文~希望大家喜欢~

    爱你们么么哒(づ ̄ 3 ̄)づ

    ☆、封缄的日记

    我叫封缄,从我开始有自我意识的时候,我就有了自己的生存价值,因为君洛岚。

    我是为他而存在的,在他最痛苦的时候诞生,然后一直陪伴着他,我透过他看这个世界,这个世界从他的眼中透露出来的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是灰色的,一开始,我以为是我不适合掌控他的身体所以看到的世界是灰色的。

    因为每次我清醒的时候,他都是沉睡的,他清醒的时候,我则是沉睡的,直到后来,他清醒的时候,我也是清醒的,我才知道,原来君洛岚的世界从来没有存在过色彩,我的世界自然也没有色彩,因为我不知道除了灰色意外的颜色是什么样的。

    对了,君洛岚患有外面的人口中说的视觉性色彩单一,但是他不知道,他没有表现出来,所以外面的人也都不知道。

    直到,君洛岚又一次自残的时候,我看见了红色,那是我看到的第一个除了灰色以外的颜色,很好看,很醒目,会让人有种全世界都只有这种颜色该多好看的感觉,总之比一成不变的灰色是要好看很多。

    君洛岚昏倒了,我醒了,手腕处还有外面的人说的名为“疼”的滋味,我盯着那道发疼的伤口,缠着灰色的绷带还渗出了好看的红色,几乎想让我把绷带解开,多看一些红色,可是我知道不可以,红色是血的颜色,太多,君洛岚会死,我也会死,而我不想死。

    是的,我不想死,哪怕君洛岚一次一次自残到我能看见红色,我也不想死,死意味着消失,意味着我再也不能看见君洛岚,再也不能陪着君洛岚,再也没有机会知道我的存在,这种事实我不容许他发生。

    君洛岚不好,很不好,很傻,很笨,永远是表情淡淡的,永远做着他自己不喜欢的事情,像是一个被装了芯片的机器人,哪怕拥有了自己的意识和感情也仍然被人操控,君洛岚,真可怜。

    最初醒来的时候,我就躺在灰色的医院里,看着灰色的人走来走去,听着他们叫来名为医生的人对我说:“你需要进行心理疏导,你有抑郁症。”哦,不是对我,是对身体那个自残了又昏迷,派我来应付的君洛岚。

    我并不讨厌应付那些所谓的著名医生,有趣的很,他们会摆出一副十分温柔的样子,开解我,让我要热爱生活,表示愿意做我的倾听者,多么愚蠢,多么搞笑啊,这些著名的医生居然没有发现他们的病患早已换了人?!哦,对了,在外面的人看来,我就是君洛岚,我们是一体的,同一个人,多好,我喜欢这个概念。

    这个游戏并没有持续很久,也就两年左右,因为终于有个医生发现了我不是君洛岚,哪怕明明只要我想,外面的人是永远发现不了我的,因为我是多么的了解君洛岚,可是,我听隔壁病房在说:“你不能被你的副人格主导,你要去主导他。”

    我装作不在意地听着隔壁病房的话,我突然有了让君洛岚发现我的计划,只要外面的人知道了我的存在,他们一定会告诉君洛岚我的存在的!这个想法令我有些激动,终于要和你见面了呢,君洛岚。

    事实证明我成功了,可是我也失败了,君洛岚的确知道了我的存在,可我不可能和他见面,哪怕对着镜子,也不行,那是君洛岚的脸,君洛岚的身体,可我觉得我或许和君洛岚长得很像,但是我们应该还是不一样的,就像外面的人说的双胞胎,我们应该还是会有差异的,我真想找找看,我又忘了,我找不了,我没有自己的身体。

    不过让君洛岚知道我的存在实在是令我很高兴的一件事,君洛岚如我不排斥他的存在一样,他也不排斥我的存在,甚至完全按着医生的医嘱反着来和我相处,那淡淡的狡黠模样,让我想抱抱他。

    我最喜欢的发明是文字,特别是在我和君洛岚并不总是同时清醒的时候,我们可以把自己想对对方说的话写下来,我和君洛岚自己发明了一种语言,这方法还是君洛岚想的,他编排一段对应文字,我编排一段对应文字,像是特工之间对的暗号一样,只有我和他知道是什么意思,全世界只有我们使用这种文字,这感觉真是棒极了!

    我和君洛岚的共同爱好是编剧,写,我们会因为一些情节的发展走向争得不可开交,我们争得方式就是很直接地把对方的剧本改了,往往这个时候,我们就会做一个游戏,心里想一个数字,各自在清醒的时候把数字写在纸条上,藏在剧本里,如果数字相同,那么就各自写一本。

    结局毫无意外,我们的数字永远都是相同的,这么说来,我们可以一开始就各自写各自的,可是我们是那么有默契,我们舍不得这个发生争执的过程,舍不得一起做游戏,舍不得每一次看到纸条上和自己心里数字相同时无奈而又喜悦的感觉。

    我清醒的时间越来越长了,甚至在君洛岚清醒的时候,我也能保持清醒,有时候我会试着和君洛岚交流,一开始总是失败的,后来却成功了,意料之外又在意料之中,但结局总是令人欣喜的,我们可以交流了,不再依靠文字。

    我喜欢在君洛岚忙得不可开交的时候,和君洛岚聊天,看着君洛岚忙得不停还会认认真真地听我讲话我就有种莫名的感觉,后来我知道,那就是幸福。

    我和君洛岚世界的第三个颜色是我和君洛岚一起发现的,是蓝色,当时的君洛岚遇到了回来的凌景元,不受控制的亲近让君洛岚很难受,我想出来代替他,可是君洛岚那个笨蛋却始终不肯。

    那天站在天台的时候,君洛岚轻声说:“如果我从这里跳下去,是不是也不会死?”我想拉住他,可是在君洛岚清醒的时候,只要他不想,我是不能控制身体半分的,那一瞬间,我真的感觉自己很没用,执着地想往下跳的君洛岚听不见我的声音,我透着他的身体看着外面灰蒙蒙的世界,只能大声喊:“君洛岚!笨蛋!你以为自己跳下去就能看到蓝天么?!”

    是一句很无意的话,毕竟我连蓝色都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可是我知道至少不是灰色这样的,下一刻,君洛岚停住了脚步:“封缄,那是蓝天么?”

    君洛岚仰起了头,我也透着他的身体,第一次看见了蓝色,亮亮的,很清透的一种颜色呢:“是的,君洛岚,是蓝色,我们一起看所有的颜色好不好?”

    蓝天下,我听见君洛岚笑着说:“好。”我能看看他就好了,君洛岚肯定笑得很好看。

    我和君洛岚的游戏又多了一个那就是发现颜色,我们已经见过灰色,红色,蓝色了,以后肯定能见到更多的颜色的,我们如此坚信着,在君洛岚出演第一部戏的时候,在剧中主角惨死的山坡中,红色之外,我们看见了第四种颜色,绿色,因为红色而衬得更加鲜嫩的绿色,好像死与生一样,对照鲜明。

    有了绿色后,我们渐渐发现了越来越多的颜色,黑色,黄色,橙色,青色,紫色……“君洛岚,你照一下镜子,我看看吧。”我见过粉色后,对着君洛岚说。

    君洛岚点了点头,走向了卫生间,我透过君洛岚的眼睛看着他,君洛岚的眼睛是有点茶褐色的,君洛岚的眉毛是淡黑色的,君洛岚的肤色是米白色的,君洛岚的嘴唇是粉色的,君洛岚的脸颊是粉色的,君洛岚的耳尖是粉色的。

    外面的人说,粉色是害羞的颜色,是喜欢的颜色,君洛岚害羞了,我真喜欢。

    君洛岚被疯子凌景元缠住了,被疯子凌景元关住了,每到这时我会由衷地庆幸君洛岚的身体受不明控制,所以每一次凌景元的强迫都必须下药,而且因为不明控制,每次做那令人作呕的事情的时候君洛岚都是沉睡的,和我一起。

    凌景元抓了花非花,我面世的第一个剧本的主演,他演戏很不错,我和君洛岚都喜欢和他对戏的感觉,很自然,花非花是一个很神奇的人,最起码凌景元抓了花非花后,君洛岚的确得救了,因为叶百业。

    君洛岚和叶百业说的那段话我并不懂,君洛岚有秘密瞒着我,我知道这一点,我想等他主动开口和我说,可是我看见了凌景元杀了叶百业,入了狱,君洛岚帮着花非花管理公司,死去的叶百业又复活了,可是君洛岚却始终没有将他的秘密告诉我,我又一次讨厌起君洛岚清醒的时候我的沉睡,哪怕很少,我也讨厌。

    叶百业复活后,君洛岚出了国,登上飞机前,他对我说:“我想和你一起看看这个世界,好不好?”我当然说好,只要和君洛岚一起,无论怎样对我而言都是好的,哪怕我只能透过他看这个世界。

    君洛岚和我一起走过了很多地方,见到了很多人,宽广的海洋,无垠的沙漠,茂盛的热带雨林,白色大教堂,水上之城,热情的旅店老板娘,站在桥头的流浪小提琴手,追着树叶的摄影热爱者……

    “封缄,我爱你。”对着风平浪静的爱琴海,君洛岚突然说道,我莫名有些心慌,这种一丝丝的心慌几乎盖过了所有的喜悦。

    君洛岚慢慢想海里走去,越走越深,连我都感受到了冰冷,“封缄,你要好好活下去。”

    “君洛岚!你快停下!”我恨极了自己难以掌控这具身体的主动权!海水慢慢到君洛岚的脖子,嘴唇,鼻子,眼睛……

    笨蛋这个约定,我可完成不了……那么,我们一起好不好?和从前一样,从我存在那一刻一样,死亡的颜色是彩色的,笨蛋,你看到了么?

    ——如果有下辈子的话,我想碰碰你,亲亲你,拥抱你,拥有你,直到永远,你说好不好?

    ——好!

    作者有话要说:  最后的最后,这个故事终于结束了,感谢一路来大家的陪伴,就算蠢作者的拖延症再怎么犯,终究还是要结束了,给这本书打上一个完结的标签。

    说起来,好像还会伤感呢,未来的路,对你我而言都还要走很久,这将近三个月来的陪伴,是你们生命中的一瞬间,也是我生命中的一回首,再次感谢你们,我亲爱的小天使!么么哒!

    祝所有小天使都要好好的,都要幸福,爱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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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5节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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