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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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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穿书]黑化圣骑士 作者:雾矢翊

    第3节

    简陆准备了很多,然后将这些东西收进了光明神殿送给他的那枚空间戒指,再将空间戒指从手上拔下来,抹去了上面自己烙下的魔法印记,将它交给海因斯。

    “海因斯,以后这枚空间戒指就是你的了。”简陆拿了一条白金色的项链,将空间戒指串上,然后将它戴到海因斯脖子上。

    这条项链是一件炼金饰品,非常牢固,不用担心它会断掉遗失空间戒指,这是他特地去导师克雷德那儿顺来的,就是为了串起这枚空间戒指送给海因斯。空间戒指这东西在奥拉雯大陆属于高端奢侈品,海因斯年纪还小,给他戴在手上太明显,干脆戴在脖子上,用衣服掩饰住。

    海因斯知道空间戒指的稀少,光明神殿里能有空间戒指的人更少,简陆作为圣子,光明神殿自然会备给他一个。他没想到简陆会将光明神殿给他的空间戒指送给自己,顿时瞪大了眼睛,看着给自己戴上项链的少年,湛蓝色的眼睛颜色变得有些幽深。

    “阁下,空间戒指你给了我,那你……”海因斯犹豫。

    简陆拍拍他,“没事,我还有。”他有系统的储物格子,可以冒充空间戒指用。

    海因斯握着垂在项链上的那枚空间戒指,脸上浮现激动的红晕,然后扑过去抱住神色清冷的少年。他觉得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人比这少年对他还好了,掏心掏肺也不为过,让他心里都装满了他。

    “阁下,谢谢。”他说着谢谢,在心里轻轻地默念着他的名字:简格拉法德。

    简陆见他难得像个小孩子一般,心里也很高兴,心说哥对你好吧?以后千万别想不开去灭世,免得哥生气了让你知道哥也是有脾气的。

    “明天好好努力。”简陆说道。

    海因斯点头,很严肃地道:“阁下放心,我一定会通过的。”然后成为他的守护圣骑士。

    十岁的海因斯的个子蹿得很快,已经不是当年那个受虐儿童一样的小豆丁身形,只比简陆矮半个头,可以预见将来他的身高一定不凡。此时脸庞虽然还有些婴儿肥,却在可爱中杂猱着男孩子的俊美,可见继承了黄金龙血统的他拥有得天独厚的外在条件。

    不过,这样子半大不小的男孩子,让简陆觉得他非常可爱,很符合他心目中的弟弟形象。

    如果海因斯的三观没有继续崩坏,他不介意和他做一辈子的好兄弟。

    第二天,简陆亲自将海因斯送到了考核地点——光明神殿最中心处的宫殿,宫殿后有一个通往考核空间的魔法传送阵。

    海因斯进去之前,简陆认真地对他说:“海因斯,我等你回来。”

    海因斯朝他笑着应了一声,转身走进了那扇宫殿的大门。

    等海因斯离开后,站在宫殿前的一名身材魁梧的男人走过来,他的脸庞非常有男性味,但从左脸颊到右下角处有一条蜈蚣型的疤痕,看着十分恐怖。

    “阁下是送海因斯过来的?”

    简陆看向这男人,颔首道:“是的,博丝伟尔阁下,感谢您这几年来对海因斯的教导。”

    博丝伟尔笑了下,脸上的疤痕仿佛活了一样蠕动起来,胆子小的人一定会被吓坏。他见简陆一双浅色的眼睛清清冷冷地看过来,面上看不出情绪,也实在不知道他是否对自己的长相害怕。他脸上的这道疤痕是在一次任务中落下来的,当时中了一种黑暗元素的毒,没有及时治疗才会落下这道明显的痕迹。因为如此,所以便退居光明神殿幕后,帮着训练光明神殿的预备骑士。

    简陆是唯一一个面对他时,对他脸上的疤痕没有露出其他异样神色的人,让博丝伟尔觉得这任的光明圣子似乎有些与众不同,当初连圣女都被吓得花容失色过。

    “海因斯的天赋很高。”博丝伟尔摸着腰间的长剑,“我对他很有信心,他将来的成就,必定在所有的圣骑士之上。”说着,他看了简陆一眼。

    简陆淡淡地扫了他一眼,面上十分高冷,心里却吐槽:表看了,就算你再看,哥也不会将海因斯让出来的!

    老实说,在海因斯的事情上,简陆纯粹就是捡了个大便宜。当初光明神殿对他将海因斯捡回来的事情不以为意,还担心海因斯占了圣子身边守护圣骑士的名额,直到海因斯的天赋渐渐地展露出来后,光明神殿对他寄予了很高的期望,终于发现让他去给傀儡圣子当个守护圣骑士太屈才了。可惜简陆在人们未发现海因斯的潜能天赋时,便将海因斯养熟了,海因斯死活不肯离开,也让光明神殿那些长老团无可奈何。

    两人泛泛地聊了几句关于海因斯的话便各自离去,等待三天后的考核结果。

    简陆在海因斯进考核空间的三天,也在实验室里忙碌了三天。

    他虽然担心海因斯,却只是担心他受伤,从未想过他会在考核空间死亡的可能性。所以他的心态摆得很正,转身便进实验室忙碌了。

    当他连续三天不眠不休地配置新的魔法药剂,浑然忘我,连智商都掉线时,被从考核空间出来的海因斯给拽了出去。

    “阁下,我现在是光明骑士了。”海因斯看着他浅得平静无欲的双眼,郑重地说。

    这是他迈向他的第一步。

    简陆双手还拿着药剂试管和魔法草药,面无表情地道:“哦,很好,继续努力。”

    然后转身又扑进了实验室。

    海因斯:“……”

    等简陆终于智商在线后,才发现默默地蹲在一旁帮他处理魔药的海因斯,顿时心里有些愧疚,揉了揉他的脑袋道:“海因斯,恭喜。为了庆祝你成为光明骑士,明天我带你去威加森。”

    海因斯这才高兴起来。

    第13章

    威加森是一家位于伊蒂斯帝都的酒店,一家无论是装修或者菜色都很奢华高档的酒店。

    远远看去,便能看到酒店那扇金光闪闪的大门,镶嵌着瑰丽的宝石,流溢着璀璨的色泽。白色的外墙,雕着一种高级魔法花的柱子,铺着金色地砖的光洁地面,撇开的大堂可以看到拱立在架子上的魔法灯,墙面上绘画着奥拉雯大陆的各种种族的浮雕,泊着金色,穿着统一服侍的侍者穿梭其中,给人一种高大上的感觉。

    这是海因斯最爱来的地方。

    除了里面的菜色确实不错外,还有一个原因,它的装饰,金光闪闪什么的,简直就是龙族的所爱。即便海因斯现在还没有觉醒黄金龙的血统,可是他骨子里对那些金光闪闪的东西有一种狂热的喜爱。

    如同喜爱着简陆那头在月光下能闪闪发亮的银月色头发一样=。=!

    威加森酒店暴发户一般的装修恰好戳中了海因斯的心。

    简陆发现海因斯对金光闪闪的东西产生莫名的狂热时是在自己赚了第一笔金币时,当时海因斯看着那堆在一起的金币,双眼亮晶晶的,简直对它们爱得像什么似的,初时简陆以为他只是因为穷惯了,对金钱比较执着。等好几次都是这样后,简陆便发现,是海因斯体内的血统作祟了。

    海因斯对闪亮东西的喜爱之情,表现在生活中的每个细节之上,从衣食住行到武器,喜欢颜色鲜活、金光闪闪的东西,若非简陆制止,他就要将自己的衣服都弄成了镶着宝石的金色的了。

    所以,在第一次去威加森吃饭时,海因斯一下子爱上了威加森的环境。

    简陆叫上了克里斯,三人去威加森好好地搓了一顿,算是为他们庆祝。

    这次的考核,不仅海因斯参加了,克里斯也参加,不过克里斯参加的是圣骑士的考核,而且没有悬念地通过了。

    在海因斯成为圣骑士之前,克里斯便是现阶段圣子的守护圣骑士。

    和克里斯比较熟悉了,所以这种该庆祝的日子,简陆也将他一起叫了出来。

    对此,克里斯有些小担心:威加森光一个包厢就贵死人,再加吃上一顿,每个月光明神殿发放给圣子的那点金币够么?需不需要他垫上一些?好歹都是看着长大的男孩纸,怎么着也不能让他们最后被抵押在威加森洗碗拖地吧?光明神殿的圣子和光明骑士出外吃东西却没钱付账,怎么说都有点儿太那啥了……

    最后证明,克里斯想多了。

    这三年来,随着简陆对魔法卷轴的深入学习,对光系魔法卷轴的绘制大有长进,加上市面上对光系魔法卷轴的大量需求,和索伦维持了一个长期合作后,让简陆大赚一笔。除此之外,简陆也开始学习魔法药剂,虽然进展没有光系魔法卷轴的好——证明他在魔法药剂方面的天赋不行,但也能配置出初级的魔法药剂了,又是一个生财来源。

    所以简陆现在是个小有资金的有钱银,很是大方。

    相比他的大方,海因斯看着那些金币被侍者取走,双眼都快要黏在上面了,恨不得自己霸了才好。这副依依不舍的模样,自然让克里斯误会了,以为简陆仍是那个让光明神殿供养的圣子,囊中羞涩。

    “咳,海因斯,我们去买武器吧,你该换把魔法剑了。”简陆面无表情地将就要扒着威加森镶了金铂的柱子的海因斯扯走了。

    他知道海因斯并非小气之人,而是天生的血脉作祟,奥拉雯大陆中谁人不知道龙是天生的收藏家和守财奴,龙族天生对黄金宝石魔晶等能发光的东西有一种天然的喜爱,龙的宝藏对于人类来说,代表数不尽的财富,而龙族喜欢用金子宝石堆成的巢穴里睡觉,没有人能从龙族手中夺走它们的宝石,它们就像守财奴一般守护着自己的宝藏。

    他能感觉到海因斯身上的黄金龙血统的霸道性,明明还未觉醒,但是随着年龄的渐渐增长,已经具备了龙族的特性,让海因斯也渐渐发生改变。

    咳,此时的样子,特别地像守财奴。

    所以简陆也没有怪他的表现太明显,将他拉开了就好。

    接着,他们去了那条专卖魔法物品的街道买了武器、衣服、魔法药剂等东西,然后又奔赴专卖食物的街道买了很多食物。

    食物和水必不可少。

    简陆是个有危机意识的人,他的系统储物格子里固定地储存着食物和水,因为系统里的时间的永恒性,东西放在里面永远不会坏,所以他只要有机会,就会往里面塞食物等东西,反正只要被统一归类为食物,塞多少都只占一个格子,不塞白不塞。

    简陆之所以会有这种危意识,还有一个原因,便是曾经听妹妹吐槽时说过女主曾经流落在一个什么可怕的空间,那里没有水和食物,女主因为有个随身空间,才没有被饿死。简陆知道自己的运气向来很衰,为了预防万一,所以早早地备上了。

    “阁下,你这是……”克里斯发现简陆的准备,心里有个大概的猜想。

    简陆并不瞒他,说道:“克里斯,我准备过两天出发雯亚森林。”

    克里斯若有所思,“阁下是去冒险?”

    “对。”简陆开始胡扯,“你知道魔法师的升级很困难,我现在陷入见习魔法师的瓶颈中,需要去寻找突破之机,所以选择雯亚森林冒险,克雷德导师知道我的意思,支持我如此。”

    事实上,除了这个理由外,也是为了给海因斯寻找觉醒他血脉的龙血。这个自然不能对别人说,甚至连海因斯也不知道自己体内有黄金龙血统。简陆为了自己这个小弟,也是满拼的了。

    既然大魔导士克雷德已经同意了,那便没有反对的理由,克里斯没再多问,说道:“我与阁下一起。”

    简陆颔首道:“这是自然,你是我的守护圣骑士,不是么?”

    克里斯点头,很快发现一道让人背脊发寒的视线,转头便见到海因斯用一种让人心底发寒的目光看他。

    克里斯顿时默然。

    他觉得这小孩也太黏简陆了,或许这是因为简陆将他带回来,并且将他养大的?

    准备妥当后,他们回了光明神殿。

    简陆定在两天后出发,出发之前,去了一趟克雷德的法师塔和他辞行。

    克雷德送了简陆一条可以抵挡魔导士一击的魔法项链,对他说道:“魔法师一生都在冒险,冒险是我们的本能。只有经历过生死冒险的魔法师才能领悟到魔法的真谛,才能追求最终的魔法奥义,有望成为法圣。简,你的天赋很不错,可惜受身份所限,你无法像其他的魔法师那么自由。我能帮你的只有这些了,亲爱的,趁你未成年之前,多去外面冒险几次吧。”

    简陆听出他的言意之外,很真诚地道了一声谢谢。

    克雷德是光明神殿的成员,他先是光明神殿的大主教,其后才是魔法师,所以他的所作所为,皆是以光明神殿的根本利益出发。他是圣子圣女的魔法导师,但是这种师生关系中又从一开始就掺杂了一些利益私心,使得他并不能将圣子圣女当成自己纯粹的徒弟。

    简陆知道克雷德的意思,他和阿蜜莉娅都很尊重他,只希望有生之年,他们和克雷德一直保持这种友好关系,不会因为什么原因而站在对立面。

    辞别了克雷德后,简陆也和阿蜜莉娅告别。

    第14章

    简陆找到阿蜜莉娅时,她正坐在光明神殿的藏书室里翻阅一本厚厚的魔法典藉。

    作为光明神殿悉心培养的圣女,阿蜜莉娅不负重望,对魔法的掌控十分精深娴熟,对魔法的利用更精细。而且更让人惊讶的是,虽然她是光属性的魔法师,可是对其他属性的魔法的研究也不比相关属性的魔法师少,甚至理论基础扎实得让人吃惊。

    这除了阿蜜莉娅对魔法有着一种极高的领悟能力外,还因为阿蜜莉娅的勤奋。虽然世人对魔法师的定义分为元素魔法师、亡灵魔法师、空间魔法师,每个魔法师身上会有一种属性的魔脉,然后根据自己魔脉的特性来修习自己属性的魔法,可是克雷德也曾将他的研究和简陆、阿蜜莉娅分析过,指出就算不同系的魔法师,也可以研究其他系的魔法技能,由此开创属于自己的魔法技能。

    历史上的那些优秀顶尖的魔法师,从来都不会只学前人的东西,更多的是创新,唯有创新,才能不断地进步,领悟更高深的魔法。

    阿蜜莉娅和简陆都受克雷德的影响,对开发自己的魔法技能非常乐衷。

    阿蜜莉娅是个天才,在此基础上,确实开发了自己的魔法技能,她是个理论型的天才,缺乏的是实战。

    简陆的悟性没有阿蜜莉娅好,不过他有自己的金手指,而且魔法符文学掌握得很纯熟,这对他研究魔法卷轴有着极大的帮助,更因为有海因斯这个学霸在,帮他查漏补缺,方才让简陆用了短短五年时间,便能绘制出中级魔法卷轴的地步,不可如今也只能堪堪绘制两种中级魔法卷轴罢了。

    找到阿蜜莉娅后,简陆将来意和她说了。

    “简,我真羡慕你。”阿蜜莉娅叹了口气,一脸羡慕地道:“可惜我不能和你们一起去冒险。”

    简陆想了想,很快便了然,“你家人又来找你了?”

    “是。”阿蜜莉娅神色有些黯然,“家里派了人过来,希望我回家一趟,若是有需要,家中会安排我和家族中的佣兵团一起行动。”

    比起简陆这个孤儿出身、光棍一条的圣子,阿蜜莉娅出身贵族,她的父亲是伊蒂斯帝国的公爵,母亲是一位男爵,可谓是强强联合下的孩子,就算她不进光明神殿,以帝国的法律,她以后也能继承母亲的贵族爵位。

    这里不得不说一下,光明神殿在奥拉雯大陆的地位,可以说,只要有人类足迹的地方,便有光明神殿的存在,光明神殿在奥拉雯大陆几乎临凌驾于王权之上,甚至在暗中和人类帝国争权夺势。

    以光明神殿的霸道作风,只要检查出有光属性魔法天赋的孩子,都会被光明神殿强行带去神殿测试,最后将其中魔法天赋最强的孩子送到光明神殿中培养,让他们忠于神殿。

    所以,即便阿蜜莉娅出身人类最强大的伊蒂斯帝国的贵族,但仍是强势不过光明神殿,在检测出她的魔法天赋时,便被送进了光明神殿,成为光时神殿的圣女。

    简陆见眼前的美少女黯然的模样,智商又有些掉线了,过了会儿,才想起得安慰一下她,便道:“没事,以后我们一起做任务时,就当作冒险行了。”

    阿蜜莉娅:“……”

    阿蜜莉娅觉得简陆越长大越高冷了,连安慰人也安慰得干巴巴的,看那冷着脸安慰人的模样,实在让她感觉不到丝毫的安慰,反而有种想要揍他的冲动。幸好,她知道简陆的德行,方才没放在心上。

    简陆比她小两岁,在她眼里,就像从小一起长大的兄弟一般,就算他长得再帅气,也产生不了什么暧昧想法,反而有时候总被他弄得很囧。

    最后,阿密莉娅送了简陆自己整理的魔法笔记,祝他一路顺风,平安归来。

    过了两天,简陆带着两个小弟一起离开了光明神殿,出发前往雯亚森林。

    奥拉雯大陆的板块非常大,在这块大陆上,生活着很多种族的生灵,其中人类是这块大陆上数量最多的种族。在人类建立的诸多帝国中,伊蒂斯帝国是人类中综合实力最强大的帝国,位于奥拉雯大陆的西大陆中心。

    雯亚森林位于奥拉雯的西大陆,距离伊蒂斯帝国的帝都卡贝尔城不算远,骑马的话,约模有五个魔法日的时间便能到,简陆他们不赶时间,自然不会辛苦地骑马赶路了,而是去市场上买了马车代步。

    第一次出远门,简陆有些兴奋。

    他来到这个世界整整有六年了,可是却从来没有出过卡贝尔城,一直在光明神殿中学习魔法,对这个异世大陆的认识全都是从文字中所知,那些不过就是一些枯燥的文字记载,哪里比得上用自己的双眼看来得真实激动?

    虽然激动,但他已经习惯性地装b了,保持着很高冷的模样,端正地坐在马车里,没事便施放圣光团储存在系统储物格子里。

    经过六年的积攒,储物格子里的圣光团已经积攒到几万的圣光团了,从一开始一天只能积攒两团圣光到现在一天能积攒几十团圣光的地步,简陆觉得自己的进展还算是比较快的,甚至在了解到圣光团的用处后,他很乐衷于在储物格子里存储圣光团,每当他魔力耗尽时,还可以将储存起来的圣光团拿来当魔力用。

    不得不说,系统虽然渣了一些,但也给了简陆方便。

    海因斯陪着简陆坐在马车里,克里斯充当车夫驾车,三个从未出远门的大小男人对这一次雯亚森林之行都充满了期待。

    在这种期待中,第七天时,他们来到了雯亚森林边缘的小镇。

    这个叫沙约克的小镇是依托着雯亚森林建立起来的,每天都有无数的冒险者从大陆各地赶来,然后从沙约克小镇进入雯亚森林探险。雯亚森林有着数不尽的魔法药材及魔兽,吸引了无数的冒险者来这里猎杀魔兽、寻找魔法药材,而那些从雯亚森林探险出来的冒险者,也大多数会将从雯亚森林得到的魔法药材、魔兽身上有价值的东西在沙约克小镇出售。

    进入沙约克小镇后,简陆觉得自己的眼睛不够用。

    若非还克制着,他觉得自己就要像个乡巴佬一样,对小镇中的很多东西都发出惊叹的声音。等逛了大半个小镇,简陆觉得自己需要补充的东西还很多,一个不小心,又花了一大笔金币补充了一些他认为有必要的魔法用品。

    简陆在一家魔法店买了两顶魔法帐蓬。

    魔法帐蓬属于炼金成品,并不像他上辈子见的那种帐蓬,将它打开后,里面就像一栋可以携带的小型房子一般,这是在野外生存必备的东西,有一定的抗魔、抗攻击性,安全性比较高。所以看到那些魔法帐蓬时,就算价格贵得离谱,简陆二话不说,还是买了两顶。

    在挑选帐蓬的时候,海因斯一个没忍住,亲自挑了一顶镶着魔法宝石的金色帐蓬,很骚包的颜色。

    “阁下,这个颜色好看,选这顶帐蓬。”海因斯双眼亮晶晶地看着简陆,只要想到简陆住在金色的帐蓬中,他的头发在帐蓬中的魔法灯光下闪闪发亮的模样,他心里就有点小激动。

    简陆:=__=!算了,难得他喜欢……

    在沙约克小镇停留了一个晚上,第二天清晨,他们便出发进入了雯亚森林。

    第15章

    雯亚森林占据着奥拉雯西大陆大片的面积,以人类的角度来看,整个森林无穷无尽。

    这里生活着诸多魔兽,魔兽的等级从森林边缘往森林深处递增,越往深处魔兽等级越强大,据闻雯亚森林中心处居住着一只九级的魔兽,差一步便要成圣了,而魔兽的实力却不亚于人类的法圣和武圣,少有人类敢深入森林中心。

    简陆这次来雯亚森林的目的有两个,一是为了煅炼他和海因斯的实战能力,二是看看能不能瞎猫碰上死老鼠,找到能让海因斯觉醒血脉的黄金龙的龙血。

    说到这里,简陆再一次长叹为毛上天要让他穿越到一本他根本完全没看过的世界中,这不是坑人么?他如今对的印象来源有两个,一是系统给的简介和剧情人物简介,一丁点的故事大纲和情节都没有给,每次还要让他猜,简直坑爹。

    其二是穿越前妹妹和他吐槽的那些,可惜当时他正在打游戏关头,并没有仔细倾听,完全是为了敷衍妹妹,现在回想起来,也只有只言片语被他无意中记下来。

    可是有毛用啊?!摔!

    幸好,其中他隐约听到海因斯想要觉醒黄金龙血统,必须得到诸神大战时期留下的黄金龙的龙血,如今奥拉雯大陆上的那些龙族的等级太低,甚至没有龙族中最强大的顶级黄金龙这种强悍的存在,那些七彩虹龙的龙血并不足以让海因斯觉醒血脉。

    简陆在光明神殿中记载的历史文献中特地去翻过关于龙族的资料,知道自从诸神大战后,神明们因世界的法则束缚,不得不退回了神界,其中有一条龙族中的黄金龙也跟着成神离开,导致了奥拉雯大陆中的龙族种类中没有黄金龙及其后裔存在。

    而海因斯若是无意外的话,他就是奥拉雯大陆最后一条黄金龙了——如果他能觉醒的话。简陆虽然不知道剧情,但是这些年在这个世界也不是混日子的,查看了很多文献资料,对海因斯的身份有了个猜测。

    最初遇到海因斯时,他只是黑暗街中的一个孤儿,不知父母家人,想来应该是被遗弃在黑暗街的孩子,至于遗弃的原因便不知道了。而他现在是人类形态,继承的也是人类的身份,并未有人知道他体内还有黄金龙血统。

    如此可以猜测,海因斯的家族应该是诸神大战时期黄金龙和人类结合留下的后裔——咳,龙性本淫,情人多不胜数,甚至从不挑口味,不然奥拉雯大陆上也不会有那么多的亚地龙了,据闻亚地龙还是龙族用原型和魔兽交配的产物,虽然亚地龙已经不具备龙的高贵血统,但总归还有龙的血脉,具有龙的形态,比其他的魔兽要高级一些,是很多龙骑士们的最爱。

    所谓的龙骑士,其实所骑的并不是真正的龙族,而是亚地龙罢了。高傲的龙族从来不会允许自己成为其他种族的座骑,但它们天性又冷漠残暴,并不会在意拥有自己血脉的低等地龙成为龙骑士们的座骑。

    所以,海因斯身上的黄金龙血统应该是继承了先祖留下来的,至于数千年来,为何海因斯的家族没能觉醒成黄金龙,这也有许多猜测,不过这些暂时不用去计较。

    那么问题来了,到底他要去哪里给海因斯找诸神大战时留下的黄金龙的龙血?

    简陆这一刻深深地无奈了,穿越到一本自己都没看过的世界真是太坑爹了。

    不得已,简陆只好决定走一步算一步,依靠着上辈子妹妹吐槽的那些语蔫不详的片断,分析琢磨,走上一条更坑爹的寻找龙血的道路。

    所以,简陆带着两个小弟进了雯亚森林后,并不像其他的冒险者急着赶路,而是决定从森林边缘开始一路打进去,拿魔兽作陪练的对象,渐渐地往森林中心而去,看看他和海因斯的战斗力会止于哪里。

    克里斯已经晋升为光明神殿的圣骑士,自然不会将边缘处的这些低级魔兽放在眼里,所以一开始出手的都是简陆和海因斯,这也是为了煅炼两人的实战能力,克里斯只要在旁边看着就行了,根本不需要他出手。

    他的任务,便是保证两人在雯亚森林的安全。

    如此,海因斯和简陆开始过了上白天战斗、晚上仍在战斗的苦逼日子,遇到难得一见的魔法药材也会停下来收取,顺便收取魔兽、魔核等——都可以卖钱。

    森林边缘大多是零级到二级的魔兽,这些魔兽对于海因斯来说,完全可以无视,随便一招便能拍成渣了,根本没兴趣理会。所以在进入森林的前五天,三人是一路通行,没有一只魔兽敢来拦他们的路。

    直到五天后,他们进入了三级魔兽的地盘。

    海因斯终于兴奋起来。

    三级魔兽的战斗力相当于人类中青铜级别的斗战士了。斗战士划分有五个等级:黑铁剑士、青铜剑士、白银剑士、黄金剑士、圣级剑士,圣级简称武圣,每个等级中又分为九级。

    因斗战士释放斗气战斗的过程,大多会借助魔法剑,所以斗战士也可以称为剑士。

    海因斯是个战斗力凶残的货,在光明神殿学了五年的斗技,他的凶残值已经飙到了2000了,若是敌人,简陆怕是要被他这种凶残的升级速度给心塞死,可现在是自己培养的小弟,他只有自豪欣慰。

    虽然一开始将海因斯带回来并不在他的预料之中,但就算养条狗养久了也有感情吧,何况是悉心教养的孩子。所以,他俨然已经忘记了原著剧情时海因斯的灭世之举,此时纯粹地将他当成了一个活生生的、有血肉有思想的人,而且还是他养大的孩子。

    所以,现在他已经不会将海因斯当成了什么剧情人物之一,只知道自己现在是生活在一个真实的世界,身边的人都是活生生的人类,不是一句泛泛的“剧情人物”就替代的。

    海因斯飞快地抽出魔法剑,便扑了过去。

    这是一群三级的魔蛛,每一只魔蛛有牛犊般大,节肢细长,提供给它们极快的速度,吐出的蛛丝带有很强的黏性,沾到身上,若想将它弄开,要扒一层皮不可。也是因为如此,所以就算三级的魔蛛,数量多起来,依然让人头疼不已。

    海因斯飞快地在树林中跳跃腾挪,借着周围的林木作落脚地,在不沾上蛛丝时利落地斩杀那群魔蛛,如此可以避免被蛛丝的黏液困扰。他在树林中蹦得很欢快,出手速度极快,黄金色的斗气所过之处,甚至在地面上留下一条焦黑的痕迹,那些魔蛛轻易地被斗气配合的魔法剑斩成两半。

    简陆站在高处俯视,见到地面上留下的痕迹,双目惊异。

    “海因斯的斗气具有强烈的焚灭气息,是阴邪之物的克星。”克里斯解释道,“他是金色斗气,配上他所学的武技,虽不能说所向无敌,但是像魔蛛这般在阴暗之中诞生的魔兽,却是其克星。”

    简陆很快便明白了,总而言之,海因斯的斗气看着是黄金斗气,其实仍是受了血脉的影响,他越强大,斗气中属于黄金龙特有的焚灭气息越盛,也让他更强大。克里斯并不知道海因斯体内隐藏的血脉,只以为海因斯是因为金色斗气的原因。

    简陆自然不会多嘴。

    等见海因斯出手解决了十几只魔蛛时,简陆也出手了,他一出手,便是几十柄由魔力化为的光刃,收割着三级魔蛛的生命,连周围的树木上的枝叶都被那光刃绞得那叫一个干净利落,所过之处,片草不留。

    真心凶残。

    克里斯默了,光明神殿的圣子杀伤力如此狠辣无情,似乎哪里不对?

    简陆默默地释放魔法,等战斗结束,剩下的一些魔蛛纷纷逃跑后,他看着下方的情况,心里反省了下,觉得自己的魔力攻击掌控得还不够精细,便决定了接下来的修行方式,掌控攻击魔法的攻击,必要做到控制自如才行。

    海因斯收剑入鞘,抬头看向树冠上站着的简陆,脚一蹬,也蹿了上去,站在简陆面前。

    海因斯浑身的细胞仍在叫嚣着战斗,一双眼睛亮得灼人,满满的战意,身体的肌肉紧绷,气息也发生了翻天地覆的改变。直到他来到简陆面前,看到面前清冷的少年,对上那双冷淡的浅色双眸,气息渐渐地恢复了平静。

    简陆见他恢复平静后,心里微微满意,低头看向地上的那些魔蛛的身体,犹豫了下,仍是决定去将魔蛛身上的魔核取了。

    三级魔核也能卖个好价钱,而且这里的数量很多。

    等将魔核都挖完后,他们又继续往前走,离开了三级魔蛛的地盘。

    在三级魔兽的地盘好好地煅炼了一翻,过了两个月后,他们便进入了四级魔兽的地盘。

    四级魔兽是低阶魔兽和中阶魔兽的分水岭,已经属于中阶魔兽的范畴了,虽说只是中阶魔兽等级中最垫底的,可是仍是不容小窥。

    然后简陆发现,进入四级魔兽的地盘后,他开始倒霉了。

    首先倒霉的是,一头撞进了战场中。

    似乎从穿越到个世界开始,他的运气一向不太好qaq

    第16章

    据简陆所知,在奥拉雯大陆上,但凡是生活着魔兽的森林,都是危机四伏之地,不说人类,就算是魔兽在森林里也要讲究地盘等级,来自同种族的威胁不少。

    而雯亚森林中,越往深处越是危机四伏。

    自从进入四级魔兽的地盘时,简陆和海因斯越发的小心了,连一开始表现得很轻松的克里斯也变得谨慎起来,不敢放松。

    四级魔兽若论单个,克里斯他们自然不会放在心上,怕就怕遇到一些不仅群居并且也喜欢群殴的四级魔兽。偏偏三人自幼在光明神殿长大,就算是最年长的克里斯,对于野外生存技巧能力也缺乏得可怜,空有武技却没有避开的小技巧,也是满让人无奈的。

    以简陆和海因斯两个未成年的孩子,就算再天资纵横,在雯亚森林中也走不了多远,指不定很快就要扑街了。简陆素来不是个自大的人,对于未知,他十分谨慎,所以决定来雯亚森林冒险后,除了做好充分的准备外,克里斯被他捞来当战斗力。

    只是简陆到了现在,才发现自己好像高估了克里斯了,因为克里斯和他、海因斯一样,都是野外生存技能负渣啊。

    不过这也不奇怪,克里斯的天赋十分出色,自小在光明神殿长大,虽然也接过任务外出,却没有太多在森林中游历的经验——可以说,他是被简陆耽搁了,一直守着简陆,让他缺乏野外实战。

    这时候,简陆提前准备的东西便能派上用场了。

    首先是一种可以混淆气息的魔法药剂,那是一种简陆从魔法药剂大全中试验了几数次后,自创的一种魔法药剂,无色无味,洒在身上也不过像是洒了点白开水一般,但这种魔法药剂却十分有效地能混淆一个人的气息,使人仿佛和自然融为一体,真是打家劫舍偷窥的好东西。

    简陆称之为混淆药剂,这是很天才的创意,不过简陆在创造它的时候心里揣着不为人知的秘密什么的,就不用太详细说明了。

    只可惜简陆的魔药天赋并不太好,并且也走了偏门,所以这混淆药剂只是初级,若是对方的实力达到魔导士或五级魔兽的地步,那就没有效果了。

    因有这种魔法药剂,所以虽然三个都是野外生存的菜鸟,但是一时间还算是平安的。

    到了黄昏时分,他们早早地就找好了适合扎营的地方,检查过后,觉得暂时还算安全。

    之所以说是暂时,是因为雯亚森林越往深处,安全的地方越少,或许前一刻还能认为是安全,下一刻便会被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危险颠覆。

    趁着夕阳未落之时,克里斯和海因斯合作支起帐蓬,简陆则是在周围布下魔法示警,若是有魔兽或者是其他的冒险者接近,会让他在第一时间知道。

    魔法帐蓬是炼金饰品,支起来很方便,很快便在空地上支起了两顶并排着的帐蓬,其中一顶金色一顶灰色,金色的那顶帐蓬还镶嵌着闪闪发亮的魔法宝石,让人一看就觉得十分具有暴发富的骚包气息,让简陆每看一次就要面无表情地移开视线一次。

    虽然帐蓬的颜色让人心塞了点儿,但简陆依然每天晚上很淡定地进入帐蓬休息。

    布好魔法示警,帐蓬也支好后,然后将空间戒指里的今天打到的一只魔兽拿出来处理好,架到火上烤,作为今晚的晚餐。一个大男人和两个以育中的少年的食量很大,特别是在一天的辛苦战斗后,简直胃口大开。虽然克里斯烤肉的手艺实在不行,但调味料丰富,倒也能弥补一些。

    简陆在出发之前,准备的东西很多,调味料便是其中一样,果然进入森林后,他们大多数吃的是烤肉,因为食材来源太方便了,而且在这种地方,烤肉也方便,只要处理好直接架上火烤就行了,没有蒸煮之类的麻烦。

    吃过晚餐后,克里斯很快进帐蓬去睡觉了,简陆和海因斯守夜。自从进入森林后,简陆光明神殿圣子的身份丢到了一旁,该干的事情也不少,一般前半夜由海因斯、简陆来守夜,克里斯守后半夜,这样他们都能得到充分的休息。

    对此,海因斯很满意。

    等克里斯进帐蓬休息后,简陆和海因斯坐在金色帐蓬前,面前逆风处点了一小堆篝火照明。其实可以用魔法灯照明,但是魔法灯里面需要用的魔法石十分昂贵,简陆虽然准备了一些,但觉得不到非常时期还是省点的好,便用原始的方式来照明。

    夜晚的森林同样可怕,两人都提高警戒。

    今晚海因斯和简陆如同过去一个月般守夜,两人坐在一起,偶尔交谈几句,但大多时候都是安静的,这是因为简陆自从来到这个格格不入的世界后,怕多说多错,便养成了沉默寡言的性格,等他终于能扮演好光明圣子的角色时,又为了装b,渐渐地不爱说话。直到现在,他终于将自己兜进去了。

    等月亮渐渐地移动到半空中时,简陆正盯着月光下的森林发呆,突然海因斯站了起来。

    “怎么了?”

    海因斯望着黑暗中的森林,然后有些迟疑地道:“阁下,我感觉到森林有些不对劲。”

    简陆马上严肃脸,“你发现什么了?是魔兽么?”

    “太模糊了,我不清楚……”海因斯又侧耳倾听一会儿,突然脸色大变,拉住简陆,“阁下,这里有危险,我们必须走。”

    简陆觉得海因斯对危险的预知应该是受他身上的血脉影响,让他有比常人更敏锐的感知。所以也没有问他是什么危险,而是扬声叫道:“克里斯。”

    帐蓬里的克里斯在瞬间冲了出来,身上的衣服整整齐齐地穿着,手中拿着一柄魔法宝剑,在月光下,他的神色清明,看不出刚睡醒的惺忪,显然并未睡死。

    “有意外,我们马上走。”简陆果断地道,挥手将两顶帐蓬收入储物格子里。

    海因斯一把拉住他的手,“阁下,跟我来。”说着,人已经往森林蹿进。

    简陆很放心地将自己交给海因斯,跟着海因斯跑。

    克里斯虽然不知道有什么意外必须要走,但见简陆二话不说跟上海因斯,便也闷头跑着跑。对于海因斯,克里斯对他的印象只是个天赋很好的斗战士,并且很爱黏着圣子,平时脾气很暴躁外,并未觉得他有什么奇特的,所以此时见简陆二话不说便跟着海因斯跑,他不能不奇怪。

    很快地,克里斯便没空去奇怪了。

    因为海因斯带着他们往森林中跑时,海因斯跑得极快,仿佛黑暗中的森林就像他家后花园一般,没有丝毫的阻隔,就算是他一个青铜九级的斗战士,也要被黑暗中的地形弄得有些手忙脚乱,可是海因斯分明不受影响,还能带着一个人跑。

    等他们跑到了森林中一处高地,三人停了下来,同时往回看去,便看到朦胧的月光下,原本漆黑一片的森林,突然亮起了青幽的光点,密密匝匝,如潮水一般从远处涌来。

    三人倒抽了口气。

    第17章

    那青幽色的光点,在简陆看来,很像上辈子在黑夜中忽悠悠升起的鬼火。

    在这个有神明的世界,相信世界有鬼什么的,也是正常的事情,可惜这却不是鬼火。此时那青幽的光点如同突然从地面上钻出来一样,密密地汇集起来,当汇集到一定的程度时,变得蔚为大观,在森林中像潮水一般涌过来,速度虽然不快,但也不慢,如果不及时逃,总会被它们追上。

    而能让他们倒抽口气的是这些青幽的光团中蕴含的危险,让他们由衷感觉到危险。

    “这是什么?”克里斯轻声问道。

    大家都是野外生存技巧负五的渣,所以不认得也是正常,这种时候,就要依靠学霸的海因斯了。虽然作为一个比较喜欢斗技的斗战士,但海因斯更喜欢跟着简陆一起去光明神殿的藏书室陪他一起看书,所看的书的种类也不少。

    “是冥灵虫,一种四级魔虫。”海因斯的声音很冷静,仿佛那些冥灵虫是蚂蚁一般,“它们生活在地底阴暗潮湿之处,靠食腐坏之物为生,每月中旬时会从地底爬出来狩猎,在森林中纵横,所过之处,血流成河,凡是它们所遇到的生灵,都会被它们杀死,然后拖到地底下作为腐化的食物。它们的口器是武器,能产生一种让人和魔兽都浑身麻痹的毒。”

    冥灵虫对生存之地要求很是苛刻,地底的温底要足够低不说,那里还要有冷流,并且有足够多的腐败之物。看这些冥灵虫的数量,可以想象这片地方的地底环境,才能诞生这么多的冥灵虫。

    怪不得他们进入四级魔兽的地盘后,经过这片区域,发现这片区域竟然没有生活着多少魔兽,大概是因为冥灵虫的存在,经不起每月一次让它们劫杀。

    “不过这种魔虫也不是没有优点,它的魔核不仅能入药,而且能允当探照灯用,矮人们在挖矿时,喜欢用它们的魔核照明,导致很多人类喜欢捕捉它们卖给矮人。可惜很少遇到,即便遇到,因它们的数量太多,并不好捕捉。”海因斯继续补充道,将这种魔虫的生活习性到作用都讲述一遍。

    看着那密密麻麻的青幽萤光,克里斯头皮有些发麻,虽说四级的魔虫他直接捏都能捏死,但这么庞大的数量,蚁多也能咬死象,若是撞上去,不死也脱层皮。

    “弱点。”克里斯又问道。

    “没有弱点,等天亮后它们就会自动退回地底。”海因斯说道,“若不想让它们近身,只能杀死它们。”

    简陆深吸了口气,“那么,作好准备吧。”无论是逃跑准备,还是被追上后的战斗准备,都要做好。

    此时距离天亮,还有七个小时,他们若是无法逃走,那么这八个小时要不断的战斗,想想就蛋疼。

    只是简陆蛋疼他的,现实面前,仍是毫无办法。

    就在三人被一群涌过来的冥灵虫追着跑时,突然他们听到了前方传来战斗的声音,那月光下的森林中不时出现的瑰丽魔法和斗气十分明显。这种时候,简陆的心情真是一言难尽,前面是不知什么人在战斗,后面是一群凶残的冥灵虫涌过来,简直不要再坑爹了。

    虽然心里觉得坑爹,但三人都没有停下脚步,而是一头冲进了战场中。比起没办淘通只知杀戮的魔虫,此时作为同类的人类还算是良好的沟通对象的,说不定在面对冥灵虫时还能建立统一战线。

    当他们冲进来时,便看清楚了战斗的两方人马,果然都是人类,共有二十来人,有魔法师和斗战士的组合。他们正打处火热时,因为简陆、海因斯三人撞进来,不得不停止战斗,然后警惕地打量着这突然出现的三人,以为又是来找茬的。

    一个成年斗战士,两个男孩,非常弱的组合。

    只看一眼,那些人便否决了先前的猜测,没将他们放在眼里。

    “你们是谁?”一个酒红色头发的少年冷声问道。

    简陆从守护在那酒红色头发少年身边的那些人的态度中可以感觉到这少年是他们的首领,而他那头酒红色头发让简陆想起了三年前见到的一个人——伊蒂斯帝国的二王子亚历克斯伊蒂斯,这个人和亚历克斯有些像。

    心念一动,许久未出场的系统屏幕再次闪亮登场。

    格兰瑟姆伊蒂斯,剧情人物之一,凶残潜力值:7000,当前凶残值:2300。

    下面还有关于格兰瑟姆的人物介绍,果然是帝国的大王子,将来会夺了亚历克斯的王位,并爱美人不爱江山,为了女主举倾伊蒂斯帝国之力围剿了光明神殿的后宫男主之一。虽说简陆对光明神殿的态度很是暧昧,但是光明神殿对他好歹有养育及教育之恩,这位大王子此时在简陆的心里,已经被列为敌人了。

    既然是敌人,不坑他们还真是对不起自己。

    未来的敌人就出现在他们逃蹿的路上,真不知道谁比较倒霉。

    于是简陆用十分无辜的语气道:“抱歉阁下,打扰了,我们只是路过。”真的只是路过,不过是被一群冥灵虫追着路过罢了。

    第一次见到那张表情不多的脸蛋出现这么无辜的表情,海因斯和克里斯都忍不住看过来,克里斯无疑是震惊的,觉得这小孩几时变得这般无辜可爱了?一定不是他认识的那个!而海因斯则危险地盯着大王子,总觉得简陆是因为他才会变成这样的,能让简陆产生情绪波动的,都会让他在意。

    这人真是碍眼!

    格兰瑟姆眯起眼睛,根本不信他们只是路过,正准备让人动手时,他对面的那个褐色长发的女人突然蔫然笑道:“既然这三位只是路过,那请便吧。烈火佣兵团的人不会这么小气吧?”

    烈火佣兵团便是大王子在学院中隐瞒身份建立的佣兵团,是他的势力之一。他对面的那个女人是和烈火佣兵团有竞争关系的疾风佣兵团,两队人马自从进入森林后,各自为战,却不想今晚为了争夺一株魔花——月光花而争斗起来。

    两人对那株不管是制作高级药剂或是能治疗斗战士的破裂经脉的魔花都誓在必得。

    简陆一眼便认出了那株生长在一汪清澈水潭中的月光花,知道月光花的珍贵稀少,没想到会在这里发现,同时也明白了先前这两拔人定是在争夺这东西了。

    第18章

    大凡是有点见识之人,看到月光花这样的存在都会心动的。

    简陆自然也不例外。

    光明神殿中的藏书很丰富,而且收藏了很多大陆上没有的偏门的书籍,可以说,因光明神殿在奥拉雯大陆的霸主地位,使之收集到的各族的藏书是最多的,甚至不乏珍贵的精灵文献,其中对月光花还有一种详细的介绍。

    据闻这种魔法花,是得到纯净的精灵之神祝福的存在,是一种圣洁纯粹的魔法花。众所周知,它们不仅能制作高级魔法药剂,还能治疗斗战士破损经脉,不过若真的这么用,简直是暴殄天物,它还有一个最重要的作用,是制作一种净化人类的体内杂质、激发那人的体内天赋的神级药剂。

    人吃五谷杂粮,怎么可能体内没有杂质?这个世界上,身体最纯洁的是精灵,所以精灵有着人类没有的天赋,大自然天生的宠儿。若是用月光花洗去身体的杂质,能使那个人的天赋更上一层,甚至拥有另一项天赋技能。

    简直是逆天的存在,这也是精灵之神馈赠给奥拉雯的宝藏,只可惜会使用它的人不多。

    不过,简陆虽然很心动,却没有想要在这种时候冒险和人争夺的意思,甚至觉得这很没必要。他看向说话的女人,那是一个很性感的女郎,容貌艳丽,身材火爆,很有御姐女王的感觉,朝人嫣然微笑时,充满了挑逗的味道,很难让男人拒绝的尤物。

    秉着“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的原则,简陆对这位性感的女郎传达了个友好的信息。

    这位性感的女郎见简陆看过来,附送了一个微笑,说道:“好了,三位先生,你们还是快点离开这里吧,魔法不长眼,小心被波及,到时候我们可不负责。”她说着,抬头看向对面的大王子,上前一步,摆出了自己的态度。

    格兰瑟姆微微皱起眉头,脸沉了下来。

    “谢谢了。”简陆朝那位性感的女郎微微点头,收起了脸上那故作天真的笑容,走过她身边时,突然用只有两人能听到的声音道:“既然阁下如此慷慨大方,那么我也可以奉劝阁下一句,最好趁现在快走,再迟就来不及了。”

    话落,他当着两拔人的面,迈步往前走,看都没看一眼那株月光花。

    海因斯和克里斯自然跟上他,两人形成保护的姿态,将简陆一左一右护在中间。

    性感女郎——疾风佣兵团的副团长奥丽芙贝尔听到简陆的话,目光微闪,若有所思地望着三人没入黑暗的森林中的背影。

    “疾风的副团长,你考虑得如何?”格兰瑟姆不耐烦地问道,刚才他见那银月色头发的小鬼经过奥丽芙时,似乎和她说了什么,疑心那三人和疾风佣兵团的人认识,生怕再起什么意外,决定速战速决。

    月光花生长条件并不苛刻,甚至它们并不选择生长条件,所以很难有什么固定的生长场所,能遇到一株简直是神的恩赐。看周围,这株月光花似乎还没有被其他魔兽发现,不需要通过一场战斗来获得,如何不心动?

    此时他们两方人数基本是一样的,战斗力也是一样,这才是他们谁也不让谁的原因。不过若再加上那三人,就算其中两个是孩子,但能走到四级魔兽的地盘,想来战斗力也是不俗的,有他们加进来,局面就要被破坏,他怎么也不某心。

    奥丽芙眼睛转了转,然后朝格兰瑟姆道:“格兰先生,这月光花有市无价,它们是我们先发现的,你比我们后一步到,怎么说都是先到先得,你这样的行为,可是犯了佣兵工会的行规了。所以,应该是格兰先生考虑得如何才是。”说着,朝他付送了一个迷人的笑容。

    格兰瑟姆不为所动,十七年的宫廷生活让他变得冷酷无情,虽然喜好女色,却不会要这种投怀送抱的女人,冷冷地道:“你们虽然先来,但这株月光花是我们魔法师先发现的。”

    “那一人一半吧。”奥丽芙退了一步,见格兰瑟姆似有要独占的意思,冷笑道:“格兰先生,你还是尽快决定吧,否则等会发生什么不好的事情,可不关我的事了。”

    格兰瑟姆心中一惊,以为疾风佣兵团还有什么后招,让他心里直觉有些不安。

    奥丽芙不过是诈他一诈,不想他竟然有动摇之意,很快便明白这是因为刚才那三人闯进来,加之他们走时,那长得很好看的男孩的举动,给格兰瑟姆一种错觉,以为他们和疾风佣兵团是认识的。

    她心里一乐,又拿话来激他,直到格兰瑟姆动摇时,打蛇随棍上,当机立断地去将那株月光花摘下,按上面的叶子数量取了一半,另一半丢给格兰瑟姆,便喝了一声:“走!”

    疾风佣兵团颇有组织性,多次的冒险让他们极富纪律性,听到奥丽芙的命令,二话不说便跟着奥丽芙走了。

    “傻子!”烈火佣兵团中一名魁梧的斗战士嗤笑了一声,以为疾风佣兵团怕了他们。

    格兰瑟姆却紧锁着眉头,目送着疾风佣兵团的人消失的方向,突然道:“不对!”

    “怎么了?”烈火佣兵团的副团长的凯特问道,他是格兰瑟姆的侍卫,为了跟随大王子,也进了烈火佣兵团,成为烈火佣兵团的副团长,此时见大王子脸色不对,让他也有些紧张。

    “快走!”格兰瑟姆突然满头大汗,厉声道:“快走。”二话不说,便追着疾风佣兵团的人离开的方向跑去。

    其他人不知道他怎么了,但见状,也只好疾步跟上。

    只是,因为这么一耽搁,还是迟了一些,当不远处点点青幽光点突然突然亮起,如潮水般涌来,让这群佣兵们有些慌了。虽然那些青幽的光点在夜色中很漂亮,像萤火虫一般,可是散发的气息很危险,而且这么多的光点,可以想象它的数量,更可怕。

    烈火佣兵团中也有经验丰富、眼光毒辣的冒险者,当即失声道:“这是冥灵虫,四级魔虫。”

    听到这话,这会儿没人再迟疑,忙跟着格兰瑟姆跑了。

    只是有两个跑得不快,很快便被后面涌过来的青幽光团扑到身上,那人虽然用力将之拍打在地上,但因数量太多了,很快成了一个移动中的青色光人——全身上下都爬满了那发光的冥灵虫,他边挥舞着手中的武器杀死身上的冥灵虫边呼叫着,可是却越杀越多,最后在他的惨叫声中,响起了咀嚼血肉骨头的声音,钝钝的,让人头皮发麻。

    那惨叫声在身后回响,让人脸色发白,有两个魔法师施放了火团和风刃,但是只能杀死少少的几只冥灵虫,发现根本无济于世后,只能在同伴的提醒下,放弃了那两人,跟着其他人往前逃去。

    黑夜中的冥灵虫向着新鲜的血肉追去,森林中逃得不够快的魔兽,也被冥灵虫咬死拖到地底下,它们紧追不舍,一群人在森林中夺命狂奔,惊起了栖息在森中的鸟儿和魔植,但是此时已经没有人在意了。

    奥丽芙等人此时也知道了简陆先前的劝告为何意,听着身后传来的惨叫声,不禁暗暗地擦了擦汗,庆幸自己当时没有太过贪心,当机立断地先跑了,留了烈火佣兵团的人在后面垫底,也能阻一阻那些冥灵虫。

    常来魔兽森林冒险,她自然也作过一翻功课的,对冥灵虫也不陌生,它们不惧魔法和物理攻击,要杀死它们必须要有非常快的准头,不然若是让它们如附骨之蛆一般爬到身上,咬了一口,人会被麻痹得失去行动力。只是冥灵虫只有拳头大,数量多得让人头皮发麻,想要快速地杀死它们谈何容易,就怕还没杀死几只,就要被它们爬到身上咬一口麻痹了。

    遇到这种魔虫,最好的方式是在战斗中尽量杀死它们,或者是逃,只要等天亮,它们自会钻回地底。

    奥丽芙算了下距离天亮的时间,顿时脸色有些发青。

    人的体力是有限的,就算训练有素的斗战士,也不可能连续不间断地保持着一种速度跑上一个晚上,更不用说他们中还有身体柔弱的魔法师了。很快地,奥丽芙不得不命令斗战士背着魔法师前进。

    森林中,很快便又亮起了各种魔法和斗气的色泽。原来是烈火佣兵团的人见逃不开后,便决定战斗,众人围成一圈,尽量将自己人保护在外面,魔法师和斗战士一起配合,凭着人数众多,魔法、斗技百出,一时间那些冥灵虫也拿他们无可奈何。

    第3节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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