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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6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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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董贤妻不可负 作者:沙漠狂云

    第65节

    虽然董少恩这个人一点都不花,但是,当时对方的手段那么强硬,事实上洛承秋的心中一直有一点疙瘩,因为他不知道对方到底看中了自己什么,明明在之前,他们都不算认识,不是吗?总不可能一见钟情之后,就用那样强迫的手段吧!

    最重要的是,他并不相信董少恩是一个会相信一见钟情的人。

    在洛承秋的这个问题之后,董少恩朝着旁边看过来。“你以为的你和我第一次见面,其实并不是。只是在那之前,我知道你,你却不知道我。”

    事到如今,董少恩也并没有隐瞒,然后缓缓的说了很久以前的事情,那真的是很久很久以前,因为确切的追溯时间的话,已经有10年了。

    那个时候,洛承秋甚至都没有开始上大学,只是高二。

    而董少恩,他那个时候是刚刚从国外回来。

    就像方秀岚说的那样,其实董少恩是一个非常凉薄的人,从小就是如此,任何人都走不进他的心底,也没办法让他放进眼底。

    他或许会因为工作等原因,和白舜华他们合作,但是,合作只是合作,这并不代表真正的交心,也不代表,那些人就真的走进了自己心底。

    如果这件事情有这么简单的话,方秀岚就不会像洛承秋抱怨,说董少恩小的时候,他们不管做怎样的努力,这孩子就是跟他们无法亲近。

    董少恩一直都知道,自己是不正常的,只是,他不想改变而已。

    直到那一天,董少恩回国的那一天,他比较倒霉,因为在机场里面,他丢了钱包,当然,对于他这样的有钱人家少爷而言,就算丢了钱包也不是什么事,手机在身上只是一个电话,自然会有人来接他。

    只是出了意料之外的事,这让董少恩的心情有些不好,所以。那一天,他并没有打电话让人过来接他,只是带着少见的一点行李,就那么走在街上。

    那个时候的城市,建设的自然没有现在繁华,有一些路段都是非常不好的,董少恩也不知道那时自己是怎么想的,他就是不想接触人群,不想司机过来接他,于是只是一个人漫无目的的走,似乎就想要从机场走到家里一样。

    然后在路上的时候,他见到了两方打群架的人。

    从年纪上看的话,大概都只是高中生而已,对于这样的群架,董少恩觉得幼稚,自然也不会放在心上。

    只是,那两方打群架的高中生,刚好有那么几个,不知怎的就打到了他的面前,然后,他被拖入了混战当中。

    那些高中生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有个别人的手中甚至拿着钢管,董少恩的身手很不错,可是那一天却比较倒霉,他在背后被刺了一下闷棍。

    那场群架的最后结果是惊动了警察,而那些高中生自然是四处逃逸,董少恩也是逃的其中一员,他也并不想进警察局。不是担心自己进了那里会有什么不好的影响,也不是担心进了那里会被自己的家人责骂等等,而是因为,他讨厌麻烦,更讨厌跟人群接触,而如果去了警察局的话,肯定意味着麻烦,所以,董少恩也逃了。

    那天的他真是比较倒霉,丢了钱包不说,被打了闷棍不说,而且,在逃跑的时候,居然还被一个坑给拐了脚,好像所有的霉运,都在那一天集中了似的。

    也不知道逃了多久,反正身上的行李也全都不见了,就留下一个手机。

    也不知道是逃到了哪里,反正后面的警察已经不见踪影,于是,董少恩也就随意的找了一个地方休息一下。

    也就在那个时候,他看到了洛承秋,高中时候的洛承秋,迎着阳光,甚至看不清脸庞,但是,身上温暖无比的洛承秋。

    “你怎么坐在我家门口呀?是迷路了吗?”

    其实董少恩并不是坐在人家的大门口,距离大门口遗是有一些位置的。

    不过这块地方,也的确是属于洛承秋的家中的。他们的房子在郊区那边,而且是私房,那个时候,民间的私房,自然是范围比较大一点。

    董少恩那时并没有回答,只是看着洛承秋,因为背光的关系,看不清对方的脸颊,但是洛承秋的整个人照耀在阳光之下,这让他觉得温暖,尤其,洛承秋的声音很好听。

    董少恩并不喜欢跟人接触,只是或许当时,因为自己比较倒霉的关系,洛承秋邀请他进去喝杯水的时候,董少恩竟然没有拒绝。

    “家里也没有其他杯子,这是我喝水的,你就喝这个杯子,不要紧吧?”高中生的洛承秋如此说道,董少恩这个人是非常有洁癖的,也不知道是为何,竟然没有拒绝。

    洛承秋请董少恩喝了水,并且问对方要不要联系家人。就在洛承秋问完之后,董少恩的电话就响了,洛承秋当时很吃惊。其实在那个时候,一台手机的价值还是非常高的,尤其董少恩的年纪看起来跟他差不多大,这个年纪就有自己的手机,那自然是非常厉害的,而且,董少恩的手机看起来就很高端。

    电话是董少恩的家里打来的,在接了电话之后,董少恩将水杯里的水一饮而尽,然后就淡淡的道了一声谢,直接就走了。

    从始至终,两人的见面时间加起来都不超过5分钟的时间。对洛承秋来说,那个时候的董少恩,可以说来也匆匆去也匆匆,并且因为打群架的关系,脸上都有些灰头土脸的。

    所以,当时的洛承秋甚至可以说并没有看清董少恩的脸。

    也因此,洛承秋也就不记得这段记忆。

    而对董少恩来说,那一段不到5分钟的见面,却不知为何一直存在于他的心底,一直到之后,他和洛承秋真正的见面,几乎在第一时间,他就认出了对方,然后,一直潜藏在心中的感觉,也蔓延心田。

    当看到洛承秋和其他女人在一起的时候,当洛承秋的温暖,对别人付出的时候,董少恩真正的感觉到了嫉妒,也因此,他决定,将这人握在自己的手心里,才有了后来的强迫,威胁,囚禁。

    董少恩觉得,可能对他来说,一直以来,他的身上都比较的寒,这种寒冷,不是人身体的温度,而是人的心理。

    因为没有人可以走得进他的心底,所以,才会不自觉得寒冷。

    因为没有人可以带给她温暖,所以本能的有些渴望,只是这种渴望是别人看不见的,而且也是他自己不自觉的。

    当再一次看到洛承秋的时候,董少恩就本能的想要抓住,抓住自己曾经感觉到温暖的东西。

    可惜的是,那个时候,洛承秋的身边有了别人,而他要把洛承秋掌握在自己手里,就只能采取那种手段。

    这才是上辈子,洛承秋和董少恩,都是悲剧收场的原因。

    在最初相遇的时候,董少恩并没有察觉洛承秋的特殊,没有察觉这人可以想给他想要的温暖,以至于放手,并没有真正的交集。

    等到觉得对方可以给自己想要的之时,那个时候,却又不是最正确的时桷,因为洛承秋的心底有了别人,董少恩想要强取豪夺,自然会让人怨恨,而在这怨恨之下,洛承秋自然不可能爱上他,如果没有这重来一次的机会,如果没有洛承秋真正看清董少恩这个人,如果不是因为洛承秋有那样的母亲,否则的话……

    怕是即便有重来一次的机会,这两人也不会真正的走到一起,可以说,两人有现在的幸福,都是命运的决定。

    洛承秋是真正的非常惊讶,在听董少恩说完那些之后,他开始搜索脑中的记忆,只是,却是一点都想不起来。

    原来,他和董少恩的第一次见面,竟然是在自己高中的时候……

    看了看身旁的人,洛承秋忍不住问道。“那个时候,你如果跟我多说几句话的话,也许我们早就成为朋友了,也不会让我在后来的时候,那么的怨恨你。”

    董少恩低下了头,他自然明白洛承秋说的,只是,有的时候,人的缘分就是这么的奇特。

    他又怎么会知道,那个时候的短暂见面,会让自己交那人放进心底,偶尔都会想起,如果没有那些年的沉淀。在大学的时候,他也不会一下子就认出洛承秋,更不会觉得,嫉妒,更不会,疯狂。

    他料想不到自己以后,所以,在一开始遇到洛承秋的时候,才没有能够抓得住机会,否则的话,又哪里来的胡丽雅?她会早早的就将对方握在自己的手心里,不让对方认识其他的人……

    董少恩自然是后悔的,只是后悔一点用都没有而已。

    他能抓住的,也只是洛承秋的以后而已……

    洛承秋终究轻轻叹了一口气,真不知道应该怎么形容两人之间的这一段缘分,然后,他轻轻地拍了拍董少恩的手。

    “那就感激上天,让我们在那么早的时候就遇见,虽然我并不太记得,但是,上天把你送到我身边,这就已经够了,我很感激。”

    董少恩猛地抬起头来,定定地看着洛承秋。

    洛承秋微微笑了笑,然后,凑过去,在董少恩的嘴巴上亲了一口。

    “这么看着我做什么?难道我说的不对吗?”

    董少恩摇头,洛承秋说的自然是对的。

    “可是如果不是认识我,现在你已经跟别的女人成亲,而且,你们会有一个活泼可爱的孩子,你真的庆幸,遇见我吗?”

    董少恩在问出这话的时候,忍不住有些紧张,对于洛承秋的回答,自然也就更加的紧张。

    仿佛是感觉出了董少恩的紧张,洛承秋微微笑了笑。

    “为什么不庆幸呢?你这么好,我当然庆幸。至于孩子,你不是说了吗?等到合适的时机到来,我们就去领养一个。”

    董少恩闻言,顿时勾起了嘴角。“等我们注册结婚之后,我们就去领养一个,好吗?”

    洛承秋轻轻地只说了一个字。“好。”

    这天晚上,两人入睡的时候,彼此都握着对方的手。

    这一天晚上,洛承秋做了一个梦,他梦到了自己高中的时候,模模糊糊的梦到了自己第一次遇见董少恩之时。

    提前放学的他,那一天再回来的时候,看到有一个人坐在自己家门口不远处,对方的身形看起来有些单薄,而且不知道为何有那么一点点萧索。

    那人并没有说话,但是身上的气息,即便是从大老远的看,都给人一种很孤独的感觉。

    所以,即便是没有靠近,就坐在自己家的大门口,洛承秋还是走了过去。

    他问对方,是不是迷路了?

    也是在那个时候,那坐在自己家门口的少年抬起了头来。

    对方的脸上有些灰扑扑的,甚至看不清人的脸,但是,洛承秋却有一种直觉,这人长得还不错,而且,从身形上来看,这人比自己要瘦一些。

    人总是会稍稍的同情,比自己瘦小一些的家伙,那个时候的洛承秋可不知道董少恩有多么强大,所以,他是真的将对方当成了迷途的羔羊一般,甚至邀请对方进去喝水。

    不过因为,董少恩身上穿的衣服看起来很不错的样子,他怕这样的人,只是在一时迷路之间,才把自己搞得那么狼狈,但是在生活上,会非常注意,所以在给对方喝水的时候,才会解释一下自己家里没有多余的杯子,并且让那人喝了自己的杯子。

    那个时候的洛承秋是在想,如果对方并不介意喝自己的杯子,那就证明这是一个教养非常良好的人,如果对方表现出嫌弃的样子,那么就早早的让人走,只是让洛承秋自己没有想到的事,对方的水喝完电话就响了,而看到那手机的模样,他就知道,这肯定是一个有钱人家的少爷,那样贵的手机可不是普通的家庭就可以买得起的,更何况对方还只是一个跟自己一样大的孩子而已。

    有多少人会给正在上学的孩子买手机呀?这是不可能的!

    之后,那个人就离开了,其实,在那个人离开之后,洛承秋还是会偶尔想到他记得这么一件事的,只是时间过去越来越久,洛承秋才会遗忘,更何况,对于董少恩来说,这是10年之前的事,但对于洛承秋来说,他还有一个上辈子呢,所以这些记忆才会更加的模糊。

    当梦醒之时,洛承秋立即看向了身旁的董少恩,此时,还没有天亮,董少恩睡得正好。

    窗外的月光洒进来,还没有天亮的关系,洛承秋看到的董少恩的脸庞,也显得有些迷蒙,不过,在这夜色之下,似乎又多了一丝其他的感觉,现在的洛承秋,倒是真的有些相信缘分这东西了。

    如果没有当初自己的多管闲事,没有自己先走过去问一问人,那么,他和董少恩之间,会一点交集都没有。

    他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真的会如对方所说,结婚生子,按理来说也会是这样的,但是那样的自己就是真正快乐的吗?

    其实洛承秋是知道的,和胡丽雅在一起的时候,他会很温柔,会方方面面的想到对方,但是却是缺少了一种激情。

    他作为一个男人,或许会在结婚之后,承担作为男人的责任,作为丈夫的责任,作为父亲的责任,但是,在和胡丽雅在一起之时,他并没有真正的心动过。

    他甚至没有那种,如果胡丽雅不在了,自己会跟着对方一起去死的感觉。

    但是董少恩却是不一样的,洛承秋清晰的知道,在经历了上辈子之后,在经历了董少恩差点死亡之后,如果这个人真的离开自己,他将不知道自己生存在这个世界还有何意义。

    如果董少恩现在离开他,那么,洛承秋确定,自己一定会跟着对方生死相随,所以,这才是真正的心动吧!

    所以,他对董少恩说的是真的,他是真的感激上苍,感激上天将这个人送到自己的身旁,让对方真正地将自己放在了心尖之上……

    他洛承秋,爱着董少恩,毋庸置疑。

    【正文完结下】:与子偕老

    时光匆匆,转眼之间,5年的时间就这么过去了,炎炎夏日,似乎人的脾气也变得暴躁了一些,尤其是对于小孩子而言……

    一名八九岁的男孩,此时正不高兴地嘟着嘴巴。

    他现在正处于离家出走的状态当中,昨天,他爸爸竟然打了他一巴掌,这让他非常的不高兴。

    他的爸爸名字叫做董少恩,他是他爸爸的养子,他还有一个爹爹,他的爹爹名字叫做洛承秋。

    昨天的时候,他因为在家中淘气,下楼梯的时候,不小心推了一下爹爹,差点害得他爹爹从楼上掉下去,他自己也吓了一跳,正想道歉的时候,就被他爸爸打了一巴掌,这让他觉得十分的委屈。

    他真的不是故意的,只是不小心。他非常喜欢自己的爹爹,所以怎么会忍心让对方受伤?可是他爸爸,却问都不问,打了他,他一巴掌,这让他有些难过。

    他甚至忍不住在想,如果自己是他爸爸的亲生儿子,那么,他会不会要好一点?

    他知道,爸爸收养他的时候,自己都已经有记忆了,因为,自己那个时候已经有4岁了。

    他从小就知道,自己不是爸爸的亲生儿子。

    但是,他爸爸和爹爹,一直都对他很好很好,当然,他爷爷奶奶对他也很好,很好。

    不过其实,他是可以感觉的出来的,比如说,他爸爸似乎只在乎爹爹,如果自己和爹爹同时掉进了水里,他爹爹而且不会游泳的话,他敢肯定,他的爸爸只会救爹爹,并且,他爸爸甚至不在意,将这种在乎表现出来。

    他现在虽然只有9岁,但是,他其实比一般的同龄孩子要懂事得多,爸爸对于爹爹的在乎,虽然有时候他会吃醋,可是,爹爹对他也很好,很好,所以他吃醋的时候,还是很少的。

    他的名字叫做董天明。其实他觉得,这个名字真的非常的俗气,真不知道当初他爸爸跟爹爹,怎么会给他起这么一个名字?

    他也问过他爹爹,为什么要给自己起这样一个俗气的名字?他爹爹说,只是希望每一天都是天明。

    他爹爹还告诉过他,其实,他爸爸有一段时间,眼睛是看不见的,后来才治好了。

    爹爹告诉他,他还有一个小叔叔,这是那个小叔叔救了他的爸爸。他的小叔叔不能够看到天明,所以,他希望,每一天都是天明。

    从这方面讲的话,这个名字的意味,还是很好的,所以,董天明自己也比较满意,虽然刚开始的时候还是觉得俗气,并且,在做自我介绍的时候,他都觉得有些怪怪的,明明自己那么酷,那么帅,就是一个小酷哥,但是这个名字听上去,就像一个老土。

    董天明小朋友,昨天被他爸爸打了之后,今天越想越气愤,于是忍不住地离家出走了。

    他是上午就离家出走的,一直到现在为止的话,已经有差不多4个小时的时间了,董天明每天都正常的按时吃饭,所以,在没有带钱出来之后,他就忍不住的饿了。

    摸了摸自己扁扁的肚子,董少恩的眼睛四处看了看,正想寻思着,是不是想想办法,把午饭给解决了的时候,忽然听到一声呻吟之声。

    董天明是个胆子非常大的,按理来说,如果是一般的小朋友,听到这种好像呻吟之声,那么,都不会多管闲事,可他不,他非要寻着这个声音找过去,然后,他看到了倒在一条小巷子里的,身上都是血的漂亮少年。

    那家伙看起来比自己要大上好几岁的样子,如果不是自己耳朵好,就凭刚才自己所站的地方,距离这里至少有100多米,恐怕也都不能够听见这里的声音。

    董天明走了过去,蹲下了身子,然后,他看了看身上都是血的那个少年大哥哥。这么一看,董天明稍微愣了一下,因为,他发现,这个少年大哥哥很漂亮。

    是真的很漂亮,虽然他知道,其实形容男孩子的话,是不能用漂亮这样的词语的,可是眼前的这个大哥哥,他却想不出什么其他的形容词。

    “你这是怎么了?要我送你去医院吗?”这个少年大哥哥的身上,也不知道是刀伤还是枪伤,董天明有点犹豫,他是知道的,一般受这种伤的人,都不太希望自己被送到医院里面去,这个时候的董天明,已经给这个少年大哥哥的身份下了一个定义,那就是,见不得光的人。

    “当然……要……去……”漂亮的少年如此说道,只是说的断断续续的,而董天明听得不算太真切,人家明明说的是当然要去,他却,听成了当然不去。

    本来董天明就觉得,会受这样的伤,肯定是身份不一般,说不定就是那种见不得光的,他虽然只有9岁,可是他爸爸从来不把他当成小孩子来办事,所以,关于一些黑暗,其实他还是见过的。

    不过董天明知道,他爸爸在做这个事情的时候,是避讳着他爹爹的。

    董天明自然也不会揭穿。

    正因为不是普通的小朋友,而且,董天明长得也比较高大,虽然只有9岁,可是,看起来却像是有差不多十一二岁的样子,算是比较魁梧。

    那漂亮的染血少年,在说完那句话之后,人就晕过去了。

    董天明看对方晕过去,也有点着急了,他可以不救这个人,但是,他觉得这么漂亮的一个人,就在这里死了的话,那真是太可惜了。

    所以,想了想,董天明还是决定救这个人!

    只有9岁的他,就这么把那个少年给背了起来。对方的身子,比他高得多,但是,董天明有一把子的力气,所以,虽然那少年的脚拖在了地上,可是他还是把对方给背了起来,并且一步一步地背出了小巷。

    因为要救人,董天明觉得,自己离家出走的事情,可以稍稍延续一下,否则的话,他要怎么救人呀!

    董天明找了一个地方,用身上仅存的一块钱,打了一个公共电话,电话是直接打给他爹爹的,现在他一点都不想跟他爸爸说话!

    没多久之后,洛承秋就到了,对方到得实在太快,这让董天明忍不住眨了眨眼睛。

    “爹爹,你怎么到的这么快?这才十几分钟的时间,你知道我在哪里吗?”

    洛承秋闻言忍不住笑了,他揉了揉儿子的脑袋。

    “你爸爸很关心你,从你离家出走之后,你爸爸其实就一直找人暗中跟着你,他担心你出事。”

    董天明非常的惊讶,他有点不相信洛承秋的话,不过,他也不会反驳。同时,他的心里还有一些隐隐的窃喜,如果他的爸爸真的这么关心他的话,好吧,那他就原谅他了!

    “这个孩子是怎么回事啊?”洛承秋的目光,放到了他儿子所背着的那个少年的身上,对于对方的外貌,洛承秋也有些惊艳,这个少年长得可真俊。

    “我也不知道他是怎么回事,我不认识他,但是,既然老天爷让我遇见他,我想这就是缘分,也是他命不该绝!”

    董天明说得非常有哲理的样子,这小大人的模样,看得洛承秋嘴角都忍不住抽搐了一下,心中忍不住的感慨,这孩子懂得可真多。

    “所以你这是想救他,所以才给爹爹打电话?对吗?”

    董天明有些别扭地点头,“我想送他去医院,爹爹,我们送他去医院吧!不过我们要送他去我们自家的医院,我怕他的身份特殊,让别人知道了会有麻烦。”

    儿子的警惕性不错,这让洛承秋也觉得有些安慰,他笑着揉了揉对方的脑袋,点头答应了下来。

    董少恩和洛承秋,现在的确有了自己的私人医院,院长就是森列。

    这少年看起来伤很重,其实也就是皮外伤,只是流血比较恐怖而已。

    送到医院之后,找了信任的医生过来,都处理完毕之后,洛承秋打发了一声,然后看了看儿子,从这个少年在包扎的时候,他儿子就一直在旁边看着,十分的认真。

    洛承秋见状,忍不住的笑了。

    “看的这么认真,你是想做医生吗?”

    “我才不想做医生呢,我比较想做黑帮老大!”

    洛承秋顿时无语,瞪了一眼儿子。“胡说什么呢?什么黑帮老大?你爸爸和你爹爹,都是正正经经的商人,你要是做黑帮老大的话,你成风叔叔都会直接把你给抓了,你是不是想我们去牢里看你呀!”

    姜成风这些年,一直都和亨利在一起,并且,两人时常都会过来,和董少恩他们自然也无比的熟悉,所以,董天明作为董少恩的儿子,自然也和他们熟悉。

    当然天明知道姜成风的身份,所以,在听了洛承秋的威胁之后,抿了一下嘴巴,“我不想被成风叔叔抓进牢里,好吧,我也就是说说,我才不想做什么黑帮老大呢!”

    话是这么说,但是这小家伙的脸庞之上,却闪烁着一抹可惜的色彩,这譲洛承秋看着,简直哭笑不得。

    “爹爹,我觉得这人很和我的缘分,我可以在这里等他醒来吗?”

    “你为什么觉得这人很和你的缘分?就因为你发现了他?”

    “这还不够吗?再说了,这人长得这么漂亮,我救了他……肯定是要讨一点好处的,我们可是厉害的商人,既然是商人的话,那么就应该以利益为本,这是爸爸教的。”

    第6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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