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文NP

仙恋红尘 (全本)第48部分阅读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小贴士:页面上方临时书架会自动保存您本电脑上的阅读记录,无需注册
    仙恋红尘 (全本) 作者:肉书屋

    仙恋红尘 (全本)第48部分阅读

    少时间才弄妥到中国来的手续。

    也许是太急切到中国来了,苏珊一直到了飞机场才给沈信打电话,可是电话却没有打通。飞机已经要起飞了,她也来不及多想,在没有和沈信联系上的情况下就上了飞机。等她到了香港,下了飞机,再给沈信打电话,还是打不通。这一下苏珊可着急了,还好她懂英语,通过一个机场人员,她终于让那人明白她是来找大明星沈信的。

    联系沈信当然是不行了,那机场人员干脆就直接联系了天与地公司,正好刘德华在场,马上想起沈信曾说过有这么个人,随即派了人来,这才把苏珊接到了公司里。

    而在沈信在东京搞风搞雨的时候,苏珊就一直呆在香港,不仅浏览了一番香港的风光,还开始学习汉语了,她对这门难学的语言兴趣很大。

    沈信听完这些不由暗叫惭愧,他差点都要忘了这事了。仔细想想,苏珊跟他联系的两个时间,一个是他在去往东京的飞机上,一个是他遇刺住院的时候,两个时间他的手机都关机了,难怪联系不上。

    不过他却奇怪刘德华给他打电话时为什么没有提到这件事,不然也不至于突然遇到苏珊这么尴尬。苏珊仿佛看出他的想法,得意地说道:“刘先生是好人,是我不让他告诉你的。我就是要当面问清楚,你就是这样对待远方来的朋友的吗?嗯?”

    似乎故意要让沈信难堪,苏珊最后还故意用鼻音发出一声质问。沈信真的是有些尴尬了,连连道歉。

    苏珊看到沈信窘迫的样子,似乎觉得很有趣,不由笑了起来。就在苏珊正笑得开心的时候,忽然从她身后冒出一个人来,却是典娆。

    “苏珊,你不要为难我表哥了,他最近忙得很。”

    典娆扭了一把苏珊的脸笑道:“象你这样的美女,到那里也有人抢着效劳的,没有他,你不是也好好到了吗?”

    “可是我就是不忿他居然忘了和我的约定。”

    苏珊搂着典娆,两人嘻笑起来,似乎已经是好朋友了。

    沈信看着两个人那么高兴,自己也觉得欣慰,看苏珊的模样就知道在香港过得蛮愉快的,不算白跑,他也算对得起朋友了。

    和苏珊说了几句话,典娆忽然来到沈信身前,对他低低地说道:“信哥哥,虽然见惯了洋人,可是老实说,我总觉得金发碧眼的样子怪怪的。听说你再拍新电影也会扮成这样的模样,那可是太有趣了。”

    典娆说着上下打量着沈信,似乎在想象沈信将会是个什么样子。

    沈信一听典娆这么说反是一怔,一直以来他只关注莱因哈特的性格和气质问题,对外表反而不太留意,现在想来,自己扮成西方人种,似乎也是很奇怪的感觉。

    苏珊看到他们两个嘀咕着什么,声音又小,语速又快,一句也没有听懂,不由急叫起来:“你们在说什么?不是说我坏话吧?”

    “哪里有?我只是和信哥哥说象你这样秀外慧中的美女,是一定会成为大明星的。”

    典娆笑嘻嘻地说道。

    苏珊听完先是一喜,接着神色黯淡地说道:“什么大明星?有角色演就不错了。”

    说到这里,她望向沈信:“沈信,你帮我问问刘先生,我是不是能在那部新的电影里面演个角色?剧本我看过了,我很喜欢。”

    “怎么?这么长时间了,华哥还没有跟你谈这件事吗?”

    沈信自己反倒奇怪起来。

    “没有。”

    苏珊的神情更沮丧了:“他什么也没说,只说要等你回来。我也不敢问,如果他说不行就惨了。

    苏珊楚楚可怜的模样,再加上苏珊本来就是沈信拉来香港的,沈信不由觉得自己有责任为苏珊达成心愿,马上拍胸脯保证道:“你放心,我肯定会让华哥给你安排一个好角色的。”

    “那可就太好了,我等了这么久,就是想要一个机会。你放心,如果我能出演的话,不管是什么角色,我都会尽心尽力。”

    苏珊大喜过望,连连保证着。

    “哈,信哥哥在华哥面前说话可有分量了,有了他这句话,你就等着走红吧。”

    典娆亲切地挽着苏珊的手臂,接着说道:“现在麻烦你给我签个名吧,不然等你红了可就不认帐了。”

    “怎么会?我一定不会忘记是你教我中文的。”

    苏珊也亲热地回应着典娆。

    “不过,签名一定要是用汉字,不然我可不答应哦。”

    典娆忽然加了一句。

    一听这话,苏珊马上就皱起了眉头:“这个,太难了吧?”

    看着苏珊愁眉苦脸的样子,好象是家庭作业没有完成的小学生,沈信和典娆忍不住都笑起来。

    急着想见刘德华,沈信问清楚刘德华正在一间会客室里接待什么人,连忙就赶了过去,留下典娆和苏珊在那里聊起天来。

    “华哥,我回来了。”

    沈信叫着刘德华的名字就进了会客室。一进会客室,沈信第一眼先看到刘德华,亲热地打个招呼,但一转头看到刘德华正在接待的客人,他却不由愣住了。

    秋真真!刘德华现在的客人居然是沈信好久不见的秋真真。

    “嗨!”

    沈信深吸一口气,平定了一下心情,微笑着对秋真真打个招呼。

    “你好,好久不见了!”

    秋真真却丝毫没有什么激动或欣喜的表示,只是淡淡地打个招呼。

    秋真真的冷淡先是让沈信心头一痛,接着忽然想明白自己和秋真真其实一直都有着一层隔膜,这层隔膜让他们有过一次不欢而散,也让他们上次在金像奖颁奖典礼上重逢的喜悦变成音信全无,也才有了现在的无言以对。

    事过境迁,现在沈信的心情也和以往不同了,他不再象第一次失恋时那般冲动,也不再象金像奖后没有秋真真消息那么不安。

    想起自上次金像奖颁奖典礼后,两个人算是越走越远,沈信却突然放开了心怀。他现在已经明白男女之间最融洽的关系就是两情相悦,而他和秋真真却似乎从来没有达到这样的境界,事到如今,似乎也没有强求的必要了。

    秋真真现在的冷淡可能另有原因,也可能是听到他和温馨的绯闻。不管是什么原因,已经有三个不同风姿的红颜知己,沈信已经感叹上天待他是何其不薄,再也不想再牵扯到这种斩不断,理还乱的关系里面了。

    既然和秋真真是互不了解,那么又何必非要纠缠不休呢?沈信这样想着,同时做出了自己的决定。

    沈信的这些想法几乎都是在一瞬间完成的,等他再望向秋真真,他的神情忽然变得轻松,只是在心理上,他已经把自己和秋真真完全隔离了。

    秋真真似乎也看出了这里面的微妙,神色在一刹那间有些幽怨,脸色也同时有点苍白,不过却马上恢复了正常。

    “阿信,你回来就好。”

    刘德华站起身来笑道:“我已经和真真商量好了,她将会在我们即将开拍的《银河英雄传说》中扮演莱因哈特的姐姐。同时还有一个好消息,真真与原先的公司合约期满,刚刚跟我们公司签约,以后大家就是同事了。”

    “是吗?那真是太好了。”

    沈信微笑说道:“我们终于又有机会合作了。”

    “是啊,终于又有机会合作了。”

    秋真真机械地重复了一遍沈信的话,语气平淡,却似乎有着莫名的幽怨。沈信注意到了这个细节,不过他已经决定不在这个问题上纠缠不清了,硬着心肠假装什么也没有察觉。

    刘德华也看出现场气氛颇有微妙之处,不过这个事情他也是无能为力,只能苦笑以对。

    而秋真真却似乎受不了这沉默中带点尴尬的气氛了,忽然站起身来对刘德华笑道:“谢谢华哥照顾,我真的很喜欢这个角色。戏分不多,也很适合我现在的情况。对剧本我没有什么意见,要开拍了通知我,我现在有事先走了。”

    “好啊,剧本你拿上一份,我们估计很快就要进入正式拍摄了。”

    刘德华笑着把剧本给了秋真真:“很期待你的演绎哦。”

    “华哥的杨威利才是最值得期待的,我赌你能再拿一次金像奖最佳男主角。”

    秋真真似乎心事重重,不过还是和刘德华开着玩笑。

    “谢你吉言,自己小心了。”

    刘德华和沈信将秋真真送到门口,秋真真头也不回地走了。在这过程中,沈信一言不发,他没有什么好说的了,心头似乎还有那么一点轻松的感觉,好象终于卸下什么包袱一样。

    “阿信,你跟真真是怎么回事?和温馨又是怎么回事?”

    刘德华回过头来,收起笑容,很严肃地对沈信说道。

    “华哥,这些都是我的私事,也不是什么大事,你就不用过问了。现在,我们还是来谈谈影片拍摄的事吧。”

    沈信这样说着,心里感慨着,这些事情不是他不愿意跟刘德华说,而是他自己也觉得不知道该怎么说。

    或许是因为沈信语气里的坚决,或许是更能体会沈信的意思,刘德华叹口气后,就不再谈到这个话题了。

    “哈,还真有你的,这次在日本干得不错,算是让我们中国人在日本扬眉吐气了一回。”

    刘德华转而说起高兴的事,兴致勃勃:“有了唐风集团的赞助和帮忙,事情马上就顺利多了。田中芳树方面顺利得到了电影改编权,全是由唐风集团出面搞定的,我只要负责具体拍摄计划和人选就行了,实在是太轻松了。”

    “我正想问这个问题,人选方面都定了吗?”

    沈信提起电影也是兴致大增,连忙问道。

    “基本上没有什么遗漏了。”

    刘德华先想了想,这才回答道:“本土演员就你和秦歌,加上我和秋真真,其他人选都来自西方,是由诺曼一手选定的。资料我都看过了,虽然都是不太出名的演员,不过形象都不错,很符合剧本要求。而且据诺曼说,他们的表演功底也颇深厚。本来我是想请几个当红的明星,不过诺曼说是不用了,一方面这几个人选绝对能够胜任我们影片的角色,另一方面也可以节省预算。诺曼倒是很为我们打算,他的为人我们也早清楚了,我想,他的话应该是可以相信的吧?”

    大概是心情太好,刘德华的语气轻松得很。

    想起那个倨傲却有很真诚的美国老头,沈信不由笑了,他对诺曼的印象不错,上次和他合作得也很愉快,倒是有点想这老头了。

    不过沈信却马上想到了苏珊的问题,听刘德华一句也不提,他心里也打鼓了,连忙问道:“华哥,那苏珊怎么办?你不准备用她吗?”

    “苏珊?”

    刘德华听到这个名字似乎愣了一下,接着笑了起来:“不是说好了吗?你不是想让她演我的秘书吗?我已经对她进行过测试了,她的表演功底很扎实,欠缺的也只是经验而已,这在拍摄的实践中可以慢慢提高的,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怎么?你有什么疑问吗?”

    “没有。”

    沈信听完刘德华的话,松了一口气:“我只是听苏珊说她不敢问你,怕你不用她,所以害得我也担心起来。现在有华哥这句话就成。”

    “苏珊可是你推荐的人,我敢不用吗?”

    刘德华打趣道:“你现在是什么人,那是大款兼大腕啊。啧啧,唐风集团百分之五的股权,终身形象代言人,说出来都吓死人。”

    “华哥,你也来笑我。”

    沈信有点脸红,大声地抗议起来。

    “好了,好了,不开玩笑了。不过你说什么也是大明星了,怎么能动不动就不好意思呢?人家还以为你是没见过世面的小姑娘呢。”

    刘德华的心情实在是太好,不停地和沈信开着玩笑。

    不过等这番话说完,刘德华却突然神色严肃起来,似乎想到了什么事。

    “阿信,真真最近好象是有什么心事,大概是有什么难题了,她刚一签约,就从公司预支了不少钱,不知道是做什么用途。”

    刘德华颇费思量:“她从来没有被传闻说有什么不良爱好,突然用到这么多的钱,到底是怎么回事呢?你知不知道?”

    “不知道。”

    沈信的心突然一跳,表面却是漫不经心地说道:“能有什么事呢?应该没有什么事。”

    这样说着的时候,沈信更强烈地感受到自己与秋真真之间的隔膜,无论是什么事,如果秋真真当他是个可以相信的人的话,一定会告诉他的。而现在秋真真却什么也没有对他说,心意似乎已经很明白了。想到这里,沈信隐隐感到有酸楚之意,更多的却是解脱,秋真真再不是他解不开的心结。

    “真的很难想通。”

    刘德华还是苦思不解:“现在想来也奇怪,真真自出道以来就以冰冷美人的形象著称,外界都盛传她有心理疾病,但有关她身世的资料却很少。她可以说是演艺界的一个谜。”

    说到这里,刘德华忽然笑了:“不过这并不影响她成为一个好演员,她的演技在国内女演员中绝对是数一数二,我可是很欣赏她的,她有望和你一起成为我们公司的两大台柱啊。正因为如此,所以尽管有些不合规矩,我还是马上按她的要求先预付了她要求的数目。”

    “反正我们现在有个大后台。”

    沈信心里隐隐有些不安,不过却不愿多想,马上用玩笑岔了开去。

    “是啊。”

    想不通也就暂时不去想了,刘德华笑道:“唐风集团,好大的名头啊。”

    沈信和刘德华相视而笑,现在资金是完全不用愁了,人员也齐备,对未来实在是没理由不感到信心十足。

    第117章 女作家

    和刘德华闲谈一番,沈信起身告辞。在谈话中,刘德华并没有问沈信在日本的行为,他似乎已经了解到沈信不为人知的一面。这些事既然沈信不说,他也就不问,在他看来,以他和沈信的情谊,很多问题是不需要多说的,他只要知道沈信还是他原先认识的那个沈信就行了。

    在沈信告辞的时候,刘德华笑道:“忘了告诉你了,公司里还有一个客人,她很想见你,你大概见到她也会很高兴。”

    “是谁?”

    沈信想不到刘德华说的是什么人。

    “你去找马天成就知道了。喏,他们就在那个房间。”

    刘德华微笑着给沈信指了指方向。

    沈信好奇地走到那房间前,还没推门,已经听到马天成在大谈剧本创作理论。

    更是好奇是什么人在听马天成大言不惭,沈信敲了敲门走了进去。

    “沈信哥哥!”

    沈信一进门就听到这么一声叫喊。是万零,他这才反应过来,刘德华说的原来是万零。

    “啊,是万零啊,好久不见了,来,哥哥抱抱。”

    见到万零,沈信也是高兴得不得了。

    “好啊。”

    万零高兴地扑到了沈信的怀里,紧紧偎依着他。沈信也怜爱地拍拍万零的头,对这个他第一个认识的歌迷,他总是觉得很亲切,尤其是他经历中的很多关键时刻都和万零联系在一起,使这个女孩更是在他的记忆里有着特殊的位置。

    “喂,你不要这么没礼貌好不好?这可是当前香港最红的畅销书作家,你不要用对待歌迷的态度对待她好不好?”

    马天成却对着沈信大喊起来。

    “一边去,要你管?”

    沈信对着马天成爱理不理地挥挥手,不过突然想明白马天成话里的含义,他不由惊讶起来:“什么最红的畅销书作家?你说的是谁?”

    “还能有谁?就是你当不懂事小姑娘一样看待的万零小姐。”

    马天成得意得仿佛是他自己很红一样:“现在知道你有多失礼了吧?愚昧的家伙。”

    “万零?”

    沈信是真的奇怪了,连忙把万零推开一点细看着:“你居然是作家了?”

    “其实也不算啦,只是出了一本比较好卖的书。”

    万零有点害羞,不过似乎也有那么一点得意。

    “真是没想到啊,你居然都出书了?”

    沈信犹自不能相信,在他的记忆中,万零似乎还没有毕业吧?

    “是啊,自从娆姐给我辅导过后,我就觉得见识和眼界都比以前长进了,所以就试着写了一本书,没想到还很畅销,都是娆姐的功劳。”

    万零谦虚地说道。

    “厉害,厉害!”

    沈信连连说道,也不知道是说典娆,还是说万零。

    万零有点脸红,马天成却是分外的得意,对着沈信说道:“现在知道什么叫做天才了吧?不要以为会唱几首歌就了不起,万零比你可是强多了。”

    “你小子好象是在找茬?”

    心情忽然很开朗,沈信和马天成开起玩笑来。他和马天成从认识开始就很投缘,这也是表达友情的一种方式。

    “怎么?不行吗?”

    马天成不甘示弱地一瞪眼:“就冲着你对我们搞文学的人的歧视,我都可以要求和你决斗了。”

    “决斗?和你吗?好象不是一个重量级的哟。”

    沈信微笑道。

    “不要以为我们读书人好欺负,士可杀不可辱,我和你拼了。”

    马天成装模作样地要和沈信动手。

    万零看得有趣,不由在一边掩嘴偷笑。

    “决斗?谁要决斗?”

    说话间忽然从门里闪进一个人来,一进来就四处张望,一副惹是生非的模样,却是刚遭到感情挫折的秦歌。

    “一边去,我要找的是你老大,你小喽罗不要掺乎。”

    马天成和秦歌也是很熟,看到秦歌惟恐天下不乱的模样,不由讽刺了他一句。

    此言一出,马天成算是捅了马蜂窝了,秦歌马上就上前站在沈信旁边,对着马天成摩拳擦掌。

    “老大,是这个不开眼的小子对你不服气吗?”

    秦歌很严肃地请教着沈信:“依我看,这小子根本不值得老大出手,就交给我了。无论你是要红烧还是要清炖,我都能满足你的要求。”

    “红烧?清炖?”

    马天成大叫起来:“你当我是菜啊?”

    “对了,而且还只是小菜,上不了台面的那种。”

    秦歌很神气地说道:“你自己也可以提要求,我尽量满足就是了。说吧,你想要几分熟?”

    “你还来真的?谁怕谁呀?来就来。”

    马天成忽地上前,也作出迎战的姿势。

    “好了好了,玩笑开过就算了。”

    被秦歌凶神恶煞的模样吓坏了,万零连忙打圆场。

    “不行,今天我一定要和这小子见个高低。”

    秦歌不知道是不是要把在典娆那里受到的挫折在马天成身上找到平衡,说什么也不肯罢休。

    “小歌啊,不是我说你,你这样子只能算是小混混,怎么能算大反派呢?不是我说你,你这样子可是让我有点面上无光啊。”

    沈信的劝解则从另一方面说起,充分显示了对秦歌的了解。

    沈信这话果然有效,秦歌一听马上问道:“老大,那要怎样才算大反派呢?”

    “你自己不是也说了吗?反派也要有气度有风度,而关键处就在于不是以武力让人屈服,而是要以德服人。明白没有?”

    沈信一本正经地对秦歌进行着教诲。

    “明白了,就是不要把人打死,而是只打个半死,要让他有机会说服气。”

    秦歌自以为是地解释着“以德服人”然后对马天成叫道:“算你小子走运,今天就不要你的小命了,我要打到你服为止。”

    “停!”

    沈信先忍不住叫了起来:“拜托,你这叫以德服人吗?你这叫恶霸行为。”

    “那怎样才算是以德服人呢?”

    秦歌挠头不解。

    沈信看秦歌如此好学,也是好笑,一本正经提点道:“针对你的对手,你要让他在所有方面都对你口服心服,这样就叫以德服人。”

    “各方面都让他心服口服?”

    秦歌沉吟着,忽然对马天成说道:“好,我就先来和你比肌肉。”

    “比肌肉?”

    马天成低头看看自己瘦骨嶙峋的手臂,先变成了苦瓜脸。

    “闭嘴,你这个没有悟性的家伙。”

    看到万零惊讶得合不拢嘴,沈信实在是又好气又好笑,连忙阻止了秦歌的胡闹。

    “老大,这也不行,那也不行,到底要怎么才好?”

    秦歌反而不满意了:“你干脆说吧,我该和这小子比什么?”

    “你要让人家心服,自然要和人家比他的强项,象你这样以自己的强项对别人的弱项,那是胜之不武的,明白了吗?”

    沈信谆谆诱导着秦歌。

    “哦,我明白了。”

    秦歌作恍然大悟状,不过马上又皱起眉头:“可是比他的强项,这家伙全身没有半两肉,他有什么强项吗?”

    马天成一听这话就不乐意了:“什么话?我是君子动口不动手,满腹经纶平天下,你小子一介武夫不要太嚣张。”

    “哦,听你这么说,似乎识字?”

    秦歌好象现在才明白这个问题。

    马天成一听鼻子差点气歪了:“什么叫识字?我现在是堂堂剧作家了。”

    “剧作家?那就是还懂点文学了?”

    秦歌继续说道。

    “对头,这就是我的强项。”

    马天成傲然说道。

    “哈,小子,你今天是不服也得服了,我就来和你比你的强项。”

    秦歌忽然变得兴高采烈:“来吧,说要比什么。”

    “中国人嘛,先比对联。”

    马天成看到秦歌的兴奋,完全不能理解,不过自然是不甘示弱。

    “就算你是对断肠吧,我也是绝对不亚于唐伯虎,小子,你等着吐血吧。”

    秦歌挑衅地说道。

    “你就吹吧,牛都给你吹上天了。”

    马天成不甘示弱地回了一句。接下来的场面更是搞笑,两个人还先摆个太极推手的姿势,这才开始对对联。

    沈信一开始对秦歌的兴奋也是不理解,但回头一想秦歌对着典娆滔滔不绝的情话,以及他给人赠言的似是而非的名人名言,不由暗叹马天成算是遇上对手了。

    看到秦歌和马天成两个人很认真地在切磋着文学,沈信倒也觉得很有趣,不过他更关心万零现在的情况,就拉她到一边说话了。

    “你怎么有时间写书?现在不用上学了吗?”

    沈信奇怪地问道。

    “我辍学了。”

    万零若无其事地说道。

    “为什么?”

    沈信可是大吃一惊。

    “因为我对上学一点兴趣也没有,学校教的那些东西枯燥死了,一点意思也没有。”

    万零很平静地说道。

    “可是现在就不上学了,你准备干什么?”

    沈信这么说着,心里在想,莫非是典娆的游手好闲影响到了万零?那典娆可就成反面典型了。

    “干什么?”

    万零好象觉得沈信的问题很奇怪:“上学也是为了将来找工作,我现在已经有工作了,自然就不用上学了。”

    “你有工作了?”

    沈信刚问完这一句,忽然明白了:“哦,你是准备当个职业作家了。”

    “也不算是,不过大概意思也差不多。”

    万零笑道:“其实去年我给温馨姐姐写的歌词已经给我挣了不少钱,我当时就有点不想上学了,不过当时还没有什么自信,就暂时还留在学校。”

    说到这里,万零忽然很开心:“可是娆姐一来就不同了,她不仅教我很多东西,还鼓励我走自己的路,我才下决心辍学的。”

    沈信听得目瞪口呆,百思不解,典娆有这么大的影响力吗?居然被万零当成偶像一般,沈信忽然感叹起来,不是他不明白,这世界变化快。本来典娆和秦歌都是因他而出现的,但现在他却感到对这两个人并不了解。

    “现在还好啦,帮助马天成完成了一个剧本,帮助完成修改了一下歌词,他们都有给我酬劳,我现在可是小富婆哦。”

    万零很认真地说道。

    “是啊,我现在可快穷死了,你能不能借我点钱花?”

    沈信故作窘迫状。

    “嘻,沈信哥哥笑人家。”

    万零不好意思地笑了,接着忽然想起什么,连忙对沈信说道:“我刚出版的那本书,还有些很搞笑的事哦。”

    “什么搞笑的事?”

    沈信好奇地问道。

    “大概是运气好吧,我的书一上市就很畅销,结果,那家出版社的编辑忙死了,还打电话向我抱怨。”

    说到这里,万零自己先忍不住笑了起来。

    “抱怨什么?”

    沈信却是莫名其妙。

    “抱怨说他收到很多求爱信,还接到很多求爱的电话,让他什么正经事都做不了,都快烦死了。”

    万零已经笑得喘不过气来:“那些人都把他当成我了。”

    “哈哈,原来是这样。”

    沈信也觉得好笑,不由大笑起来。

    “还有更搞笑的,那个编辑说,有个人给他打电话,很认真地对他说道,即使我长得象猪八戒,他也愿意娶我,因为他太喜欢我的书了。”

    万零又是忍不住笑出声来。

    “这个家伙是谁?这么没眼光,难道没听过什么叫文如其人吗?”

    沈信作摩拳擦掌状:“实在气死我了,这是对万零小姐最大的污蔑嘛,如果我知道这个人是谁,我一定好好教训他。”

    本来已经渐渐止住笑,看到沈信这个模样,万零不由又是一阵开怀大笑。

    “其实那人说得没错,我是长得不好看。”

    最后不笑了,万零忽然这样说道。

    “谁说的?谁要敢这样说,我打扁他的头。”

    沈信连忙安慰道:“在我心目中,你是很美的。没听说过吗?人不是因为美丽而可爱,而是因可爱而美丽。而你,是既可爱又美丽。”

    “真的吗?”

    万零欣喜中颇带怀疑地问道:“沈信哥哥真的这么认为?”

    “当然了,我怎么会欺骗你?”

    沈信觉得有些不对,不过这是他的心里话,也是不能不说,为了改变一下气氛,沈信开玩笑道:“象我万零妹妹这样的才女,一定要找一个风度翩翩的美男子,那才配得上。不知道是谁家的儿郎这么有福气啊。”

    沈信的话并没有让气氛轻松,反而更有些尴尬,万零的眼神里忽然又有了一层沈信很熟悉的那种朦胧感,接着喃喃道:“风度翩翩的美男子?希望吧。”

    “对了,你出版的是什么书这么畅销?”

    沈信又转移话题了。

    “散文,散文集。”

    说起自己的书,万零似乎也来了兴趣:“一开始出版社是不太看好这本书,结果市场反响却很好,所以那编辑虽然抱怨,却也高兴。”

    “哦。”

    沈信点点头,散文集也能成畅销书?他也觉得奇怪,不过出版这个行业他不太懂,也就懒得深究了。

    “由于这本书卖得比较好,所以那出版社已经跟我签约了,我马上还有一本书要出版。”

    万零似乎很骄傲的样子。

    “是吗?”

    沈信也佩服万零这么快能写出两本书:“是什么书?还是散文集?”

    “不是,是小说,言情小说。”

    万零笑道。

    “言情小说?”

    沈信一皱眉,他对这个题材没有多大兴趣,刚要说什么,他忽然看到万零眼神中有隐藏的笑意,马上说道:“小滑头,跟我也耍花枪,不是言情小说那么简单吧?”

    “嘻,居然被你看出来了。”

    万零马上承认了:“不过也确实是按言情小说写的,只是和普通的言情小说嘛,有那么一点点区别。”

    “什么区别?”

    沈信笑问道。

    “如果你有兴趣的话,等书出版后可以去买一本看看。”

    万零一本正经说道:“我现在可是要靠这个吃饭的,你是大明星,不会连支援一下我也不肯吧?”

    “当然肯了,你的书一出版,我就全买下,除了谁也不让看。”

    沈信手一挥,很有气势地说道。

    沈信这个夸张的姿态,马上又惹起万零一阵笑声。

    而在这个时候,秦歌和马天成的声音越来越大,沈信和万零走过去一看,原来两人的比拼已经到了关键阶段。

    一开始是对对联,接着两个人对诗词,现在两个在轮流引用着名人名言。一听两个人比的内容,沈信马上就知道马天成败定了,窜改名言可是秦歌的强项,由此可知他的库存量。

    果然不出沈信所料,一方面是资料没有秦歌丰富,另一方面更因为肺活量不够秦歌大,马天成终于气喘吁吁地认输投降了。

    “哈,以德服人,现在你服不服?”

    秦歌趾高气扬地对马天成说道:“如果不服的话再来,你一句,我两句,免得说我欺负你。哈哈!”

    听其言,观其行,沈信在心里对秦歌下了判决书:这孩子真是没救了,这辈子大概就是个这样子了。

    而马天成面青唇白,连气也喘不过来了,只能俯首称臣:“服了,我服了,你简直就是文学辞典,我比不过你。”

    “吼,吼吼!”

    秦歌得意地挥着手臂走了,一边走一边还嘟囔着:“以德服人,以德服人!”

    马天成好不容易缓过气来,沮丧地说道:“我是没信心了,先有万零就不说了,人家毕竟是文学爱好者,现在居然连这个小混混般的秦歌也比不过,我还是另外找份工作好了。文学这一行,不太适合我搞。”

    听马天成这么心灰意冷,沈信却忍不住想笑,连忙安慰道:“你就不要被那小混混给蒙了,他那全都是用来唬人的,你要相信他比你强,你可就上当了。”

    “是吗?”

    马天成很怀疑地说道。

    “当然了,秦歌就是靠那些东西装学问的,你今天和他比这个算是亏大了,还不如和他比肌肉呢。”

    沈信笑道:“再说了,知道那么多东西并不见得就是懂文学,你去让秦歌写篇文章,看他能不能写出来?创造力才是你的强项,你不要妄自菲薄了。”

    沈信这么一说,马天成算是又恢复信心了,不过说到秦歌,他还是打心眼里服气,那家伙肚子里装的东西可实在太多了,这方面无论如何他是比不上了。

    第118章 以德服人

    回到香港之后,沈信的生活又恢复了以前的安宁。当然事实上环境已经变了,他也不再是以前那个单纯的演艺明星了,在外界看来,这时的沈信更多了一层神秘的面纱。

    由此有关沈信的各种传闻也喧嚣直上,沈信依旧是最热门的新闻人物。不过,这一切似乎是发生在另外一个世界,沈信对其漠不关心,他的注意力,已经完全放在即将开拍的《银河英雄传说》上。

    沈信习惯性的神出鬼没,现在比以往对他更感兴趣的娱乐记者还是拿他没办法。在万般无奈下,媒体把目光投向秦歌,这个家伙是不放过任何一次出镜的机会的。于是秦歌就成了最受欢迎的被采访者,找他录节目的人络绎不绝。

    这样的情况,实在是太有利于秦歌的发挥了,很快有关秦歌访谈的内容就随处可见。而且秦歌在访谈中热情得很,问无不答,答无不尽,实在是最配合媒体的明星了,其在记者中的人气也是高到不可思议。

    不过等把秦歌所有的访谈内容一对照,所有的人都是目瞪口呆了,关于同一件事,他对这个记者说是这样,对另外一个记者说的却是另外一回事,每次都说得那么情真意切,好象是掏心窝子的话。当时每个记者都感激他的盛情,兴高采烈地当成内幕发了出去。现在这么一对照,所有人才发现,这家伙的话一点可信度也没有,简直就是对记者的愚弄。关于同一个事件秦歌一个人就有几十个说法,比之整个娱乐媒体的谣言都要丰富许多。如果说原先记者们即使不知道真相,至少也算有点了解的话,现在他们可就整个人都糊涂了,如堕云里雾里。

    这样的情况下,自然有记者找上门去跟秦歌算帐,质问究竟是怎么回事。秦歌也不生气,先拉记者坐下来,然后开始解释。但这解释慢慢就变味了,秦歌太能营造和谐的谈话气氛,整个节奏把握得非常好,一旦发现记者某方面的兴趣,他渐渐就引导记者自己来谈,他反倒变成了一个听众。这样的气氛让人高兴的忘记其他,忍不住就把自己的心里话全说出来了,直到被秦歌彬彬有礼地将采访者送出门外,采访者还是兴高采烈,觉得收益非浅。

    不过这个情况一到写稿子的时候就变化了,想来想去,记者也想不出秦歌说的话里有什么值得写的内容,反倒是自己讲了好多自己的隐私给他听。这发现让记者大吃一惊,浑身冒汗,这家伙,简直就是魔鬼嘛,他不当记者实在是浪费了。

    不过总是一次采访,不写出来实在是浪费了,于是记者大笔一挥,改写随谈了,题目叫作:《新晋演艺新星秦歌对本记者的一次采访》题目够另类的,不过也算是一次成功的尝试,销售效果良好,更引起人们对秦歌的兴趣。

    只是这样的情况一多了,秦歌算是成了狗仔队最害怕的人了。不同于曾志伟,尽管他的长篇大论令人头晕,但终究还是有真实的内容在里面。也不同于沈信,沈信是只讲认为记者应该知道的,其他套不出什么来。

    秦歌的风格是综合的,他的滔滔不绝类似曾志伟,不过不以气势取胜,有如细水长流,更象绵绵春风,大令听者陶醉。而且他也不象沈信那样有些事缄口不说,什么事也是有问必答。只是他回答的绝对不是事实,而是他荒诞的想象力的产物,其内容五花八门,细节详细无比,当场令听者深信不疑,不过事后却发现纯属乱弹。和秦歌谈过话后,写篇搞笑的文章是可以了,但如果你的目的是想从他的嘴里套出什么,那纯属妄想。

    而等记者们发现秦歌的记忆力同样超人时,他们算是彻底地被打败了。一个记者头一天被秦歌套出了自己有只宠物狗,第二天秦歌就亲热地问那只小狗怎么样了。简直是记者隐私窥探家,记者们算是怕了他了。

    秦歌如此风采,算是不负他为曾志伟挂名弟子的头衔,不过认真说起来,实际更多是在典娆献殷勤中磨砺出来的。而说到他如此下工夫对待记者,也有沈信的意思,就是用各种传言彻底把水搞浑,让想挖掘事件真相的人完全摸不照头脑。在秦歌而言,这是他彻底贯彻“以德服人”信条的行为,香港的狗仔队不是一直以反面角色出现吗?秦歌现在就是以其人之道还施其人之身,就是要让他们也心服口服。也还别说,他做到了,现在他在狗仔队心目中的恐怖指数,比起泼辣的高级督察方容犹要高出若干个百分点。

    这么一番热闹下来,固然是轰动一时的沈信的各种事件都沉寂了,秦歌却也是名声大噪,成为受公众喜爱的明星。秦歌的红更所红在场外,受到各大访谈节目的追捧,凡他参加的访谈,收视率都直线上升,一时间也是知名的公众人物了。

    而在这时候,《青春足球》也开始热播了。已经在各大访谈节目中混了个脸熟的秦歌更是受到观众的追捧,他在现实中的形象和电视剧中的形象差不多,只是电视上更多了球场上铁血的一面,受到喜爱他的观众的追捧也是自然的。而且他在电视剧中的形象更丰满,更讨人喜欢,于是电视剧还没有播放几集,秦歌的人气已经是急剧上升,成为与沈信对抗的人气之星。

    在沈信回到香港不久,诺曼带着他的队伍也来到了香港。从他的助手到一众演员,那场面也是浩浩荡荡。沈信和刘德华为表重视,也是亲自到

    仙恋红尘 (全本)第48部分阅读

    欲望文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按 →键 进入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