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七章 求而不得
遮住太阳的月亮 作者:钟花无艳
第四七章 求而不得
遮住太阳的月亮 作者:钟花无艳
第四七章 求而不得
马车缓缓前行,驶入热闹非凡的夜市。裴承秀坐在车内,刚一掀开帷帘,立即嗅闻到满街美食飘香。
爆炒猪肝发出的葱香令她食欲大增,龙脂猪血的麻油香气令她心痒痒,她明明什么都想吃,奈何李淳风以食材与药性相冲这一个理由横加阻拦,什么都不准她吃。
马车驶过半条街,停在一个小巷子,李淳风离开马车一会儿,片刻之后,复又回来。
“尝尝。”
一碗金黄脆嫩、甜而不浓、油而不腻、软糯香柔的糖油糍粑放到裴承秀的手里。
裴承秀仅仅品尝一口便觉得好吃得舌头都要化掉,哇了一声,毫不掩饰心中的惊喜:“这是什么东西?真好吃!”两个糖油糍粑被迅速地吃掉。
不知是否因为美食当前,所有的坏心情在这一刻一扫而空,裴承秀开心的笑了,眯起的眼眸就像天边一轮月牙儿,还主动同李淳风讲和:“觅食有功,我原谅你了。”
李淳风掏出白帕,拭去裴承秀唇角的残余糖渍,淡淡的问:“原谅我什么?”
裴承秀想了想,郑重其事道:“原谅你偷偷摸摸地尾随我。”
李淳风面色不变:“那么,凡是令你不开心的事,都一笔勾销罢。”
咦?
裴承秀以为自己听错,毕竟,最后的回答不怎么符合李淳风清高孤介的作风,反而隐隐地放低了身段。
心中生出一丝狐疑,又听见李淳风道:“是我不对,曾经说过许多令你难堪的话,也曾经做过许多令你难堪的事。”
裴承秀听得愣了,脸上一热,又惊又喜,思来想去一番,大大咧咧道:“没你想象的那般严重,我还好……算啦,大人不计小人过,我原谅你就是。”
李淳风不再说话。
裴承秀很纳闷,不明白李淳风为何忽然向她道歉,正要询问,行驶在岔道口的马车为了避开忽然涌出来的一波人群不得不急停,她没坐稳,身子遽然一偏,直直地往前栽了过去——
李淳风稳稳地扶住了她的脑袋,避免她撞向车壁。
裴承秀有些不好意思,想要别开脸,发现李淳风的手还按着她的头,她怔了怔,无意识地抿了抿朱唇,一层薄薄的绯红渐渐蔓延到双耳,讷讷地开口:“你……可以放开我了。”
李淳风低低的应了一声,大手缓慢地放开她,视线却在她微启的唇瓣流连了一会儿,刹那,一种异样的情怀从心里泛了出来,他没有避嫌,微凉的指抚上去,拂过她的眉梢,轻揩她的双唇。
她如此娇羞。他,想亲吻她。
可以?抑或,不可以?
……
李淳风的思绪在这一刻停滞,最终,他俯下脸,缓缓地拉近了与她的距离。
裴承秀不是没有预感到什么,然而,她又觉得自己想多了,李淳风不喜欢她,从来都不喜欢她,哪怕看过她的身子也依然可以摁着她的脑袋逼她喝洗澡水,怎么可能轻薄她呢?
裴承秀侧了一下脸庞,无意识地拉开与李淳风的距离。
然而,想到喝洗澡水这件事,裴承秀难免窝火,咽了咽发干的喉咙,几乎是没有任何迟疑地开口:“李淳风,我越来越不懂你了,你真的应当好好反思一下你的言行举止。”
裴承秀提的是旧事,李淳风却以为她意指当下。
登时,李淳风停下动作,神色尴尬。
彼时的夜市人声嘈杂,小贩们的吆喝买卖声不绝于耳,还有谈笑声及杯盏碰撞声从沿街茶馆食肆酒楼不时地传出,鼻端嗅闻到酒香,裴承秀的注意力瞬间被吸引过去,兴致勃勃的说:“李淳风,我想下车走动走动。”
也不管李淳风同意与否,裴承秀戴好帷帽,拄着木杖下了马车。
行走在熙熙攘攘的人潮之中,裴承秀被撞了好几次,好不容易走到卖酒的摊子,还没开口询问酒水价钱,一旁贩卖胭脂水粉的老板娘赏心悦目地打量她身后的李淳风,一道媚眼抛过来,抢占先机道:“这位郎君,为您夫人买一盒燕胭罢?我家的金花胭脂名扬全城,轻轻捻一片涂抹在双颊,肌肤立刻粉嫩红润,整张脸宛如出水芙蓉,千娇百媚,婀娜妖娆,谁见谁怜。”
“我和他不是夫妻。”不待李淳风回答,裴承秀脑袋摇得似拨浪鼓,“我不需要燕胭。”
“不是夫妻,那便是未婚夫妻。”老板娘媚笑,“姑娘,您素面朝天的模样也很好看,只不过,若能薄施粉黛仔细打扮一番,必定艳压群芳,更得未婚夫之欢心。”
“艳压群芳”四个字令裴承秀顷刻之间没了反对意见,莫名想起了吕珠。
虽然很不愿意承认,但也不得不赞同吕珠越来越楚楚动人的主要原因应归功于长安城里的胭脂水粉。
她如果认真地打扮打扮,说不定,可以把吕珠比下去?
思及此,裴承秀当即改变心意,立即去摸腰间的钱袋,岂料一阵摸索之后,裴承秀很惊讶地转过脸:“李淳风,我的银子被偷了。”一定是刚刚被挤在人潮中,顾此失彼,遭了窃贼!
普天之下,居然有毛贼敢在她头上动土?!裴承秀脸色一变,气愤不已:“你等我片刻,我去追贼。”
“流贼勿追。人来人往,你又行动不便。”李淳风拉住她,“想要什么?我赠你。”
“……不用你赠,算我借你的。回去之后,我让尉迟敬德把银子还给你。”
听见一番亲疏有别的回答,李淳风睨裴承秀一眼,语气很是微妙:“向我借银子?我收取高利。”
裴承秀长长的眼睫扑闪:“高利?有多高?”
数术问题,李淳风信手拈来:“三十七分之二相乘四十九分之二十八,再相乘七分之四,所得几何,便是高利。”
这道问题,是国子监学生答题试卷里最简单的一道题,但是,裴承秀听得懵了,目瞪口呆。
她的脑子好像被浆糊黏住,很费劲很费劲地思考,过了很久,结结巴巴地回答:“万分之十七?”
李淳风温柔的笑了,揉揉她的脑袋:“不错,还算机灵。”说着,一锭银灿灿的元宝抛给老板娘,“全都包起来。回去之后,由着她慢慢挑选。”
裴承秀又惊又窘:“我……”
“公子,我这厢还有一些从苗疆贩来的银饰,您挑选几样合眼缘的,一并儿送给未婚妻?”老板娘接了一桩大买卖,心情激动,眉开眼笑,“你不必再破费,随意挑选。”
李淳风没有说话,目光瞥去,皆是一些常见的簪,钗,錾花,虽精巧别致,却缺少了苗疆的奇异特色,故而显得普普通通。
惟有一支丹雀发簪,丹雀立枝头,口中衔枝蔓,寓意“生命不灭、循环无穷”,雀背满布银片银花,远看恰似一团繁花锦簇,质感极强。
李淳风迟疑了一下,仍然揭下裴承秀的帷帽,露出了她一张不施粉黛却也姣好的容颜,亲手将这支银簪戴在了她的发髻。
仔细端详,半晌,凤目之中闪过一丝满意。
“承秀,”李淳风弯唇道,倾诉,一语双关,“你这样,很好看。”
*
并不遥远的巷口。
吕珠目光阴冷地盯着李淳风与裴承秀。
从晋阳一路跟踪至长沙郡府,她只能远窥,不敢接近。如今,亲眼见证李淳风对裴承秀动了真情,她如何能袖手旁观,如何能隐忍不发?
滚滚恨意袭上心头,狰狞之色在吕珠的脸上一闪而过——
手心里的回钩暗器,猝然齐发。
凌厉地袭向裴承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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