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 264 章
新闯王 作者:为爱好裸奔
第 264 章
山陕依旧大旱,皇帝依旧勤俭,但是皇粮国税依旧不能少的半分。上下官吏为了政绩,为了用度,为了上下勾当,为了——反正是为了这样那样的借口都在拼命搜刮。
其实皇帝可以做做样子,而那些官吏士大夫却连这个都不必做的,于是才有了在锦衣玉食的情况下写出的,没有一点色彩的饿殍两个字。
就如现在一样,虽然知道山陕大旱,民不聊生,但皇帝为应付外敌,却依旧没有赈济,也腾不出钱粮赈济。
皇帝也难,外敌环视,大行皇帝需要风光大葬,**里几万宫女太监,外朝里百万的官吏要吃要喝,皇子皇孙不断滋生,都要供养,所以小民便需要与皇帝一起艰难吧。
“一饭一米皆须珍惜啊,过两日,恐怕就是这狗腿也没有喽。”吕世捡起文士丢到地上的狗腿珍惜的揣在怀里。
对于吕世这个倒霉的穿越者,这狗腿就是在这个时代活下去的希望,虽然可能也只是活到几天之后,就也是一个饿殍,管他呢?不过是活着一天便是一天。
第二百友写的无数神奇大陆,漫天神佛啊,感谢你阿拉,一定请老君吃饭。
站在瑟瑟寒风之中,很想仰天大笑,这是上帝给的机会,脱离了当初自己小农家学生的,没有一点未来的出身,老天给一个重生的希望和奋斗的机会,哈哈哈哈哈哈。
但欢笑马上被上下牙齿的交集取代,这好像还是冬天,好像还是那种没有温室效应的冬天。
保暖成为第一,赤条条很潇洒,但绝对不是活下去的办法,一身衣服,一身暖和的衣服才是最爱,也是最主要。看看离自己不远就有一个破败的村庄,赶紧跑进去,希望央告个好心人施舍给自己一身衣服。
捂着羞处,跑进这个低矮破败的,空空荡荡的村落,竟然没有一点人烟气。
破败,真正的破败,一个柴扉,探头探脑小心翼翼的推开——倒了,吕世吓了一跳,希望主人原谅自己的不小心。
院子里是死寂的,没有半点人声,吕世小声的叫道:“有人吗?可有人在?小子遇匪落难,求一件遮体衣物可否?”
这般赤条条的,不是一个遇匪的借口实在说不通。
没有人声回应,咬咬牙举步前行,光顾着盯着那半开在寒风中摇曳的门扉,却不想脚下被东西绊住,一个踉跄,勉强站住,回头看时,当时是亡魂皆冒。
一个破衣烂衫骨瘦如柴的汉子,就倒毙在自己脚下。
“不是我干的。”这是第一想法,“报警。”这是第二想法,“衣服,”这是第三也是本能的想法。
那死倒身上毕竟穿着一件破烂棉服,但这棉服却是右壬短衫,下面一件快烂没了裤腿的裤子,一看便是古人的衣裳,头上蓬乱但高高挽起的发髻更说明,这是一个古代人。
看来报警简直就是无用,先前自己就知道自己是穿越众,但就是不知道穿越到了什么地方,什么国度,现在好了,自己知道身在何处了。
古人,现在这位大叔绝对的是个古人,而且还是个汉族的古人,这让吕世长出一口气,“还好我还在古代中国。”
中国上下五千年,除却五胡乱华时候,百姓服饰并无大的区分,虽然看不出朝代,但无论看得出看不出朝代,但在这个古人的服饰上看,都说明这是在古代的中国,这就足够了,现在最爱的就是这身服饰了。
向那古人告个罪,那身破烂衣裳现在已经在吕世身上了,做人的厚道让自己忍饥挨饿的寻了个半截锄头,就在这空无一人的院子里,挖了个大坑,把这位好心赠送衣物的大叔掩埋,然后离开这已经没有一点人烟和吃食的村庄。
自己得到穿越年代信息,是看见村头官府催苛的告示。
寒风中一张大纸粘贴在村口的墙上,破败的在风中飒飒作响,吕世喜好古文和书法,这繁体字倒是不陌生,细看起来确是一张官府对这个小村催逼皇粮赋税的文告,不过是一些数目和恐吓,落款却让吕世变得目瞪口呆。
大明崇祯元年,榆林县县令宣。
告示的破损程度告诉吕世,这是刚刚粘贴不久,看看上面每户须缴纳去年所欠的钱粮,和今年需要上缴的赋税负担,再对照破败的民房,荒芜的田地,就知道这村落的结果,一,逃离,二饿死,三,没有第三。
吕世傻愣愣的站在村头,茫然四顾,但心中却是翻江倒海样的翻涌。
明末,那是怎样一个乱世,那是一个怎样的人吃人的世界,大家都知道,这个正在走向没落的王朝,外有强敌环视,内有天灾人祸,流民造反,真的让吕世欲哭无泪。
老天,人家穿越不是为将为相,更变态的便是成为皇帝太子,可我便一眨眼间成了流民,老天何其不公?这让穿越众情何以堪?
好吧,吕世在瑟瑟寒风中植物人半晌之后,对着老天伸出一根中指。
我既然来了,我虽然没有为将为相,我虽然成为一个流民,我也没有开天辟地的本事,只有不多的生活常识,但既然老天安排来到这个世界,那就赋予了自己一种使命,那就是改变着大明末日的世界,拯救这千万苍生。
吕世热血沸腾了,但是。
但是,这在个世界历史上,有着崇祯,李自成,张献忠,洪承畴,野猪皮,皇太极________等等,这些历史人物或聪明绝顶,或手握重兵,或杀伐果断,怎么是自己这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流民能战胜的?想想就头皮发麻。
算了,还是投奔南方去,找一个安稳富庶的地方,利用自己的百年优势,开开金手指,大发其财,安安稳稳做个富家翁才是保命之道。
但是,吕世肚子的轰鸣,让他忘记了什么崇祯,李自成,张献忠,洪承畴,野猪皮,忘记了什么改天换地,忘记了江南富庶,让他只想到一件事——怎么先填饱肚子,这个根本就是先——活下去。
活下去,不在第二天成为大明的一个饿殍,才是一切的根本。
这个世界最后的一顿饱饭是在前天,那是自己啃光的最后一个狗腿。
当时正在自己啃狗腿的时候,一个蓬头垢面的文士就蹲在旁边看,垂涎欲滴的样子,再配上那文士骨子里的高傲,那情形看在眼里真的可笑。
“和尚也吃狗肉吗?”那文士诧异的弱弱的问道。
这个年代,讲究发肤身体受之父母,不得损毁,男人都是留发的,因为吕世的一头短发,自然被认为是和尚。
第 26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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