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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 7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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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进的平凡生活 作者:普祥真人

    第 74 章

    她又看看剩下的猪头肉,再看看范进,“你……不吃了吧?如果不吃的话我想把它带上,给我大哥吃。”

    “姑娘随意就好。”

    女子欢天喜地的把肉打了包,又到厢房里更换了衣服,等出来时,已经换了身斓衫,做了个书生打扮。时下广州这样打扮的人极多,穿这身衣服确实不会惹眼。只是她走路脚步生风的样子,怎么看也不够斯文,好在惊鸿一瞥间不用担心露馅。

    城里一群大户都惦记着林氏的头,他们门下的护卫镖师,亦是支不可轻视的力量。即使在锦衣卫那里达成默契,下面的人搞什么手脚,还是可能出问题,必要的易容,也是安全的一部分。

    范进看看天色道:“不急吧?时间还有富裕。”

    “路上走走,说说话,留在这里,我怕那头肥猪会在背后咒我不得好死。”站在院子里,女子又朝上房里喊道:“我留在厢房的东西,算是付你的房钱。那几颗人头你交上去,可以换个不错前程,里面断魂枪华龙飞的脑袋,可是值二百两银子,便宜你了。一共也只睡了你老婆几个晚上,这么多银子够本了……”

    房间里寂静无声,直到两人出了门,上房里才传出摔碎茶壶的声音和男子的咒骂。

    这个时间,街上的行人实际已经不多,大多数书生都已经找到了相好,在听曲子或是喝花酒。偶尔有一些,大多是两两为伴的书生,或双手紧握,或双臂交缠,边走边亲切交谈,甚至还有人将头搭在另一人肩上,与情侣一般无二。

    “这就是契兄弟了……”林氏显得很有经验一般为范进介绍道:“虽然都是男人,可是论亲密呢,却不输夫妻。听说连京城里也很流行这个,叫什么翰林风的。”她一边说,一边学着那些人的样子挎起了范进的胳膊,将头枕在范进肩上。

    这样走在一起,肢体接触是免不了的,范进咳嗽一声道:“你……”

    “我什么?这么晚了两个大男人出来,不这样才奇怪吧。万一被仇家看出破绽来砍我,我的武器都被你女人拿走了,可该怎么应付?大不了我们也做契兄弟好了。”女子笑了笑,“我刚才说的话,是真的。我在王家这几天,晚上都是梁氏陪我睡。”

    “梁氏……陪你睡?”

    “是啊,我们这些人是你们说的江洋大盗,闯到百姓家里,间银烧杀不是很常见的事么?当着丈夫的面搞他的老婆,这是我们最喜欢做的事,不奇怪啊。”

    “是……不过似乎男人做这事才不奇怪,林姑娘……”

    “我虽然是女儿之身,不代表我的心也是女儿之心啊。我说为夫家报仇什么的,其实都是骗人的话,洪家都死光了跟我有什么相干?我从来就不喜欢洪大安,也没想过要跟他做夫妻,我爱的是女人,不是男人。像是你那个娘子我就很喜欢,她如果愿意嫁给我,我双手欢迎。我也知道年纪大了就该成亲,我想找女人成亲,大哥又不肯答应。非要说女人大了必须嫁人,不能娶女人做老婆,又说难得有个读书人要我,我嫁给他,就可以上岸做好人,不用再吃江湖这碗饭。搞的我没办法,只好答应。我也跟洪大安说过我喜欢女人这种事,问他肯不肯介绍好看的姐妹给我,结果这个衰仔就翻脸不肯迎娶,还骂我不要脸。如果不是这样,我现在已经是他的女人了。你也是书生,来评评理,我是不是很奇怪?”

    她看看范进,后者并没有如她想象中那样露出奇怪或是鄙夷的神色,反倒是点点头,只表示自己知道了是这样,而没有任何情绪波动的表示。

    “喂,我说了,我喜欢女人啊。”

    “那又怎么样?我也喜欢女人啊。最多算我们志同道合,我有必要大惊小怪么?广东福建这些地方,契兄弟那么多,有契姐妹也不奇怪。男人既然可以喜欢男人,女人当然可以喜欢女人,我对这个没什么意见的。只是提醒你一句,不许动我娘子的脑筋,否则别怪我对你不客气。”

    在前世见多识广的范进,于各式各样的女人见的多了,跟林氏取向一样的也不是没见过,并不觉得有什么奇怪或是值得反对。虽然说反对她对三姐下手,也是开玩笑的成分更大,如果对方真的去找三姐搞姬,结果只能是大打出手,梁三姐的取向很正常,他压根不担心。

    想到梁二姐白天那愤怒的神情,范进此时才恍然,原来她的怒火正来自于这个女强盗要求她陪睡,向来对梁二姐来说,不管男女,这样的事都难以接受。如果不是她出自市井,接受能力比较强,现在怕是出人命都不稀罕。

    看到他是这种云淡风轻的态度,林氏反倒是有些迷惘,两人走了一阵,她才说道:“大哥犯了个错。他选错了合作伙伴,如果他是选你做朋友,也许就不用像现在这样了。洪大安这个人读书就厉害,其他就没什么出色的,大哥问过他一些建国的问题,他说的也很迷糊,听了半天听不懂他说什么。像是你这处理伤口的学问他是不会的,你这种器量他也没有。如果当初……算了,现在说这个没有用,反正我把这个秘密也告诉你了,你就该相信我对你没什么恶意。我跟姓洪的没拜堂,也没什么感情,你杀他全家自有他跟你算账与我没关系。只要我大哥可以出来,我们两边就当什么都没发生过,以后或许还可以做朋友。”

    “能不能做朋友,要看缘分,眼下这关过去,才能谈的到以后。林姑娘,你是个聪明人,很多事不需要我多提醒,到了里面请你控制好自己的情绪,否则只会害人害己。如果因为冲动把你自己陷进去,可别怪我不讲信用。”

    第一百零二章 探监

    锦衣卫的监狱,本就建于地下不见阳光,关押林凤这种重犯的地方,位于牢狱的最里端,环境便更恶劣一些。阴暗潮湿,长年不见阳光,白天和黑夜在这里区别并不明显,不管什么时候进来,都需要灯火照明才能看的见。

    夜风呼啸,吹过气孔,发出阵阵呜咽声,仿佛鬼哭。一阵阵撕心裂肺的嚎叫声、啼哭声顺着风飘过来,伴随着牢头手上钥匙那有节奏感的叮当做响,让人很容易生出一种离开人世进入阴间的错乱感。眼前那条昏暗不明似乎永远没有尽头的甬道,就是阴阳之路,一直走过去,就可以看到阎罗王。

    即便是江湖上有名的硬气好汉,受了锦衣卫的刑也要脱层皮。喊疼喊冤乃至叫妈的声音,反复折磨着林氏的神经。她的嘴巴闭的很紧,手上紧握的灯笼阵阵颤抖,灯火随着胳膊的抖动而摇晃,就让这路变得更为诡异。

    越往里走,叫喊声听的就越清楚,一些声音听起来很熟悉,应该是自己认识的人。既想要看到熟人又怕看到熟人的矛盾心理之下,林氏甚至不敢向两面去看。

    之前她随着海盗攻破过大户人家的庄园,也占领过沿海县城,于县衙门或是地主家的水牢都见过,认为人间地狱不过如此,所谓心理准备也是从此而来。可直到此时她才认识到,原来十八层地狱下面,还可以修地窖。

    “范进,你不得好死!”

    “姓范的,我杀你全家啊!”

    类似这样的叫声越来越多,而这些声音的主人,林氏都认识。平时他们都是些武艺高强铁骨铮铮的好男儿,可是现在听声音就知道落到什么处境。空气中血腥味、粪便臭味以及其他的味道混在一起,让一向能吃苦的她也暗自皱眉,可以想象的出,人在这种环境里过的是什么日子。

    诅咒的词句很恶毒,骂的人咬牙切齿有着食其肉寝其皮的气魄,如果人能够冲出来,怕是范进现在已经死的连渣都不剩。作为海盗,类似的诅咒林氏也听过不少,比这更恶毒的也有,通常都是由受害者发出,作为发起诅咒方,却是很少见。

    向来信奉能动手就别嚷嚷原则的海盗们,更喜欢用武器教训对手而不希望劳动神明,越是这么骂,越证明一点:他们除了漫骂诅咒之外,对这个书生没有丝毫办法。

    牢头手里的鞭子如同长了眼睛,隔着栅栏抽进去,百发百中向不落空,谁骂的凶,皮鞭就在谁身上落下。范进则笑道:“不用那么麻烦,谁骂的凶,明天不给饭吃就好了。”

    “范公子高见,不过他们现在本来就是两天一顿,这帮杀才,吃这么少还有这么大气力骂人,看来口粮还是要减。”

    锵锵……

    几声清脆悠扬的拉刀声在林氏身旁响起,佩刀的锦衣官校提醒着来访者不要自不量力。在林氏四周,十几名高大健硕的大汉将她包围起来,从呼吸和气势上判断,每个人拿到江湖上,都可以被称为高手。

    萨保安排了这次会面,自然不允许出任何纰漏,每一名护卫都是手下精锐,林氏再怎么能打,孤身一人与这么多人交手也会吃亏。望着身旁这些如同牛头马面的随行者,林氏不由暗自感谢起范进的安排。如果不是换了男装,如果不是把自己搞成这副鬼样子,今天或许就真的走不出去了。

    漫长的甬道亦有其尽头,来到这条黑暗之路最深处时,牢头站住了脚步,指着尽里面一间牢房道:“就是这里了,不过只能隔着门看,不能进去。”范进递了块银子过去,他想推脱,范进反倒是把脸一板,“礼不可废,这是圣贤说的话,我们不能跟圣贤对着干,拿好。”

    牢头笑了笑,主动走到一边,那些护卫也略微退开些,但是刀都拿在手里,只要林氏有劫狱倾向,他们就会扑过去将之切成碎肉。牢房的栅栏格外坚固,缝隙又少,想想也知道,从这种缝隙里递进去的食物不会有多少,林氏怀里的猪头肉注定递不进去。

    牢房里一片漆黑,看不清里面情形,人一靠过去就能闻到令人欲呕的恶臭,比起方才的味道更为严重。本来广东的天气就以闷热潮湿为主,而地牢显然让这一情况变的更为严重。地面上的坑洼处,都积着水,牢房的环境只会更恶劣,人在这种环境里,终日见不到阳光,注定会一点点腐烂、发霉……

    林氏皱着眉头看向范进,后者只摇摇头,“没办法,这种牢房,就是这个条件,不管谁住进来,都是这个样子。”

    “我要看我大哥……”

    “自己拿灯笼照,你放心,他死不了。这么重要的犯人,不会让他随便死在监牢里,相反还特意保住了他的命。但是你想必能明白,上刑再所难免,所以他现在行动上不是很方便,你可以看看他,至于能不能说话,我不敢保证。”

    林氏举起了灯笼,向着牢房里四下寻找,虽然灯笼能提供的光芒有限,但勉强可以看到牢房里的情景。整个房间的规模并不大,并没有家具之类的物件,包括床铺也没有。只在角落里堆着一蓬乱草,大约充当床铺的职能。

    灯笼微弱的光照到上面,依稀可以看到一团物体。第一次照过去时,林氏并不相信那是个人,很快扫过去,待发现再没有大哥踪迹时,才重新将灯笼转过来,紧紧照在那团物体上。

    那是团血肉模糊的物体,任何人第一眼望过去,都不会相信那是个人来着。直到她反复观察良久,才惊呼了一声,“大凤哥?”随后那团血肉动了动,便又没了动静。

    林凤的身躯虽然不算如何高大,但终究也是成年男子,这时看去,这个肉团充其量只相当于一个孩子,与其说是人,不如说更像一团烂肉堆在那,等着一点点腐坏。

    “大哥!大哥!是我,我是小妹!大哥,是你么?大凤哥!你看看我啊,我是小妹,我是幺妹!”

    林氏手上的灯笼落了地,人向前扑出,直撞到牢门处,用力地摇着栅栏。这种地方的建筑坚固是没问题的,即便是大力士,也不会把牢房门摇开。几个护卫并没有阻止她摇灯笼,只握着刀目光紧盯着林氏的动作,如果她再做出什么过激地举动,多半就要出手干涉。

    第 7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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