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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九节:限时专递人(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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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于战场的异能,数量很多,哥达经验丰富,没有学过也应该见过,没有见过也应该听说过。但眼前这个异能不同,种种迹象表明它应该是个初级异能,然而释放手法离奇,效果更是惊人……哪来的?

    新异能?改进异能?这两种猜测最合理,可是,这不是无名小辈能做成的事……即便在异能师总会,这都算是功绩!

    他想到了玛西亚,但立即又否决了。那傻姑娘连自己都不如,能研究出这种招数?再说暴戾血腥的玩意也不是她的菜……真令人费解。

    但不管怎么说,哥达今天都大开眼界、收获不小。

    荆棘玫瑰这一仗,普通部队可圈可点,异能层面精彩亮眼。他们把自己的优势完全发挥出来,从头到尾压着敌军,打得巧妙,赢得彻底。

    痛快!

    哥达对汤森的心态,从鄙视变成了钦佩。半个月的艰辛跋涉,他此刻觉得很值。

    感叹完之后,哥达开始收拾图纸,刚刚弄完,耳边就有听到了一阵马蹄声。他转头,看到那位杀人最多的黑甲骑士正骑马往这边来。

    卸下轻视目光后,无论怎么看,哥达都觉得荆棘玫瑰的人顺眼。他也知道自己被发现了,于是收起掩饰行踪的小异能,落落大方的降低高度,接着在百米之外降落。

    威风凌凌的飞行兽从浮云中穿出,巨大的身姿体态令人望之色变。

    远远近近的人都在观望,飞行兽发出几声提醒的鸣叫,调整好姿势滑翔下来,扁平的身体稳稳的降落在一片草地上。

    这时,黑色骏马已经站到小土山上,距离飞行兽不过百米。

    年轻的骑士脸色平静,目光清亮。在飞行兽降落的时候,他脱下沉重的手套,从头盔夹层里掏出根烟叼在嘴里,搓搓指头点燃了,很享受的嘬了一口。

    刚刚跳下飞行兽的哥达看见这一幕,嘴角不由抽了下——这是个兵痞!

    由远而近的急促马蹄声戛然而止,十个黑甲骑士停在兵痞身边,戒备意味十足。哥达毫不介意,他把文件袋往胳肢窝里一夹,健步走向对方,人高腿长,很快就走到山下了。

    “异能师安道尔分会信使,哥达?西顿!携带休斯分会长亲笔信,要面呈汤森?奎尔萨!”

    “搞半天是个送快递的。”兵痞吐了个烟圈,然后轻描淡写的弹弹烟灰:“拿来瞧瞧。”

    一个黑甲骑士御马下来,俯身从哥达手里取走信件,最后送到兵痞手里。

    兵痞心不在焉的接过信,斜眼看看信封上的小徽记,还对着太阳照了照。然后才划开信封,扯出里面的信纸——哥达看见后心里一凉,他就是汤森?奎尔萨?荆棘玫瑰的大首领?

    不会吧!就他这幅德行也能当大首领?

    哥达的想象里,能玩出精细战术的人不可能这么年轻,也不会是一副吊儿郎当的做派。他应该是个年纪四十岁左右,严肃深沉的腹黑男才对,他叔叔那样造型的只算凑合。

    可眼前这人……哥达干脆扭过头不去看他。

    土山上面,在确定信封的徽记、隐藏的暗号没错后,汤森才抖开信纸开始看。

    休斯大叔的笔迹,这笔好字甩了汤森至少八条街,而且冷面大叔第一句话,就是说他字写得太烂,已经到了不能容忍的地步!

    汤森瘪瘪嘴,很不以为然。

    衙内很擅长为自己开脱,他立刻就觉得冷面大叔看问题很片面——除了签名外,自己能写好的字还有不少,比如“同意”、“驳回”、“滚来见我”这些字句就可以写得风飞凤舞嘛。还有啊,画圈这种事自己也很拿手。

    找够了理由,汤森才笑着继续看信。

    整封信的内容很简短,大叔首先说这次的战争蹊跷,上面的上面没发话,如何处置要随机应变。然后说送信这人是自己的弟子,应该能帮上汤森的帮……能帮得上忙?哪方面的忙?这话说的真是没头没脑啊。

    汤森不禁抬眼打量信使。

    身材高大的信使已经漫步到土山侧面,他两腿并起、背对汤森,正遥望远处的部队。汤森注意到他腰身挺直,两片肩胛骨的间距很小——这是一种军官站姿,他肯定已经养成习惯了。

    其实信使走过来的时候,汤森就在他身上看到很多熟悉的东西,虽然他穿着异能师常服,可那种稳健威猛的步伐,只有敬业且专业的军人才能走出来。转身和夹文件的动作都印证了这点……看,他现在两手放在腰侧,这可不是因为腰酸,他在下意识的找武装带。在汤森的远古记忆中,信使这种军姿被戏称为普鲁士学院风,有勇武、高傲、敬业的寓意。

    汤森自己这种姿态叫波西米亚风,什么意思呢,就是对比强烈、随心所欲、混搭乱来、出场前你肯定猜不到……不过汤森现在要变化风格了,因为荆棘玫瑰缺人啊啊啊啊!

    单凭这个站姿,汤森就要定这家伙了!

    “哥达?西顿先生,一路远来,真是辛苦。”汤森脸上露出点笑容:“我是汤森?奎尔萨,信件已经收到,需要交付哥达先生凭证吗?”

    “不用。”哥达正在观察骑兵搜索战地,没注意汤森套近乎:“那老头没说,我也没问。”

    “那老头?”汤森微微一惊:“你叫休斯大叔、你的导师——老头?”

    “想揭发的话自便。”哥达同学看得目不转睛:“如果不知地址,我可以告诉你。”

    “我了个去,你脾气够臭啊。”汤色心中暗喜,这种姓格的军人其实很好打交道,比异能师爽快多了:“别说我没提醒你,你口中所谓的老头,已经把你卖给我了。”

    哥达转身,用冷淡的目光看着汤森,好半天之后才说:“暂时的。”

    “哈哈哈哈哈!管他暂时不暂时,见面就是缘分!”汤森畅快的笑了一通:“既然要在一个锅里吃饭,以后就是自己人了!别跟我这么见外——去找匹马给哥达。”

    不知道为什么,哥达的嘴角又开始抽了。

    “你喜欢看部队?放心,以后让你看个够。”汤森毫不在意对方的小动作:“不过现在可没这功夫,你跟我回营,有些话要问你。”

    “一定不是他指挥的,冲阵的人里也肯定没有他……”哥达盯着汤森骄狂的背影,心里反复默念:“这种看了就想揍一顿的人,怎么能是首领呢?一定另有其人!”

    “哥达先生。”轻灵的女声在哥达耳边响起,他回头,看见一位黑甲骑士正对自己俯身,把一根缰绳递过来——黑色盔甲上留有几丝划痕,还有一点血滴,明显属于刚才冲阵的人。

    黑甲骑士里居然有女的?!

    “谢谢。”哥达目光沉稳:“请问小姐,你是几级异能师?”

    “哥达先生,我还不是异能师。”重甲骑士的头盔摇动几下,带着少女的羞涩:“我叫妮莉雅,还是中级学徒啦。”

    “那么……”哥达看看其他几位重甲骑士,感觉有点不妙:“这几位是?”

    “都是学徒。”妮莉雅的头盔向上昂:“我们十个人,都是汤森导师的学徒哦。”

    “学徒?”哥达愣住了,居然只是学徒,那混蛋带着十个学徒冲阵还赢了!

    “是啊,我们都是刚刚学会的异能。”妮莉雅不知道这话会严重打击哥达:“导师说,要带着我们一路打下去,争取拿到更丰富的使用经验。”

    “刚刚学会的……”哥达脸上的镇静,彻底崩塌。

    哥达走进首领大帐的时候,整个人都恢复到满血满状态。

    毫无疑问,哥达是个厉害角色,出身好,能力强。因为家教森严,所以此君骄傲内敛,行事颇为低调。在与少女学徒对话时,他遭受连串打击,可心中那股不服输的劲也被唤醒了。

    这股不服输的劲,当然是针对汤森!

    如果汤森在某方面很厉害,哥达肯定不会在意;如果汤森在战争异能两头都很厉害,哥达也不会嫉妒;就算汤森如此强大年纪还比自己小,哥达也能以平常心对待……因为哥达明白,这世上总会有人强过自己、而且会在自己面前出现。

    与其羡慕嫉妒恨,还不如做个朋友。

    关键是汤森的态度,他太吊儿郎当了。异能与战争这两件事,人们必须严肃对待、刻苦学习!汤森这种态度,等若是嘲笑那些下苦功的人,极其可恶!

    不过哥达也有点纳闷,因为他平时很冷静,就算面前的人再怎么可恶,他最多腹诽几句,绝对不会表现在脸上。但汤森这混蛋不同,他总能犯哥达的忌讳,而且一犯一个准。

    汤森进了大帐,先耍个霸王卸甲,然后坐在主位上双眼微眯、指头乱敲。

    汤森熟悉的行当和职业有很多,但最熟悉的人群,肯定还是军人。所以在跟哥达见面时,他一眼就看出对方的属姓。

    哥达这家伙是很少见的军人,优点与缺点都很突出。

    优点不用去想了,因为哥达是休斯大叔推荐的弟子。信上白纸黑字的写着,他刚刚通过三级异能师晋升考试,成绩优良。

    另外,哥达家里代代领军,本人也热爱军事,安道尔联盟军校毕业时是第一名,毕业后亲自指挥过七次联队级的战斗,全胜的战绩……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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