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 109 章
三国刀客 作者:刘后主
第 109 章
“段公子,你为我撑了这把伞,在我看来,它就值六百两金子。”
“……你这么厉害的高手,还在乎这一把伞?”
“做个高手又有什么意思?有人可怜你,能为你撑一把伞,这就是最珍贵的礼物啊。”宋官子妩媚笑道。
“小凡真是你的孩子吗?”我心中一动,赶忙转移话题。
“嗯。”盲女顿了顿道:“他是我杀的第一个人家的孩子。我觉得他可怜,便收养了他,现在我和这个孩子相依为命。不然,一个人还是很孤独的。”
她忽然问我:“你知道我为什么要弹琴?”
“为什么?”
“因为我喜欢数琴弦,一日里都要数个四十遍。然后就再也不数了,因为我舍不得多数。”
“舍不得?”
“因为我要留着慢慢地数。”
我想笑,却已笑不出来。像她这样的大国手,一张琴上有多少弦,能发出多少音色,她岂能不知?
这话虽然很可笑,但却又多么可怜!
第一人称:我是为何写这种小说的?
总有读者质疑我为什么用第一人称视角写本书,今天正好有空,我统一回复说明下。
突然有一天,我也不知道哪根筋出了毛病,就想写一本小说了。于是,我在书桌前搓了搓手心的汗,小心翼翼地戴上了眼镜,一口气写了三千个字。我很兴奋,端起蜡烛把此文从前到后看了好几遍,觉得这下人生不再迷茫了。
当时,我完全没注意到我用了第一人称的视角。直到发到了网上,有一位读者给我提醒,说你怎么用了第一人称,很多人不爱看的,会仆。我半信半疑,于是内事不决先问了百度,有很多人提了看法,我都一一记录在案;外事不决又去问了谷歌,老外倒是没什么意见,他们更喜欢个人英雄主义。
最终,我还是决定用第一人称。因为,其实很多书都是第一人称,我不算是小白鼠。例如大火的《鬼吹灯》、《盗墓笔记》,唐七公子的《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挪威的森林》、《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原谅我红尘颠倒》、《尘埃落定》、《江山如此多娇》……国外很多名著都是第一人称视角,例如我最喜欢的《简爱》。
例子太多,我就不一一列举了。但为什么也有很多读者不喜欢第一人称的叙述方式呢?我觉得,可能连很多读者自己都不太明白,只是觉得看我这种非著名作者的书会不舒服。你一个写网文的,玩什么第一人称啊?这样的质疑不是没有道理。
首先,第一人称视角很考验作者。它有很多天生的局限,例如不能开启“上帝视角”,你要是不小心被人一黑砖拍晕了,这故事就没法讲了。另外,你也不知道别人心里在想什么,无法满足读者的“窥私欲”,天下大事别人不说你和读者两眼一抹黑。所以,需要作者用更细腻的文笔去诠释细节,更圆滑的叙事手法去转成,更好的逻辑去叙事,更……请相信写到此处,我也得出去抽根烟。
其次,第一人称视角很考验文笔。我在上面列举的那些书,都是大神的书,他们的文笔经历了万千读者的验证。但好在,一开始他们跟我一样都是小白——这句著名的论述时常给了我信心。为什么考验文笔呢?因为有一种读书的感觉叫做“违和感”,你既然用的第一人称,例如装逼打脸这个事很麻烦,一不小心就装成了傻逼,让读者服了剧毒就再也江湖永不相见了……让读者代入感很深,但又很反胃,这事就悲剧了。
……
还是说说我为什么用第一人称吧。很久很久以前,我上学的时候,支撑我熬过那些暗无天日的日子的精神寄托,就是看小说。我来者不拒,光初中阶段大约就看了二千多本小说,当然大多数是武侠。我单纯而迷乱的时常幻想着,如果能去书中的世界那该有多好!那是一种“灵~肉纠葛”式的依赖。
当然我去不了书中的世界,但做人总要需要做一些梦的,这让我们的心灵可以生活在别处。所以,我为自己选择了一个做梦的理想,就是写一本书,去创造一个世界,当然里面最好要有自己的影子——那其实并不是我自己,而是一个“小人物”。
我所写的,是一个小人物视角下的三国江湖。并且,它是一个不确定的江湖。(之所以不确定,正是因为它没有上帝视角)
长大了,红尘万丈,众生碌碌。为了生活,理想也变得虚无缥缈起来。可是它一直都在。如今,至少有十年,我是靠文字吃饭的,并且在我所在的行业领域,我捧着这个金饭碗吃相还是很不错的。但是,我依然没勇气来写一本小说。这太费时间和精力。我不心疼时间和精力,我心疼钱……写一本书,一年要损失多少养家糊口的钱啊……
但实现理想总是要付出代价的。为了青春那些岁月,那些值得纪念和无悔的日子,我还是下定决心要写这本写完了,我会把它丢给当时在教室内外,罚站了我无数个时辰的班主任,说:“你看,班里曾经那个最调皮捣蛋的孩子,写了本书,实现了他的理想。”
有梦想,我最大。你又能怎样?
相信读者们看到这里会明白,这本书我之所以用了第一人称去写,是因为我想致敬像我一样的那些“孩子”的梦想。它愈久弥新,坚不可摧。
同样,我选择了“武侠”这个点娘的小分类。我看武侠长大的,没理由第一本书不写武侠!没多少人喜欢看武侠了,我不信!只是它需要创新,写法上的和思路上的。当然这是另外一个话题了。
我自信写到现在,第一人称的弊端我规避了不少——前面或许有些生涩,后面越来越娴熟了一些。我每天其实都要花很多的时间去看书,学习别人的长处,我也许写的并不完美,但是总会更加完美。
可能,许多读者还是不喜欢这样的写法。没关系,我也不敢奢求所有看这本书的读者都喜欢,江湖有缘,我们再相逢。但我一定努力让不排斥第一人称视角的读者更加喜欢!也感谢许许多多看书的读者,让我有了更多勇气!
总之,就是一句话:我是新人。初次遇见你,请多多指教!
第一百一十二章 山庙撞鬼
院中,铁匠停止了拉风箱。在这雨天炼制兵器,多少多了些阴阳之气。细雨打着芭蕉,人在江湖,岁月静好。
目盲琴师拿了棉布行囊,裹足了碎琴,挽在手臂上,如同一个出门买菜归来的婉约小娘。我斜眼瞧着挺有趣,打趣道:“宋姑娘,我不小心打烂你的心爱古琴,你不会突然出手宰了我吧?”
女琴师柔柔地摇了摇头,说道:“不会。”
我好奇问道:“你不是杀手榜上很靠前的大魔头吗?魔头杀人可不就都是不要理由的?”
她笑了笑,“其实我也不算什么高手,至于有人把我放到杀手榜上,我也觉得奇怪。其实我才杀了六人而已,除了第一人,其余都是别人花钱买凶要我杀人。可能是因为我所杀的人物,都是接近高手吧。平日里,我可是不杀人的。”
她把杀人说得这么轻松,倒让我无言以对。
我笑道:“你武功这么高,小心以后嫁不出去。你想啊,别人要是知道你是恶名昭彰的大魔头,那当然就不敢娶你了。当然了,就算男人不知道,可以后要是和媳妇因为柴米油盐动起手来,打架比自己还厉害,那让男人情何以堪?像我就不敢娶你这样的媳妇,以后找媳妇肯定找只会女红绣花的女子。”
盲女轻声道:“那我以后只绣花,不和你打架好不好?”
我竟然无言以对。远方细雨落下安静极了,我沉声道:“就怕哪天说死就死了,所以不敢找媳妇啊。况且,我已经有一个红颜知己了。”
“奥……那我去杀了她。”盲女淡淡地道。
我心中一紧:“你……你可不能这样啊!”她要杀了雪儿,可真有这个能力。
“别紧张,我和你开玩笑的。”盲女说道。
我长舒一口气,“可真没看出你也会开玩笑。”
“下面你们要去冀州?”盲女岔开话题。
“恩,怎么了?”
“你们此去想是要路过固陵。此城已荒废数百年,是一座出了名的鬼城。传言这是当日汉高祖刘邦追杀项羽之地,内有二十万楚汉两军冤魂。进城容易出城可就难了。”
我头皮一阵发麻,道:“那我们还是绕道吧?”
第 109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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