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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回七十年代后我爸成了我二叔 第2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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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大伯给大伯娘使了个眼色,大伯娘起身回房,出来时给老李叔塞了五块钱,“我们家,也就这么个情况,你别嫌少。”
    “这是什么话?”
    老李叔赶忙起身,“我感激还来不及呢,说实话,谁家不是那么个情况,我心里都清楚着呢,你们放心,这钱我一定尽快还。”
    接着又看向沈大伯,还没张口,沈大伯便道,“我现在也没事儿,就跟你去队长家坐坐。”
    “欸欸。”
    老李叔眼眶一红,二人往队长那边去了。
    没多久沈大伯便一个人回来了。
    “怎么样?”
    大伯娘问道。
    “队长和老李去吴家了。”
    第25章
    重回七十年代
    沈良轩将凳子拉过来,沈大伯顺势坐下,他手里的旱烟杆里是新裹上的旱烟,一看就是在队长那边裹的。
    “这都在同一个村,别闹得太过分,好歹低头不见抬头见啊。”
    大伯娘说。
    雨还在下,不过已经小了不少。
    沈良轩把之前接满了瓷盆拿出去,倒了后再放回来。
    沈大伯侧头看他, “良轩,长风说他们纸厂需要杂工,不是长做,一个月连续做十天,八块钱。”
    长风一个月才三十块,这杂工十天八块,其实也就比正式工少一点点。
    “这可是好事儿啊,”大伯娘连忙看向沈良轩, “这一个月八块,一年也差不多有一百块了!”
    “还要人吗?”
    沈良轩问。
    “要,”沈大伯点头, “不过没多少人去,也是因为这活儿要求识字,最好会算数。”
    “那我过去跟长风哥说一声。”
    沈良轩起身,在这个时候,能自己做生意实在少,能赚一点是一点。
    长风的手扭伤了,在家也没什么事儿,于是跟沈良轩说,明儿一早他们就去县城,沈良轩也不用带什么东西,就挨着他睡。
    反正一个月才十天。
    不想第二天,队长送他们的时候,长风便见沈良轩背了竹垫,沈良轩笑道, “这天热,我睡地上就行。”
    长风笑着用没事的手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 “你这小子…。”
    坐在牛车上,沈良轩看着身旁不断往后的景色,想起早上出发前大伯娘把家里的鸡蛋全给煮了,塞给沈良轩,让他和长风分着吃。
    十二个鸡蛋,沈良轩以天热,一天吃不完就要坏的理由,留下了六个,剩余六个带上了。
    沈大伯虽然没说什么话,却把他送到岔路口,直到沈良轩走了很远,回过头时还能看见对方的身影。
    就站在那,如山一般。
    “这是你第一次出门干活?”
    镇上还没有班车,所以队长会直接把他们送到县城口,长风侧头看沈良轩,问道。
    “嗯,”沈良轩看向他,笑道, “出门时,我爹妈一直叮嘱我要勤快,不能偷见耍滑。”
    对于沈良轩,在长风的记忆中,他沉默寡言,可却不是偷见耍滑的人,也不是别人说一点,就只做一点的人。
    他有自己的主见,只不过像是被什么压抑住似的,什么也都藏在心里。
    “我第一次出门的时候,我爹,”长风指了指赶车的队长, “生怕我做错事儿,第二天就被赶回家了。”
    队长听了这话哈哈大笑, “那可不,我和你妈连着好几天都没睡好觉。”
    沈良轩闻言也笑。
    “其实出门在外,自己心里都有一杆秤,知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什么话能说,什么话不能说,”长风又道, “外面不比家里,有些人看着是朋友,可却不能是真正的朋友。”
    沈良轩深以为然,不过他没表露出来。
    毕竟这辈子,他还没出过门。
    见沈良轩听得认真,长风便说不少。
    一直到太阳高高挂在空中时,他们才到县城。
    这屁股都被颠疼了。
    队长要去县城办事儿,所以到县城门口就和他们分开了。
    “现在进厂还能赶上午饭。”
    长风带着沈良轩往纸厂那边走,纸厂并不在县城里面,而是在县城门口往东走二十分钟的地方。
    纸厂还挺大。
    进出都需要一个纸牌,上面是工作区域和名字。
    长风带着沈良轩去办好属于他的临时纸牌,再把他带回自己宿舍,一个宿舍住十二个人,味道并不是很好。
    大男人太多,好在屋子不是很杂乱。
    这时候也有人下工了,见长风带着人进来,个个热情地打了招呼。
    沈良轩把东西放下,瞅了瞅长风的床铺,他在下铺,正好旁边就是一块空地儿,沈良轩指了指那地,对长风咧嘴一笑,像个傻小子。
    “不忙,先去吃饭。”
    长风带着他去食堂,三菜一汤,素菜素汤,长风说一周吃一次肉。
    由于沈良轩还没开始干活儿,所以不能免费吃,他的得给饭票。
    出门时,大伯娘便已经给沈良轩准备好了,所以沈良轩拦住了想给他买饭的长风。
    谁家日子都不容易。
    再说秋燕又快生了,以后用钱的地方多了去,长风见沈良轩坚持,便也随他去了。
    “哟,来新人了?”
    两人刚找了位置坐下,便有一男子端着饭盘坐在长风身旁,笑眯眯地冲沈良轩打了个招呼。
    这人留着寸头,个头高大,厂服在他身上像是…。模特装一般。
    沈良轩看他的第一眼,便觉得这人有些眼熟。
    直到长风开口介绍时,沈良轩才恍然记起。
    齐志缘,家中上有一常年吃药的父亲,下有身体不好的女儿,早年生活窘迫,八十年代末开始替人写歌,捧红了无数小生和各个组合。
    一直到网络年代,已经四十多的齐志缘在网络上发了一段自己清唱的视频,一夜爆红,在沈良轩重病期间,对方已经拿下不少奖项了。
    “你好你好。”
    沈良轩忙起身,伸出手。
    齐志缘和长风一愣,不过反应极快的齐志缘赶忙伸出手, “这还是第一次有人像领导那样和我握手呢。”
    这话惹得二人一笑。
    坐下后,沈良轩静静听二人说话。
    说不激动,那是不可能的,这可是以后的大明星。
    而且沈良轩也喜欢听他的歌。
    即便生活那么难,可还是带着希望前行。
    齐志缘就住长风的上铺,也难怪和长风关系好。
    吃过饭,长风把沈良轩领到杂工那边报道,此时那已经有四个人了。
    “好好表现。”
    长风见那边有人,也惊讶了一下,不过很快便明白了,他拍了拍沈良轩的肩膀说道。
    “欸,长风哥你去忙吧。”
    沈良轩排在最后一个人的后面,最前面那个进去待了十分钟左右,出来时有些垂头丧气,看样子发挥不是很好。
    大约过了半个小时,才轮到沈良轩。
    他走进屋子,里面是一个中年男人,他面前放着无数根小木棒。
    “领导好。”
    沈良轩过去。
    “坐。”
    男人伸手,沈良轩谢过后,坐下。
    “把这些木棒搭建出来,要美观。”
    沈良轩应下,开始动手。
    没五分钟,那些木棒便全用上了。
    他搭了一个小院子。
    稳稳当当,男人碰了一下,都没有倒。
    他有些惊讶,看了沈良轩两眼, “经常玩?”
    “小时候爱玩。”
    沈良轩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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