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文NP

第123章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小贴士:页面上方临时书架会自动保存您本电脑上的阅读记录,无需注册
    “如你所见,”梦貘耸了耸肩,“纹丝不动。”
    “不就是拔一把破剑吗?”狼人不屑一顾,“我就不信这世上有我拔不出来的东西!”
    他举起手臂亮了一下他的肱二头肌,跃跃欲试。
    安德鲁翻了个白眼,对梦貘做了个无声的口型:“sb!”
    梦貘并没有阻止他,只冷冷看着他走进八卦阵,然后把两只手握住剑柄。
    只听一声惨叫,吓得美杜莎头上的蛇全都竖了起来张开了獠牙。狼人的胳膊似乎被吸在了那把剑上,整个人发出痛苦的叫声。
    “他这是怎么了?”安德鲁也变了脸色。
    梦貘淡然道:“这东西是天下至罡之气所化的宝剑,不是主人拿不动它,只会让它所伤。”
    “啊!救我……救……”狼人想要抽回自己的手,可是却发现根本抽不动,那剑涌上一股可怕的吸力,正在疯狂抽取他的力量。
    不到片刻,狼人健硕的身体就变成了骷髅,软塌的皮肤裹着骨头滑落在地。
    众人一片寂静,看着这毛骨悚然的情形都不说话,最后还是地狱犬的三头之一试探着去叼起骨头往后拖了拖,刚刚还被吸在剑柄上的人皮此刻被轻松拖到一边。三头恶犬亮出森森白牙,兴奋地开始大口朵颐。
    安德鲁愣了半天才缓缓道:“这……这是怎么回事?你刚才不是只是被电破了皮肤?”
    梦貘看起来一点也不意外,只淡淡道:“因为我是死灵,他是生灵。那剑能破坏我的外壳,但是我本来就没有实体,自然也无法吸收我的血肉。狼人是活生生的生灵,自然会被封印当做猎物吸干。”
    “你知道还不阻止?”美杜莎厉声质问。
    梦貘斜了她一眼,一脸莫名其妙:“他自己要找死,我为什么要阻止他?”
    “你!”
    “好了!”安德鲁捏了捏鼻梁,阻止他们继续争吵。
    “反正已经这样了,我们接下要来做什么?”
    梦貘看了一眼坚不可摧的封印,想了想转身往外走去。
    “喂!”安德鲁看了看那个可怕的封印又看了看梦貘的背影,大声喊到。
    “去找钱潮。”梦貘头也不回道。
    钱潮这时正跟陆天在洱海边上。
    他们两个趁夜深人静,偷偷溜到白天拍摄的地方。陆天给了一枚避水珠钱潮,让他含在嘴里压在舌根下面。
    “一会儿你在水里跟好我,别游散了。”陆天嘱咐他。
    钱潮点了点头,将自己外套脱掉,露出一身昂贵的鲨鱼皮泳衣。背上还背了个野战背包。
    陆天被他的造型逗乐了,笑他:“你这是参加奥运还是野外求生啊?菲尔普斯才穿这个吧?”
    “你别笑,这个衣服在水下减少阻力,游得快,而且还能保暖。”钱潮被他笑得脸色发红,还好此刻夜色浓郁,只有一些天上的星光。
    “好,我不笑霸总的专业装备。”
    陆天拉着他走入水中,钱潮从背包里拿出一个潜水照明灯挂在胸前,可惜只能在水中照出两米开外。
    随着他们完全潜入水中,四周变成了化不开的浓黑,除了水波纹什么也看不到。
    钱潮有些紧张,紧紧拉着陆天的手。
    陆天大约感受到了,轻轻回握他,安抚地摇了摇。
    他带着钱潮游到十来米深的地方,突然周身发出金色的光。这光钱潮见过,它曾烫得魅魔吱哇乱叫。可是此刻他却只觉得很温暖,并没有觉得金光有攻击性。
    陆天周身的金光越来越大,包裹住了他和钱潮,甚至照亮了十来米的距离。
    钱潮这才看到,他们的面前是一艘不知什么年代的沉船,看起来不大,十分残破。密密麻麻的水生物保护住船体,让它看起来毛茸茸的。
    难道那只桃花水母就住这里?这是不是有点寒酸?钱潮心想。
    结果他显然想多了。陆天在船体上画了一个奇怪的符号,那符号就那么奇妙的浮现在空中,然后突然之间,一阵亮光闪过,钱潮本能闭上了眼。
    等他再睁开时瞪大了眼睛。
    面前哪里还是水底沉船,分明是一条热闹的街道。
    灯火通明的街道两边是热闹的商铺,要不是仔细去看,还真的跟人类的夜市非常像。
    只是钱潮定眼一看,那照明的路灯全都是巨大的珍珠。街头巷尾热热闹闹的“人”群都长得奇形怪状。
    很明显,刚刚擦肩而过的那个男人耳朵是鱼鳍,而另一个娇滴滴的白领丽人裙子后面拖着尾巴,好像是某种蛇或者蜥蜴。
    除此以外,水也不见了,放眼望去似乎都凝结在街道的天穹之上,像天空一样。
    “这是……”钱潮试着开口讲话,果然没有水往嘴里灌入。
    陆天对他笑道:“这是妖族的鬼市。”
    他说着带钱潮边走边逛,给他介绍。
    “洱海的鬼市算是西南一带比较大的了。这里不光是水族会来,其他的妖也会来逛。”
    “妖……可是你们不是要抓妖怪吗?”钱潮记得陆天对他说过的九尾狐和鬼王。
    “那是非法的妖怪,没登记的,或者犯了事的。”陆天解释,“合法合规的妖怪,抓他们干嘛?人家好好呆在自己的地界,又不扰民。”
    钱潮恍然大悟:“所以这就是合法经营的夜市。给天庭交税那种是吧?”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按 →键 进入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