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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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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必客气,这是我的荣幸。”
    司机微笑着轻轻关上了车门,等着电吸门自动紧闭,司机快步绕过车头,上了驾驶位。
    上车之后,司机没有半句多余的话,直接向机场开去。
    枪套硌得腰不太舒服,于是高光把枪套往后移了移,然后他开始打量自己这辈子还从未坐过,不对,是从未想过的豪车。
    高光觉得自己的衣服都配不上这辆豪车,这让他确实产生了一些自惭形秽的感觉。
    汽车行驶了大约半个小时,来到了洛杉矶国际机场。
    在私人飞机航站楼停下的时候,车直接停在了两个人身前,一个穿着套裙的女人,一个穿着西装的男人,然后那个穿着套裙的女人拉开了车门,微笑道:“高先生,请下车,请问您有私人行李吗?”
    高光都开始不好意思了,他一只脚迈出了车门,才略显急促的道:“我没有行李。”
    女人四十来岁,她很漂亮,但是让她接待显然不是以女色娱人的意思,史密斯先生的安排没有那么低俗。
    没有做自我介绍,女人微微躬身,道:“高先生,很荣幸为你服务,接您的私人飞机已经准备好起飞了,请跟我来。”
    高光一直在想带着枪该怎么上飞机,但是现在他明白了。
    来洛杉矶国际机场只有一个原因,这个机场离高光最近,而这个机场虽然不是私人机场,但是有私人飞机航站楼,要坐的是私人飞机,只要他想,不,确切的说是只要史密斯先生想,他可以带门炮上飞机。
    高光走进了私人飞机航站楼,全程没有任何停留,甚至都没有任何停顿,他走了过vip通道,直接登上了一架庞巴迪公务机。
    不知道飞机是什么型号,但高光知道这是一架他永远也买不起的飞机,而且飞机显然经过了改装,机舱里只有四个座位,两个明显更好的豪华座椅,两个普通些的豪华座椅。
    女人引着高光上了飞机,然后,那个女人请高光坐在了一个最豪华座椅上,俯身替他系上安全带的时候,用非常温柔而平静的语气道:“高先生,我负责服务您的这次旅行,飞行途中有任何需要,您都可以叫我。”
    高光有些受宠若惊,他有些紧张,所以身体有些僵硬,在点头的时候就能明显看得出来。
    玛丽立刻微笑道:“我们可以起飞了吗?”
    “可以,起飞吧。”
    玛丽走到了飞机驾驶舱哪里,低声说了两句,然后飞机立刻开始滑行,几乎没有任何等待,飞机直接起飞升空。
    高光什么都没要,他甚至没有把座椅调的更舒服一些。
    而在飞机平稳之后,玛丽从后面发出了脚步声,而不是悄无声息的来到高光的身边。
    高光就觉得在铺着厚地毯的飞机里能走出脚步声,这确实也是本事。
    “高先生,您想喝点儿什么吗?咖啡,茶,冷饮,或者酒?现在到午饭时间了,飞机上可以现在制作汉堡和三明治,还有意大利面和牛排,您需要吃些东西吗?”
    高光愣了一会儿,道:“呃,我要可乐,冰的,吃的……给我来个汉堡。”
    “好的,请稍等。”
    等飞机起飞而玛丽先给高光拿了一罐可乐,打开,放在托盘上,托盘上还放着一个玻璃杯里,玻璃杯旁边放着一根吸管。
    玛丽把可乐倒在了玻璃杯里,把纸包装的吸管打开,放进了杯子里,全程用包装隔着吸管,还把吸管折了个花之后,然后又给高光把机舱壁上的桌板打开,最后吧可乐放在了桌板上。
    看着高光拿起杯子喝了一口,随即又把杯子放下之后,玛丽立刻贴心的道:“需要加冰吗?”
    “呃,不用了,谢谢。”
    玛丽立刻微笑,道:“我去准备您的午餐。”
    这真的是一次极其私人的飞行,但高光觉得很不自在,因为他就是觉得受宠若惊了。
    汉堡很快送来了,这就是一次简餐,但是汉堡的味道真的不错,真的非常不错,和高光上一次吃到的飞机餐简直有天壤之别。
    然后,玛丽给高光调了座椅,然后高光觉得需要叫玛丽,却又不好意思叫的时候,玛丽一定会及时出现,但是在他不需要玛丽服务的时候,玛丽又好像能够隐身。
    细节处见功夫,细节是魔鬼,高光很想知道把服务员工作做到极致的玛丽一个月能赚多少钱,只是他真的不好意思去问,不过,他觉得玛丽赚的一定很多。
    飞机在休斯顿降落了,这次降落的是一个私人机场,而这次,一辆劳斯莱斯幻影直接停在了机场里。
    飞机滑跑直到停下,高光下机时,走下飞机舱门,只需走上几米就能上车。
    然后轿车离开了机场,驶上了高速公路,一路兜兜转转,在休斯顿市区又堵了会儿车,最后停在一栋豪宅前门的时候,时间正好是四点五十五分。
    豪宅,绝对是豪宅,透过栏杆围墙和大门看进去,是一个硕大的喷泉,喷泉两侧全是草坪,而在门口稍稍停留了一下,当大门向两侧开启,汽车开进去的时候,高光看到豪宅的白色大门打开了,一个穿着t恤短裤的人站在了门口。
    汽车停稳,一个穿着西服的壮汉上前打开了车门,高光从车门里下来的时候,那个穿着t恤和短裤的壮汉张开了双臂,笑道:“你好,疯狗,哦不,或许我该叫你高光?”
    在看到史密斯先生的那一瞬间,高光明白了。
    对于一个怀揣着发财梦的年轻人,一个初出茅庐的菜鸟来说,在经历了这一路上的朝奢侈待遇之后,到了现在,也该明白史密斯先生到底有多么成功了。
    史密斯不用说什么,他把高光接来的路上,就让高光知道了他的财富和权势,现在史密斯亲自出门迎接,展示了对高光的重视。
    史密斯先生这一套算什么呢,这就叫折节下交,这就叫求才若渴,这叫平易近人,这就是礼贤下士啊。
    这谁顶得住啊。
    史密斯先生这一套的做派,就没几个年轻人能顶得住,高光同样也顶不住,但他好就好在有着古老的东方智慧,在脑子里闪过一连串的成语后,也总算能看明白史密斯先生的套路。
    但是明白归明白,却照样顶不住,高光现在脑子里就一个词,那就是士为知己者死。
    不是谁都能当大佬的,成功是有原因的。
    大佬就是大佬,厉害。
    第58章 考验
    在高光的想象中,史密斯是一个白胡子老头,至少也是头发胡子都发白的那种,但是见到真人才发现,史密斯比他想象的年轻多了。
    虽然知道史密斯也就是五十多岁,但是看上去,史密斯最多也就是四十的样子,肌肉依然很发达,身材依然壮硕。
    只看外表的话,怎么也无法把史密斯和退休这个词联系到一起。
    而且史密斯给了高光最好的接待,也展现了自己的实力,但他的穿着却是非常的随意,就是耐克的t恤和短裤穿在他这个层级的大佬身上,真真的是节约和朴素的代名词了。
    高光诚惶诚恐的握住了史密斯的手,道:“史密斯先生,您好,能见到你我太高兴了。”
    高光有些语拙了,史密斯哈哈一笑,拍了拍高光的后背,道:“请进。”
    史密斯的豪宅内部谈不上金碧辉煌,但是极富科技感,至于又大又豪华这就不用多说了,总之用刘姥姥进大观园来形容高光的感受,那是绝对没有任何问题的。
    在一张看着并不多显豪华的布沙发上坐下来后,才能感受到沙发的舒适程度,高光危襟正坐,看着史密斯在自己对面坐下来后,想找些话说,却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而史密斯却是一副非常好奇的样子道:“我听说你的名字,弗兰克跟我说起过你,不止一次,他说是你救了约翰,否则约翰就死定了。”
    高光很是客气的道:“我应该做的,而且没有弗兰克他们的帮助,我一个人不可能把约翰救出来的,所以是我们一起救了约翰。”
    回答很官方而且很客套,史密斯点了点头,然后他饶有兴趣的指着高光没怎么遮掩的枪套,道:“那就是约翰输给你的手枪吗?我听说你的枪法狠狠的震撼了他们,弗兰克每次都要强调你是个射击天才,这让我不得不对你产生了强烈的好奇心啊。”
    高光握住了枪柄,整个客厅里就只有他和史密斯两个人,但是史密斯一脸期待的看着他,所以高光没有怎么犹豫,他直接拔出了手枪,倒转过来,把手枪轻轻的放在了茶几上,微笑道:“这是约翰打赌输给我的,是我第一把手枪。”
    史密斯拿过了手枪,他掂量着翻来覆去的看了两眼,点头道:“能让约翰认输太难了,这家伙永不认输,史密斯威森1911,这是你的主用战斗手枪吗?”
    高光愣了一下,道:“不算,这是我日常使用的手枪,但不是战斗手枪。”
    “你喜欢什么手枪?喜欢什么品牌或者型号?”
    高光想了想,道:“我不知道,我其实还不是特别熟悉手枪,我只是用过格洛克,但是还没有特别忠爱的手枪品牌。”
    史密斯把手枪举起来,对准一旁瞄了瞄,笑道:“这枪不错,适合作为随身防卫用枪,但是不太适合带到战场上作为战斗手枪,因为这枪太精致了,而且有些太重了。”
    高光连连点头,道:“确实挺重的。”
    史密斯把手枪放在了桌子上,他微笑道:“1911很经典,约翰喜欢,我也很喜欢,每个人都很喜欢,可是要选择战斗手枪的话,猜猜我选什么?”
    谈话的节奏完全由史密斯掌控,而且史密斯用枪当做开场白后,很快就打消了高光的紧张感。
    高光想了想,好奇的道:“格洛克?”
    史密斯立刻摇头,哈哈一笑,道:“我刚出道那会儿格洛克可没有现在这么流行,而且我刚出道的时候,只能买得起市面上最常见的手枪,所以我用的是一把贝雷塔m9。”
    高光下意识的点了点头,而史密斯则是继续笑道:“手枪这东西呢,用惯了什么就是什么好,我是个狙击手,基本上没有用到手枪的机会,当我有能力买任何手枪的时候,却发现,我上战场的时候还是习惯带上一把m9,因为我适应了m9的大小,重量,以及携带方式,所以我一直用m9,可是在战场之外,我也会选用一把1911,美国人有谁不喜欢1911呢?哈哈哈……”
    笑着说完后,史密斯把高光的手枪放在了茶几上,然后他一脸轻松的道:“看见你我就想起了自己,我决定成为一个雇佣兵的时候,直接选择自己当老板,我要拉起自己的队伍去抢饭吃,你也一样,直接就当自己的老板了,只不过你的起点可比我高多了。”
    高光有些局促的道:“不,我怎么能和您比呢。”
    史密斯摆了摆手,道:“年轻人就得敢闯,就得敢拼,而且在二十多岁的时候创业,要比三十几岁创业好,比四十多岁更好,年轻有优势,年轻能经得起失败,年轻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失败中吸取教训,然后变得更好。”
    要进入正题了,果然,史密斯严肃了起来,他沉声道:“弗兰克创业就太晚了,而且他单干不是因为他想单干,而是因为丹尼的刺激才决定单干,他不适合创业,他不是个合格的商人,所以他……很遗憾的失败了。”
    高光点了点头,没有说话,做出了一副倾听的姿态。
    史密斯微笑道:“我没有接触过你,不知道你的能力,但是弗兰克说你是个天生的战士,在挑选战士这方面,我绝对信任弗兰克的眼光,而丹尼说你虽然是个菜鸟,但你身上具备了成功所需的特质,而在这方面,我绝对相信丹尼的能力。”
    “谢谢您对我的评价。”
    史密斯点了点头,微笑道:“我不太对年轻人报以太多注视的眼光,但是对弗兰克既然强烈推荐了你,那么我一定会帮你的,所以,现在告诉我,你能做什么呢?”
    高光迟疑了,因为史密斯问到了他的痛处。
    能干什么?能干成什么呢?
    高光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现在能干什么,作为一个菜鸟,他缺陷太多也太大了。
    但是会不会说话,就在此时体现了出来,既然不知道自己能干什么,那就不要说。
    “您需要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
    高光的回答让史密斯非常意外,然后,史密斯感到了惊喜。
    史密斯笑了起来,他点了点头,指着高光道:“现在我知道丹尼对你的评价依据了,你掌握了说话的艺术,这一点,你真的比弗兰克强太多了。”
    这应该算是夸奖吧,但是史密斯很快就把笑容一收,很是严肃的道:“弗兰克只会说自己能干什么,但他说自己能干什么,就一定真的能做到。”
    高光一脸严肃的道:“我会尽力而为,但如果超出能力范围的事情我不会做,不是我不敢,而是我不会坏了您的事。”
    史密斯点了点头,道:“你刚刚开始进入这一行,你需要机会,而我这里确实有很多机会给你,我有些私人关系,可以帮你找到一些适合你的生意,比如……在危险地区保护某些外交官员展开日常工作,你能做到吗?”
    高光说的是史密斯需要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这是他要给史密斯工作的意思,但史密斯说的任务,是给他一份小生意,让高光自己干自己的,这两者区别很大。
    高光想了想,道:“我没有保护要员的经验,这个工作我暂时做不好。”
    史密斯点头道:“没错,保护和进攻是完全不同的工作范畴,那么你有没有兴趣接下来一个进攻性任务呢,在摩苏尔,需要敢打敢拼的队伍,人不用太多,有二十个也就够了。”
    高光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他低声道:“抱歉,史密斯先生,我现在没有人手,暂时接不了这样的任务。”
    吹大话可以,拍马屁也行,但绝不能坏事,强行接下超出能力范围的任务,那是找死,也是给史密斯找麻烦。
    但是史密斯一直提出这种明显超出能力范围的生意,让高光有些费解,因为他觉得史密斯应该了解他的处境才对,不该说出这么有难度的任务啊。
    史密斯先生思考了一会儿,突然道:“看来你现在实力确实很弱小啊,那么你有自己的想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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