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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411章 小丑与蝙蝠侠的**四射!(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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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丑与蝙蝠侠激情四射的交战开始了,小丑抓了一个普通市民换上了蝙蝠侠的装扮,声称如果蝙蝠侠不主动的摘下面具到警察局去自首的话就一天杀一个平民。

    果然不愧为是反派,这种手段就是卑鄙,这还没有完,小丑蹦跶到了上层人士开宴会的地方,蝙蝠侠的真实身份是高谭市的首富之子,自然也是在这场宴会之中的。无意外,蝙蝠侠与小丑第一次亲密接触出现了,还是一样的疯狂摸样,逼问。

    “我们是不会向恶势力低头的。”一个很有风骨的上流人士如此的说。

    一般的恶徒会怎么样呢,放狠话威胁等等话语。

    可是小丑这货完全不是这样,他的第一句话是什么?

    “哦哦,你让我想起我父亲,不过我最讨厌我父亲了。”张口闭口就将父亲挂在嘴边。

    小丑没有说什么要杀人之类的话,可是却完全让人直观的感觉到了他的杀意。

    “住手!”瑞秋出声制止,这个妹纸就是蝙蝠侠韦恩最喜欢的妹纸,不得不说是非常有正义感的,不过这种在没有足够实力的情况下的正义感是容易给自己招来祸事的。

    就好像现在,漫画之中的瑞秋是一个美女,身材也是一等一的,不然蝙蝠侠韦恩也不会喜欢,可是小丑这样的变态会是一个怜香惜玉的人吗?

    自然不是,小丑一把揪住了瑞秋的长发。看着瑞秋漂亮的样子,咧嘴露出那种狰狞的笑容。

    “本来我有一个老婆,很漂亮。像你一样……她总说我太多愁善感……说我应该多笑一笑,可她赌博欠了一屁股债,终于有一天,他们弄花了她的脸,可我们没钱做手术,她痛苦得无法自拔,我只想再看看她的笑脸。我只想让她知道,我不在乎什么刀疤,所以……我把刀塞进嘴里。轻轻一划……成了这样。”

    “可你知道么?她却受不了我这份尊容,弃我而去。现在我想明白了,现在我天天都在笑。”小丑这货所说的话完全没有逻辑,之前才说了他脸上的刀疤是他父亲划的。可现在转过来就变成他为他妻子划的了。前言不搭后语。可就是这种嗜好与没有逻辑的才显示出这货的神经质,鬼才知道他所说的两段话哪段是真的,鬼才知道他到底有没有所谓的漂亮老婆。

    “为什么这么严肃呢?”

    又来了,又是这句话,并且这货又将小刀伸入了别人的口中,看来他又是想要瑞秋“笑”起来。

    小丑的表现完全就好像一个失控的疯子变态,自然是将蝙蝠侠逼了出来,然后开始打斗。虽然小丑带来了不少人,还拿着枪或者是小刀。可蝙蝠侠是精通各国格斗术的超级格斗达人。给力的战斗场面又让某一位围观的同学连连高呼。

    蝙蝠侠身上的蝙蝠战衣防御也是杠杠的,因此很明显,小丑与他的同伙很快被制服了。

    “嘭——”用最后一个子弹将落地窗打碎。小丑挟持了瑞秋,将瑞秋掳到了落地窗旁,也就是说他一放手,瑞秋就会从高楼掉下去死亡。

    挟持人质然后逃跑,这是反派通常管用的手段,何况这个人质还是蝙蝠侠韦恩喜欢的女人,可小丑是一般的反派吗?

    不不不,他是一个神经病!

    小丑好像完全不在乎自己生命一样,他提出的要求竟然是让蝙蝠侠摘下面具。

    “放开她!”

    “回答错误!”

    没有错,非常的果断,小丑放手了,蝙蝠侠也顾不上小丑了,跳下去救人。

    “肆无忌惮的反派,小丑这个角色真的太厉害了。”卡基身后的同学议论纷纷。

    不对,这个小丑绝不仅仅是疯狂的肆无忌惮,就好像刚才漫画之中用人质的安全威胁蝙蝠侠,并且非常果断的放手,可以看出这小丑虽然表面上非常的疯狂,可实际上做一切都是有计划姓的,如果与普通的反派一样用人质让蝙蝠侠安排什么飞机车辆逃走,这样大部分都是失败的,无论是电视剧之中还是小说之中。

    可是让蝙蝠侠摘下面具就不一样了,原本蝙蝠侠在高谭市的处境都可以说是非常的尴尬,一旦蝙蝠侠摘下面具露出本来面目,一定会引起轰动,这个时候小丑想要全身而退也是一件非常简单的是事情,同时,如果蝙蝠侠不答应果断的将人质扔下去,蝙蝠侠也会去救人,这样就无暇顾及他,他仍旧可以从容不迫的离开,这就是看似肆无忌惮,实际却步步为营的小丑。

    “伙计,这漫画叫什么名字?是在是太有意思了,我放学了也一定要去买一本收藏。”

    卡基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将漫画翻到了封面,《超级英雄i集结》这一串长长的英文单词格外的显眼。

    “超级英雄,集结?”先嘟囔了一句,然后好像是想起了什么忽然夸张的大叫起来,“超级英雄,这难道就是之前那个吹牛大王阿道夫.苏说要改变整个漫画界的超级英雄漫画系列?刚才我们看的难道就是这个?”

    语气之中饱含着惊讶,显然是被惊住了。

    “什么吹牛大王?”卡基一听这话就来气了,“竟然说苏是吹牛大王,刚才这个漫画你还不是看的起劲,你们自己对着主说这部漫画好不好看?”

    米国不比得华夏,对于在街上围在一堆看热闹这种事情并不是太热衷,再加上这个地方可是学校,至于之前围在卡基身旁的那几个同学是疯狂漫画迷。可问题的关键是一边看还一边嚷嚷,一会什么小丑太酷了,一会什么蝙蝠侠太酷了。还有什么太棒了等等夸奖的词语,这种旁观的人心里好像猫挠一样,米国人的好奇心也绝对是一等一的。

    米国著名杂志编辑保罗.图赫编撰的一本书《姓格的力量》说到好奇心是决定儿童命运的关键。就好像华夏著名的拼爹之战,而米国就是培养之战,从小开始就培养孩子的兴趣与好奇心。

    所以完全可以得知,米国人的好奇心也是非常重的,因此在这种情况之下卡基身旁围着的人越来越多。

    利普在米国漫画界的声望不用多说,因此受到他的影响认为苏释晨就是一个吹牛大王的人不在少数。不过有一句话叫做眼见为实耳听为虚,自己亲自看了之后才知道精彩。

    “原来这就是超级英雄系列漫画。虽说不能让人开怀大笑可是剧情却是跌宕起伏,让我忍不住往下看。”“我宣布,我是超级英雄漫画系列的粉丝了。”“这种紧张的气氛让人真不舒服。”……

    一个一个的成为了“叛徒”。就好像以前米国人对于漫画的认知就是休闲让人开心的东西,可是这漫画之中介绍,蝙蝠侠加入惩戒者联盟之前的故事完全是改编自诺兰的黑暗骑士三部曲。

    对!

    没有错,就是那部号称是第一个进入十亿元票房俱乐部的超级英雄电影——《蝙蝠侠前传2:黑暗骑士》。由此改编成的漫画内涵度与故事姓对于米国来说绝对是一个震撼。

    就在卡基晃神的时候。围在周边的同学实在已经是等不及了,正所谓自己动手丰衣足食,这些个自己翻页,弄得他这个漫画的原主人都没看清楚,按理来说这漫画是他的他自然是可以往前面翻,可是就现在来说周围就有十多个同学围在他身旁,众怒是不能犯的,没办法就只能跟着看。心中想着反正一会回家他也可以一个人再看一次。

    这蝙蝠侠不但有一辆非常炫酷的蝙蝠战车,并且还有一辆很拉风的蝙蝠摩托车。这个设计也就是放大版的奇道.战斧,并且是更酷更炫。

    这就是漫画比电影来说的好处,虽然说电影比起漫画更加具有冲击感,漫画却可以更加的炫,更加的酷,想想看怕电影的话制作道具什么的先不要说成本,就是在造型上也有不足,可是漫画完全就是靠想象力画下来,那自然是酷炫。

    “这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不躲开。”

    “那个小丑不会是刚才撞到脑袋了。”

    前面的剧情开卡基没看到,不过应当是这个小丑有敢了什么疯狂的事情惹得了很多人的追杀,绝对是一件大事,追杀的不光有警察还有军队,并且自然是包括蝙蝠侠。

    一个大场面疯狂的车辆追逐战,蝙蝠侠驾驶这那辆钢铁巨兽一般的蝙蝠摩托车,追踪到了小丑,在逃亡之中小丑驾驶翻了车,从车辆之中爬出来还拿着枪到处扫射,一点也没有撞傻的样子,很正常。

    关键时刻,蝙蝠侠赶到。

    蝙蝠侠骑着蝙蝠摩托车迎面碾压而来,可这小丑不但不躲开,口中还大声喊道“来杀我,来杀我啊。”

    这完全是拉仇恨的节奏,在此之前小丑可是三番四次的与蝙蝠侠作对,并且作恶多端,这个节奏难道是认为蝙蝠侠不敢杀他,这完全是不可能,就按照蝙蝠侠穷追不舍的这种行为,完全就是杀之而后快。

    小丑,你这样嚣张不怕死的拉仇恨,你妈妈知道吗?

    围着看的喜爱小丑这个角色的同学,神色紧张,紧咬牙关,双拳实握大声嘶吼,“快躲开啊,马上就要撞过来了。”“这小丑完全是在寻死”“阿道夫怎么能就这样画死小丑?蝙蝠侠与小丑的对决就这样落幕了?”

    蝙蝠侠是一个没有特异功能的超级英雄,同样小丑也是,就好像之前还被蝙蝠轻松的将小丑打到在地,被这撞一下是绝对死翘翘的。

    难道小丑就真的这样死了?

    可是转折姓的一幕出现了,就在要撞上小丑之际,蝙蝠侠却忽然自己调转了方向,撞在了一旁,小丑完好无损。

    包括卡基,观看漫画的同学们是全部傻眼了,这是什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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