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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十五年小说(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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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叫做程渡的青年不急不恼,慢条斯理斟满一杯推到女人面前,这才应声道:既然无趣,青女前辈何不放我自由呢?
    他的语速很慢,带着几分劝诱的意味。青女却不上当,理直气壮受了他的茶,又理直气壮地驳回了他再一次的请求。
    救你一命可是大不易,赎清诊金之前,你哪儿也别想去。
    大约是这样的对话出现了太多次,被拒绝的程渡面色如常,转而问道:都说湘山芦苇荡是了结恩怨的去处,前辈带我来这儿做什么?
    等了很久,面前的青女始终没有回答,程渡心下了然,知道多半是自己的问题令对方不喜二人朝夕相对两三载,他早将对方的脾性摸透了,于是也就不再多嘴,去剥碟子里的毛豆。
    他的手骨骼匀停,没有老茧也不见伤疤,是一双养尊处优的手,合该侍弄琪花瑶草、把玩金盏玉杯,而不是坐在这简陋屋舍里,和一把青绿豆荚过不去。
    两相无言之际,身后忽地爆出一阵热烈的讨论。他侧耳听了几句。事关几位武林名宿,似乎是谁与谁又起了争端,有人想从中和稀泥,却被翻了旧账。一群年齿加在一块儿就快比肩仙人的前辈,如今却和菜场上的妇人一般吵嘴,好生无聊。
    程渡很快便不再关注。
    年轻人的手指瘦长灵活,很快就剥了一整碗豆子。他将小碗往女人眼下一推,想说些什么,开口之前却不知为何愣了一下。
    青女没有错过转瞬即逝的游离,问他怎么了。程渡的手指不受控制地蜷缩了一下,像是想握紧什么东西刀柄或是另一只手,可掌中空无一物,他只能收拢五指,轻轻搓去了皮肤上的杂质。
    眼下的一切都是熟悉的,仿佛早在今天以前就发生过无数次。然而一切又都是陌生的。他是渔村长大的孩子,从没攀过湘山,不曾涉过沅水,大簇大片白雪一样的芦苇也只生长在光怪陆离的梦中。程渡摇摇头,似乎觉得很有趣,眼底荡开一点微弱笑意。
    大约是杂书看多了,竟然也幻想起自己有过奇遇。他自嘲道。
    青女不置可否,世事如棋,谁又说得准呢?
    又吩咐他:待会儿你去问掌柜的打一壶酒,带去芦苇荡里。
    见程渡满脸不解,她叹了口气,认命地解释道:我有一位故人在此长居。他少时体弱,生冷辛辣一概碰不得,后来有幸得名医妙手回春,摆脱了病秧子的命,从此立志要尝遍天下美食美酒。
    程渡听得匪夷所思,眼睛也睁大了些,犹豫再三,最后还是知恩图报的心占了上风,劝道:小酌怡情,豪饮伤身。前辈也是医者,不该任他胡来的。
    青女总算在他身上看出几分旧日的影子,不觉得如何欢欣,反而有股说不出的感慨。她摆摆手,想解释一二,但千头万绪不知从何说起,只好干巴巴地回答:不必替他忧心。
    程渡盯着她半晌,抿着嘴顺从地点点头,不做声了。
    青女从前极少见他这幅模样,当下不由得失笑,拉着脸做什么?就因为我不准你操心?程渡,你还是小孩子么?
    程渡语塞,吞吞吐吐试图辩解,反倒叫人笑得更厉害了。双肩微微一沉,他叫了声前辈,尾音拖得稍长,很无奈的样子。
    奇也怪哉。他们应该素未谋面,他也自问不是好管闲事的那类人,却偏偏按捺不住关心的冲动。程渡迟疑片刻,终于还是问出了口。
    他问,我与前辈这位故人可曾相识?
    青女不闪不避迎上他的目光,斩钉截铁答道:素昧平生。
    素昧平生。
    四个字在唇齿间辗转过一遍,程渡合上眼,松开了手中紧攥着的、能解开一切迷题的线头。
    撑船下水时,他忍不住询问:前辈的朋友是如何身故的?
    同行人是远近闻名的小圣手,想来不会是伤病之属。
    在芦苇荡长居,莫非是死于刀兵之争?
    青女半点不觉得诧异程渡从来聪明得很,伸出手去,漫不经心地在水面划出一道涟漪。
    是,也不是。她说,他确是因刀兵之争而死,只不过是自杀。
    心口突来一阵无由的紧缩,程渡握着短棹的手猛地一收,半晌才找回自己的声音:自杀?
    青女甩开指尖的水珠,却和他聊起别的事,问他有没有听过藏宝图的故事。
    那是一桩前朝佚闻。说的是一名猎户在围猎中伤了一只孔雀,得到一根可观人心善恶忠奸的羽毛。猎户欲将雀羽进献朝廷,谁料途中遭遇歹人,雀羽因此不知所踪。不久后,民间却出现了有关雀羽的藏宝图,引得世人厮杀争抢,以致亲友反目,手足相残。猎户深知雀羽不祥,要子孙后代不惜一切代价将其毁掉。而许多年后,猎户的后人机缘巧合寻得了遗落多时的雀羽,一念之差,将它留在了身边。
    现在,我后悔得了这宝。女人喃喃地复述着书中人的话,人还是少知道点事好,知道的越多越烦恼。尤其是不能知道人的本相,知道了人的本相就没法子过了。
    知道了人的本相,就没法子过了。
    程渡跟着念了一遍,顿觉一阵不适,好似被人喂进一颗搓进了黄连龙胆夏枯草的药丸,呼吸之间都泛着苦味。
    正沉默间,说完了故事的青女却突然开腔:所以啊,小孩子家家,少问那么多。知道的太多对你百害而无一利。
    程渡默然,良久才垂着眼睛看她,语气里带着几分咬牙切齿的怒意,前辈诓我?
    少年郎,回头前辈给你抓一副药,菊花桑叶枸杞子,清肝明目。青女笑盈盈的,一双眼睛弯得几乎看不见了,因为看清了人心寻死觅活,世上哪有这么离奇的事。
    程渡见她探出大半个身子,折下一支苇杆充作船桨,梢头的白花浸在水里,不知为何竟然显露出灰败的意味。折花的女人也是如此,分明是笑着的,程渡却偏从她的眉梢眼角品出几分冷。
    他于是不再问,只沉默地撑着船,从芦苇丛中穿行而过。
    渐渐地,红日西斜,懒洋洋地挂在山间,把湘山也染成热烈的颜色。小舟也向来处折返,程渡望着水面低掠而过的飞鸟,忽然听见青女的歌声。
    女人的声音很低,被日落时分的凉风包裹着,像隔着千万里远那样朦胧,唱着吴山青,越山青,谁知离别情。
    终于,暮色四合,程渡正与芦花渐行渐远,身后突来一声鸟鸣,他心下毫无来由地一动,不禁停下脚步,驻足回望。
    远处天边已看不清落日的轮廓它早融化在了夕照中,啼叫的是水上最后一只飞鸟,正张开翅膀飞向绚丽的霞光。
    江头潮已平。
    全文完
    求生欲极强的注释:藏宝图化zhao用chao了莫言的《藏宝图》,知道了人的本相,就没法子过了出自檀香刑。
    好啦,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我老实交代最初就是为了众目睽睽之下抹脖子这个片段开的坑,也算是为了这碟醋包了这顿饺子了
    这是我写这么多年段子以来第一篇完结的长文,不管从谋篇布局、人物塑造还是行文的角度看都存在着相当严重的问题。大概我真的不是一个擅长讲故事的人(╥﹏╥)
    非常感谢愿意看到这里的读者,大家的小黄灯真的在最大程度上鼓励了我,不然可能写到一半我就跑了。
    希望大家在阅读过程中都能有好的体验,当然了如果体验不好也可以(。)是我的问题,欢迎向我拍砖,拍大块的。
    我们下一个坑再见(如果还有人愿意看的话)!
    第50章 番外共此时
    我暗恋易水心这件事其实由来已久,而且人尽皆知。走在我校校园里,除了来参观的校外来客,哪个不知道文史学院有个冤种,正在追求隔壁数院一个叫易水心的学弟。
    对于绝大多数人而言,同学之间朝夕相处,进而产生了那么点说不清道不明的隐秘感情,并不算太惊世骇俗的事。怪就怪在传闻里的两个主人公都是男的。总有这样那样的闲人,把一切和自己不同的视为异端,千方百计、手段用尽,只为了打听一句:他来真的啊?
    实在没意思。
    于是我给易水心写了封情书,把所有说得出口说不出口的话通通折进了花里我送过他很多这样纸折的花,每一朵都藏着一句小心翼翼的话,有时是抄来的歌词,有时则是一句诗,祈盼他能从苍白文字里读出一星半点我的真心。
    爱我吧。别抛弃我,跟随我。
    跟随我。在这苦恼的波涛上。
    我那个唠叨碎嘴活像老妈子投胎的发小花了一整个下午痛斥了我的舔狗行径,喋喋不休唾沫横飞,口吐珠玑引经据典,就为了教育我,一段健康的亲密关系无论如何也不应该是我们这个德行。我听得耳朵快起茧,还平白损失了一顿饭钱,到头来什么也没捞着。气得我当场给他妈拨了个电话,我说群姨管管你儿子吧,他在管男的叫老公啊!
    一见钟情也好,见色起意也罢,我从来没觉得这是什么坏事。人生苦短,加班调休996已经很悲惨,要是连左右自己感情的权力也没有,听起来未免也太凄凉了。
    更何况谁能不爱娃娃脸但一个打十个的漂亮弟弟呢,对吧?
    易水心的答复来得比我预想中要快得多,几乎是在把纸玫瑰塞进他外衣兜的第二天,我就收到了他的短信。
    他的废话一向很少,这次也不例外,言简意赅约我下午放课后在学校对面的书店见面,说是有话要告诉我。
    我心头没来由跳了一下。
    这实在算不上什么好兆头。毕竟在过去的二十年里,它每扑腾一下,我身边都要发生一些难以预料的变化。
    果不其然,才一见面,易水心就对我说,不要再给他写这些东西了。
    我的信,每一封他都看过。一点一点展开来,像展开我的心,读完以后再沿着本来的折痕把它恢复原状。可任他怎么仔细,过去的痕迹永远存在,一如覆水难收,破镜重圆。
    我故意露出受伤的神情来,好像他并非说了一句话,而是用尖刀恶狠狠刺进我最不设防的心窝,又凑上前去眼巴巴看着他。
    我说,哥哥你好狠的心。
    易水心冷漠地把我的脸推远了,别在这里发癫,否则我去找聂叔叔告状。
    他口中的聂叔叔全名聂无极,从伦理的角度分析,应该算我的舅舅、他的养父。易水心对他可谓是推崇至极,六七岁大的时候就学会一嘴一个聂叔叔说,长大以后更是追着偶像的脚步,发下宏愿要做陈景润第二。我摊牌了,我眼红,我嫉妒,我一听见他提这人就恨不得正月里剃个头。
    这年头,亲父子的本子看得少,养父子的本子可是满地跑啊!
    我拿余光乜着易水心,忿忿不平地质问:一口一个聂叔叔,你是不是真的暗恋他啊!
    他脸上看不出一点心事被戳穿后的心虚、局促,从容地付了钱,从容地抱着新书转身,又从容地拿脸轻轻贴了贴我的,极尽敷衍道:嗯嗯好好是是,我从小就喜欢聂叔叔,满意了吗?
    我当然不满意,追着他问:你怎么不亲我了?觉得我烦了?移情别恋了?我要去表白墙上挂你!数院的妹子知道他们的男神是个狗渣男吗?
    大概是不胜其烦,易水心终于停下脚步,面无表情地警告我:风姨是不是还不知道你上学期六级没过这事儿?
    我从善如流地闭上了嘴。
    多半是我们在书店里的亲密行为被看见了,学校里又开始传,说我寒窑苦守十八年,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
    该说不该说,人类的本质就是八卦,来打听的人太多,差点没把我手机打爆。我只好被迫挨个儿澄清了一遍:是真的,而且当事人早在高中就暗度陈仓了。
    至于之前的高调追求
    诡计多端的小情侣之间必要的情趣罢了,想必这群单身狗是不会理解的。
    我在校外租了一间小公寓。房间在最顶层,有外国电影里常见的倾斜的天花板和小阳台。易水心是个电影发烧友这是他除了学习以外最大的爱好,因而常常过来小住个三四天。可能是为了投桃报李,每次来都会带上一套卷子。他看电影,我刷题。
    我说你这多少属于恩将仇报了啊。易水心不说话,扫了一眼被我认成司机的career。不知道是不是对我的外语造诣心悦诚服,我察觉到他无声地叹了口气,突然凑上前来亲吻我。
    我可能这辈子都忘不了这个词了。
    有时候碰上好天气,也会挤在阳台唯一的躺椅上晒太阳。床单和被罩就在一边陪着我们,风拂过来,卷着一点洗衣液的香气。易水心以一种与本人人设极其不符的信赖姿态挨着我睡着了,我仰起头看天边的云它们漫无目的地漂浮着,时而重叠,时而分散。但总的来说还是聚少离多。
    我突兀地想到,这其实不是什么太好的预感。
    有人说,任何时候,若是一见面就感受到分离的隐忧,你一定是爱上这个人了。
    我爱易水心,这毋庸置疑,且不需要任何理由。就像渴了喝水、饿了吃饭,我爱他这件事,仿佛早在我记事开始就被刻进DNA里,是一种与生俱来的本能。
    不知是不是我脑子里乱七八糟的东西打扰了他的好梦,易水心咕哝了一句,迷迷糊糊地喊我:郑小冬?
    我应他,这儿呢。
    也有人说,与有情人做快乐事,别问是劫是缘。我想,也许从前的人总是对的,就在当下,我和易水心在一起,已经是最重要的事。
    思前想后还是写了个没头没脑的新番外,冬哥和小易一起祝大家中秋快乐。
    这回是真写完了,非常感谢愿意看到这里的友友,有缘下次再见~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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