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
红河岸边 作者:匪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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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岸边 作者:匪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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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楼,那是一个梦想的产地!
其实我走的时候,是想骑驴的。可问题是,驴这东西,不管是在哪个时代我都不常见。那东西我现在只能在梦里面想象。为什么想骑驴呢,因为骑马实在是太痛苦了。前一段时间骑马时,最起码还有帅哥陪在我身边,可以转移我的注意力。我可以将从屁股上感受到的痛苦转移到眼睛吃的冰欺凌上。
现在,我可以确定了。两千年前的两河流域是没有驴的,甚至我现在已经从本上怀疑驴这种生物真的存在吗。三人成虎,原来真的存在。我还记得我问的第一个人。
我问他,你这里有驴卖吗。他的回答是指着一匹高大的马说,这个怎么样。你买了以后可以叫它驴。我想,这个人应该认识一下赵高那个太监,原来高人是不分古今,不分中外的。这有点像一个接力赛,一个指鹿为马,一个指马为驴。如果画个等号的话,那么鹿就等于驴了,照这样,我现在不应该找驴,应该找头鹿就行了。
放弃找驴,为了自己的屁股着想,我只好牵着自己的马慢悠悠的在街上走着。我以前一直觉得木乃伊很帅,想想美国大片木乃伊归来中的骷髅武士,还有那缠绵悱恻的爱情。真是让我看得热血沸腾。有一段时间,我甚至一度想要去埃及旅游,好好的看看金字塔,这种想法在看过第一皇妃后越发的强烈。只是因为腰包羞涩,才只好作罢。可我没想到,有那么一天,我居然会变成一个活的木乃伊,在光天化日之下走在路上。
其实在西台,现在女人还不用蒙面。可能和是在漫画世界李有很大的可能,这里的风气非常的开放,一想这是日本的漫画,在联想到日本的风气。不由得紧了紧披风,即使现在外面的温度达到了30度以上,我还是决定把自己吾得严严实实的。这有点像是自找罪受,不过我喜欢,说不定我就这样捂他一个夏天,我的皮肤说不定就白里透红,与众不同了。
我知道自己很无聊,无聊其实并不可怕。可怕的事你明知道自己无聊,去不知道做些什么去让自己变得有聊。我现在就处在这个阶段。我越想越觉得自己郁闷,你说我穿越到了这部漫画里,那我所有的事情都应该围绕着那几个主演来展开呀。可现在倒好,传说中的反面人物一个都没出现。倒是和那些前途光明的主角们有了一个良好的开始,可没想到来了一个重生的女主角,一下子又把我拍回了原形。我到底穿越过来干嘛呀,这要是在中国,我即使扯不到故事的主干,也能当个路人甲什么的,可现在,想象比那个恐怖王妃还厉害的夕梨,要不是拿了她的钱,我现在真想充当那个王妃的狗头军师。最起码在最后的较量出来之前,我还可以狐假虎威的潇洒一段时间。
不过想归想,我也只是在脑中充当一下威风。我才不想当个过河小卒呢,扫过去,有一种深深的挫败感,独在异乡为异客呀。本来穿越人士就很少有可以聊天的知己,现在可好了,我连不能沟通的祖宗都没有。真想向天狂吼:“谁能有我惨呀~~~~~~~~~”不过怨天尤人这种灰暗情绪,偶尔出现以下就可以了。我现在应该想怎么过好自己今后的好日子。可惜了,这里虽然也有□,可是没有青楼呀,要不然,我也学绾青丝的女主角,在各青楼里举办个超级女生,接着在勾引几个帅哥,快快乐乐的过一生。
想到这里,我不禁眼前一亮。这里没有青楼,但我可以自己开一个呀。我现在是有钱,有时间,有力,再加上这个奴隶社会最不缺的就是人,一切都是这么完美。越想越乐。算起来,我这应该算是自主创业吧。要是我那一群姐妹知道后,还不得羡慕死我。以前在宿舍时就说过:
将来一定要当老板,
当不成老板,就当老板娘,
要是还当不成老板娘,那就只好当老板他娘了。
本来我的目标就是当个老板娘或是几十年以后当个老板他娘,没想到呀没想到,我居然会先成为老板。虽然只是一个青楼的老板,但我国的革命先辈说过,职业不分高低。三百六十五,行行出状元呀。以前我考不上清华北大,当不成状元。现在,自己要做青楼业的状元,想想就爽死了。
其实我开青楼,还有另外一个原因。你想呀,从我们看过的古代文章中,凡是穿越人士,不管你是男,是女,是没,是丑,也不管你是武侠的还是廷的,耽美的还是言情的,青楼是一个必备的场地,多少痴男怨女在这里喜结良缘,成就jq。所以,我开青楼,既方便我找到同志,又可以为许多想要勾搭的男女提供一个场所。
想到就去做!反正我想在无所事事,也找不到一头驴。我是绝对不会在骑马向下一个地方奔去了,要不然,幸福生活我还没过上,就先因为屁股裂开落个半身不遂。而且这个小镇已经算是两国的边界处了,我想自己应该离得够远的了吧。在镇上转了半天,终于选定了一处宅子,虽然和我想象中的亭台阁楼差的不止一点点,但好在地理位置不错,更让人意外的是,那出宅子的老板似乎家里有急事,想要赶快把宅子卖出去,所以,我就用极低的价格买下了这处地方。一个小时以后,当我坐在屋里后,我现在确信了,那些穿越文里,不用吹灰之力就能发展出控制全国经济命脉的托拉斯巨头商业原来真的是有可能的。
买好地方,下一步就是找工匠装饰,然后招人。我走在路上,一边思考事业的可能,一边感叹,这两千多年前的时代治安可真好,这要是在中国古代,早该出现欺男霸女的事了,可现在啥事都没。不过也好,我身边有没有什么有力的攻击武器,就凭我这瘦胳膊瘦腿,能帮了谁呀!可越怕什么就越来什么。就像我那天刚想起凯鲁,下一秒他就出现了。我这才想起路见不平,前面可就有问题了。我站在路旁无语问天。我现在用力的想天籁纸鸢,她的天王我正看到彩的地方就来了,上天呀,你刚快让她出现在我的面前吧。让他给我讲完剧情再让他回去也行呀。
越想越生气,我想要的你不给我,不想要的你偏偏送给我。怎么这样子呢。
我晕晕乎乎的飘到了闹市地点,就像所有的电视剧里一样,几个流里流气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的东东,围着一个纯洁的小羊羔。我的脑中都可以给他们自动配音了。
“小样,你就从了爷爷我吧”头头奸笑的说。“对,从了我家老大吧,你要是跟了我家老大,保管你是吃香的喝辣的”众喽喽们叫嚣着。
“不,你们这群混蛋,我是绝对不会屈服的”小羊羔坚贞不屈,面对邪恶的反动势力,毫不屈服。
众混混恼羞成怒,文的不行,武的就要上来了。我离得远,自然听不见声音。不过,看了这么多的电视剧,怎么会没有一点的洞察力呢。我扭头打量着四周看热闹的人群,看来鲁迅先生真是一位伟大的作者,瞧,批判人是多么的犀利。愚昧麻木呀,原来你不知是中国人的代号呀。
那几个人看来是进入到了最终的谈判,动作也越来越激烈起来。我得想个办法救救人,其实像这种事,要在以前,我是不会管的。毕竟一个电话就解决了吗。可问题是,现在我有电话打110,可警察叔叔却不一定能赶过来。
要我想那些拉风的女主出去就认识不太可能了,想了一想曾经看过的经典桥段,总有一个会适合现在的情景。低头看见腰间的钱袋,我自己有些苦笑不得,想想至于为了救人把自己刚换的钱全花出去吗。但是,这么凑巧,应该是老天的安排吧,我要是不救,似乎很对不起相看文的各位同志呀。
于是,我高喊一声:“谁得钱掉了”接着就是漫天的雨花。趁大家乱成一团时,我赶紧冲进去,拉着人赶快跑。这时候,我不禁感谢一下中国的高考制度了,因为要考体育,所以我上高中时,每天最大的运动就是围着场跑圈。这个习惯,我还一直保持着。
逃跑这种事,我并不是第一次干了。但这却是我第一次使用双腿跑,那叫一个累呀。等到我终于觉得安全停下来时,心跳的那叫一个快呀。不过一想到今后会有一个免费的劳动力,也多少平复了我的心情。
我扭过头,想要炫耀一下自己的勇敢,让那个小羊羔彻底的拜倒在我光辉的人格魅力之下。可我没想到,小羊羔没有看见,我倒是看见了一个不应该出现在这里的人。
“啊~~~~~~~~~~~~~~~~,你怎么会在这里”我尖叫着跳开。
“不是你拉我过来的吗”他慢慢的靠近我,把我逼到了墙边,用一只手撑着身体,慢慢的弯腰靠近我。我突然间发现,自己现在很有悲剧主角的发展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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