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见色起意
“那个……我们能不那好好商量一下,各位大哥,放我一条生路呗。”
她眨巴着水汪汪的大眼睛,楚楚可怜地看着男人,然后还像个鹌鹑扭捏了一下身子,胸前的爆乳摇摇晃晃,看起来富有弹性又柔软,任俞企图色诱一下他们。
男人嗤之以鼻,“不可能的,我们今天没抓其他女人,就抓了你一个,要是不拿去卖了那我们亏大了可,你就乖乖就范吧,说不定在那你还会觉得快活呢!”
任俞无语,“那你倒是去卖一个试试啊!”
“好大的口气啊你!”
“啊对,算了,累了,毁灭吧。”任俞开始摆烂,与其想着自救,不如顺其自然,见招拆招,指不定路上能找到破绽呢。
正当她准备闭麦的时候,楼下突然传来一阵爆破的声音,尖刺而又震耳的声音传来,紧接着大门便被炸得四分五裂,细碎的木头屑随着气流喷射而出,任俞紧闭双眼,好像整个胸腔都翻滚起来了。
“什么情况!!有人来了!!!”
几人纷纷拿起武器,定睛一看,门口站着一个高大健壮的男人,由于是背光,任俞只能借着一点微弱的煤油灯打量那人的样子。
利落整齐的银色短发被疏到额头后面,面庞棱角分明,身着蓝黑色的军装制服,衬得整个人干净挺拔,同样颜色的卷曲睫毛下,是一双猩红色的宝石红眼眸,显得整个人颇为邪魅英气,任俞见到他的瞬间才知道高冷贵公子到底是形容什么人的。
“哇哦。”
任俞吹了个口哨表示赞许。
见来的人是个银发红瞳的制服帅哥,她现在已经对这个世界见怪不怪了。
男人听到任俞的口哨,朝她这投来不解的目光。
“你是……公会的人!”
任俞耳朵竖起,还没等那几个山贼给出公会的官方说明,那男人便抽出长剑,将几个人迅速剿灭,速度之快根本无法用肉眼捕捉,任俞还没缓过神来,男人就站定在她的面前,随后肩膀一沉,是他绅士地将外套披在任俞身上。
任俞这才发现,自己的衣服已经破破烂烂,松垮地挂在身上,倘若她再有大幅度的动作,怕是会走光。
“你没事吧。”他轻声问道,声音却很有分量,低沉磁性的嗓音听得人浑身酥麻。
任俞活了这么久,没见过这种绝世大帅哥,她一时看出神了。
男人以为任俞还没从惊吓中恢复,于是轻叹一口气,弯腰横抱起任俞,“已经没事了,我先送你去镇上的旅馆。”
她反应过来这是个公主抱,立即老脸一红,说话都有些结巴,“那个……我……”
原来自己不是恐男,是恐丑男。
“我是——艾登,隶属于银色爪牙。”男人话很少,短小精悍地介绍了自己,他似乎并不熟练于抱人,先是掂了掂任俞,这才带她走出屋子。
外面夜色正浓,皎洁月光如在两人身上洒下一层银辉。
任俞宕机的大脑慢慢重启,她享受着帅哥的公主抱,开始整理情报。
首先绑架自己的几个男人是山贼诱拐犯之类的,想把她卖去当性奴——就是那个叫做琉璃公馆的地方,然后这个男人应该是好人,他说他隶属于银色爪牙,这应该就是山贼口中的公会。
那么这个公会应该不止一个,这男人约莫就是来剿灭山贼的。
“我是……任俞。”她想了想,还是用了自己原来的名字。
艾登笑了笑,一身清隽秀气犹如世外之人无欲无求。
“很特别的名字。”
任俞又脸红了,拜托有个温柔冷漠系帅哥对你笑耶,她觉得自己快要沦陷了。
但眼下不是花痴的时候,任俞思来想去,还是觉得如果要套情报的话,装作失忆是最好的借口。
“我失忆了,除了名字什么都不记得了,这里是哪里,这个世界有什么?公会又是什么?”
艾登似乎没想到任俞会失忆,他沉思片刻,很是耐心地作答,“这里是阿杰斯山脉的前端,刚刚那里是山贼的根据地,他们一直在绑架人口,我是奉公会的命令前来剿灭他们的——至于你问的这个世界有什么,很难回答,需要自己去看看。”
“不过遇到精灵族确实很少见,因为你们一般都生活在森林里,不太和其他种族打交道。”艾登顿了顿,又补充,“你还记得你住在哪吗,或者隶属于哪个公会。”
“不记得。”任俞回答,“我什么都不知道了。”
说完,她露出一个七分淡漠叁分孤寂的神情,任俞初来乍到,居无定所,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好男人,可不能就这么放走。
如果可以的话……色诱不知道能不能成功。
以前的任俞会想,一个小土鳖怎么能幻想自己和帅哥滚床单,现在她完全有那个底气了。
她故意搂紧艾登的脖子,将那对傲人的大奶往艾登的胸膛上贴,对面明显身体僵硬了一下,任俞窃喜有戏,于是摆出浑身解数可怜兮兮地撒娇。
“我没地方去……能不能……”
这种暗示男人应该都懂吧?
“是吗。”艾登似乎很是同情她,“如果你愿意的话,可以申请加入我们公会,在这里,一个居民可以申请加入两个公会。”
好吧,失败了,任俞没有操之过急,反而被这两个公会吸引了注意。
“两个?”任俞好奇,直勾勾地看着他,“那你呢,也加入了两个吗?”
艾登的表情忽然变得不太自然,任俞眼尖地发现男人的耳朵慢慢泛红,动作也僵硬了几分。
“不,我只加入了一个。”他喉结滚动,应了一声,“这个你回去也可以慢慢了解。”
“还有一个问题。”
“你说。”
“你是什么种族?”
任俞早就想问这个问题了,刚刚的山贼老大估计是兽人,那个猫耳朵一看就不是人族,其他人倒是很正常,头发颜色或是黑色或是棕色,眼瞳的颜色也很常见。
只是艾登这样银发红瞳的人,一看就很特殊。
艾登没有避讳这个问题,“我是人和吸血鬼的混血。”
吸血鬼?就是那个喜欢咬人脖子吨吨吨喝血的尖牙怪物绅士?好像和印象里的不太一样,任俞觉得有趣,于是伸手戳了戳艾登的脸颊。
温度倒是很正常,只是比她的凉一点,如果是夏天抱着应该很舒服。
男人又是一愣,无奈地笑笑,“是不是和你知道的吸血鬼有点不一样?我有人类一半血统,所以不害怕阳光,也没有尖尖的獠牙。”
任俞也笑了,她的眼睛微微眯起,“好可惜,我还想试试被吸血是什么感觉呢。”
艾登被任俞的脑回路逗笑了,宛如冰山消融,在阳光下泛着微光。
任俞内心os:好耀眼!
因为任俞没有住处,所以艾登为她付了一周的旅馆的钱,暂时为她安排了住处,并且很细心地嘱咐老板替任俞准备一些衣服和食物,告诉他公会的地址,让任俞准备好了可以随时去找他。
任俞感动万分,没想到艾登不仅人帅心也善,不仅救了自己还安排得服服帖帖的,是立马可以以身相许的程度。
她在旅馆里洗了个热水澡,吃了一个面包,喝了一碗奶油菌菇汤,才真正有种自己穿越异世界的实感,在原本的世界她就是个孤儿,虽然有很多好朋友,但是还是喜欢独自生活的感觉,所以在这里并没有特别念家,相反,她有些雀跃兴奋。
什么热血新世界冒险都不是首要的,重点是自己成了精灵,那个童话世界才有的种族,而且还是个巨乳。
在这个世界尝遍各式各样的帅哥,才不虚此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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