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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晚听他这么说,也就放心了。
叶殊趴在顾珩腿上去看车窗外疾驰而过的浓黑的夜里闪过的零星的几点灯光,觉得深夜寂静前路茫茫,却足以抵抗一切的未知和漫长。
京市私房菜馆,淮安坐在陆庭陌对面,看他一杯一杯不要命的喝,心里哀叹一声将他斟了满满一杯的酒夺过来,“二哥,你别喝了,时间不早了,我送你回家吧。”
“回家?”陆庭陌张了张嘴,低低的自嘲一笑,“我哪有家呀,我从小到大都没有家的,我流浪惯了,四海为家。”
“二哥,”淮安听着他的话只觉得心口闷闷的疼,微博上闹得沸沸扬扬的事,他是亲眼看着发生的,也知道陆庭陌今晚喝酒的症结所在,不由得叹息一声,“你要是喜欢唐宁嘉,你跟她说啊,总好过你在这自斟自饮顾影自怜。”
陆庭陌抬手不住的摆着,“她不喜欢我,一点都不喜欢,说了也没用。本来她就不把我当朋友,今天的事过去,她更是把我嫌弃到底了,我要是再说什么,她只怕就躲的连人都见不到了。”
第196章 一个人的战争
陆庭陌没有家,从小到大都没有。
家对于他而言,是个无比陌生的词汇,远不如灯红酒绿又喧嚣的酒吧能提供给他的丁点温暖。
打从记事起,他就很少见到爸妈同时出现,那个名字叫家的温山别墅,永远是冷冰冰的,比冰窖还冷,冷进四肢百骸,冷到骨子里都结了冰。
爸爸长年不回家,妈妈的注意力永远放在他爸外面那些女人身上,没有人管他,好在,后来俞晚将他带回了自己家,给了他温暖。
他是跟在顾珩屁股后面长大的,顾珩对他而言比什么都重要。
他从小最羡慕的人就是顾珩,因为顾珩的家真的就是家,有伟岸高大看着严肃却无比耐心的爸爸,有年轻漂亮备受丈夫宠爱又独立的妈妈,家里都是欢声笑语,笑声能把一切的坚冰融化。
顾珩长在这样的家庭,父亲的以身作则让他知道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爱该是什么样的,他懂得如何去爱人。所以,即便顾珩相貌出众到身后永远跟了大把大把倒追他的女孩,他没有动心的感觉,就完全不为所动,丝毫不会想着随便玩玩。
他曾经问过顾珩,“你想找个女人简直易如反掌,你也根本不知道自己到底会等来什么样的,你眼睁睁看着兄弟们换了一个又一个女人,你不羡慕吗?”
顾珩的回复,他至今仍能记得分毫不差,顾珩说:“我知道她早晚会来,我能做的,就是把我变成最好的我,然后在碰到她的第一眼,就能毫无顾忌的表达我的爱。肉体之欢让人沉迷,这不假,但我只想跟我爱的人做。”
他那时嗤笑顾珩傻,但是顾珩真的等到了那样完美的一个女人,他当时就想着,他还有资格去等他爱的人吗?
不管他想不想,他都得承认,父亲的多情母亲的敏感和家庭永远充斥着的歇斯底里,早就在他的灵魂深处刻上了烙印,先是影响了他的性格,后又影响了他的生活态度,继而影响了他的人生。
他不知道怎么去爱一个人,家庭的影响也让他打心底惧怕去爱,因为那意味着未来是无休止的争吵和不见天日的黑暗。
所以,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也没什么不好。
他十三岁就走进万花丛了,这些年他睡了无数的女人,早就成了娱乐圈最风流的代表,他无所谓,反正他也没打算步入婚姻的坟墓,婚姻两个字,让他窒息。
那些女人要钱要资源,他应有尽有,不谈情不说爱,这种生活模式他倒是乐在其中,他享受那些女人对他的谄媚和阿谀,享受到最后,他变得麻木。女人对他而言,就只剩下欲望的发泄这一个用处,她们眼底充斥着的市侩,也让他的心沉寂的更像万丈深渊下的寒潭,任凭别人如何搅弄,都再兴不起一丝波澜。
十年前,顾珩第一次带叶殊给他们这帮兄弟认识,那个跟在叶殊身后眼底闪着狡黠的光、脸颊上有着两个深深酒窝的姑娘,突兀的就抓住了正在喝酒的他的眼球。
他第一次发现,原来女人的形象是灵动的,是鲜活具体的,不是他印象里浮于他母亲那表面的咒骂和声嘶力竭,也不是那些为了他的钱和资源而来的女人对他的讨好和逢迎。
唐宁嘉不一样,她对他是平等的,她明眸善睐夺目生辉,真的有一瞬间,他觉得眼前本来昏暗了二十一年的世界突然就有了光。
那种震撼他描绘不出来,却让他下意识的伸肘怼了怼旁边看着叶殊笑的像个傻缺一样的顾珩,尽量让自己问的漫不经心,“你那同班同学,有男朋友吗?”
“有,”顾珩警惕的瞪他一眼,“你别乱动心思。”
“哦,”他耸耸肩不置可否,只可有可无道,“道德底线我还是有的,有主的女人我从不碰。”
只是合眼缘而已,没什么大不了,他这么告诉自己。
后来他留在横店,作为杨导承认的编外人员参与了整个《方殊传》的拍摄,无数次看到她和程屹是怎样的如胶似漆,他也没闲着,身边的女人换的比衣服还勤,也不知道是想证明什么。
《方殊传》拍完,他偶尔能在外婆家见到她,他自己可能都没意识到吧,他的视线会随着她动,她酒窝里好像真的藏满了已有上千年悠久历史的佳酿,让他多看一眼,就多醉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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