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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析显然也是清楚她们的小心思的。
此时假装没听懂道:“本官吃肉不给你们喝汤?这话说得就过分了,本官可不爱吃肉,州衙分下来的肉,也没分到本官的府邸上。”
孟同知淡淡笑了下,没在此事上与木析争辩什么。既然注定没办法走在一块,那就只能当敌人了。
木析自然也很清楚。
偌大的文岭州,她再怎么也做不到顾及所有地区,下达的政令有没有空子?有,她当然也很清楚,不过目前不是清理这些事情的时候,目前最紧要的还是要把权力紧紧握在手里。
不然的话,她想做的事情什么都做不到。
她手底下的副官里,孟同知的权力最大,掌巡捕,军务诸事。手里管着巡抚司、司狱司、递军所等。
许同知掌劝农治农、粮储、教育诸事。管都税司、粮仓、州学、县学等。
胡同知掌水利、屯田、牧马等事宜。
马判官的职权则不明,剩下几个同知不管的机构,比如河泊所、驿站、工匠等,都是她直管。
原先医学也归她管,后面木析提高了医学所的地位,并且并入了医药署,然后就归知州直管了。
但是剩下几个同知管的事宜,比如巡捕、水利等,她也可管,只不过权力相当于二把手,地位和同知的副官一般,但实际上她也是知州的副官。
简单点说,上头的知州,同知不在的时候,她就是名正言顺的最高长官。
最后木析是可管手里一切事宜,但直管的只有三班六房、照磨所等,还有她单独划分出来的,在文岭州权力极大的医药署。
看各位同知手里的权力就能看得出来,孟同知跟许同知的权力极大,孟同知因为文岭州地方特殊,她手里的权力实际上是要高于许同知的。
而胡同知手里的权力是最小的,可以说连她的下官马判官也不如。
虽然不至于到让州衙内的人不把她放在眼里这么夸张,但相比其他长官,她算是比较边角的官员,且话语权不强。
马判官则是一个极会钻营的人物,到她这个位置跟权责,当的不好的,几乎什么都管不了。
但她愣是从几位同知手里杀出了一条血路,不仅仅自己本职工作管的好,还能.插.手.插.到孟同知直管的巡检司里,并且有一定的权力,这一点就是木析都只能自叹弗如。
老官员相比新官员,总是有一定无形的优势的,至少木析自认做不到像这样不着痕迹的拿到权力,还是从上官手里分走的权力。
像现在这样的局面,这还是朝廷已经削弱了孟同知权力的前提下达到的。
之前孟同知几乎总览所有重要机构,原先像巡检司、三班、都税司、水利教育等她都是一手抓,直接把孟西的知州架空了。
剩下几个看起来好像分权了的州官同知,实际上跟孟家是穿一条裤子的。知州根本没有办法拿走任何权力,只能被迫当个闲人。
木析一点都不想去当这个闲人。
如果在自己的地盘上,最后还被孟同知拿到优势,那木析真的觉得自己可能不适合当官了。
所以她必须争取到手下副官的支持,胡同知先不提,但也不能忽视,人家虽然权力不大,但这么多年了,能在孟同知眼皮子底下不站队,还能牢牢把握住自己手里的权力,这不会是一个简单人物。
像许同知、马判官,下属的知县,包括她手底下的真正副官,相当于办公室主任一样存在的主薄,都是必须争取到的。
而且最好,是能把巡检司拿回来。
现在文岭州的巡检司有十二个巡检,八个县级巡检,四个州级巡检。其中三个巡检是原文岭县升级为州时升上来,都是木析的人,其中三个被孟同知打发到了辖下的县内,剩下一个留在州巡检司内。
就像木析想方设法,把手下两个跟着孟同知来的知县调走一样,孟同知也把后面文岭县并入她手下机构的人,都打发到边缘地带。
不过她到底不是知州,没办法直接把那几个九品的巡检给踢出官员序列,毕竟知州是可以否决她的调任的,兵部首先要考虑的肯定是知州的意见。
但木析的人也不敢犯错,一旦犯到孟同知眼皮子底下,那肯定落不到好。
甚至如果抓到的什么大错甚至大罪的话,知州会不会保她们那还是个未知数呢。
哪怕知州从来没有说过自己公正廉洁,眼底不容沙子的话。
但当下属的哪个不会察言观色,观察上官的?有些方面可能这些下属比木析本人还要了解她。
真的犯了什么不可饶恕的大罪,可能回头第一个饶不了她们的就是知州大人,就算有些罪可能会轻判,但绝不会真的当成不知道。
跟木析共事过三年的属官们对此都心知肚明。
木析自己多多少少,是能感觉到自己坚持这种底线,可能对她日后的前程不一定有好处。
毕竟这种习惯一旦被人知晓,有些私底下有过错的官员是一定不会跟她共边结盟的,甚至可能会被一些心虚的官员疯狂针对。
所以她多少有点掩饰,加上有些法律过于严苛,她会轻判一点,所以她手底下的人多少被她这种性格震慑到了,至少不会犯什么大罪,但也不至于因此过于畏惧她。
她会对自己的人明说,想要在仕途上走远,就要爱惜自己的羽翼。如果连她这个根基不深的上官都能轻易查到她们的罪证,那她们就被判的不冤。此时在她手下会轻判,日后一旦被发现,那可就不一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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