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文NP

第96页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小贴士:页面上方临时书架会自动保存您本电脑上的阅读记录,无需注册
    好吧,我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
    说多错多,我干脆不说了,伸手握住他的手,头靠近他怀里说:“浑身冷,给我取取暖。”
    南宋陪我在医院打点滴时候,接到Chris电话,她兴奋的说:“凡子,项北向我求婚啦!我终于要嫁人啦!”
    ……
    结束通话后我忽然想起一件事儿,问他:“你知道陈斯和项北同一天结婚么……”
    陈斯婚礼定在五一,Chris婚礼也定在五一。
    这时更意识到我俩冥冥中的缘分了,我俩朋友圈竟然特别的一致。
    也是,不一致我们能认识么?
    他说:“你想去就去,别抢婚就成。”
    ……
    哪儿我就想去,我去怎么会合适,陈斯不希望看到我,他父母见过我,更不愿意看到我,我看到他父母也会尴尬,还有个唯恐天下不乱的陈君和杨琪,我肯定不能去。
    “我们结婚时候Chris来了,她也是我们的红娘,她结婚我答应要去的,我到时候把份子钱托付给老班,我不去了。”
    南宋说:“陈斯弄了一个四个人的伴郎团,邀请我了。”
    “已婚还可以当伴郎么?”
    ……
    他默默的看我一眼,我忽然反应过来。
    感冒了脑子是不好使了,竟然一时忘记我俩早已经没在婚姻状态。
    ……
    我意识到更棘手的问题:“那项北婚礼怎么办?”
    他说:“项北求婚之前就邀请我了。”
    我思索了一下,站在南宋的立场,确实,拒绝哪边都不合适,项北是他的发小还给我们当过伴郎,陈斯是他生意伙伴留学朋友,两边无论不去哪边都不合适。
    我问:“项北当过一次你的伴郎,怎么也该去,可是你不去陈斯那里合适么?”
    他说:“不合适,得想个两全其美的办法。”
    我说:“哪有两全其美的办法,总不能五一我们也结婚吧?”
    他说:“听你的,那就五一复婚吧。”
    ……
    我说:“……我不是这个意思。”
    他说:“我懂。”
    ……
    虽然最近我俩确实感情稳定,但我真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杨琪也在当天来了电话,真的好久没接到他电话了。
    我接起来,声音肯定是囔囔的。
    “你怎么又感冒了?”
    “嗯?你怎么知道?”
    “听动静就知道,是不是四子结婚你伤心的啊?”
    “……”
    ……
    他又说:“四子老婆可漂亮了,甩你几条街。”
    我说:“哦,你还说过阎言很漂亮,甩我几条街。”
    他哼一声:“本来就是,四子结婚你和南宋一起去么?”
    我说:“不去了,我俩那天结婚一周年复婚。”
    “……”
    我估计他也被这消息shock到了,半天没吭声。
    我给他几秒缓冲时间又说:“复婚宴你来么?”
    他终于反应过来,气呼呼的说:“晕,四子结婚,你俩复婚,你让我怎么选啊?你俩凑什么热闹,不能换一天么?”
    ……
    我俩跟你一样,也是无奈之举。
    他说:“挂了挂了,被你们弄得焦头烂额了,怎么都赶一起了,烦死了,不行,我现在抓紧时间找个女的去,五一我也结婚!”
    ……
    好吧,陈斯的婚礼办成了C市近几年来最浩大的婚礼,豪豪联姻就是大手笔,隆重程度被C市电台调侃为世纪婚礼。
    项北婚礼据说也办的很温馨。
    最后我们真的做到了,两个婚礼都没去,去年的五一结婚,又在今年的五一复婚。
    End。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会放两篇番外,终于不负大家把坑填满,过去两年的失踪,真是不负责任的我啊,对不住大家啦~~~~~~~
    ☆、番外2
    那一年回国的南宋特别忙碌。
    国内一家地产商相中他获奖的图纸,他跑来跟人谈合作。
    收到G大邀请他出席校方晚会。
    南宋和G大没什么关系。
    是南宋父母公司一直给G大贫困生提供助学金的合作。
    他算是代父出席吧。
    也就是在那一天南宋遇到的阎言。
    她作为资助生代表在舞台上,在表演间隙的表彰环节作为资优贫困生从南宋手中接过助学金的牌子。
    如果仅仅是这个表彰的动作,南宋是不会对阎言留下任何印象的。
    关键是晚会结束后,南宋独自一人去学校停车场取车。
    感觉有人跟着他,他回头便看到阎言。
    于是南宋回头,站定看着她。
    果然,阎言有些慌乱有些局促的问:“……宋先生是不是很快就回国了?”
    有求于他还不说重点,南宋听到这话只觉得浪费时间。
    没有回应她就打算转身走人。
    阎言忽然心急的说道:“宋先生!”
    南宋站定,阎言越发局促不安的问:“我……,我,我能不能向贵公司申请贷款出国留学!”
    南宋冷淡的说:“如果每个人都像你一样要向公司贷款出国,你觉得可行吗?”
    阎言说:“我可以卖身给公司,学成以后可以和公司签订10年合约!”
    ……
    --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按 →键 进入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