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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怕摸不到也不要紧。
至少他想知道他是否平安。
同一时刻,1982年的金城,某别墅地下室内。
殷嘉茗正在换衣服。
这是他自躲进这间密室以后,第一次精心打扮。
殷嘉茗换上熨烫得笔挺的新衬衣,系上宝蓝色的领带,然后套上手工订制的高级黑西装,再穿上意大利某著名品牌黑皮鞋。
当他还是瑞宝酒店的总经理时,他经常西装革履,穿得人模狗样出现在各种珠光宝气、灯火酒绿的场合,已经早习惯了这么一身打扮。
不过才过了一个月而已,却连戴袖扣的动作都有些生疏了。
只是,虽然他还是个逃犯,今天却不得不把自己收拾得郑重其事。
因为他要去参加阿虎的丧礼。
原本因为不想殷嘉茗涉险,乐乐是打算瞒住殷嘉茗,不告诉他阿虎今天下葬的。
但赵翠花却觉得,以茗哥的性情,没能帮阿虎做些什么,已经够令他心怀愧疚的了,若是连这最后一面也不能送一送自家兄弟,他怕是会后悔一辈子。
而赵翠花站在阿虎的角度去想,也觉得那傻小子一定很希望自己最崇拜、最尊敬和最佩服的茗哥能送他最后一程——哪怕只是躲在暗处,远远看上一眼也好。
显然赵翠花猜中了殷嘉茗的心思。
今天,殷嘉茗决定无论如何也要去阿虎的丧礼现场。
不仅要去,他还要以最肃穆、最郑重的样子,好好送走他的兄弟。
地下室没有镜子,殷嘉茗换好西装,对着洗脸盆里的倒影仔细地刮了胡子,又开始梳头。
一个多月没去理发,他的头发已经长长了不少,刘海耷拉过眉毛,稍微抹了点发蜡,向两边梳开,依然俊美如昔,还多了几分浪子不羁的气质。
从头到脚打理好仪容之后,殷嘉茗想了想,又返回到书桌前,拉开抽屉,从深处取出了一只手表。
这是Banbery的Ref.3448,百达翡丽的第一款,同时也是全世界第一款量产的自动万年历腕表,非常稀罕、非常名贵,足以传世的那种。
这只表,是他用自己这些年辛苦攒下的工资买给自己的宝贝。
也是他从一个贫民窟里偷煤渣子过冬的小混混变成一个体面人的证据。
就连那天晚上半夜匆忙跑路,殷少爷也没忘了将这只表从床头柜里拿出来,揣在身上一起带走。
殷嘉茗低头看着手上的这只手表。
纯白的表面,亮金的镶框和指针,即便在昏暗的地下室里依然熠熠生辉。
他一直戴得很爱惜,所以表盘上连一点剐蹭都没有,除了黑色皮带上有扣过的压迹之外,简直就跟全新的一样。
殷嘉茗心头微微一动。
他将表凑近耳边,能听到机芯运转时发出的,清脆、规律且动听的哒哒声。
一秒一响,与心率齐平。
殷嘉茗改变主意了。
他没有把这只手表戴在腕上,反而揣进了贴身的衬衣口袋里。
——如果这次我能大难不死,就将这只表送给阿睿。
殷嘉茗如此想着,唇角勾起了一个甜蜜的弧度。
——这样,阿睿就能感受到我的体温和心跳了。
下午五点二十五分,殷嘉茗顺利溜上了乐乐的车。
是的,因为要白天出门,所以殷嘉茗不得以只能坐乐乐的车了。
这一回,乐乐穿上了名贵的黑色套裙,打扮成一个来别墅区看楼的有钱二奶,将车子停在事先与殷嘉茗约定好的地方,且故意不锁车门。
殷嘉茗则只需瞅准机会,悄悄溜上车,在后座藏好便行了。
好在阿虎的墓地本就在郊区,距离这片别墅区不远,且不用经过市中心的繁华路段,哪怕是大白天的出门,也不用太担心会遇上交警查车。
计划进行得很顺利。
等乐乐跟随售楼的中介在还没建完的别墅区溜达一圈回来,回到自己车上时,便听到后座处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
“我们走吧。”
车窗外,热情的售楼中介经理还在数米外热情挥手,朝未来的金主妈妈告别。
乐乐调整了一下倒后镜的角度,果然看到后座处猫腰团着一个穿了一身黑衣的高大人影。
姑娘转头朝中介笑了笑,一脚踩下油门,开着她借来的黑色皇冠,绝尘而去。
车子朝墓园的方向驶去。
今天的天气似乎不太好。
从中午过后,天色就一直阴阴沉沉,空气潮湿闷热,气压很低。
这分明是要下暴雨的征兆,愣是一直从午后憋到了现在,一滴雨水也没落下来。
“可能快要下雨了。”
乐乐一边开车,一边担忧地抬头看天:
“希望不要在葬礼时下雨。”
她抿了抿唇,低声道:
“下棺时下雨不吉利……我怕阿虎他走得不安心……”
殷嘉茗坐在后座,张了张嘴,想安慰乐乐几句。
可他一想到阿虎被乱刀穿身而死的惨状,又想到至今不知在哪里的凶手,话到了嘴边实在说不出口,只能沉默地握紧拳头,瞪着天边的乌云默默运气。
“对了茗哥。”
乐乐又说道:
“我们已经研究过地形了,墓园旁边有个山头,能很清楚地看到葬礼的过程……你等会儿就呆在那儿,翠花会来接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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