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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起胡文明魂消魄散的事,当是已经有人发觉了。我点头应下,大爷锁了门卫室的门,凑近我,“特别是你们这孤儿寡母的,尤其要注意。三零二那家,你认不认识?”
三零二。我表面不动,“见过一面,不怎么认识。”
大爷拉住我,“那你可仔细些。我家老婆子这一阵搞楼道卫生,经常看到那家在你门口偷摸张望,不知道搞什么名堂……反正,你注意些总不会错。”
我怔了怔,道过谢,便带着潇潇上楼。
门边挨着门放着一个纸袋子。潇潇眼尖,“妈妈,这是什么?”
我错开,拉过她,开了门,“妈妈不是告诉过你,陌生的东西不能乱拿。”
潇潇应声进了屋,放了书包,又自己麻利地收拾了衣服,去浴室准备洗澡。
这孩子近来懂事得出奇。
我脱了高跟鞋换上拖鞋,终于觉得脚上松了一口劲。我拿热水壶在灶台上烧了一壶水,听见潇潇放了水洗澡的声音,又在沙发上坐了一会儿,才打开门。
牛皮纸袋子,没有标识。放在门口一直没有被人拿走的原因,除了现代公民素质高,还有就是上面设了障眼法,只有通阴阳才看得见。
我打开袋子,里面一双黑色的平底皮鞋,精致的亮色,此外别无他物。
我心中合计,这大概是除了那对坠子外,阎恪送的第二份礼物。
第94章 神仙·皮鞋
这会儿,阎恪应该已经回到九重天了吧。
今日在风彻见到他,行色匆匆,眼下略显疲惫之态,也难为他人间天上两头跑。
阎琛要收归魔界,眼瞧着是要合并六界的节奏,也不知如今天宫的局势如何了。
我把鞋子拿出来,黑褐半圆头,三十六码,别着一朵小花穗。
我想,大抵对于阎恪而言,我们之间毕竟还有年少夫妻的情义在。宁婉风抛弃他了,他放不下那段过往又回来找我,我相信他是存了几分真心的。
有人说,当人开始回忆往事的时候,他/她就开始老了。我回头看镜子里的我,其实也不过三千岁,但我的心已经长满皱纹,垂垂老矣。
我不是不信他,我只是太累了。没有精力再一次奋不顾身,经受再一次的曲折波澜。
我年少时对阎恪过于痴迷,总是事事关注,对他的喜好如数家珍,因而对比起来,总显得他过于淡漠。
但我其实也忽略了,本质上,阎恪是个心细如发的人。他善于留意身边人的细节习惯,只是按在心里,不会付诸行动。
当然了,除非他愿意的话。
他毕竟太忙了。
阴冥破碎后,我在寻找救方以及放弃挣扎的过程中,阎恪的日子也的确很忙。
他渡劫失败,未能当上天帝,许多人对他未来能否继任天君一职颇有微词。同时的,阎琛那时候娶了极乐山的神女胡清媚,极乐山又扩大疆土掌控了人间阴冥两界,一时倒戈的支持者众多。
权力从来是人人向往的东西。天帝既然是为了宁婉风做不了了,天君这位子还得想法子试一试。
天君这个概念,与天帝不同。假使天帝是职称的话,天君算的上一个职位。
如他所愿,他做到了。功成名就之后,人往往喜欢开始论往昔,这是人的通病。
一阵轻而持续的敲门声响起。
我没有想到,宁婉风还会找上门来。
真该死,我也总是忘了,我如今住在城里,开门前可以先瞅一眼猫眼。
宁婉风穿着薄绿春衫套长衣,笑意吟吟地站在门口。我吹着过道的寒风不觉裹了裹身上的衣服,想来美人都是美丽冻人的,就如同她的皮相与心肠。
我冷冷道:“阎恪不在这里。”
“我知他住在对面,也知道他今日不在。”她整个人小小的,显得温婉极了,微笑着,“我是来找你的。”
我拧起眉想把门摔在她脸上,突然想到我这门修好才不久,阎恪那里的赔付都还没拿到,实在不值得一试。
宁婉风体贴入微,宽慰我道:“你别紧张,我想你也感觉到了,我身上的仙气近乎于无。”
她说话的时候笑容和煦,我说过,对于陌生人而言,这很容易让人卸下心防。而对于我来说,无异于是黑暗中蛰伏的毒蛇信子。
我如今已经没有那么怕了。
这些日子,也想得通了。我与宁婉风之间,从来哪一件事不是麻烦找上门来的?
逃不掉,躲不过。
睡死在沙发角的孟阿谀忽的醒了。它看见门口的宁婉风,眼里露着敌意的光,低低地夹着尾巴,背上的粗毛全部耸竖成一排。
我不知道它还记不记得自己舔着脸朝人家欢实地摇尾巴的死样子。
宁婉风当是记起来了的,“这只狗还在?”
她打量了一眼,笑的意味不明,“我想,宜姐姐定是个非常念旧情的人。”
我斥了孟阿谀一声。这不好,平白的咬了人家,还要付疫苗钱,“当然,总不能学一只狗,哪里有肉就往哪里舔。”
宁婉风面色沉了两秒。
我站直了身体,与她废话,“我听说,宁小姐如今在凡间混的风生水起,不知道特意上门找我又有何贵干?”
宁婉风一贯的直接:“我想,请你放开阎恪。”
我觉得好笑:“我想就这个话题我们已经说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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