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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鲜血之外,她吃什么东西都没有太大的味道。
味同嚼蜡,丝毫不夸张。
她会备很多的储备粮,以防不时之需。
今晚孙魁吃的是羊蝎子锅,热腾腾的看起来非常美味,看他吃的那么香,元柔也抿了一口。
只有羊膻味,别无其他,难吃的让她差点呲出獠牙。
晚上到了诊所,元柔掏出黑色弹力球,拿过未开封的针管,将针头推进压力球。
郑北等人的比例虽然缩小了,但总体的含血量没有减少。
抽出一罐热腾腾的鲜血,元柔拆掉针头,像吃果冻一样往嘴里推。
吃晚饭时她问孙魁:“那么好喝?”
孙魁点头道:“新鲜,好喝。”
元柔砸吧砸吧嘴,也叹道:“新鲜,好喝。”
熟不知,压力球里又疼又怕的郑北看到她大啖鲜血的模样,吓得差点魂不附体。
孙魁没有文艺男的浪漫细胞,但他有一点好,就是所有的节日都会送礼物送花。
由于送花的频率高,他直接在花店办了个会员……
花店会给会员发花束样品照片。
孙魁也会动一动他没有什么色彩搭配概念的大脑。
不像一开始只会送玫瑰,。
元柔家的花瓶,从第一次装了花之后,似乎就没空过。
孙魁有次好奇的问:“这原来装什么的?”
元柔:“就是摆设。”
孙魁:“这个多少钱?”
看着挺好看,价格合适的话可以再买一个,放在他俩的床头。
这个珐琅银瓶是几十年前元柔弄到手的,一直摆在了家里,偶尔会拿到银品店清洁。
元柔有许多财宝首饰,她将一部分拿去变现搞投资,另一部分放在了保险库。
正经来说,元柔是个富婆。
元柔算了算市价,报了一个数。
孙魁立马把瓶子放下了,还擦了擦上面不存在的浮灰。
他原来就觉得元柔家里用的东西讲究,没想到价钱更讲究。
元柔给他买东西的时候,也经常没有金钱的概念。
情人节,元柔给他买了一件黑色的皮夹克,皮质很柔软,穿起来舒服保暖,又不会很沉,春秋冬都能穿。
孙魁对牌子之类的没太大概念,前两天和队里人去撸串,把外套脱了下来。
张琦无意看了两眼,眼睛一瞪,竖起大拇指道:“孙队!真有钱!这件皮夹克多贵啊!”
孙魁咀嚼的动作一停,问:“很贵?”
张琦诧异道:“不是您自己买的?这夹克国内买不到,加上代购费少说小一万。”
孙魁差点没呛到,他以为一两千顶天了。
孙魁:“嗯,你嫂子买的。”
张琦:……
皮夹克是不能退回去的,但这礼物得还。
买什么好?
孙魁沉思了片刻,决定明天去看戒指。
他的年龄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元柔到现在也不肯告诉他年龄,想必也不小了。
他想早点娶到她,从他俩交往的那一天,他就一直这么想。
第二天,孙魁就去了婚戒店。
一辈子就买一次的东西,肯定不能省。
即使以后元柔会买其他的钻戒,但意义肯定不能与求婚钻戒媲美。
孙魁选了一个六爪经典钻戒,为了方便男士求婚,戒指买回去如果尺寸不合适的话,可以免费调整一次。
孙魁做决定非常快,从选定到付款,没超过一个小时。
揣着兜里的戒指,孙魁前所未有的紧张。
他要去做一件大事情,去求婚他心爱的元医生。
想象着元柔开心的笑颜,孙魁也不由得露出一个微笑。
心爱的人快乐了,你也会跟着快乐,这是一种很奇妙的心情。
刚坐进车里,工作电话的铃声就响了起来。
孙魁按下接听:“孙魁,请说。”
杨风:“孙队,不好意思,您的休息泡汤了。”
孙魁掏出烟,叼出一根点燃:“说。”
杨风:“有件刚转到重案组的案子,被害者两名,案发时间与地点不同,但从作案手法上来看,凶手应该是同一个人。”
孙魁启动引擎:“我现在回局里,等我到了再说。”
撂下电话,孙魁拍了拍兜里的戒指盒,低声道:“等我办完这个案子。”
再去找你求婚。
戒指盒静静的躺在他的外套兜里,白色的缎带闪烁着珍珠般的光泽。
同一时间,一只如苍蝇般大小的小蝙蝠拍打着翅膀穿过了墙壁,落在了元柔的手背上。
小蝙蝠抖了抖翅膀,元柔伸手挠了挠它的头顶,说道:“辛苦了,知道了。”
她抓过一旁的樱桃递给蝙蝠,小蝙蝠捧着樱桃,小口小口的咬。
元柔起身换上外套,戴上宽大的遮阳帽,走了出去。
……
等红灯的功夫,孙魁给元柔发了条信息:“今晚要查案,可能接不了你。”
元柔很快回复:“你慢慢忙,没事。”
到达警局,孙魁进门的时候,重案组的白板上已经写好了案件的重要人物与进行时间。
杨风把资料递给孙魁,继续解说道:“两名被害者现在都处于重度昏迷,没有复苏迹象。第一位受害者姓刘,女,25岁,自由职业者,第二位受害者姓陈,男,23岁,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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