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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绿化做得很好,白墙红顶的小楼大多只有六七层高。初秋的下午,院子里三三两两的老人家,带着孩子或遛着狗闲闲走动。江培风一手拎着东西,一手牵着阮霁云,径直走到其中一栋楼前。
“这是我在A市买的房子,以后周末或者放假的时候,你都可以随时来住。”说话间她打开门,把阮霁云让进屋内。
房子不算太大,两室一厅的格局,惯例摆着阮霁云熟悉的大书架,客房里已经准备了一张白色木床,并细心铺上极具少女风格的粉色床单。
江培风把拖鞋标签剪掉,蹲到阮霁云身边放好鞋子,笑道:“这个地方是得放一双你的拖鞋吧?”
阮霁云久久没有回答她,她愣愣地看着这间屋子,显然没想到江培风竟然还有这个安排。
脑海中出现的第一个画面,却是初次去江培风在Z市的家的那天。
她那天原本觉得有些丢脸,为了母亲那总爱占便宜的心态,忐忑不安地敲响门后,就看到江培风的笑脸。
原来有些人就是拥有一种魔力,一种让生活变得截然不同的魔力。让她知道家里可以这么干干净净,可以有看不完的书,更可以按照自己的心意,塑造成理想中的模样。
小小的阮霁云生出一种渴望,哪怕是会被妈妈多骂几次,她也想在这个让她觉得安宁的房间里多待一会儿。
现在眼前这个全新的房间,也被赋予了她随时可以拜访的权利。那些漂亮的床品和摆设,按照她喜好设置的家具,立刻都像蒙上一层亮闪闪的滤镜。
心里那点微小的快乐,瞬时被放大到盛满心胸。
江培风在一旁看着阮霁云的笑容,内心也轻轻松了口气。其实按照她原本的想法,更愿意让小白花不要住校而是直接住在这里,但考虑到她还是需要跟同学多相处,培养一些社交经验,她不得不按捺住这个想法,退而求其次地改为周末住家。
等她们再熟悉一点,再...亲近一点儿,就更好了。
......
阮霁云的大一生活,就在这样忙碌而充实的快乐中度过了。
宿舍室友都很好相处,加上阮霁云本身学霸体质的凸显,几个小姑娘不约而同把她当成了某种吉祥物般的存在,大家偶尔会约着去图书馆看书、到市区逛街,处得十分融洽。
而为了更好的照顾小白花,江培风也辞去大学的职务,换到自家集团旗下的研究所工作,隔三差五便会抽空到宿舍送个水果零食,很快就博得了众人好感。
她甚至还帮阮霁云找到一份家教工作,对方就住在江培风家的小区,是个刚上小学三年级的男孩子,父母忙于工作,又不放心将孩子托付在托管机构,这才寻找家教。这份工作每周去三次,工资也足以令阮母满意。
到寒假归家时,面对女儿拿出的优秀成绩单,以及额外送上的工资红包,程蕴娥破天荒露出久违的笑脸,没有再给阮霁云太多难看。
“你将来能有姐姐一半让我省心,我就天天烧高香!”她不忘教育阮家宝,“这才大一,你姐姐都能挣上钱了!”
阮霁云悄悄松了口气,关于这个红包还是江培风临出门前硬塞给她的,说是为了她回家平安,就当破财消灾。
“你赚的钱都留着自己花,这个算是我给你的保护费。”她知道阮霁云并不太想回家,故意逗她,“乖乖,快点长大吧。”
寒假有惊无险度过,第二学期开始,阮霁云以第一名成绩得到老师青睐,推荐她加入自己的竞赛小组,如果成绩优异,将来就有机会进入学院的计算机智能技术与系统实验室。
一切都在朝着好的方向前行,唯一停滞不前的只剩下她和江培风的关系。
提起这件事阮霁云就充满挫败感,本以为上大学之后,她就能有更多时间和江培风相处,却没想到大学的课业忙碌到超乎想象,说好周末一起回家的约定,也不是江培风在忙,就是她被别的事情绊住,许久才能见上一面。
阮霁云心不在焉地翻着书,手机忽然响起来,她瞥了一眼来电人的名字,差点没把手机掉下去,立刻手忙脚乱地接起来。
“明天周六,你有安排吗?”江培风那略带笑意的声音传出听筒。
阮霁云刚想摇头,反应过来对方看不到又马上脆声说道:“没有!”
电话那头应该是轻轻笑了一声,随即江培风又说:“那我来接你回家?”
挂断电话阮霁云又愣了几秒钟,她先是把几本周末要看的书装进包里,准备出门前又转过来看了眼镜子里的自己,想了想还是问自己对铺的小圆脸室友苏新月:“我要不要换那条白色的裙子?”
不明就里的苏新月:“......”
她觉得自己听错了,阮霁云此刻的眼神,像是整个人都活过来般焕发着光彩。
阮霁云没有关注室友那满脸茫然的神情,又仔细整理了一下头发才哼着歌出门了。傍晚时分,校园里小情侣偶尔经过,空气中都弥漫着甜蜜的粉红泡泡,她边走边计划着,好不容易她们俩周末都有时间,要不给江培风做顿饭吧?
这么一路想着走着,校门已经近在咫尺,她远远看到江培风那辆黑色路虎,刚想挥手招呼她,却看见她正背对着自己,好像在跟什么人说话。
阮霁云的脚步迟滞了一下。
她看到江培风身旁,正站着一个身穿红裙的年轻女孩。女孩长发如瀑,看着江培风笑得很是开怀,她似乎还抬起手,略带点亲昵般在她手臂上拍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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