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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乐这才看到文钺脸上结了痂的伤,他这哥哥周身就没点好的地方。
“再待待也行。”文乐笑着说,“你没事儿我就放心了。”
文钺听着这话就来气,伸手往文乐屁股蛋上一巴掌拍过去,说道:“还好意思说,以前说起打仗你是吓得直往后背躲,好不容易哄着敢动手了,又给带回金林当少爷金贵养着,这刚回边关几日啊?连祖君都敢算计进去,你是不怕祖君抽你是不是?”
文乐揉着屁股笑,说:“跟什么人学什么人嘛,回金林到处都是算计,也没学着半点好的。”
兄弟俩谈天说地,愣是吹了有小半刻钟,文乐才看向屋内的另一个陌生人。
那人就是自己在帐篷里遇到的那黑衣人,手段不错,轻功也高。
“他就是了先生?”
“对。”文钺说道,招手喊那人,“阿了,这是我弟弟,唤文乐。”
阿了跨步过来,打量了一番文乐,皱着眉说道:“文乐?与傅祭酒结亲那少将军?”
文乐眨眨眼,自己和傅骁玉这么般配呢?
都能传到边关来!可厉害死他了。
“谢谢你救下哥哥。”文乐躬身行了个礼,说道,“若有什么需要,可随时来镇国府,镇国府欠你一个人情。”
阿了似笑非笑地晃了晃自己的脚丫子,没搭腔往外走去。
刚走一步,就让文钺喊住。
“阿了,右手。”
文乐一愣,看向阿了。只见那人不耐烦地伸出右手来,手心竟是傅家那传世的玉扳指。
文乐猛地摸向自己脖颈,平日戴惯了,这冷不丁掉了,竟一点没发现。
拿过玉扳指后,阿了轻哼着往外走去,文乐透过对方包裹的黑衣领口,隐约瞧见那锁骨上类似梅花一样的胎记。
“他别的都好,就是手脚不听使唤,乐乐可别生气。”
文乐有些后怕地把扳指戴好,摇摇头示意自己并不生气。
文乐这头找到文钺,休息了几日,那一头,镇国将军带领着大军,也同样找到了匈奴部队驻扎的地方。
数百条猎狗被绳子牵引着,身后跟着的是数以万计的铁骑。
一旁的魏盛还想着再排兵布阵,镇国将军却拦住了他,说道:“偷袭可不讲这一说,你传令下去,可追可赶可杀,就是不可退,咱们这次必将那匈奴赶出草原才罢休!”
魏盛点头,传令下去后,骑马奔赴最前列,看着那一个个猎犬流着口水,森森白牙看着极为瘆人。
这少将军年纪不大,诡计多端,有谋;孤身一人前往敌营,有胆;为自己亲哥赴汤蹈火,有义。
如此人物,当是天生就长在这片荒凉土地上的将军才是。
令牌往下,猎狗的牵引绳也丢到了一旁。
铁骑上的士兵们拿着银枪,上头刻着镇国府的将徽。军旗上刻画着南,也刻画着文。文家军,是南朝那抵御万敌的坚固城墙。
而如今,匈奴却看到,那城墙,竟是朝着他们扑过来了!
阿斯知道消息后,从军营中走出,上了马匹,快速叫人组织好军队迎战。
瞧着人群中年过六旬,却依旧勇猛的镇国将军,大喝一声说道:“无耻南朝狗!你两个孙子都在我手!讲究香火后代的南朝,如今竟是丢弃自己孙儿性命不顾?!”
镇国将军手一顿,旁边扑上来的匈奴士兵高举着刀,劈向镇国将军的胸腹。
魏盛举着银枪,将那士兵捅了一个对穿,直接抬起那人,砸向旁边冲上来的杂兵们。
“将军!”
听到魏盛的声音,镇国将军才回过神来,一边迎战一边吼道:“我镇国府先烈,世世代代皆与匈奴抗战,马革裹尸。只要这草原上,还有一个南朝人在抵御匈奴,我镇国府文氏的血脉,便是千秋万代!不死不灭!”
镇国将军的声音很大,士兵们都听得清清楚楚。老兵血泪纵横,刀枪无眼,身上到处是伤,却执着地砍杀着匈奴。新兵热血沸腾,被激励得恨不得立马就百步穿杨,取了那阿斯的头。
“阿斯将军好大的口气!就凭你想要我文乐的命?”文乐骑在马上,穿着一身不合身的白色衣物,手里不知道是从哪儿抢过来的大刀,已经卷了刃。
思竹眼睛尖,一眼瞧见了文乐,喊道:“少爷!!”
大毛毛打了个响鼻,叼着一把银枪,高高抬起马蹄,直接将前方两个匈奴踩死。众多棕色的马匹中,它红色的毛发格外明显。
文乐丢开大刀,踩着匈奴的脑袋飞过去,在毛毛身上坐稳后,手拿银枪,往后一戳,如同糖葫芦串儿似的,将三个匈奴的串成了一串。
“击溃匈奴!在此一举!南朝儿郎!浴血奋战!”
文乐举着银枪,头发披散着,一身白衣已染得不像是白衣,倒像是他洞房时穿的嫁衣,血红血红的。
那会儿是幸福。
这会儿是勇猛。
都是文乐喜欢的感受。
刀枪触碰声十分清脆,毛毛听从文乐的指挥。盔甲把它包裹得严严实实,它不像一般马匹那般容易受惊,哪怕置身于战场,也能从容不迫地完成主人的所有安排。
文乐目标极其明显,瞥见因仅剩一只手而懦弱躲在后方的乌孙烈,勾起了嘴角。
乌孙烈似有所感,扭头就瞧见了文乐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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