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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岗妖精再就业指导——鹿水之畔(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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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出在哪?
    为什么非要买名牌?
    是他的手艺不如人家吗,还是他的鞋子原材料比人家差?或者是做出来的鞋子舒适度、美观度没人家好?都不是的,归根结底,就是因为他没名气。他的鞋子穿出去没面儿,而名牌就不一样,有的名牌限量版鞋子,一穿出去那就是人群中的焦点。
    而现在,有个打响自己名头的机会就摆在眼前。虽然短时间内没办法撼动名牌的地位,甚至没办法和对方比肩。但时间久了,未必就不行。毕竟自己做的鞋子不比任何一个牌子差,甚至还有更好的地方。只要获得了群众认可,还愁没名气,没更多的人来买?
    吴功眼前仿佛已经出现了自己的鞋子被人哄抢的美好画面,不知不觉间就已经点下了头。不就是兼职当道具师么?当,不当怎么行,谁拦都不好使。只要能卖出去鞋子,让更多的人穿上自己做的鞋子,这个道具师他还真就当定了。
    见吴功答应了,俞知乐脸上的笑容不由得更大了些:那去签合同?他前几天去公司找他哥的时候,刚好碰到底下那个娱乐公司的人来总部,求爷爷告奶奶,说是手里准备主推的那部古代片,原定的道具师跳槽跑了,让帮忙牵线,找个靠谱的。
    现在他们自个能找来的道具师,手艺都没上一个好。这部剧是他们这两年的重头戏,演员都找好了,可不能因为道具师的问题开了天窗。好好的一部剧,剧本精良,名导执导,男女主都是公司力捧的小生小花,主要配角是知名影帝和视后。
    就连跑龙套的,都有不少是圈里口碑好的老戏骨。这样一部精心打磨的剧,要是因为道具的问题,背上了粗制滥造的名头,那公司不得赔惨了?这回起点这么高,一手好牌都能打烂,票房惨淡,以后还有谁愿意再投资?!
    虽然他帮不上忙,不过当时俞知乐就把这事放在了心上。哪知道世界上的事竟然有这么巧,没两天吴功这么个现成的道具师,就自个撞了上来。这完全天意!俞知乐能放过?真要放了,那不是傻么。即使吴功只擅长做鞋也一样。
    了解了下,知道俞知乐家里就有娱乐公司,而且公司正在筹拍的戏刚好缺道具师以后,本来就没什么门路,在犯愁要怎么加入一个靠谱的剧组,成为一名道具师的吴功没多犹豫,果断答应了。
    这头吴功才一答应,俞知乐就立马打电话去公司。一听说二少帮忙解决了难题,哪怕只解决了一部分,电话那头的人也喜上眉梢。
    外面的人不知情,公司内部谁不知道二少和俞总一脉相承,是出了名的好眼光。就好比上次二少介绍来的那个歌手,这才多久,就已经红透了半边天,成了新晋的乐坛小天王。那嗓子说是天籁之音也不为过,活脱脱一棵摇钱树。
    这次介绍过来的虽然只是个道具师,但大家伙都相信,这个道具师肯定也不普通。吴功被公司的人以十二万分的热情接走了。
    这一接,众人不出意料地发现,果然又接了个宝贝回来。宝贝长着脚呢,生怕再给跑了,又有二少的情面在,公司给的合同倒是很宽松。签过合同后,吴功就开始大显身手了,给演员量身定做出来的鞋子,绝了。
    就好比女主那双绣花鞋,款式极其地贴合剧里的年代不说,上面的花卉居然不是机绣,而是纯手工刺绣。最开始发现这一点的时候,手工刺绣速度慢,大家还有点担心效率问题,怕赶不及开拍。
    不起眼的配角也就算了,丫鬟小厮之类的,鞋子穿的差一点没什么。毕竟他们演的是下人。下人和主子穿一个等级的鞋子,被观众注意到了,那才会引起群嘲。
    不过主角和戏份稍微重一点的配角,他们的鞋子就不能糊弄了,肯定都要吴功亲自动手来弄。这要是一个个手工刺绣,效果好是好了,不过,能来得及?
    吴功用事实证明,来得及。不仅来得及,他甚至还在服装道具师忙不过来的时候,帮忙给弄了好几件衣服的绣纹。虽然只是配角的,但也减轻了其他道具师的负担。
    你爸妈这名字没给你取错,你还真跟千手蜈蚣似的,效率惊人。就好像有一千只手在干活似的。完全不知道吴功身份的导演开玩笑道。
    吴功做衣服一般,鞋子却做的要多拔尖有多拔尖。因此导演和编剧最后甚至还改了剧本,男女主角的戏份没办法大动,不过却给副CP加了个送绣花鞋的情节。到时候会有绣花鞋的特写。用导演的话来说,那就是,这么好的东西,不拿出来显摆一下多可惜,必须让观众知道我们剧组有多精益求精,连双道具鞋都是纯手工制作。
    加这么一个情节,能给吴功带来多大的好处,完全可以猜想的出来。为此吴功做事,更加卖力了。倒不是以前不卖力,只是现在,吴功连休息的时间都压榨出来了,开店的事都暂时搁置到了一边,全身心地扎到了剧组里。
    就在吴功埋头做鞋的时候,俞知乐和早就约好的白泽,一起开着小车,到了乡下。
    A市的城市规划做得很好,即使是乡下,道路也十分宽敞平整。两人自驾过去,白泽其实都已经做好了路途辛苦的准备,没想到一路上十分轻松,地面毫不颠簸。
    顾爸爸开的农家乐位置十分显眼,一进村就能看到。把车开进去,俞知乐下车以后,熟门熟路地领着白泽往里走,跟回了自个家一样自在。
    真要说起来,顾爸爸和俞知乐的亲爸也差不多了,俞知乐经常来这里玩,说是回自己家也确实没说错。
    农家乐的院子里有一棵大榕树,榕树的气根垂下来,就跟丝绦一般,风一吹,丝绦随风微微晃荡,看起来颇具美感。榕树很大,树干四五人都环抱不过来,树冠遮天盖地。夏日炎炎,它替农家乐的院子挡住了不少阳光。
    苍翠的枝叶里,有一只羽毛斑斓的鸟在跳来跳去,时不时地张开翅膀,飞一小段,然后再落到枝干上梳理羽毛。
    俞知乐进来的时候,这只鸟才梳理完羽毛,正歪着头,对着天上飞过的鸟念歪诗: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黄鹂土气鹭色淡,它们全都没我美~
    作诗何必夸别鸟,不赞鹦鹉枉才名。啊,我真是天上地下第一美鸟!谁的羽毛有我灿烂,谁的羽毛有我美艳?
    像天边落下来的云彩,像织娘巧手织就的丝绸,像有杀气!鹦鹉粗嘎的声音戛然而止,他猛地回头,小眼睛警惕地扫了一遍附近的鸟,确定没有一只比他好看之后,他这才稍微放松了点。
    大概是错觉吧。
    或者是其他丑鸟嫉妒自己的美貌,恨不得杀了自己取而代之?
    唉,上天真是太不公平了。给了自己傲视群鸟的美貌不说,还给了自己聪明的大脑和宽广的胸怀。而他们什么都没有,只有灰扑扑不起眼的羽毛,和不够优雅的体型,也难怪他们心生嫉妒。
    想到这,鹦鹉十分有容鸟之量地原谅了他们。继续自我陶醉地写小作文:我的羽毛,如此艳不对,不是杀气,是妖气!这股妖气还有点熟悉。
    不好!
    鹦鹉就跟被掐了脖子似的,嘴里的话顿时全咽了下去,身上的毛都炸了起来,扑打着翅膀就想逃命。他心里后悔极了,明知道这里以前有大妖住过,他就不该因为大妖不在,看起来像是离开了,而抱有侥幸之心。
    鸠占鹊巢果然是要遭报应的。
    一只小鹦鹉被发现占据了大妖的巢穴,能有什么好下场?鹦鹉想飞,但是翅膀就跟灌了铅似的,沉重的不得了,他费尽了全身的力气,也只是让翅膀抖了抖,根本没办法飞。
    大妖越来越近了,对方肯定发现了自己的存在。
    抓到鸟后,也不知道大妖是喜欢清蒸,还是红烧?反正不管怎么样,他这一身艳丽的,惹人垂涎的羽毛,是保不住了。一定会被拔掉的。说不准还有嫉妒自己的鸟,会趁着大妖不注意,把拔掉的羽毛叼走,拿回去装饰他们的身躯。
    想到这,鹦鹉就心如绞痛。
    鹦鹉被吓破了胆,一头从树上栽了下来。
    俞知乐走过去的时候,那么巧,鹦鹉就掉到了他跟前:顾叔还养鸟?上次来没看到啊。
    乐乐回来了?老板和老板娘给你捞鱼去了,说是晚上给你做鱼吃,让你自个带朋友上去。喏,这是钥匙。农家乐里的伙计听到院子里动静,从屋子里走出来,拿了两把钥匙递给俞知乐:最上面,靠榕树的那两间就是了。
    那两间屋子,是夏天来这边玩的人最喜欢订的。
    足够高,视野好不说,因为一边靠近榕树,房顶被树荫遮住了,阳光根本照射不进来,屋子里一点儿燥热都没有,高温天不开空调都十分清凉。
    至于这只鸟,伙计看了鹦鹉一眼,说道:不是老板养的,也和附近的人打听过了,都说不是他们养的。大概是从其他地方飞来的,反正到咱们这以后,就不走了,天天蹲在树上,蹭吃蹭住有一段时间了。
    这只鸟聪明是聪明,会说的话也多。就是吧,太自恋了,还喜欢扰民。一天到晚,要么是在歌颂自个的美貌,要么就跟在客人身后学舌,你说一句它说一句。偶尔来这么一下,还挺有意思的,次数多了就有些烦。好几个客人都投诉了。
    说是这么说,不过伙计还是问道:它没摔出事吧?鸟嘛,都会飞,这还是鹦鹉第一次从树上摔下来,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平常它珍惜自己的羽毛珍惜得不得了,别说摔到地上,浑身沾染土灰,就是不小心弄乱了,它都要梳理半天。
    就跟自己珍惜新买的手机似的,生怕磕了碰了,多玩两下都得拿湿纸巾擦一遍,完事后还要再用干纸巾擦一遍。生怕自己的手汗在上面留下印子。
    因为和鹦鹉感同身受,这会见它居然到现在都还没有反应,伙计平常固然有点烦它,却也忍不住有些担心。
    俞知乐闻言,翻了翻羽毛,检查了遍鹦鹉:没外伤。至于有没有内伤就不知道了,不过鹦鹉直到现在都还没醒来,倒确实是个问题。就在俞知乐想着,要不要找个兽医过来看的时候,他就注意到躺在他手上的鹦鹉身体在瑟瑟发抖。
    虽然抖得很不明显,但那也是抖。
    大概是被吓到了。
    对自个猫憎狗厌的体质有着清楚认知的俞知乐见状,连忙把鹦鹉交给伙计,自己带着白泽进屋上楼。
    等到了房间,顺着窗户往下面一看,果然,那只原本还奄奄一息,看起来跟死了没差的鹦鹉,顿时就生龙活虎了起来。抖了抖翅膀,飞出了院子。
    俞知乐有些失望。他原本就是因为喜欢小动物,这才去小楼上班。结果上班后,事情根本没像他所以为的那样发展。去小楼的动物是不少,大部分也确实都不怕他。
    但是,重点就在这个但是上,俞知乐心里苦啊。但是那些都是妖精,不是普通动物。而且他们没几个是用自己原形来的。就是用原形来的,俞知乐叹了口气,之前他太想当然了。用原形来又怎么样,没经过允许,你敢上手摸?
    俞知乐压根不好意思开这个口。
    尤其是在看过人家的人形之后,再上去撸毛。哪怕对方脾气好,同意了这个要求,俞知乐心里也过不去自个那关。总有种调戏良家妖精的错觉。
    于是俞知乐一直强忍着,没表现出来。刚刚一进院门就看到鹦鹉,亏他还以为自个体质已经改变了,没想到并不是。或者说,变是变了,不过是变本加厉的变。要不然好端端的,那只鹦鹉怎么会从树上掉下来?
    即使不愿意承认,但俞知乐心里还是明白,估摸着十有八九,是被自己吓到摔下来的。
    这么想着,俞知乐原本高昂的兴致,就有些低落。
    俞知乐情绪变化的这么明显,放好行李后走过来的白泽当然不会没感觉。白泽走到俞知乐身边一看,刚好就看到鹦鹉振翅飞出小院的身影。
    看看鹦鹉,再看看俞知乐。虽然不知道内情,没办法开解,不过这事处理起来倒也不难。转移下俞知乐的注意力,让他没空继续想就行了。
    在看什么,出来玩还惦记着工作?这只鹦鹉成精差不多也有三四百年了,保持人形估计不成问题。就是不知道人家想不想找工作。你盯着他看也没有用。说不准他更喜欢待在乡下到处飞。
    妖各有志。不是所有妖,都愿意出来上班。
    那是一只鹦鹉精?俞知乐有些吃惊,虽然进门前,隔得远远的他有听到鹦鹉说话的声音。不过鹦鹉说话那不是常态么,幼稚园的小孩都知道鹦鹉这种鸟会说话。
    哪怕这只鹦鹉说话的时候,话说的很溜,看起来像是成精了。不过俞知乐也没往那边想,说话比这更溜的鹦鹉也不是没有,但全都没开灵智。鹦鹉本身就是一种很聪明的鸟。
    干这一行前,俞知乐就了解过。世界上的动物、植物虽然多,但实际上,有这个机缘成精的并不多,甚至可以说是寥寥无几。
    别看他在小楼那边,每隔个几天就有妖精上门,有时候忙起来,一天接待两个妖精也是常态。隔壁兄弟部门,更是忙得热火朝天,植物妖精排着队上门,为此他们还临时招聘了不少人手帮忙。
    但是要想想,整个华国,目前也就只有A市有开设妖精再就业部门。也就是说,全华国的妖精如果想找工作,但自己又找不到工作,想寻求帮忙,都只能来他们这里。华国这么大,来的妖精都才只有这些,可见妖精的总数有多少。
    少到这个地步,哪那么容易就碰见个妖精!
    第33章 第三十三个求职者
    白泽的话,俞知乐是信的。他没想到自个运气竟然这么好,随便出来玩一趟,遇到只机灵点的鸟,那鸟竟然就是妖精。这么巧合的事,小说里都不敢这样写好么!
    不过既然是妖精,这年头成精了的鹦鹉胆子有这么小?
    看他之前落在树上,歌颂自个美貌的样子,不像啊!
    俞知乐没再想下去,事实上,转移他注意力的事情太多了,他压根就没机会多想。白泽才说完妖精的事,俞知乐都还没来得及解释自己并不是工作狂,没丧心病狂到看见个无业的妖精,就想逮着人家去找工作时。透过窗户,他就看到顾爸爸手里拎着两个鱼篓走了回来,顾妈妈跟在他身后,怀里抱着一大捧青青翠翠的莲蓬,莲蓬里还夹杂着两三支半开半拢的荷花和一片小伞似的荷叶。
    俞知乐一看,口水都泛滥了,哪还顾得上悲春伤秋。他就不是那性格,顶多失落一会。再说了,这么多年下来,他早习惯了自个鬼见愁的体质。比起幽怨动物为什么都害怕他,还是吃东西更重要。
    一把拉住白泽,俞知乐一边带着他往下走,一边说道:莲子粥吃过,新鲜莲子没吃过吧?
    像白泽这种有钱妖,能送到他面前的食物,肯定都是已经处理好的成品,直接就能入口吃的那种。别说新鲜莲子了,就是没煮熟的干莲子,他都不一定见过。俞知乐大学那会,班里有个富二代同学就是这样。他毕业旅行的时候经过A市,过来玩第一次看到莲蓬都傻眼了,折腾了小半晌还是不知道怎么吃。后来好不容易闹明白了,剥起莲子来也笨手笨脚的。就这样,他临走时还不顾形象地带上了一麻袋,说是打算弄回去给他爸妈也尝尝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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