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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大夏拿出一根针,陆缨再次举起把镜,”你又干什么?“
汪大夏:“穿耳洞。不怕,我穿的快,就像蜜蜂蜇了一下,我的耳朵眼就是自己动手穿的。在丰城的时候,姑娘们都找我穿耳朵眼,再配上采薇的膏药,我穿过的耳朵眼都没有流脓烂掉,是丰城一绝。”
汪大夏为了卧底事业牺牲太多,自学成才,无心插柳柳成荫,误打误撞开辟了一项新事业。
陆缨刀山火海都闯过无数次了,但是被区区一根绣花针劝退,“我不要,我不戴耳环。”
汪大夏还是不肯放弃,他剪了一块呵胶——一种有黏性的树脂,用口气吹软,粘在花钿上,再贴在面颊上,因贴之前都要呵几口热气,所以叫做呵胶。
心灵手巧的汪大夏的将两颗淡金的上好珍珠粘在呵胶上,然后贴在了陆缨的耳垂上,看上去就像戴着一对珍珠坠子,还不用穿耳洞。
发饰上,经过三年胭脂铺老板的锤炼,汪大夏终于改变了过去把脑袋当花盆、胡乱将一堆首饰插满头的可怕审美,给陆缨挽起头发,戴上一顶莲花冠。
陆缨对镜一照,华丽的衣裙配上清雅素淡的发饰……看起来还不错。
汪大夏对自己的手艺很满意,”去吧,祝陆统领今天旗开得胜,早日抱得美男归。”
陆缨脑中轰的一声,问:“你是什么意思?”
汪大夏心想,这三年来你和我的大舅子眉来眼去的,早就被我和采薇看透了,但婚姻毕竟是你们两个人的事情,我们不好插手。
陆缨突然找汪大夏求助,汪大夏心知肚明,按照相亲的标准打扮陆缨,现在就不用装作不知道了。
汪大夏说道:“快把我大舅子带走吧,免得我老婆总是惦记他。交给你,她就放心和我一起退隐。”
原来汪大夏今天如此卖力的打扮陆缨,是出自私心。
陆缨今年二十八岁,丁巫三十岁,已经到了而立之年,在他们这个年龄已经有人当祖母祖父了,他们还是光棍一条。
丁巫对陆缨有意,但是以他知书达理的性格,必定要先把父亲丁汝夔从云南接到京城,先告知父亲,然后一步步拜托官媒上门说媒,弯弯绕绕,各种繁杂的礼节一个都不能少。
然而陆缨的性格就是一根射出去的箭,单刀直入,一往无前,行不行就一句话,绝对不磨磨唧唧。
窗外就是菜市口,刚刚凌迟了赵全、李自馨等白莲教九个头目,还砍了头,血气冲天,只隔着一层窗户纸,陆缨主动开口,问丁巫想不想结婚。
陆缨,不愧为是你。
好像被陆缨打了一闷棍,丁巫脑子空空如也,就像耳鸣了似的,耳边至少有一百只蝉在鸣叫,知了知了!
但现实是他不知不知!乱了手脚的丁巫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办!
丁巫呆坐原地,身为男子,他总觉得这种事情应该自己先开口,陆缨把他的话都说了,搞得他无话可说,不晓得如何应对。
丁巫先是一愣,等脑子恢复思考时,第一个念头居然是“如何汪大夏在就好了,我可以问问他该怎么做,他那么多的手段,无论男人还是女人都能轻松应对”。
丁巫摇头,要把这个荒诞的念头从脑子里甩出来。
陆缨求助汪大夏,丁巫也想求助汪大夏,但汪大夏不在身边,求助无门,一时间两人都僵在远处,好像时光凝固了。
陆缨久久等不到丁巫的回应,心中一把火渐渐熄灭,冷却,开始自我怀疑:难道以前丁巫的那些眼神和感觉都是我错意了?是我自作多情?
她是个爽快人,你若无情我便休,大不了一辈子就不结婚了。
虽然万般不舍,陆缨还是站起来,抱拳说道:“对不起,这个问题让你为难了,以后我不会再问,我们一切照旧。再会。”
陆缨转身就走,丁巫这才回过神来,情急之下,也不顾什么男女授受不亲的礼节了,一章拍在陆缨的右肩上,想要拉住她。
陆缨是什么人?能够走路时就学蹲马步了,是个武学天才,早就练成了肌肉的本能反应,作为一个习武之人,突然有个东西搭在肩膀上是极其危险的,根本不能回头,回头就会把人体最脆弱的脖子送给对方袭击。
所以,陆缨没有回头,本能的双手抓住右肩上的手,然后矮身,腰部发力,侧身一个漂亮的抱摔,将袭击者按倒在地。
丁巫根本不记得发生了什么,他就被陆缨压在地板上了,动弹不得,四目相对,脸和脸之间只隔着一拳的距离。
陆缨的动作比脑子更快,把袭击者制服了,才看清按倒的人是谁,送了手,“记住,永远不要在背后去拍一个习武之人的肩膀,若是习惯用兵器的人,你早就没命了。”
丁巫的脑袋被摔木了,一时半会起不来:“对不起,我有话对你说,一时着急,碰了你……的肩膀。”
陆缨见他摔成这样,有些心疼,伸手将他扶起来,“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但是……还是不要说了,被拒绝第一次已经很难受了,我不想再听一遍。”
陆缨又要走,丁巫连忙伸手,想要抓住她的手腕,可是想到刚才的教训,他把手缩了回去,忙道:“我不是……我是想……不,是我以前从未想过此生会与一个女子结婚,本打算一个人过一辈子的,完成破白莲教的任务之后,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然后浪迹天涯,好好的看一看这个世界,我以为自己不配拥有爱情和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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